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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0章 不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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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0章 不是她

在大鵬園藝公司工作了七、八年的賈細花被帶進審訊室。

她的臉頰和脖子上有一大塊燒傷疤痕,頭發稀疏,長年戴一頂棒球帽,口罩將臉捂得嚴嚴實實,衣服領子也扣得很緊,努力將疤痕遮掩。

面對警察的到來,賈細花緊張到全身哆嗦、雙腿發軟,若不是馮曉玉攙扶了一把,恐怕她已經癱倒在地,走都走不動路。

看到這樣的賈細花,夏木繁眼眸微暗。能夠成為人販子外聯頭目的人,是個如此膽小怯懦的人?

直到坐在審訊椅上,賈細花依舊緊張到全身發抖,根本不敢擡頭看人,頭一直低著,恨不得栽到地上去,似乎這樣就可以躲避一切。

面對龔衛國的例行身份詢問,賈細花身若細蚊,得豎起耳朵仔細聽才能聽清楚她的話。

“姓名?”

“賈細花。”

“年齡?”

“三十三。”

“婚否?”

“什,什麽?”

龔衛國換了個說法:“結婚了沒?”

賈細花這才反應過來:“結,結了,不過……他十年前就生病,生病死了。”

隨著年齡的增長,龔衛國的性格也沈穩了許多,面對緊張到說話結結巴巴的賈細花,並沒有發脾氣,而是放緩語速耐心提問。

可能是察覺到了警察的溫和,賈細花不斷哆嗦的身體漸漸平靜了些,說話結巴的情況也有所好轉,將自己的基本情況交代了出來。

賈細花出生農家,臉上、頸上的燒傷是她十三歲時家中失火造成的舊傷。傷疤猙獰可怕,讓賈細花的年少時光充滿痛苦,這也造成了她自卑內向的個性。十九歲時經人介紹與同村的吳有福結婚,婚後和丈夫一起到城裏打工,生下一個男孩,卻不幸夭折。

十年前丈夫病逝,她單身至今,一個人租住在公司附近的民房,生活很簡樸。她種植養護綠植、果樹很有一套,雖然容貌醜陋,但公司老板很信任她,將城東別墅區的十幾單日常園藝維護任務交給了她。

因為工作需要用到園藝工具與器械,她平時到城東都會開公司那輛老舊的白色貨車。她沒有丈夫、沒有孩子,一人吃飽全家不愁,與同事們也來往得很少,對她而言,拿錢幹活、認真工作就是生活的重心。

龔衛國見她有問有答,半點沒有隱瞞,也滿心疑惑。

虐殺動物、販賣兒童的花姐,竟然是個如此老實巴交的單身女人?不過,這一切都可能是表象。龔衛國整理好情緒,將目光投向夏木繁。

夏木繁目光緊盯賈細花:“你老家哪裏?”

賈細花說了一個地址,是湘省北部的偏遠山區。

夏木繁繼續問:“你在家排行第幾?”

“我,我是家裏最小。”賈細花雙手手指絞在了一起,指節有些泛白,如果這份緊張是假裝的,那她真是個優秀的演員。

夏木繁與馮曉玉交換了一個眼神。

馮曉玉的犯罪心理分析結果,花姐是家中長女,可是賈細花卻是最小的那一個,條件並不符合。

馮曉玉不由得內心有些動搖,開始懷疑自己。她一直在研究的犯罪心理分析畢竟是從國外引進的理論,是不是與咱們國家的國情並不匹配?不然眼前這個“花姐”怎麽會相差那麽大?

高智商,擅長社交;

出生順序靠前,多為長女;

已婚,有性能力;

犯罪現場多變,不固定。

自己總結的這四條,似乎只有“已婚”這一條是對應上的,其餘幾條都對不上。

賈細花性格內向、不擅言辭、拒絕與人交往。

她是家中幺女,有哥有姐。

她單身十年,獨居,沒有交往的男朋友。

至於犯罪現場……虐貓、埋狗地點就在鐵山水庫附近,與她的工作地點很近。這也與馮曉玉分析的對應不上。按理說,花姐行事謹慎又有車子,殺了貓狗之後應該將屍體拖到遠離城東的地方處理掉才對。

夏木繁將一張照片放在賈細花面前:“這只貓,是你抓的?”

看到那只燒成焦炭的貓咪,賈細花瞳孔一縮,慌得冷汗直冒,她拼命搖頭,一個字不說。

夏木繁提高音量:“亮亮養了三年的那只小狗玲玲,是你用園藝捆紮帶綁住四肢,活埋在那個工地草叢裏吧?”

聽到“亮亮”二字,賈細花明顯開始不安,她眼神游離,眼珠子亂轉,根本不敢與夏木繁眼神對視。

夏木繁重重一拍桌子:“老實交代!你為什麽要弄死野貓,為什麽要活埋小狗?”

賈細花咽下一口口水,努力找回自己的聲音:“同,同志,我只是殺了兩個小畜牲,這也要坐牢嗎?”

虐殺動物行為可恥可恨,但不足以列為刑事案件,一般是派出所民警進行批評教育再拘留幾天。賈細花眼下雖然承認了虐殺小動物罪名,但對特別行動處而言,這還不夠。

夏木繁繼續盯著賈細花的一舉一動:“認識蔡玉鐵嗎?”

賈細花楞了一下,茫然搖頭:“不認識。”

龔衛國在一旁喝斥道:“你讓他打電話威脅警察,難道忘記了嗎?”

賈細花慌忙搖頭:“不不不,我哪有這樣的膽子。我不認識什麽蔡玉鐵,也沒有讓他打電話。”

夏木繁問:“花姐這個名字,熟悉嗎?”

賈細花愈發地糊塗了,擡起頭看著夏木繁,眼裏滿是驚恐:“花姐是誰?我不認得。”

龔衛國冷笑一聲:“你裝什麽糊塗?花姐這個名字,道上的朋友哪個聽了不敬上三分?”

審到現在,賈細花感覺有一張網細細密密地罩了下來,將她勒得透不過氣來。警察嘴裏說出來的名字那麽陌生,他們的眼神那麽犀利,這是……要羅織什麽罪名把她抓起來坐牢嗎?

一想到這種可能性,賈細花的心跳加快,急切地為自己辯解著:“我不是花姐!我的名字裏雖然有個花字,但別人都叫我賈姐、小賈,家裏人叫我細花,我真的不知道花姐是誰。”

賈細花矢口否認自己是花姐,這在大家的意料之中。

花姐絕不會承認自己是人販子外聯頭目,也不可能認下自己拐賣兒童的罪行。畢竟,殺只小貓小狗不入刑,但販賣兒童卻是要坐牢的。

夏木繁將一臺錄音機往前推到桌前,要求賈細花說出“把袋子送到動物園熊貓館西北角竹林,然後打這個電話。”這句話。

賈細花照做了。

因為燒傷,她的聲音低沈,略顯粗糙。

夏木繁將磁帶取出,交給龔衛國。

龔衛國點了點頭,拿著磁帶走了出去。過了二十分鐘龔衛國回到審訊室,在夏木繁耳邊輕聲低語:“不是她。”

蔡玉鐵沒有見過花姐,但他對花姐的聲音記憶深刻,因此抓到賈細花之後夏木繁便讓人把他帶了過來。

聽完磁帶裏的聲音,蔡玉鐵毫不猶豫地搖頭:“不是她。花姐的聲音沒有這麽粗,而且口音也不太一樣。”賈細花是湘北人,說的普通話不可避免地帶著鄉音,可是花姐的普通話卻比較標準。

夏木繁“嗯”了一聲,決定調整審訊方向。

賈細花不是花姐,但卻一定與花姐有某種關聯,順藤摸瓜,說不定就能將藏在人群之後的花姐找出來。

夏木繁問:“為什麽在水庫邊捕捉野貓?為什麽要把它燒死?”

賈細花一直忐忑不安地垂下頭,用眼睛餘光留意著警察的動靜,聽到夏木繁的提問,身體不自覺地抖了抖,雙唇緊閉,沒有說話。

夏木繁雙眼瞇了瞇,冷聲追問:“賈細花,老實回答我的問題!”

審訊室裏氣氛陡然變得嚴肅起來,賈細花感覺到了沈重的心理壓力,囁嚅著說:“沒有人和我說話,他們都嫌我長得醜。就連那些小畜生看到我也齜牙咧嘴,我,我心裏煩,想著弄死幾只小動物不算什麽。”

負責做筆錄的馮曉玉聽到這裏,筆尖微頓。縱火的動機通常是出於洩憤,是缺乏自信的弱者所犯下的罪行,有人說:縱火或許是愚蠢弱小者所能犯下的最嚴重罪行。賈細花之所以會選擇將貓屍淋上汽油之後再進行焚燒,正是因為長期壓抑、獨居、少與人交流之後的一種心理宣洩。

夏木繁再問:“為什麽活埋了玲玲?”

賈細花飛快擡頭,脧了夏木繁一眼:“B區11棟的保姆秀珍是個好人,她不嫌我醜,會陪我說話,給我遞工具,還給我倒水喝。她不只一次說那只狗愛叫愛咬人還護食,她有次換狗糧的時候差點被咬到,可是鐘映紅卻只輕描淡寫地說了句,以後小心點。”

說著說著,賈細花的語速越來越快,情緒也隨之激動起來:“鐘映紅每天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不說,還給狗買進口狗糧、狗玩具、狗零食,每周送去寵物店做美容,那不過就是只畜生,憑什麽日子過得比人還精貴?亮亮拿它當寶貝一樣,一回來就又是抱又是親的,簡直比對他爸媽還親。我看不順眼那只狗,等到天黑亮亮回家來遛狗的時候,把那只狗偷偷抱上車,捆住手腳和嘴巴,把它給埋了。”

賈細花的眼裏閃過一絲興奮,疤痕開始發熱,臉部肌肉有些扭曲:“那小東西不是挺愛叫的嗎?我把它埋在坑裏,泥土一點一點蓋上去,它睜著個大眼睛想叫喚,可是嘴被綁住,只能拼命掙紮,喉嚨裏發出嗚嗚嗚的聲音。那個時候,我的心裏真痛快。”

夏木繁雙拳捏緊,從她的話語中找出一絲異樣:“你認識鐘映紅?你很喜歡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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