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一百年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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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一百年後
一百年後。
陽光好刺眼,林斯想。
他念出咒語,隨身攜帶的黑傘飄浮到他的身旁,為他擋去盛夏熾熱的陽光。
身為一只吸血鬼,就算已經在魔法世界待了一百年,林斯還是不喜歡在這種天氣出門。
更別提這一百年他基本就沒怎麽離開過實驗室。
九十八年前,他以全專業第一的成績取得了在道格拉斯繼續深造的機會,六年後,他圓滿畢業,結束了自己的校園生活。
然後,他便進入了自己的魔法師塔,將他在兩個世界裏學到的知識融匯貫通,一研究就是九十二年。
在此期間,他還辦了個期刊,叫賽恩緹斯特,用來放他上輩子學過的一些知識,以及他融匯貫通的成果。
當然,他還是很尊重知識產權的,誰研究出來的就放誰的名字。
經過他的努力,普朗克與愛因斯坦再次成為物理學巨匠,孟德爾也在魔法世界被冠以了“遺傳學之父”的稱號。
還有那些在醫學生做出巨大貢獻的醫生們,他們都在這本雜志上留下了自己的名字。
經過這麽多年的努力,塞恩緹斯特成功變為了學術界最有影響力的雜志之一,林斯也得到了“優秀科學家”與“優秀編輯”兩大稱號。
於是,他也收到了母校道格拉斯魔法學院的邀請,在中心地開一所附屬學校,教授那些“以科學為主”的知識。
今天就是他們約定好辦手續的日子。
林斯坐著木馬車,再一次回到了道格拉斯魔法學院。
對魔法世界而言,其實一百年並不算長,甚至不到平均壽命的二十分之一。
但這個一百年,由於科學的興起,中心地發生了很大的變化。
就像林斯坐的木馬車,除了魔法驅動之外,它還添加了風力與太陽能驅動裝置。
下了車,林斯重新打起黑傘,走進熟悉的校園。
除了魔法師塔之外,道格拉斯是林斯待過時間最長的地方,即使很多年沒有來過,他也可以很輕松地找到想去的地方。
而且這麽多年來,除了添置一些新的儀器設備,道格拉斯其實並沒有發生太多變化。
林斯的那棟實驗室小樓甚至還保留著,比那兩位學長學姐的畢設保留時間還長。
林斯走近校長辦公室時,奧斯汀已經在等他了。
“好久不見,”奧斯汀站起身,給了林斯一個擁抱,“上次見面還是在九十多年前。”
“好久不見,”林斯說,“我拜讀過你的文章,它給了我很多啟發。”
林斯畢業的那天,奧斯汀也給了他一個擁抱,祝他前程似錦,擁有一個光明的未來。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林斯也確實做到了。
如今,對於道格拉斯來說,林斯的身份已經不僅僅是一名成績優異的學生。
“我很高興你接受了我們的邀請,”奧斯汀說,“那我們來簽合同吧。”
具體的內容在此之前已經談好,林斯這次來,就是為了把合同簽掉。
林斯點頭,接過了合同。
和他們之前談好的一樣,雖然是附屬學校,但學院同樣有自己的名字,就叫塞恩緹斯特魔法學院,招生采用自主招生的方式,地址就在中心地的南部,不算太偏,但也不在市中心。
林斯擔任學院院長,負責招聘老師及招生等事務。
現在,學院的修剪工作已經結束,離招生開始還有三個多月,林斯要在這三個多月裏完成準備工作。
“其實我不太明白,”簽完合同,奧斯汀和林斯閑聊,“你為什麽同意來當這個校長。”
林斯不缺名利,而且就奧斯汀對自己這位學生的了解,他也沒什麽想成為教育家的欲望。
所以,管理一座學校,對林斯來說並沒有太大的意義。
“我已經完成了我能夠完成的科研工作,”林斯說,“接下來,我也同樣想做一些有意義的事。”
這當然是句客套話。
林斯的目標非常清楚。
現在他已經完成了“方便醫生就業”的第一階段,即做好理論知識的鋪墊。
下一步,就是要讓理論應用於實踐。
光靠他一人肯定是無法達成這一點的,所以必須要將這些知識進行推廣,用大量的成功來證明理論的正確。
所以林斯選擇了接受奧斯汀他們的邀請,去當一所學院的校長。
而且,更重要的是,如果從醫生的角度來看,林斯已經gap接近一百年了。
gap一年都要被hr反覆詢問,gap一百年,林斯都想不出面試的時候能有多精彩。
不過這些話沒必要和奧斯汀說,林斯和奧斯汀閑聊一會兒,然後便告辭離開。
“這麽多年過去,你好像沒什麽變化。”臨走前,奧斯汀突然說。
一百年固然造不成容貌上的太大改變,但從學校走向工作崗位,大多數人的氣質心態都會發生巨大變化。
這樣的變化其實是很明顯的,一眼就可以看出來。
但林斯不同。
也許是因為他一直待在魔法師塔裏,一百年的時光沒有在他的身上留下半分痕跡。如果讓他背著包走在學院裏,他看上去依舊像一個要去上課的學生。
還是剛從圖書館出來的那種。
“謝謝,”林斯說,“不上班確實會使人年輕。”
奧斯汀:“……”
告別奧斯汀,林斯沒有著急回去,他去了學院裏的甜品店,點了一杯咖啡和一塊蛋糕。
這家甜品店的前身就是雲深的小攤子,雲深在大四那年成功開了第一家門面,現在已經接近百年老店。
由於甜品店開在學校裏面,不少人想吃吃不到,還得找道格拉斯的學生代購。
林斯好不容易出一次門,準備到時候帶一些回去。
雲深今天不在,林斯寫了張明信片,拜托收銀的同學到時候交給雲深。
他拿著各種甜品,往學院門口走。
一個白色的圓球突然朝他撲過來。
林斯下意識接住了這團白球。
……好重。
由於錯誤估計這一團白球的重量,林斯直接被撞得往後退了一步。
“棉花糖,”林斯面無表情地捏住棉花糖的嘴,“你不要舔。”
在魔法世界,薩摩耶的壽命也長了很多,直到現在,棉花糖還處在少年時期。
林斯捏住了棉花糖的嘴,棉花糖就用腦袋來蹭林斯的脖頸,等它終於擡起頭,林斯的衣服上已經全都是白毛。
林斯無奈地嘆了口氣,又把棉花糖抱穩了些。
實驗室不太方便寵物進入,所以從學院畢業後,棉花糖就一直跟著沈喻時生活,林斯只有通過視頻才會看見它。
把棉花糖委屈壞了。
不過既然棉花糖出現在這裏,那麽也就說明……
“哥哥,”沈喻時從後面抱住林斯,語氣雀躍,“我好想你。”
他看上去比上一次見面又長高了些,神態也褪去了那一點天真與稚氣,他外貌中的少年感依舊存在,只是五官更加立體,氣質中也多了幾分沈靜與溫和。
“我也想你,”林斯眼中也多了幾分笑意,“這麽久了,還是第一次在現實中見到你。”
他上一次見到沈喻時,就是進魔法師塔之前,當時的沈喻時抱著他不撒手,語氣裏滿滿地都是不舍與委屈。
林斯原本還答應沈喻時會經常和他見面,結果中途出現了一些小小的意外,他直接九十多年都沒出過魔法師塔。
於是沈喻時就直接被鴿了九十多年。
“哥哥下次不能再這樣了,”沈喻時接過棉花糖,神色自然地和林斯說話,“這樣會讓我很困惑。”
“困惑?”林斯皺起了眉。
這個詞在日常生活中出現的頻率並不高。
“嗯。”沈喻時笑著點頭,卻沒有解釋具體的原因。
不過介於沈喻時的想法總是很奇妙,林斯也沒有繼續追問下去,他思考片刻,向沈喻時發出了邀請:“一起吃午飯吧,我請客。”
“好啊,”沈喻時一口答應下來,“我知道附近新開了一家很好吃的餐廳,我們可以一起去吃。”
看來這麽久過去,沈喻時的信息收集能力依舊沒有退化。
林斯習以為常地點頭,問沈喻時餐廳的地點。
“就在學校附近,我們走過去就可以,”沈喻時說,“不過在此之前,哥哥大概還需要去一趟甜品店。”
他指了指地上的袋子:“半熟芝士摔壞了,哥哥要再買一份嗎?”
“……那你等我一下,”林斯默默撿起袋子,把地上的半熟芝士清理掉,“我再去買一份。”
他讓沈喻時先幫自己拿一下袋子,然後再次進入甜品店,又買了份半熟芝士。
等到結賬的時候,林斯突然想起來,對收銀同學說:“麻煩再幫我做兩杯茉莉奶綠,一杯三分糖標準冰中杯,一杯全糖標準冰加奶油頂加布蕾超大杯。”
五分鐘後,林斯拎著半熟芝士和兩杯奶茶,走到沈喻時的身旁。
“給你的奶茶,”他將其中一杯遞給沈喻時,“我記得你喜歡這一款。”
“謝謝哥哥,”沈喻時接過奶茶,沖林斯彎了彎眼,“我很喜歡。”
沈喻時的神態動作都很正常,但林斯總感覺有些不對。
和之前的傻白甜相比,沈喻時現在好像不傻了。
當然,甜還是甜的。
林斯上輩子死得有點早,這輩子又一直待在魔法師塔裏,在這方面沒什麽經驗。
他不太明白是時間改變了沈喻時的性格,還是有什麽其他的原因。
而且,林斯總有一種感覺。
沈喻時似乎長得越來越像謝知。
林斯剛才從甜品店出來,看到沈喻時,甚至恍惚了一瞬。
他好像看到了謝知。
有那麽一刻,他甚至覺得,這兩個人的形象重合在了一起。
就好像,他們從頭到尾就是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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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年後。
陽光好刺眼,林斯想。
他念出咒語,隨身攜帶的黑傘飄浮到他的身旁,為他擋去盛夏熾熱的陽光。
身為一只吸血鬼,就算已經在魔法世界待了一百年,林斯還是不喜歡在這種天氣出門。
更別提這一百年他基本就沒怎麽離開過實驗室。
九十八年前,他以全專業第一的成績取得了在道格拉斯繼續深造的機會,六年後,他圓滿畢業,結束了自己的校園生活。
然後,他便進入了自己的魔法師塔,將他在兩個世界裏學到的知識融匯貫通,一研究就是九十二年。
在此期間,他還辦了個期刊,叫賽恩緹斯特,用來放他上輩子學過的一些知識,以及他融匯貫通的成果。
當然,他還是很尊重知識產權的,誰研究出來的就放誰的名字。
經過他的努力,普朗克與愛因斯坦再次成為物理學巨匠,孟德爾也在魔法世界被冠以了“遺傳學之父”的稱號。
還有那些在醫學生做出巨大貢獻的醫生們,他們都在這本雜志上留下了自己的名字。
經過這麽多年的努力,塞恩緹斯特成功變為了學術界最有影響力的雜志之一,林斯也得到了“優秀科學家”與“優秀編輯”兩大稱號。
於是,他也收到了母校道格拉斯魔法學院的邀請,在中心地開一所附屬學校,教授那些“以科學為主”的知識。
今天就是他們約定好辦手續的日子。
林斯坐著木馬車,再一次回到了道格拉斯魔法學院。
對魔法世界而言,其實一百年並不算長,甚至不到平均壽命的二十分之一。
但這個一百年,由於科學的興起,中心地發生了很大的變化。
就像林斯坐的木馬車,除了魔法驅動之外,它還添加了風力與太陽能驅動裝置。
下了車,林斯重新打起黑傘,走進熟悉的校園。
除了魔法師塔之外,道格拉斯是林斯待過時間最長的地方,即使很多年沒有來過,他也可以很輕松地找到想去的地方。
而且這麽多年來,除了添置一些新的儀器設備,道格拉斯其實並沒有發生太多變化。
林斯的那棟實驗室小樓甚至還保留著,比那兩位學長學姐的畢設保留時間還長。
林斯走近校長辦公室時,奧斯汀已經在等他了。
“好久不見,”奧斯汀站起身,給了林斯一個擁抱,“上次見面還是在九十多年前。”
“好久不見,”林斯說,“我拜讀過你的文章,它給了我很多啟發。”
林斯畢業的那天,奧斯汀也給了他一個擁抱,祝他前程似錦,擁有一個光明的未來。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林斯也確實做到了。
如今,對於道格拉斯來說,林斯的身份已經不僅僅是一名成績優異的學生。
“我很高興你接受了我們的邀請,”奧斯汀說,“那我們來簽合同吧。”
具體的內容在此之前已經談好,林斯這次來,就是為了把合同簽掉。
林斯點頭,接過了合同。
和他們之前談好的一樣,雖然是附屬學校,但學院同樣有自己的名字,就叫塞恩緹斯特魔法學院,招生采用自主招生的方式,地址就在中心地的南部,不算太偏,但也不在市中心。
林斯擔任學院院長,負責招聘老師及招生等事務。
現在,學院的修剪工作已經結束,離招生開始還有三個多月,林斯要在這三個多月裏完成準備工作。
“其實我不太明白,”簽完合同,奧斯汀和林斯閑聊,“你為什麽同意來當這個校長。”
林斯不缺名利,而且就奧斯汀對自己這位學生的了解,他也沒什麽想成為教育家的欲望。
所以,管理一座學校,對林斯來說並沒有太大的意義。
“我已經完成了我能夠完成的科研工作,”林斯說,“接下來,我也同樣想做一些有意義的事。”
這當然是句客套話。
林斯的目標非常清楚。
現在他已經完成了“方便醫生就業”的第一階段,即做好理論知識的鋪墊。
下一步,就是要讓理論應用於實踐。
光靠他一人肯定是無法達成這一點的,所以必須要將這些知識進行推廣,用大量的成功來證明理論的正確。
所以林斯選擇了接受奧斯汀他們的邀請,去當一所學院的校長。
而且,更重要的是,如果從醫生的角度來看,林斯已經gap接近一百年了。
gap一年都要被hr反覆詢問,gap一百年,林斯都想不出面試的時候能有多精彩。
不過這些話沒必要和奧斯汀說,林斯和奧斯汀閑聊一會兒,然後便告辭離開。
“這麽多年過去,你好像沒什麽變化。”臨走前,奧斯汀突然說。
一百年固然造不成容貌上的太大改變,但從學校走向工作崗位,大多數人的氣質心態都會發生巨大變化。
這樣的變化其實是很明顯的,一眼就可以看出來。
但林斯不同。
也許是因為他一直待在魔法師塔裏,一百年的時光沒有在他的身上留下半分痕跡。如果讓他背著包走在學院裏,他看上去依舊像一個要去上課的學生。
還是剛從圖書館出來的那種。
“謝謝,”林斯說,“不上班確實會使人年輕。”
奧斯汀:“……”
告別奧斯汀,林斯沒有著急回去,他去了學院裏的甜品店,點了一杯咖啡和一塊蛋糕。
這家甜品店的前身就是雲深的小攤子,雲深在大四那年成功開了第一家門面,現在已經接近百年老店。
由於甜品店開在學校裏面,不少人想吃吃不到,還得找道格拉斯的學生代購。
林斯好不容易出一次門,準備到時候帶一些回去。
雲深今天不在,林斯寫了張明信片,拜托收銀的同學到時候交給雲深。
他拿著各種甜品,往學院門口走。
一個白色的圓球突然朝他撲過來。
林斯下意識接住了這團白球。
……好重。
由於錯誤估計這一團白球的重量,林斯直接被撞得往後退了一步。
“棉花糖,”林斯面無表情地捏住棉花糖的嘴,“你不要舔。”
在魔法世界,薩摩耶的壽命也長了很多,直到現在,棉花糖還處在少年時期。
林斯捏住了棉花糖的嘴,棉花糖就用腦袋來蹭林斯的脖頸,等它終於擡起頭,林斯的衣服上已經全都是白毛。
林斯無奈地嘆了口氣,又把棉花糖抱穩了些。
實驗室不太方便寵物進入,所以從學院畢業後,棉花糖就一直跟著沈喻時生活,林斯只有通過視頻才會看見它。
把棉花糖委屈壞了。
不過既然棉花糖出現在這裏,那麽也就說明……
“哥哥,”沈喻時從後面抱住林斯,語氣雀躍,“我好想你。”
他看上去比上一次見面又長高了些,神態也褪去了那一點天真與稚氣,他外貌中的少年感依舊存在,只是五官更加立體,氣質中也多了幾分沈靜與溫和。
“我也想你,”林斯眼中也多了幾分笑意,“這麽久了,還是第一次在現實中見到你。”
他上一次見到沈喻時,就是進魔法師塔之前,當時的沈喻時抱著他不撒手,語氣裏滿滿地都是不舍與委屈。
林斯原本還答應沈喻時會經常和他見面,結果中途出現了一些小小的意外,他直接九十多年都沒出過魔法師塔。
於是沈喻時就直接被鴿了九十多年。
“哥哥下次不能再這樣了,”沈喻時接過棉花糖,神色自然地和林斯說話,“這樣會讓我很困惑。”
“困惑?”林斯皺起了眉。
這個詞在日常生活中出現的頻率並不高。
“嗯。”沈喻時笑著點頭,卻沒有解釋具體的原因。
不過介於沈喻時的想法總是很奇妙,林斯也沒有繼續追問下去,他思考片刻,向沈喻時發出了邀請:“一起吃午飯吧,我請客。”
“好啊,”沈喻時一口答應下來,“我知道附近新開了一家很好吃的餐廳,我們可以一起去吃。”
看來這麽久過去,沈喻時的信息收集能力依舊沒有退化。
林斯習以為常地點頭,問沈喻時餐廳的地點。
“就在學校附近,我們走過去就可以,”沈喻時說,“不過在此之前,哥哥大概還需要去一趟甜品店。”
他指了指地上的袋子:“半熟芝士摔壞了,哥哥要再買一份嗎?”
“……那你等我一下,”林斯默默撿起袋子,把地上的半熟芝士清理掉,“我再去買一份。”
他讓沈喻時先幫自己拿一下袋子,然後再次進入甜品店,又買了份半熟芝士。
等到結賬的時候,林斯突然想起來,對收銀同學說:“麻煩再幫我做兩杯茉莉奶綠,一杯三分糖標準冰中杯,一杯全糖標準冰加奶油頂加布蕾超大杯。”
五分鐘後,林斯拎著半熟芝士和兩杯奶茶,走到沈喻時的身旁。
“給你的奶茶,”他將其中一杯遞給沈喻時,“我記得你喜歡這一款。”
“謝謝哥哥,”沈喻時接過奶茶,沖林斯彎了彎眼,“我很喜歡。”
沈喻時的神態動作都很正常,但林斯總感覺有些不對。
和之前的傻白甜相比,沈喻時現在好像不傻了。
當然,甜還是甜的。
林斯上輩子死得有點早,這輩子又一直待在魔法師塔裏,在這方面沒什麽經驗。
他不太明白是時間改變了沈喻時的性格,還是有什麽其他的原因。
而且,林斯總有一種感覺。
沈喻時似乎長得越來越像謝知。
林斯剛才從甜品店出來,看到沈喻時,甚至恍惚了一瞬。
他好像看到了謝知。
有那麽一刻,他甚至覺得,這兩個人的形象重合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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