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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章 第一百七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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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章 第一百七十二章

宣紙的好是毋庸置疑的, 秦富雖然想替家主把方子買下來,無奈林回星卻跟泥鰍一樣滑不留手,任他怎麽游說都不松口, 只說要再好好想一想。

秦富又想著既然宣紙的方子自己是沒辦法了, 那把這些宣紙買下來,那等家主回來後也是大功一件。

秦富笑著給林回星空了的茶杯斟了八分滿的茶:“那我們就先談這一批宣紙, 方子就等家主回來後再細談。”

雖然林回星想都不想就拒絕了秦富要買方子的請求, 但是他的內心並沒覺得不好意思,臉上掛著的笑看著就很是無害。

林回星摸著鋪在案幾上的宣紙道:“我也不說那些虛的,這宣紙是我第一批做出來的,這紙的質量秦管家也是能夠感受到的,和草紙可以說是兩樣完全不一樣的東西,我這花了一年的時間, 也就只做出來了這一萬多張紙,中間也是費了不少的時間和心血的。”

東西能不能賣出高價, 除了東西的得足夠稀奇後, 也得靠賣家自己擡高貨品的身價。

明明只用了大半年, 其中半年時間都沒管, 真正說來也就砍竹子和後面造紙的時候花了不到兩個月的時間,這會兒到了林回星的嘴裏, 就是一年多的時間,

秦富以前跟在秦輝面前什麽樣的人精沒有見過, 自然也能聽出來林回星話裏的水分。

不過到底是要求著人家賣貨,秦富雖然心裏犯嘀咕,但面上是半點都沒有顯露出來:“是, 這宣紙如此不凡,想來也不是得閑就能造出來的。”

秦富還沒放棄方子, 話音落地後又轉而補充道:“一萬多張確實不多,這宣紙如此適合書寫,買家肯定是不缺的。”

“要說起來,林郎君您雖然是有大本事的,但是手裏的人手還是太少了一些,要是讓家主找人來做這宣紙,輕而易舉就能支起十幾個作坊來。”

林回星從未懷疑過秦輝手裏的人脈,而且永國勞動力多,工作崗位少,哪怕不是秦輝,就是他自己,想要辦造紙作坊,也用不著擔心人手不夠。

不過是宣紙不比草紙,對永國的世家貴族階層沖擊太大。

一個很簡單的道理,當一個人已經習慣了在紙張上書寫作畫,你要再讓他回去用竹簡和絲絹獸皮,那他肯定是不原因。

造紙一數,要是傳承得當,不但能讓一個家族從白丁成為庶族,只要不遇到敗家子,少說也能維持三五代的富貴,三五代之後,原本的庶族說不定也成為清貴世家了。

林回星確實沒想好要怎麽解決這宣紙的方子,這會兒最聰明的做法就是不接茬,只提眼目前的事情。

“確實人手不夠,不過我也在想辦法,今年就只有這麽一點宣紙,所以這宣紙我是要賣五百個大錢一張的。”

按照現在的行情,五百個大錢,約莫是一個勞動力一個月的工錢了。

這還是有固定營生的那一批人,像碼頭上的那些力工,一個月的進項約莫只有三四百個大錢。

需要花掉普通人一個月的工錢才能買到一張的宣紙,價格怎麽都稱不上便宜。

不過林回星開這個價也不覺得虧心,畢竟那些世家貴族都是經過幾代甚至十幾代人的積累,家裏的金銀都堆成山了,從他們手裏掙錢,他是一點罪惡感都不會有。

自古都是物依稀為貴,這個價格一出,秦富不但沒有覺得林回星黑心,反而還覺得他給的價格相對的比較低廉了。

秦富已經在心裏琢磨過了,這一整張宣紙多對折一下,是能夠剪成十六張紙。

哪怕是字跡大一些,兩整張紙也足夠寫完一本字數不是十分多的書籍了。

這是何等方便的存在。

五百個大錢乍一聽很貴,但是要是換算成一千個大錢就能得到足夠謄抄一整本書籍的紙張,是不是就不那麽難以接受了。

不過五百個大錢只是林回星給的批發價,回頭秦輝往外賣這宣紙的時候,一張的價格少不得還得翻個兩三倍。

想到這裏,秦富直接大手一揮:“可以,五百個大錢一張,這裏的宣紙我替家主全要了。”

到底是能讓府中賺到大錢的東西,秦富說完就要找人清點宣紙的數量。

林回星聞言直接道:“不用這麽麻煩,這裏是一萬四千三百張,我來的時候已經一一數過了,說起來我們也來往這麽多次了,這次我就買個好,就按一萬四千張算。”

宣紙的數量林回星前兩天睡不著的時候已經數過兩遍了,其實本來是不止這個數的。

不過有幾十張破損和臟物的宣紙,被林回星特意挑出來沒帶了。

說起來也還是村裏的女眷們想得周到,這臟汙破損的宣紙雖然不好拿出來賣,但是用來糊窗戶還是沒有問題的。

之所以少收三百張宣紙的錢,也是林回星朝秦富賣的一個好。

他再三拒絕出售方子,秦富雖然面上看著還是和善好說話的樣子,其實心裏指不定有多不高興。

這多出來的三百張宣紙就算兩人之間心照不宣的小秘密,回頭秦輝回來了,秦富既可以照實說,也可以照著一萬四千三百張的數量報價,如此一來,這三百張宣紙的價格,就落到了他自己的口袋裏。

反正對於林回星來說,一單生意做完了事情就完了,哪怕下次他見到秦輝了,也是不會再提這件事情的。

雖然秦富士府中的大管家,但是月錢也是有數的,哪怕平常秦輝等主子還有些賞錢,但是這一句話的功夫,就能得到二十五兩銀子,想來多多少少也能讓他心裏舒服一點。

反正林回星已經掙到大頭了,也就不在乎給出這點好處了。

秦富也是人精,自然明白林回星話裏的意思。

林回星想得不錯,哪怕是秦府的大管家,秦富一個月也就五兩銀子的工錢,二十幾兩銀子對他來說確實算是一筆還算豐厚的外快。

秦富也領林回星的這份好,拿著算盤算好宣紙的貨款後,他還十分貼心的問道:“湊個整,算一千一百七十兩,這次林郎君你是要黃金還是白銀?”

之前秦府因為林回星鬧起了金荒,後來秦輝往外面賣貨,都要求生意夥伴最好是用黃金支付,經過一段時間的回血,府裏才又有了富裕,

“要黃金。”

林回星說完又補充道:“不過貨款先不急,我還有另外的東西想讓秦管家看看,和宣紙相比,這可是另一種緊要的東西。”

林回星這話一出,秦富也來了興趣。

他跟著林回星走到竹筐前,只見林回星打開麻布袋子,從裏面抓起了一把金黃的顆粒。

秦富伸手撚起了一顆玉米粒,舉在眼前細細觀察,最後還是十分困惑地眨了眨眼睛問道:“這東西黃燦燦的確實好看,就是不知道緊要在何處?”

林回星糾正道:“這可不是看的,是吃的,這是我之前從海外商人手裏得到的海外高產糧種。”

聽說是吃的糧食,秦富也沒多想,當即就把手裏的玉米粒扔進了嘴裏。

林回星見狀連忙阻止,然而他動作還是慢了,因為下一秒秦富就已經擡手捂住嘴巴了:“哎喲我的牙,硌死我了。”

林回星哭笑不得地上去幫秦富看了看牙齒。

還好,曬幹的玉米雖然硬,但也沒有硬到硌掉秦管家的牙。

林回星也沒想到秦富動作這麽快,等對方緩過來後,他才一臉無奈地解釋道:“這玉米雖然是糧食,但也不能直接吃,要用石磨磨蹭粉末或者碎粒才能吃。”

擔心秦富看不到玉米的價值,林回星又一臉淡然地扔下一個炸彈:“不過這都不是問題,重點是我今年種的玉米畝產足有一千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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