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重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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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重生(1)
鄭欽第一次認識許附的時候,是在初一的下學期,不過不是在課堂上,而是在他家別墅旁寬闊的草坪的隔壁的草坪上。
正值快要過年,其他男生要麽踢球,要麽三五成群地縮在角落裏放悄悄買回來的炮仗。
只有許附坐在房檐陰影下的一張塑料椅子上,靜靜地捧著一看。
他本身就長得白,那天穿了一件白色的毛衣,在陽光碰巧照射不到的缺口下,兩耳不聞窗外事的樣子,更顯得有一股除塵絕俗的飄然。
鄭欽也會看網絡小說,或者去買武俠小說的實體本,可是書中描述女主角“除塵絕俗”“臉上沒有血色”“不食人間煙火”,他時常覺得是最虛假的。
放眼從小到大見過的所有周圍人,深覺連想象腦補都補不出來。
可是那一天,那一刻,鄭欽覺得可能也是自己腦子抽搐了,反正那些個形容詞忽然就鮮活了起來,套用在小路對面的那個男生身上,毫不違和。
雖然是用來形容女主角的,不是鄭欽覺得許附像女人,相反,許附的長相是清秀但棱角分明的那一掛。
只是那股氣質,和書裏的描述剛好吻合。
十三四歲的中二少年,網文和武俠小說就是最大的知識庫,各種形容詞都是從裏面抽取的。
那時候的半大男生,還不懂得用別的言語,描摹心裏有好感的人。
鄭欽看許附一直在看書,無論旁邊踢球的喊叫和鞭炮聲多麽嘈雜,他都跟聽不見似的,兩眼集中在書頁上,看完一頁,動手再翻過一頁。
這個年齡階段,這麽愛讀書的孩子,說實話,真的並不多見。
鄭欽自己就時常被他爹罵腦子裏不裝著書本,將來鐵定沒出息,從上學的那一天到現在,鄭欽成績也確實屬於吊車尾,他自己心裏有數,但不打算改。
只是出於一種差別感,對愛學習的人,或許就偏重幾分好感了。
後來鄭欽才知道,許附也不是愛學習,只是為了考上高中。
畢竟在福利院長大的孩子,沒錢念高中,唯有一條路子——當尖子生,讓高中同意破格錄取,到時候市裏可能會組織捐款,也就有書念了。
“我不想留在福利院的,甚至不想留在這個城市,我要考出去,這是我唯一的機會。”
後來許附是這麽跟鄭欽說的。
至於鄭欽,他是剛跟著父親搬到這個城市裏來,他爹是個生意成功的暴發戶,去年決定搬家的時候,就在這邊買下一座別墅,帶著鄭欽,和新娶的年輕老婆,以及老婆生下的,已經四歲的一兒一女龍鳳胎,搬到了這裏。
這是鄭欽來鑫城的第一天,住新家的第一天,就看見了許附。
鄭欽的父母終於在去年離了婚,他爹先有了外遇,養了小三,事情暴露之後,他媽卻是一點無所謂,因為和婚前相戀過的前男友老情人,一直藕斷絲連著。
一聽男人先忍不住偷吃,鄭欽的媽一邊痛罵男人禽獸,一邊收拾東西,要奔向新生活了。
其實...總是自己身上掉下來的肉,母親怎麽也是舍不得兒子的,鄭欽的媽前些年忍著不戳破,是為了兒子著想。
也考慮過,要是走到離婚這一步,得把兒子撫養權要過來,帶在身邊才好。
可是鄭欽六年級時發生的一件事,徹底叫女人崩潰了。
十二三歲的孩子,青春期萌發了一點綠芽,小男生聚在一起,看一些少女偶像的雜志,或者偷偷花錢買一兩本私藏,都是極正常的事兒。
女人為兒子整理房間時,看到放在床下的雜志本,一開始正是這麽想的。
然而...雜志從箱子裏拿出來,光從封面就能看出不對勁,這不是可愛青春美少女偶像雜志的封面,而是...男人?
腹肌飽滿,穿著怪異的男模,圖片上擺出妖嬈的姿勢。
女人本能的感覺不好...
順手翻開一頁,其中內容與封面大同小異,都是身體線條緊實、優美的男模的各種姿態。
而且和一般拍攝服裝或奢侈品廣告的那種雜志不一樣。
好歹是成年人,這個中區別,女人當然分得清。
所以猶如晴天霹靂,驚得一屁股坐在地上,二十分鐘都緩不過神來。
隨後,女人又詳細翻找了一遍兒子的書房,平時她從不這麽做,想著尊重孩子隱私,但今天的震撼,讓她控制不住的要打破原則了。
鄭欽放學回來,看到的就是自己的書房一片狼藉,書桌和書櫃的門都大打大開,書本散落一地,猶如臺風過境。
而他的母親,則失魂落魄的坐在地上,頭發也散亂了,兩眼無神,像遭受了什麽巨大的酷刑。
“你怎麽了?”僅十二歲的鄭欽走進房間,問他的母親。
女人回過神來,忽然捧住兒子的臉,不,那應該不能算“捧”,而是緊緊的掐著。
“你老實告訴我,你是不是不正常?”鄭欽永遠會記得那一天,他媽媽問他這句話時的模樣,兩眼瞪大,面容扭曲。
“什麽不正常?”
自己的母親,毫無征兆,劈頭蓋臉問自己是不是“不正常”,任何一個小孩子,應該都無法輕易理解。
鄭欽還想了一下,他今天在學校也沒犯什麽錯,他的班主任大概是沒什麽由頭找他媽告狀的。
“你告訴我呀!你...你是不是愛看男的?是不是不正常!”
他的母親撕心裂肺,而鄭欽則是那一刻才終於明白,所謂“不正常”是指什麽。
這個世界上,男的喜歡女的,女的喜歡男的,這被稱之為正常,但如果是這麽說的話,那鄭欽確實是“不正常”的。
他喜歡看男人,不僅是雜志上的,網絡小說裏描繪的,還是學校班級裏的,亦或和他不同班上的。
六年級,已經足夠他發覺自己不像其他男生那樣喜歡偷看漂亮女孩子,反而是漂亮的男孩子,會吸引他的目光。
他把這些有一搭沒一搭的寫在了日記裏,估計媽媽已經看到了。
既然如此,好像也沒辦法狡辯...鄭欽點點頭,向母親承認了。
啪,一個耳光火辣辣的打在臉上,然後他的母親頭也不回地開門走出去了。
自那之後,他父母的離婚事宜終於提上了日程,女人也不再想把兒子帶走了,離開之前,只對男人道:“你的禽獸基因,遺傳給你的兒子,你們父子倆,我是一個都不會再沾了。”
領了離婚證,女人跟老情人又重組了家庭,聽說最近懷孕了。
至於鄭欽這個爹,壓根不在乎前妻的咒罵與不甘,也不在乎兒子是不是同性戀,或者,更準確地說,他是不在乎這個兒子。
他外面包養的二房,早給他又生了一對兒女,老東西一門心思都撲在那邊,鄭欽這小子,從小跟他就不親,他也不願在這兒子身上多花一分心血。
還帶在身邊,是因為法律就是這麽判給他的,總不能棄養吧,那還要接受法律制裁。
反正他暴發戶一年掙幾百上千萬的錢,多鄭欽一副碗筷也養得起。
只是鄭欽難免感嘆,自己這是什麽爛命,其實想想,他也沒有什麽罪大惡極吧,怎麽就落得爹不疼娘不愛了。
在遇見許附之前,鄭欽都是覺得自己的命壞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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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欽第一次認識許附的時候,是在初一的下學期,不過不是在課堂上,而是在他家別墅旁寬闊的草坪的隔壁的草坪上。
正值快要過年,其他男生要麽踢球,要麽三五成群地縮在角落裏放悄悄買回來的炮仗。
只有許附坐在房檐陰影下的一張塑料椅子上,靜靜地捧著一看。
他本身就長得白,那天穿了一件白色的毛衣,在陽光碰巧照射不到的缺口下,兩耳不聞窗外事的樣子,更顯得有一股除塵絕俗的飄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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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眼從小到大見過的所有周圍人,深覺連想象腦補都補不出來。
可是那一天,那一刻,鄭欽覺得可能也是自己腦子抽搐了,反正那些個形容詞忽然就鮮活了起來,套用在小路對面的那個男生身上,毫不違和。
雖然是用來形容女主角的,不是鄭欽覺得許附像女人,相反,許附的長相是清秀但棱角分明的那一掛。
只是那股氣質,和書裏的描述剛好吻合。
十三四歲的中二少年,網文和武俠小說就是最大的知識庫,各種形容詞都是從裏面抽取的。
那時候的半大男生,還不懂得用別的言語,描摹心裏有好感的人。
鄭欽看許附一直在看書,無論旁邊踢球的喊叫和鞭炮聲多麽嘈雜,他都跟聽不見似的,兩眼集中在書頁上,看完一頁,動手再翻過一頁。
這個年齡階段,這麽愛讀書的孩子,說實話,真的並不多見。
鄭欽自己就時常被他爹罵腦子裏不裝著書本,將來鐵定沒出息,從上學的那一天到現在,鄭欽成績也確實屬於吊車尾,他自己心裏有數,但不打算改。
只是出於一種差別感,對愛學習的人,或許就偏重幾分好感了。
後來鄭欽才知道,許附也不是愛學習,只是為了考上高中。
畢竟在福利院長大的孩子,沒錢念高中,唯有一條路子——當尖子生,讓高中同意破格錄取,到時候市裏可能會組織捐款,也就有書念了。
“我不想留在福利院的,甚至不想留在這個城市,我要考出去,這是我唯一的機會。”
後來許附是這麽跟鄭欽說的。
至於鄭欽,他是剛跟著父親搬到這個城市裏來,他爹是個生意成功的暴發戶,去年決定搬家的時候,就在這邊買下一座別墅,帶著鄭欽,和新娶的年輕老婆,以及老婆生下的,已經四歲的一兒一女龍鳳胎,搬到了這裏。
這是鄭欽來鑫城的第一天,住新家的第一天,就看見了許附。
鄭欽的父母終於在去年離了婚,他爹先有了外遇,養了小三,事情暴露之後,他媽卻是一點無所謂,因為和婚前相戀過的前男友老情人,一直藕斷絲連著。
一聽男人先忍不住偷吃,鄭欽的媽一邊痛罵男人禽獸,一邊收拾東西,要奔向新生活了。
其實...總是自己身上掉下來的肉,母親怎麽也是舍不得兒子的,鄭欽的媽前些年忍著不戳破,是為了兒子著想。
也考慮過,要是走到離婚這一步,得把兒子撫養權要過來,帶在身邊才好。
可是鄭欽六年級時發生的一件事,徹底叫女人崩潰了。
十二三歲的孩子,青春期萌發了一點綠芽,小男生聚在一起,看一些少女偶像的雜志,或者偷偷花錢買一兩本私藏,都是極正常的事兒。
女人為兒子整理房間時,看到放在床下的雜志本,一開始正是這麽想的。
然而...雜志從箱子裏拿出來,光從封面就能看出不對勁,這不是可愛青春美少女偶像雜志的封面,而是...男人?
腹肌飽滿,穿著怪異的男模,圖片上擺出妖嬈的姿勢。
女人本能的感覺不好...
順手翻開一頁,其中內容與封面大同小異,都是身體線條緊實、優美的男模的各種姿態。
而且和一般拍攝服裝或奢侈品廣告的那種雜志不一樣。
好歹是成年人,這個中區別,女人當然分得清。
所以猶如晴天霹靂,驚得一屁股坐在地上,二十分鐘都緩不過神來。
隨後,女人又詳細翻找了一遍兒子的書房,平時她從不這麽做,想著尊重孩子隱私,但今天的震撼,讓她控制不住的要打破原則了。
鄭欽放學回來,看到的就是自己的書房一片狼藉,書桌和書櫃的門都大打大開,書本散落一地,猶如臺風過境。
而他的母親,則失魂落魄的坐在地上,頭發也散亂了,兩眼無神,像遭受了什麽巨大的酷刑。
“你怎麽了?”僅十二歲的鄭欽走進房間,問他的母親。
女人回過神來,忽然捧住兒子的臉,不,那應該不能算“捧”,而是緊緊的掐著。
“你老實告訴我,你是不是不正常?”鄭欽永遠會記得那一天,他媽媽問他這句話時的模樣,兩眼瞪大,面容扭曲。
“什麽不正常?”
自己的母親,毫無征兆,劈頭蓋臉問自己是不是“不正常”,任何一個小孩子,應該都無法輕易理解。
鄭欽還想了一下,他今天在學校也沒犯什麽錯,他的班主任大概是沒什麽由頭找他媽告狀的。
“你告訴我呀!你...你是不是愛看男的?是不是不正常!”
他的母親撕心裂肺,而鄭欽則是那一刻才終於明白,所謂“不正常”是指什麽。
這個世界上,男的喜歡女的,女的喜歡男的,這被稱之為正常,但如果是這麽說的話,那鄭欽確實是“不正常”的。
他喜歡看男人,不僅是雜志上的,網絡小說裏描繪的,還是學校班級裏的,亦或和他不同班上的。
六年級,已經足夠他發覺自己不像其他男生那樣喜歡偷看漂亮女孩子,反而是漂亮的男孩子,會吸引他的目光。
他把這些有一搭沒一搭的寫在了日記裏,估計媽媽已經看到了。
既然如此,好像也沒辦法狡辯...鄭欽點點頭,向母親承認了。
啪,一個耳光火辣辣的打在臉上,然後他的母親頭也不回地開門走出去了。
自那之後,他父母的離婚事宜終於提上了日程,女人也不再想把兒子帶走了,離開之前,只對男人道:“你的禽獸基因,遺傳給你的兒子,你們父子倆,我是一個都不會再沾了。”
領了離婚證,女人跟老情人又重組了家庭,聽說最近懷孕了。
至於鄭欽這個爹,壓根不在乎前妻的咒罵與不甘,也不在乎兒子是不是同性戀,或者,更準確地說,他是不在乎這個兒子。
他外面包養的二房,早給他又生了一對兒女,老東西一門心思都撲在那邊,鄭欽這小子,從小跟他就不親,他也不願在這兒子身上多花一分心血。
還帶在身邊,是因為法律就是這麽判給他的,總不能棄養吧,那還要接受法律制裁。
反正他暴發戶一年掙幾百上千萬的錢,多鄭欽一副碗筷也養得起。
只是鄭欽難免感嘆,自己這是什麽爛命,其實想想,他也沒有什麽罪大惡極吧,怎麽就落得爹不疼娘不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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