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1章 消失的子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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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1章 消失的子彈1
許天的擔心並不奇怪, 買通刑偵人員只能在調查過程中做手腳,如果已經證據確鑿,那就只能從檢察院甚至法院入手了。
尤其是刑事公訴案件, 公安和檢察院、法院分工合作,互相監督,送檢審判階段想影響判決真沒那麽容易。
寧越無奈嘆息:“老田在公安和司法上認識的人還真不少, 不過我聽到的也只是傳言。他以前是我隊友, 我是真不想看到他墮落,所以這事先保密,慢慢查。”
許天更好奇了, “寧隊, 他到底怎麽受的傷?又是怎麽離開的刑偵隊。”
寧越苦笑:“一時半會說不清, 你去查舊案吧。”
果然跟案子有關系,許天道:“如果是已經審判的案子還得去法院查,恐怕不好保密吧。”
“你先查咱們局裏塵封的舊案, 我去找局長聊聊,看要不要查一下已經判了的案子。”
查已經判決的確實很麻煩,就怕領導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許天只得先去了檔案室,那邊已經接到通知, 裝了兩大箱子。
檔案室的工作人員見許天去了就問她:“我還以為要集中清查, 結果只要懸案,說是要把這邊的懸案跟你們法醫處的檔案都整理一下, 合並序號?到底怎麽個整理法兒?”
要照許天說,再等幾年全部錄入電腦, 兩邊聯機就行了, 現在再怎麽整理,找的時候也得用手翻。
不過現在整理檔案的目的並不是為了方便, 而是為了查案,她只好道:“反正也不急,有案子時查案,沒案子時按年份慢慢整理吧。”
人家幫忙把兩個箱子都擡到法醫處,劉姐不是很高興,“小許,這什麽意思?咱是法醫處,整理檔案不是應該檔案室幹嗎?”
許天解釋:“上邊的任務,我也沒辦法,不過只是近五年沒結案的,不會太多。”
倒是小李一如既往興奮著:“懸案嗎?這可得好好查啊,看來刑偵隊對咱們法醫處還挺信任。”
兩人清理出兩張桌子,拼成長桌,想先把資料都擺出來,方便整理。
許天見兩大箱子,還以為有多少懸案,雖然覺得奇怪,但刑偵隊成立也沒幾年,而且人手一直不足,現在的偵查手段也太單一,沒有科技輔助,有懸案也正常。
結果把案子按年份擺列好後,她才發現只有十一宗!比預期的可少多了,而且83、84年的幾宗案子都是逃逸在追查的狀態,證據清晰明了,沒什麽好查的。
她把近幾年的翻了翻,終於找到了涉及到田老板的案子,是兩年前的搶劫案。
田老板叫田元凱,當時是刑偵副隊長,他在公路上單槍匹馬攔截劫匪時,腿被散|彈|槍擊中,落下了殘疾。
他傷還沒好又因為槍裏的子彈對不上數,被停職調查,最終那顆子彈沒找到,劫匪也沒抓獲,田元凱雖然最終沒受牽連,但因為腿傷被調到後勤。
於是他失望離隊,在離市局不遠的地方開了家面館。
許天翻著卷宗,有些納悶,誰會偷一顆子彈呢?再說如果沒有合適的槍械,光有子彈也沒用啊,劫匪用的是□□,肯定不會來搶田元凱的子彈,還不如直接搶槍呢。
案卷上記載,田元凱只開了兩槍,也只找到兩個彈殼,可五發彈夾上卻只剩下兩枚子彈。他的槍是老槍,彈道磨損,就算做彈痕檢測、彈道分析也不能確定他當時到底開了幾槍。
如果開了三槍,其中一槍找不到彈殼,完全可以當做意外丟失,寫份報告就行了。可田元凱因為大腿受傷嚴重,槍被趕來的民警拿走,在醫院錄口供時,他說只開了兩槍,民警說沒動過他的槍,兩人都懷疑對方撒謊。
可民警沒動機,他自己有槍,而且彈夾上只有田元凱的指紋,他卻怎麽也說不清另一顆子彈去哪兒了。
小李也在跟許天看同一個案件,他不由道:“有沒有可能他領彈夾時裏邊就只有四枚子彈?”
“你覺得他做為一個老刑警會犯這種錯誤嗎?”
“也對,那也可能是他家裏人偷著玩他的槍,這種槍結構簡單,我都能拆開!也不對,彈夾上沒有別人的指紋啊?難不成他當時多開了一槍?可為什麽只說開了兩槍?難道另一槍殺了人?可他不知道這種謊言很容易被揭穿嗎?”
許天也十分奇怪,按說查案時不應該落單,田元凱說他是去吃午飯時,偶然發現搶劫犯的嫌疑人,因為帶著槍,對方又有摩托車,才決定單獨行動,哪想到對方大衣裏藏著□□。
看他描述的經過,倒是沒什麽問題。
他開了兩槍,一槍打中嫌疑人左胳膊,另一槍打中了摩托車的排氣管,對方受傷不重,反應也很快,朝他大腿開了兩槍後,馬上騎摩托車逃離了現場。
一小時後,支援的人發現摩托車被棄在國道路口,車上有彈痕有血跡,通過痕跡判斷對方可能是搭運煤的大車逃了,於是市局趕緊發了通緝令,照片也是根據田元凱描述畫出來的,可一直也沒找到人。
田元凱說嫌疑人是外地口音,有些結巴,結巴這個特征十分明顯,只要跟人交流肯定藏不住,可全市警方排查一周,還第一時間給臨近市縣都發了協查申請,還是沒找到對方。
許天想看看田元凱是怎麽確定這人是嫌疑人的。
小李卻在一旁說:“摩托車都不要了,肯定是去外地了。”
“是啊,別說兩年前,就是現在,摩托車對普通人家也是個大物件。”
許天邊說邊翻筆錄:“不過田元凱就是因為這輛摩托車才發現了嫌疑人,車上又留下了彈痕,要想逃命肯定不能再騎這輛摩托了。”
嫌疑人騎摩托跟蹤過市裏的幾名個體戶,專門在他們關店要去銀行存錢時,搶他們的包,導致這些個體戶人人自危,甚至想雇傭保鏢。
許天知道90年代飛車黨猖獗,沒想到兩年前就有了,卷宗記錄十分詳盡,還寫著寧越對此案的分析,他說能買得起摩托車的基本都是個體戶。
而個體戶肯定對自身這個群體的經營規律和存錢習慣了如指掌,可他們排查了所有個體戶,找遍了整個豫北市,也沒找到受害人所說的黑色摩托車,結果最後讓田元凱在公路邊偶遇了。
許天猜道:“這人不會是鄰市來的吧,開摩托過來,作案後馬上逃離,路上又沒監控,肯定找不到人啊。”
小李不解地問:“路上沒什麽?”
許天忙道:“哦,我是說沒那麽多交警布控,你想啊,咱們辦案很多時候還得騎自行車,他騎著摩托肯定來去自如。”
“也對!”小李對這案子興趣不大,他放下手裏的案卷,又翻起箱子裏的,一樣樣往外擺。
許天接著看證物名單和那些照片,這些證物都保存在法醫處,現在他們的工作就是把這兩樣檔案核對一下。
既然寧越想查的就是田元凱,那這宗案子肯定要上心了。
旁邊的小李卻驚訝地朝她招手:“小許,你快看,這案子的卷宗這麽多,還有這麽多證詞,怪不得兩箱子!原來大部分都是這一宗案件的。”
剛去水房打水的劉姐正好回來,聽見他一驚一乍,忙伸頭過來看,她嘆口氣:“唉,這姑娘老慘了,你們當時還沒來局裏,不過應該也聽說過吧,當時事鬧挺大的,就是市郊小丈村的殺父弒母案。”
許天沒有原主記憶還真不知道,小李是上完大專分配過來的,不是本地人,更沒聽說過。
許天見劉姐一臉唏噓,忙拿起案卷看起來,她一翻開案卷就看到了田元凱的簽名,顯然這案子也是他主辦的。
小丈村孫春苗,在八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殺死父母雙親,並分屍拋於村內,被捕後她控訴父母控制她賣|淫,還供出了不少嫖客。
孫春苗應該早就在搜集證據,她清楚敘述了整個過程,從八三年跟她母親在火車站附近的民營小旅館打工開始,一共兩年時間,她斷斷續續被父母強迫賣|淫。
期間還生過兩個孩子,第一個賣了,第二個因為是兒子,她爸媽要當孫春苗弟弟養著,這才回老家小丈村。
孫父準備把孫母和便宜兒子留在村裏,他領著孫春苗接著外出‘打工’,孫春苗不想再過這種日子,也不想讓孩子被這樣的父母養大,把父母灌醉,殺害分屍。
等警察到的時候,她正抱著孩子餵奶。
看照片上,這姑娘臉上還帶著血,眼神呆滯地抱著一個小繈褓。
看筆錄,這姑娘跟瘋了一樣傻笑,說原來這麽簡單,早該動手的,還說麻煩把孩子送進孤兒院,不要交給小丈村的人養。
之後的筆錄裏,孫春苗說她是獨生女,原本父母也很寶貝她,因為跟青梅竹馬的同村人婚事沒談成,還被準婆婆說早就失了身,村裏傳出了惡心的流言,父母才對她變了臉,把她帶出去打工。
她父母都好吃懶做,火車站附近什麽人都有,做生意的、出公差的,個個不差錢,看著人家下館子住賓館,他們卻只能打掃衛生,甚至幫著擦鞋,不由眼熱,又見有女人在做這種皮肉生意,孫父孫母就開始勸說孫春苗‘下海’。
孫春苗不樂意,他們就尋死覓活!還說她反正已經不是大姑娘了。
小李看到這裏都要氣瘋了,“這他媽的是什麽父母,自己女兒被婆家欺負,被村裏人造謠,不該替她做主嗎?居然把她帶出去賣?”
劉姐嘆道:“唉,就是說啊,這姑娘太可憐了。”
許天也氣得不輕,雖然當警察總會遇到奇葩,可這也太突破下限了。
她沈吟道:“也許孫春苗根本不是他們親生的,這姑娘如果活到現在應該是二十四歲,她是六三年出生的,那個年代很少有獨生子女,而且村裏重男輕女嚴重,如果她父母都能生,怎麽可能只有一個女兒?”
小李被她這個分析角度驚呆:“不是親生的也不能這麽糟踐啊!等等,你說她如果活著?她死了嗎?我還以為她在監獄呢!不對,不管是死刑還是無期,只要判決下來,這些案卷應該在法院才對啊。”
許天看得快,已經翻到後邊了,她嘆口氣:“孫春苗死在看守所裏,是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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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天的擔心並不奇怪, 買通刑偵人員只能在調查過程中做手腳,如果已經證據確鑿,那就只能從檢察院甚至法院入手了。
尤其是刑事公訴案件, 公安和檢察院、法院分工合作,互相監督,送檢審判階段想影響判決真沒那麽容易。
寧越無奈嘆息:“老田在公安和司法上認識的人還真不少, 不過我聽到的也只是傳言。他以前是我隊友, 我是真不想看到他墮落,所以這事先保密,慢慢查。”
許天更好奇了, “寧隊, 他到底怎麽受的傷?又是怎麽離開的刑偵隊。”
寧越苦笑:“一時半會說不清, 你去查舊案吧。”
果然跟案子有關系,許天道:“如果是已經審判的案子還得去法院查,恐怕不好保密吧。”
“你先查咱們局裏塵封的舊案, 我去找局長聊聊,看要不要查一下已經判了的案子。”
查已經判決的確實很麻煩,就怕領導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許天只得先去了檔案室,那邊已經接到通知, 裝了兩大箱子。
檔案室的工作人員見許天去了就問她:“我還以為要集中清查, 結果只要懸案,說是要把這邊的懸案跟你們法醫處的檔案都整理一下, 合並序號?到底怎麽個整理法兒?”
要照許天說,再等幾年全部錄入電腦, 兩邊聯機就行了, 現在再怎麽整理,找的時候也得用手翻。
不過現在整理檔案的目的並不是為了方便, 而是為了查案,她只好道:“反正也不急,有案子時查案,沒案子時按年份慢慢整理吧。”
人家幫忙把兩個箱子都擡到法醫處,劉姐不是很高興,“小許,這什麽意思?咱是法醫處,整理檔案不是應該檔案室幹嗎?”
許天解釋:“上邊的任務,我也沒辦法,不過只是近五年沒結案的,不會太多。”
倒是小李一如既往興奮著:“懸案嗎?這可得好好查啊,看來刑偵隊對咱們法醫處還挺信任。”
兩人清理出兩張桌子,拼成長桌,想先把資料都擺出來,方便整理。
許天見兩大箱子,還以為有多少懸案,雖然覺得奇怪,但刑偵隊成立也沒幾年,而且人手一直不足,現在的偵查手段也太單一,沒有科技輔助,有懸案也正常。
結果把案子按年份擺列好後,她才發現只有十一宗!比預期的可少多了,而且83、84年的幾宗案子都是逃逸在追查的狀態,證據清晰明了,沒什麽好查的。
她把近幾年的翻了翻,終於找到了涉及到田老板的案子,是兩年前的搶劫案。
田老板叫田元凱,當時是刑偵副隊長,他在公路上單槍匹馬攔截劫匪時,腿被散|彈|槍擊中,落下了殘疾。
他傷還沒好又因為槍裏的子彈對不上數,被停職調查,最終那顆子彈沒找到,劫匪也沒抓獲,田元凱雖然最終沒受牽連,但因為腿傷被調到後勤。
於是他失望離隊,在離市局不遠的地方開了家面館。
許天翻著卷宗,有些納悶,誰會偷一顆子彈呢?再說如果沒有合適的槍械,光有子彈也沒用啊,劫匪用的是□□,肯定不會來搶田元凱的子彈,還不如直接搶槍呢。
案卷上記載,田元凱只開了兩槍,也只找到兩個彈殼,可五發彈夾上卻只剩下兩枚子彈。他的槍是老槍,彈道磨損,就算做彈痕檢測、彈道分析也不能確定他當時到底開了幾槍。
如果開了三槍,其中一槍找不到彈殼,完全可以當做意外丟失,寫份報告就行了。可田元凱因為大腿受傷嚴重,槍被趕來的民警拿走,在醫院錄口供時,他說只開了兩槍,民警說沒動過他的槍,兩人都懷疑對方撒謊。
可民警沒動機,他自己有槍,而且彈夾上只有田元凱的指紋,他卻怎麽也說不清另一顆子彈去哪兒了。
小李也在跟許天看同一個案件,他不由道:“有沒有可能他領彈夾時裏邊就只有四枚子彈?”
“你覺得他做為一個老刑警會犯這種錯誤嗎?”
“也對,那也可能是他家裏人偷著玩他的槍,這種槍結構簡單,我都能拆開!也不對,彈夾上沒有別人的指紋啊?難不成他當時多開了一槍?可為什麽只說開了兩槍?難道另一槍殺了人?可他不知道這種謊言很容易被揭穿嗎?”
許天也十分奇怪,按說查案時不應該落單,田元凱說他是去吃午飯時,偶然發現搶劫犯的嫌疑人,因為帶著槍,對方又有摩托車,才決定單獨行動,哪想到對方大衣裏藏著□□。
看他描述的經過,倒是沒什麽問題。
他開了兩槍,一槍打中嫌疑人左胳膊,另一槍打中了摩托車的排氣管,對方受傷不重,反應也很快,朝他大腿開了兩槍後,馬上騎摩托車逃離了現場。
一小時後,支援的人發現摩托車被棄在國道路口,車上有彈痕有血跡,通過痕跡判斷對方可能是搭運煤的大車逃了,於是市局趕緊發了通緝令,照片也是根據田元凱描述畫出來的,可一直也沒找到人。
田元凱說嫌疑人是外地口音,有些結巴,結巴這個特征十分明顯,只要跟人交流肯定藏不住,可全市警方排查一周,還第一時間給臨近市縣都發了協查申請,還是沒找到對方。
許天想看看田元凱是怎麽確定這人是嫌疑人的。
小李卻在一旁說:“摩托車都不要了,肯定是去外地了。”
“是啊,別說兩年前,就是現在,摩托車對普通人家也是個大物件。”
許天邊說邊翻筆錄:“不過田元凱就是因為這輛摩托車才發現了嫌疑人,車上又留下了彈痕,要想逃命肯定不能再騎這輛摩托了。”
嫌疑人騎摩托跟蹤過市裏的幾名個體戶,專門在他們關店要去銀行存錢時,搶他們的包,導致這些個體戶人人自危,甚至想雇傭保鏢。
許天知道90年代飛車黨猖獗,沒想到兩年前就有了,卷宗記錄十分詳盡,還寫著寧越對此案的分析,他說能買得起摩托車的基本都是個體戶。
而個體戶肯定對自身這個群體的經營規律和存錢習慣了如指掌,可他們排查了所有個體戶,找遍了整個豫北市,也沒找到受害人所說的黑色摩托車,結果最後讓田元凱在公路邊偶遇了。
許天猜道:“這人不會是鄰市來的吧,開摩托過來,作案後馬上逃離,路上又沒監控,肯定找不到人啊。”
小李不解地問:“路上沒什麽?”
許天忙道:“哦,我是說沒那麽多交警布控,你想啊,咱們辦案很多時候還得騎自行車,他騎著摩托肯定來去自如。”
“也對!”小李對這案子興趣不大,他放下手裏的案卷,又翻起箱子裏的,一樣樣往外擺。
許天接著看證物名單和那些照片,這些證物都保存在法醫處,現在他們的工作就是把這兩樣檔案核對一下。
既然寧越想查的就是田元凱,那這宗案子肯定要上心了。
旁邊的小李卻驚訝地朝她招手:“小許,你快看,這案子的卷宗這麽多,還有這麽多證詞,怪不得兩箱子!原來大部分都是這一宗案件的。”
剛去水房打水的劉姐正好回來,聽見他一驚一乍,忙伸頭過來看,她嘆口氣:“唉,這姑娘老慘了,你們當時還沒來局裏,不過應該也聽說過吧,當時事鬧挺大的,就是市郊小丈村的殺父弒母案。”
許天沒有原主記憶還真不知道,小李是上完大專分配過來的,不是本地人,更沒聽說過。
許天見劉姐一臉唏噓,忙拿起案卷看起來,她一翻開案卷就看到了田元凱的簽名,顯然這案子也是他主辦的。
小丈村孫春苗,在八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殺死父母雙親,並分屍拋於村內,被捕後她控訴父母控制她賣|淫,還供出了不少嫖客。
孫春苗應該早就在搜集證據,她清楚敘述了整個過程,從八三年跟她母親在火車站附近的民營小旅館打工開始,一共兩年時間,她斷斷續續被父母強迫賣|淫。
期間還生過兩個孩子,第一個賣了,第二個因為是兒子,她爸媽要當孫春苗弟弟養著,這才回老家小丈村。
孫父準備把孫母和便宜兒子留在村裏,他領著孫春苗接著外出‘打工’,孫春苗不想再過這種日子,也不想讓孩子被這樣的父母養大,把父母灌醉,殺害分屍。
等警察到的時候,她正抱著孩子餵奶。
看照片上,這姑娘臉上還帶著血,眼神呆滯地抱著一個小繈褓。
看筆錄,這姑娘跟瘋了一樣傻笑,說原來這麽簡單,早該動手的,還說麻煩把孩子送進孤兒院,不要交給小丈村的人養。
之後的筆錄裏,孫春苗說她是獨生女,原本父母也很寶貝她,因為跟青梅竹馬的同村人婚事沒談成,還被準婆婆說早就失了身,村裏傳出了惡心的流言,父母才對她變了臉,把她帶出去打工。
她父母都好吃懶做,火車站附近什麽人都有,做生意的、出公差的,個個不差錢,看著人家下館子住賓館,他們卻只能打掃衛生,甚至幫著擦鞋,不由眼熱,又見有女人在做這種皮肉生意,孫父孫母就開始勸說孫春苗‘下海’。
孫春苗不樂意,他們就尋死覓活!還說她反正已經不是大姑娘了。
小李看到這裏都要氣瘋了,“這他媽的是什麽父母,自己女兒被婆家欺負,被村裏人造謠,不該替她做主嗎?居然把她帶出去賣?”
劉姐嘆道:“唉,就是說啊,這姑娘太可憐了。”
許天也氣得不輕,雖然當警察總會遇到奇葩,可這也太突破下限了。
她沈吟道:“也許孫春苗根本不是他們親生的,這姑娘如果活到現在應該是二十四歲,她是六三年出生的,那個年代很少有獨生子女,而且村裏重男輕女嚴重,如果她父母都能生,怎麽可能只有一個女兒?”
小李被她這個分析角度驚呆:“不是親生的也不能這麽糟踐啊!等等,你說她如果活著?她死了嗎?我還以為她在監獄呢!不對,不管是死刑還是無期,只要判決下來,這些案卷應該在法院才對啊。”
許天看得快,已經翻到後邊了,她嘆口氣:“孫春苗死在看守所裏,是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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