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0章 心比什麼都金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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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70章 心比什麼都金貴
這個樣子的她,和在雨裏學小兔子走路的年朝顔,沒有任何區別。
講白了,都是被愛的人。
所以,她們才會有如此放松的稚氣狀態。
廚房裏。
宋曲挽起衣袖,沖洗她用心挑選的最為新鮮的排骨。
“我去換衣服。這個排骨,你洗幹凈之後,放到沸水裏焯一焯,微微變色後,撈出來。”
“哦,好。”
宋歌走到門口的時候,停下,回身,對了,以後不要搭理陌生人。”
宋曲無奈地搖搖頭,“知道了。”
宋歌瞇起眼睛,打量妹妹。
宋曲今天出門時穿的是一件米色的風衣,顯氣色,也顯得整個人的氣質柔美很多。
此時,風衣脫下,宋曲上面是一件黑色半高領毛衣,下面是米白格子蘿蔔褲,身形修長,氣質卻比過往……嗯,真的多了幾分溫軟的淡然。
他清楚記得宋曲的衣服大多都是基礎色,這一身偏偏令他怎麼瞧,怎麼覺得自己的妹妹成了甜蜜的小女人呢。
“幾個月不見,品味有進步。”宋歌便以逗趣的語氣開口,
宋曲低頭看看自己,抿了抿唇,唇角的上揚卻出賣了她。
然而,宋歌呢,他還是想親耳聽妹妹說。
“林子唯幫你搭配的?”
呃,有這麼的明顯麼?
其實,她本來今天想穿一身黑出門的,扮酷是她的強項,也是她的樂趣。
但是,她挑選衣服的時候,林子唯發來了視頻電話。
林子唯竟然幽幽地說了句,“那件米色風衣,我好像沒見你穿過,不喜歡?”
當時的她好窘迫啊!
因為林子唯還在屏幕那端,用委屈極了的小可憐眼神盯著她,令她覺得自己好像犯下了什麼大錯。
“這件風衣挺,挺好看的,是,是我還沒有想好怎麼搭配啦!”是的,風衣是林子唯某次出差回來送給她的禮物。
林子唯每次出門,只要超過48小時,基本都不會空手而回。
有一次,林先生送她的禮物竟然是一包火雞面,也是相當可愛了。
“我記得你有一條米白色格子褲,可以配這個風衣穿哦!”
她當時聽林子唯的這話,簡直是瀑布汗了。
她的衣服,她自己都不太清楚。
林子唯他怎麼能比她更清楚呀?
然後,她就參考林子唯的建議,這樣穿搭著出門啦。
宋曲閃躲宋歌的目光,抿了抿唇,矜持地說,“是也不是。”
宋歌想了想,點呀點著腦袋,說,“我知道,衣服是林子唯給你買的。”
“哥!”宋曲一下子羞惱了,跺著腳,背過身去,十足的小女孩情態。
打破砂鍋問到底的哥哥,一點都不可愛。
宋歌樂了。
他也這才見好就收地去換家居服了。
之後,在宋歌的監督和教學下,宋歌親自動手做好了最家常的三菜一湯:很爽口的酸辣小木耳,耗費工匠精神完成的糖醋排骨,簡單卻也需功力的番茄炒蛋,以及撫慰腸胃的清淡蔬菜湯。
宋曲盛好米飯,遞給宋歌。
“謝謝。”宋歌接過米飯碗。
宋曲端著自己的那碗,在宋歌對面坐下。
是的,他們兄妹倆在家裏吃飯,電飯煲呀砂鍋呀都是放在餐桌上,吃多少,盛多少,不夠的話,隨時添。
“哥,暖暖最近怎麼樣了。”她通風報信後,辰少便到林家雨林帶走了俞暖暖,聽哥哥說,兩人直接回了心島。
宋歌微微搖頭,實誠地說,“不知道。”
這段時間,阿辰撂挑子,歐豪國際這邊,幾乎是他獨挑大梁,每天都忙得焦頭爛額,哪有精力去關心這些。何況,他也有自己在乎的人了。
宋曲聽宋歌這麼說,心裏咯噔一下。
看來,她哥哥是真的要叛變了,不然的話,憑她哥和辰少的私下交情,怎麼可能完全不關心好友太太的近況啊,就算要避嫌,多少也應該關心一二吧。
“哥,你……”宋曲欲言又止地看著宋歌,小心地問,“那個女人,你和她之間……”
宋歌正閉著嘴巴,咀嚼食物,腮幫微微地鼓動,聽妹妹這樣說,腮幫不動了,目光幽沈地看著妹妹。
宋曲便眨了下眼睛,放下手裏的湯勺,拿起筷子,夾了一塊排骨,放到宋歌的碗裏,眼神坦蕩地看著哥哥。
宋歌便笑了,咽下嘴裏的食物,也給妹妹夾了一塊排骨,說,“你擔心的事不會發生。”
然而,聽到宋歌這樣說,宋曲還是不放心。
畢竟是親兄妹,雖然如今聚少離多,但是,年少的共患難,這麼多年裏,相處時的點點滴滴,都足以令宋曲明白,她的哥哥是那種不會輕易動情,一旦愛上,撞了南墻也不會回頭的人,這算是她哥的優點,也是她哥和未來嫂子愛情裏的絆腳石吧,因為矯枉過正啊,因為水滿則溢啊,因為情深不壽啊,因為情啊它不知何起,便也不知何去。
所以,“過分”了,便可能禍起,傷人傷己。
“哥,你……”
這個瞬間,宋曲愕然地意識到她能說出來的語言,都是那麼的蒼白無力。
她嘆了口氣,只能看著宋歌的眼睛,說,“哥,在地上,你是我唯一的親人。”
宋歌又笑了。
他垂下眼睛,欣賞晶瑩的米粒,以玩笑的語氣問妹妹,“林子唯呢?”
“家人。”
“……”
宋曲看著宋歌,聲音堅定地說,“哥,你是我的親人。哥和林子唯都是我的家人。”她要做他們的小太陽。
宋歌的眼睛裏有欣慰,也有好笑和無奈。
他思考了一下,才開口,“還記得那個差點成為你嫂子的女人麼。”
宋曲立馬點點頭,“記得啊。哥,你提她幹嘛。”
“這位姑娘挺有野心的。和我訂婚只是手段,真正的目標是辰少。”
宋曲苦笑道,“我也猜到了。”
“但是,我當時是真心喜歡她,真心決定和她結婚。”
宋曲聽宋歌這樣說,反而疑惑了。
宋歌笑了聲,順了順筷子,夾菜,說,“我的心比什麼都金貴。所以,你擔心的事,不會發生。及時止損的道理,你都懂,作為你老哥,我能不懂?”
是,他愛上了一個女人。
所以,他會盡上自己的努力,牽引這個女人走過漫漫黑夜,看見黎明的曙光。
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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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樣子的她,和在雨裏學小兔子走路的年朝顔,沒有任何區別。
講白了,都是被愛的人。
所以,她們才會有如此放松的稚氣狀態。
廚房裏。
宋曲挽起衣袖,沖洗她用心挑選的最為新鮮的排骨。
“我去換衣服。這個排骨,你洗幹凈之後,放到沸水裏焯一焯,微微變色後,撈出來。”
“哦,好。”
宋歌走到門口的時候,停下,回身,對了,以後不要搭理陌生人。”
宋曲無奈地搖搖頭,“知道了。”
宋歌瞇起眼睛,打量妹妹。
宋曲今天出門時穿的是一件米色的風衣,顯氣色,也顯得整個人的氣質柔美很多。
此時,風衣脫下,宋曲上面是一件黑色半高領毛衣,下面是米白格子蘿蔔褲,身形修長,氣質卻比過往……嗯,真的多了幾分溫軟的淡然。
他清楚記得宋曲的衣服大多都是基礎色,這一身偏偏令他怎麼瞧,怎麼覺得自己的妹妹成了甜蜜的小女人呢。
“幾個月不見,品味有進步。”宋歌便以逗趣的語氣開口,
宋曲低頭看看自己,抿了抿唇,唇角的上揚卻出賣了她。
然而,宋歌呢,他還是想親耳聽妹妹說。
“林子唯幫你搭配的?”
呃,有這麼的明顯麼?
其實,她本來今天想穿一身黑出門的,扮酷是她的強項,也是她的樂趣。
但是,她挑選衣服的時候,林子唯發來了視頻電話。
林子唯竟然幽幽地說了句,“那件米色風衣,我好像沒見你穿過,不喜歡?”
當時的她好窘迫啊!
因為林子唯還在屏幕那端,用委屈極了的小可憐眼神盯著她,令她覺得自己好像犯下了什麼大錯。
“這件風衣挺,挺好看的,是,是我還沒有想好怎麼搭配啦!”是的,風衣是林子唯某次出差回來送給她的禮物。
林子唯每次出門,只要超過48小時,基本都不會空手而回。
有一次,林先生送她的禮物竟然是一包火雞面,也是相當可愛了。
“我記得你有一條米白色格子褲,可以配這個風衣穿哦!”
她當時聽林子唯的這話,簡直是瀑布汗了。
她的衣服,她自己都不太清楚。
林子唯他怎麼能比她更清楚呀?
然後,她就參考林子唯的建議,這樣穿搭著出門啦。
宋曲閃躲宋歌的目光,抿了抿唇,矜持地說,“是也不是。”
宋歌想了想,點呀點著腦袋,說,“我知道,衣服是林子唯給你買的。”
“哥!”宋曲一下子羞惱了,跺著腳,背過身去,十足的小女孩情態。
打破砂鍋問到底的哥哥,一點都不可愛。
宋歌樂了。
他也這才見好就收地去換家居服了。
之後,在宋歌的監督和教學下,宋歌親自動手做好了最家常的三菜一湯:很爽口的酸辣小木耳,耗費工匠精神完成的糖醋排骨,簡單卻也需功力的番茄炒蛋,以及撫慰腸胃的清淡蔬菜湯。
宋曲盛好米飯,遞給宋歌。
“謝謝。”宋歌接過米飯碗。
宋曲端著自己的那碗,在宋歌對面坐下。
是的,他們兄妹倆在家裏吃飯,電飯煲呀砂鍋呀都是放在餐桌上,吃多少,盛多少,不夠的話,隨時添。
“哥,暖暖最近怎麼樣了。”她通風報信後,辰少便到林家雨林帶走了俞暖暖,聽哥哥說,兩人直接回了心島。
宋歌微微搖頭,實誠地說,“不知道。”
這段時間,阿辰撂挑子,歐豪國際這邊,幾乎是他獨挑大梁,每天都忙得焦頭爛額,哪有精力去關心這些。何況,他也有自己在乎的人了。
宋曲聽宋歌這麼說,心裏咯噔一下。
看來,她哥哥是真的要叛變了,不然的話,憑她哥和辰少的私下交情,怎麼可能完全不關心好友太太的近況啊,就算要避嫌,多少也應該關心一二吧。
“哥,你……”宋曲欲言又止地看著宋歌,小心地問,“那個女人,你和她之間……”
宋歌正閉著嘴巴,咀嚼食物,腮幫微微地鼓動,聽妹妹這樣說,腮幫不動了,目光幽沈地看著妹妹。
宋曲便眨了下眼睛,放下手裏的湯勺,拿起筷子,夾了一塊排骨,放到宋歌的碗裏,眼神坦蕩地看著哥哥。
宋歌便笑了,咽下嘴裏的食物,也給妹妹夾了一塊排骨,說,“你擔心的事不會發生。”
然而,聽到宋歌這樣說,宋曲還是不放心。
畢竟是親兄妹,雖然如今聚少離多,但是,年少的共患難,這麼多年裏,相處時的點點滴滴,都足以令宋曲明白,她的哥哥是那種不會輕易動情,一旦愛上,撞了南墻也不會回頭的人,這算是她哥的優點,也是她哥和未來嫂子愛情裏的絆腳石吧,因為矯枉過正啊,因為水滿則溢啊,因為情深不壽啊,因為情啊它不知何起,便也不知何去。
所以,“過分”了,便可能禍起,傷人傷己。
“哥,你……”
這個瞬間,宋曲愕然地意識到她能說出來的語言,都是那麼的蒼白無力。
她嘆了口氣,只能看著宋歌的眼睛,說,“哥,在地上,你是我唯一的親人。”
宋歌又笑了。
他垂下眼睛,欣賞晶瑩的米粒,以玩笑的語氣問妹妹,“林子唯呢?”
“家人。”
“……”
宋曲看著宋歌,聲音堅定地說,“哥,你是我的親人。哥和林子唯都是我的家人。”她要做他們的小太陽。
宋歌的眼睛裏有欣慰,也有好笑和無奈。
他思考了一下,才開口,“還記得那個差點成為你嫂子的女人麼。”
宋曲立馬點點頭,“記得啊。哥,你提她幹嘛。”
“這位姑娘挺有野心的。和我訂婚只是手段,真正的目標是辰少。”
宋曲苦笑道,“我也猜到了。”
“但是,我當時是真心喜歡她,真心決定和她結婚。”
宋曲聽宋歌這樣說,反而疑惑了。
宋歌笑了聲,順了順筷子,夾菜,說,“我的心比什麼都金貴。所以,你擔心的事,不會發生。及時止損的道理,你都懂,作為你老哥,我能不懂?”
是,他愛上了一個女人。
所以,他會盡上自己的努力,牽引這個女人走過漫漫黑夜,看見黎明的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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