第 2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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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3 章
第二十二章
“不歡迎我來嗎?”元夕看著覃飛笑著說道,只是那眼裏全是刀光劍影啊。
“怎麽會,你是煜兒的朋友,自然也就是我的朋友,元少爺、元叔叔請坐。”覃飛淡定地說道。
雖然元夕有不軌之心,但是他家煜兒心裏只愛自己,對於元夕的心思只是定位在朋友,較好的朋友吧。
“坐就不必了,我弟弟來了京都,自然該回家住的,我來是為了接他回元家。”元夕說道。
“是啊,這孩子回來,自然是要回家裏住的,哪能夠住別人家啊。”元二叔看著張煜笑得一臉溫柔,這可是財神爺加護身符啊。
元家是個大家族,勾心鬥角的事情自然少不了,不過小一輩子,就元夕最厲害,準確的說元夕才是元家現在的實際掌權人,只是旁人還以為是元老爺子,實際上,早就變天了。這就是元夕的厲害之處。
不過,如今元夕對自己承諾了,只要照顧好張煜,就會護著他的寶貝閨女元卿卿,他自然要照顧好,他本也沒有那麽大的野心,想要元家,只想過好自己的日子。
張煜看了元夕一眼,便是知道元夕打的什麽主意,不過他並不想給自己找個長輩添麻煩。當然了,最主要的是張煜能夠感受到覃家對他的重視,並沒有瞧不上他。
所以張煜覺得沒有必要再增加什麽身份了,不過張煜不是元夕,從前元夕依附於張煜,自然處處聽張煜的,如今他倒是本事通天,自然是要給予張煜他覺得好的一切東西。
“元叔叔,我家張煜是頭一回來京都,跟你們元家根本就不認識。”覃飛眉頭微皺,不自覺的走到張煜面前,擋著張煜。
“沒有來過京都又如何,又不代表他不是元家人,是吧,弟弟?”元夕看著張煜笑得溫和。
“我餓了。”張煜沒有回答元夕的問題,反而對覃飛說道。
“餓了,我們就開飯。”覃飛轉身看向張煜說道,隨後對元夕、元二叔道,“兩位想必也沒有用餐,一起吧。”說著,便是拉著覃飛去餐廳。
覃明和張婉婉看著元夕與覃飛你來我往,不自覺的對視一眼,這是什麽情況,兩人自然都不清楚。
為什麽說張煜是元家的人呢?
“我原先與元夕認識,他認了我做弟弟,因而他就是我哥了。曾經戲言,讓我做他親弟弟,與他這位長輩做幹兒子。”張煜放下筷子,看著眾人解釋道。
“原來如此啊。”老太太點點頭笑著說道,至於真信還是假信只有她自己知道,不過這並不重要,因為她看得出來,元夕很在意張煜,這就夠了。
反正張煜與覃飛已經成婚了,而且小兩口感情不錯,元夕便是想搶也搶不走,老太太還是非常相信自己大孫子的魅力的。
雖然元夕長得好看,但是她大孫子長得同樣英俊瀟灑,而且成熟有風度,比元夕強很多。反正在老太太眼裏,她孫子最帥氣了。
“是啊,之前元夕便是與我說了這事,我自然是同意的,你們也知道,我只有卿卿這麽一個丫頭,多個弟弟保護她,我自然是願意的,只是一直沒見著真人,今日見了,果然是個好孩子。”元二叔說道,“張煜,日後我定然會視你為親子的,跟對卿卿一樣。”
“謝謝,不過不必了,我父母尚在,就不必再認義父了。”張煜看著元二叔說道,“卿卿是元夕的家人,我自然也會多加照顧的。”
元二叔看向元夕,元夕看向張煜,眼睛微紅,手微抖,他就知道,大人不要他了,現在眼裏、心裏都只有覃飛,連自己給他找強大的靠山都不要。
畢竟元二叔在這京都也是可以橫著走的人,當然了,元二叔並非張狂之人,但是並沒有太多人敢得罪他。旁人都巴不得跟元家攀上半點關系,張煜倒好,一點都不在意。
“元夕既然認了我做弟弟,我認不認義父已經不重要了,你說是吧,元夕哥哥。”張煜看向眼睛微紅的元夕,忍不住吐槽,怎麽重生了還是這麽愛哭,真的是個哭包。
“嗯。你說的對,你是我弟弟,誰敢欺負你啊。”元夕聽著張煜喊哥哥,又笑了,心情大好。
元二叔不明白為何元夕這般重視張煜,張煜看起來也沒有什麽特殊的地方,從前也未曾聽說過元夕有什麽在意的人,如果是喜歡的人,照著張煜的性格,怎麽能夠讓別人搶了先呢。
何況,元二叔能夠明顯的感覺到元夕在張煜面前有些裝乖,不同於往日裏在他家中長輩面前裝乖,如今是真的乖,乖得跟著被摸了毛的貓一般。
“煜兒是我的伴侶,我自然會護著他,不會讓人欺負他的。”覃飛看著元夕認真地說道,他有些搞不明白,元夕到底為何這麽在意張煜。
“就是啊,元夕,煜兒是我兒媳婦,雖然是初到京都,但是我們不會讓人欺負他的。”張婉婉也是說道。
“先吃飯,菜都涼了。”覃明看著眾人笑著說道,心裏卻是有些驚訝,張煜居然跟元家有關系。
作為生意人,覃明自然看得更遠,覃明自然不是個唯利是圖的小人,但是若是能夠與元家合作,覃家的聲音自然能夠更上一層樓,雖然覃家如今本就勢如中天,但是誰不想更好呢。
“煜兒,嘗嘗這個。”覃飛說著,便是用勺子舀了一勺金玉羹遞到張煜嘴邊。
這金玉羹就是炒幹的金黃魚籽蒸白嫩豆腐,再淋上一點熱油,味道不要太好。看到張煜眼睛都亮了,覃飛便是把盤子移到了他的面前,覃飛做的順手,伺候的也貼心,倒是讓張婉婉和覃明看傻了眼,他們家高冷的兒子如今倒是細致入微,簡直可以用兩個字來形容——舔狗。
從前三十多年都沒對誰上心,如今娶了媳婦,倒是寶貝地不行。
元夕看著,心裏很是嫉妒,但是卻無可奈何,因為張煜吃的很滿意,只能自己消化不滿之氣了。
吃過飯,元二叔與覃明聊著天,元夕貼著張煜,張煜身邊又坐著覃飛,一直到半夜,元夕都賴著不走,覃家也不好趕人,但是已經開始打哈欠了,最先撐不住的自然是老太太,張婉婉扶著老太太去休息,隨後去廚房,讓廚房的人做了夜宵。
吃過夜宵後,張煜下令了。
“我困了,要睡覺了,你們回去吧。”張煜看著元夕說道,“我如今挺好,覃飛對我也好,今日你也看到了,他們二人對我也不錯,並沒有因為我是男性而不滿意,便是奶奶對我也是滿意的,這手鐲便是她今日所送,你不必擔心我在覃家受委屈。便是真的受了委屈,不用你說,我也會找你的。”
“好,我聽你的,但是明日你跟我去元家認親。”元夕看著張煜執著地說道。
張煜搖了搖頭,“如今的身份我很喜歡,簡單,沒有那麽多紛雜的事情。”
“可你是覃飛的伴侶,覃家也有很多是非,你若是沒有任何背景,日後會被人輕視、欺負的,我不能給旁人半點欺負你的機會。”元夕說道,見張煜要說什麽,便打斷接著道,“便是覃飛有心護著你,可他不會時時刻刻都在你身邊。在京都,覃家自然是數一數二的存在,可是比覃家更高的存在也很多。我不能夠賭,所以我要將一切可能扼殺在萌芽之中。”
張煜嘆了口氣,覺得元夕真的操心太多了,他又不是傻子,還能站著讓人欺負不成,他覺得元夕不僅僅想做自己哥哥,恐怕是想做自己琴爹,真的是有夠操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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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不歡迎我來嗎?”元夕看著覃飛笑著說道,只是那眼裏全是刀光劍影啊。
“怎麽會,你是煜兒的朋友,自然也就是我的朋友,元少爺、元叔叔請坐。”覃飛淡定地說道。
雖然元夕有不軌之心,但是他家煜兒心裏只愛自己,對於元夕的心思只是定位在朋友,較好的朋友吧。
“坐就不必了,我弟弟來了京都,自然該回家住的,我來是為了接他回元家。”元夕說道。
“是啊,這孩子回來,自然是要回家裏住的,哪能夠住別人家啊。”元二叔看著張煜笑得一臉溫柔,這可是財神爺加護身符啊。
元家是個大家族,勾心鬥角的事情自然少不了,不過小一輩子,就元夕最厲害,準確的說元夕才是元家現在的實際掌權人,只是旁人還以為是元老爺子,實際上,早就變天了。這就是元夕的厲害之處。
不過,如今元夕對自己承諾了,只要照顧好張煜,就會護著他的寶貝閨女元卿卿,他自然要照顧好,他本也沒有那麽大的野心,想要元家,只想過好自己的日子。
張煜看了元夕一眼,便是知道元夕打的什麽主意,不過他並不想給自己找個長輩添麻煩。當然了,最主要的是張煜能夠感受到覃家對他的重視,並沒有瞧不上他。
所以張煜覺得沒有必要再增加什麽身份了,不過張煜不是元夕,從前元夕依附於張煜,自然處處聽張煜的,如今他倒是本事通天,自然是要給予張煜他覺得好的一切東西。
“元叔叔,我家張煜是頭一回來京都,跟你們元家根本就不認識。”覃飛眉頭微皺,不自覺的走到張煜面前,擋著張煜。
“沒有來過京都又如何,又不代表他不是元家人,是吧,弟弟?”元夕看著張煜笑得溫和。
“我餓了。”張煜沒有回答元夕的問題,反而對覃飛說道。
“餓了,我們就開飯。”覃飛轉身看向張煜說道,隨後對元夕、元二叔道,“兩位想必也沒有用餐,一起吧。”說著,便是拉著覃飛去餐廳。
覃明和張婉婉看著元夕與覃飛你來我往,不自覺的對視一眼,這是什麽情況,兩人自然都不清楚。
為什麽說張煜是元家的人呢?
“我原先與元夕認識,他認了我做弟弟,因而他就是我哥了。曾經戲言,讓我做他親弟弟,與他這位長輩做幹兒子。”張煜放下筷子,看著眾人解釋道。
“原來如此啊。”老太太點點頭笑著說道,至於真信還是假信只有她自己知道,不過這並不重要,因為她看得出來,元夕很在意張煜,這就夠了。
反正張煜與覃飛已經成婚了,而且小兩口感情不錯,元夕便是想搶也搶不走,老太太還是非常相信自己大孫子的魅力的。
雖然元夕長得好看,但是她大孫子長得同樣英俊瀟灑,而且成熟有風度,比元夕強很多。反正在老太太眼裏,她孫子最帥氣了。
“是啊,之前元夕便是與我說了這事,我自然是同意的,你們也知道,我只有卿卿這麽一個丫頭,多個弟弟保護她,我自然是願意的,只是一直沒見著真人,今日見了,果然是個好孩子。”元二叔說道,“張煜,日後我定然會視你為親子的,跟對卿卿一樣。”
“謝謝,不過不必了,我父母尚在,就不必再認義父了。”張煜看著元二叔說道,“卿卿是元夕的家人,我自然也會多加照顧的。”
元二叔看向元夕,元夕看向張煜,眼睛微紅,手微抖,他就知道,大人不要他了,現在眼裏、心裏都只有覃飛,連自己給他找強大的靠山都不要。
畢竟元二叔在這京都也是可以橫著走的人,當然了,元二叔並非張狂之人,但是並沒有太多人敢得罪他。旁人都巴不得跟元家攀上半點關系,張煜倒好,一點都不在意。
“元夕既然認了我做弟弟,我認不認義父已經不重要了,你說是吧,元夕哥哥。”張煜看向眼睛微紅的元夕,忍不住吐槽,怎麽重生了還是這麽愛哭,真的是個哭包。
“嗯。你說的對,你是我弟弟,誰敢欺負你啊。”元夕聽著張煜喊哥哥,又笑了,心情大好。
元二叔不明白為何元夕這般重視張煜,張煜看起來也沒有什麽特殊的地方,從前也未曾聽說過元夕有什麽在意的人,如果是喜歡的人,照著張煜的性格,怎麽能夠讓別人搶了先呢。
何況,元二叔能夠明顯的感覺到元夕在張煜面前有些裝乖,不同於往日裏在他家中長輩面前裝乖,如今是真的乖,乖得跟著被摸了毛的貓一般。
“煜兒是我的伴侶,我自然會護著他,不會讓人欺負他的。”覃飛看著元夕認真地說道,他有些搞不明白,元夕到底為何這麽在意張煜。
“就是啊,元夕,煜兒是我兒媳婦,雖然是初到京都,但是我們不會讓人欺負他的。”張婉婉也是說道。
“先吃飯,菜都涼了。”覃明看著眾人笑著說道,心裏卻是有些驚訝,張煜居然跟元家有關系。
作為生意人,覃明自然看得更遠,覃明自然不是個唯利是圖的小人,但是若是能夠與元家合作,覃家的聲音自然能夠更上一層樓,雖然覃家如今本就勢如中天,但是誰不想更好呢。
“煜兒,嘗嘗這個。”覃飛說著,便是用勺子舀了一勺金玉羹遞到張煜嘴邊。
這金玉羹就是炒幹的金黃魚籽蒸白嫩豆腐,再淋上一點熱油,味道不要太好。看到張煜眼睛都亮了,覃飛便是把盤子移到了他的面前,覃飛做的順手,伺候的也貼心,倒是讓張婉婉和覃明看傻了眼,他們家高冷的兒子如今倒是細致入微,簡直可以用兩個字來形容——舔狗。
從前三十多年都沒對誰上心,如今娶了媳婦,倒是寶貝地不行。
元夕看著,心裏很是嫉妒,但是卻無可奈何,因為張煜吃的很滿意,只能自己消化不滿之氣了。
吃過飯,元二叔與覃明聊著天,元夕貼著張煜,張煜身邊又坐著覃飛,一直到半夜,元夕都賴著不走,覃家也不好趕人,但是已經開始打哈欠了,最先撐不住的自然是老太太,張婉婉扶著老太太去休息,隨後去廚房,讓廚房的人做了夜宵。
吃過夜宵後,張煜下令了。
“我困了,要睡覺了,你們回去吧。”張煜看著元夕說道,“我如今挺好,覃飛對我也好,今日你也看到了,他們二人對我也不錯,並沒有因為我是男性而不滿意,便是奶奶對我也是滿意的,這手鐲便是她今日所送,你不必擔心我在覃家受委屈。便是真的受了委屈,不用你說,我也會找你的。”
“好,我聽你的,但是明日你跟我去元家認親。”元夕看著張煜執著地說道。
張煜搖了搖頭,“如今的身份我很喜歡,簡單,沒有那麽多紛雜的事情。”
“可你是覃飛的伴侶,覃家也有很多是非,你若是沒有任何背景,日後會被人輕視、欺負的,我不能給旁人半點欺負你的機會。”元夕說道,見張煜要說什麽,便打斷接著道,“便是覃飛有心護著你,可他不會時時刻刻都在你身邊。在京都,覃家自然是數一數二的存在,可是比覃家更高的存在也很多。我不能夠賭,所以我要將一切可能扼殺在萌芽之中。”
張煜嘆了口氣,覺得元夕真的操心太多了,他又不是傻子,還能站著讓人欺負不成,他覺得元夕不僅僅想做自己哥哥,恐怕是想做自己琴爹,真的是有夠操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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