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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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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3 章

等元之蕎來了仁愛醫院,卻沒在這裏看到鐘以墨。她不顧周邊人的有些異樣躲閃的目光,徑直走進仁愛醫館,詢問藥劑師:“請問您有沒有見過一個穿著西裝的外籍男士?”

元之蕎仔細描述著鐘以墨的長相,藥劑師聽了有些印象,回答道:“見過,不過那位先生只在門口看了幾眼,並未進館尋醫問藥,然後就離開了。”

元之蕎眉尾輕揚,沒看病?還是鐘以墨不滿意這家?

鐘公館的買家是一個姓鄭的軍閥,即將改名為鄭公館,鐘以墨不住鐘公館,那他提著行李箱會去哪呢?元之蕎看向一頭的惠民旅館,心中漸漸有了主意。

就在元之蕎滿城尋找鐘以墨可能下榻的飯店賓館時,鐘以墨也在滿城尋找著元氏醫館。

兩人奔波之時,只有孫長鑒和賈祖惠顯得高興,賈祖惠重新將行李箱裏的東西放回原位:“真好,以墨又回來了,雖說孩子留在家,是發現了比英國更重要的事,但咋說,咱們又可以多見他一段時間了。”

孫長鑒面上也有些喜悅,他躺在逍遙椅上,椅子輕輕搖晃,顯得十分愜意。

孫長鑒用蒲扇給自己扇風納涼,以墨留下來好啊,諾蘭那邊催得急,像是發現了以墨偷運設備的事,所以才急著騙以墨回去,好興師問罪。留下來好,留下來才安全。

想到這,孫長鑒在心裏哀嘆一聲,克倫威爾家族在英國時,以墨靠著把自己變成洋人,這才融入那個圈子,將公爵變成靠山。就算以墨的事情暴露,仗著大公克倫威爾,諾蘭也不敢對以墨做什麽。但如今,克倫威爾去了醜國,英國剩下的只有家族榮耀,這些虛幻的東西,又能庇護以墨多久呢?諾蘭怕是蠢蠢欲動了吧?

時間一點一滴過去,初夏的太陽被熬得金黃,迸出耀眼的光。金輝爬上淡雲,裝進翠綠的梧桐葉片,卻不小心被風吹到一旁,貼到了高大的墻壁。元之蕎伸手,小心把光撈到掌心。夕光散發著暖熱,也包裹著即將落幕的溫柔。

“之蕎。”

元之蕎回神,手一松,光斑就從指間擦過,再次跑回了白灰的墻面,斑駁著,搖曳著,是滿墻的金箔。

“爸爸?”叫她的人正是元善,元之蕎頓時右手叉腰,語氣有點不滿,“你是不是又加班了?爸爸你再這樣,我就讓知寧……”話說到一半,她突然噎了口,因為她看見元善身後還跟著一個男人。

正是她要找的男人。

鐘以墨站在光裏,手上拿著一摞藥包,夕陽細細描摹著他的眉眼,給他打上了一層柔和的濾鏡。他黑褐的頭發被曬得褪色,鑲上金邊,成了濃郁的金珀。

她看到他望了過來,她看到他註視自己,她看到他揚起笑容,她看到他大步走來。

她不自覺把手從腰上放了下來,重新擺回身側。

“好巧啊,”鐘以墨站到元之蕎面前,他微微低頭,笑著開口,“元小姐,我們又見面了。”

當換一個視角再看時,元之蕎發現十年過去,鐘以墨的外貌性格早已改變,不覆當初熟悉,但他仍會先一步,走向自己。

和那個小時候咚咚咚踩著皮鞋,跑著上她家的鐘以墨一樣。

無論是陵城的元氏醫館,是向天江上的游輪,是租界的咖啡店,還是現在,那個頭發卷曲像朵蓬松蒲公英的小男孩,從未離開過他的身影。

元之蕎仰起臉,也笑著回答:“嗯,好巧啊,克倫威爾先生,我們又見面了。”

是啊,我們又見面了,我的朋友。

“你們認識?”元善走了過來,視線從元之蕎移向鐘以墨,然後有些戒備地看著鐘以墨,站到了元之蕎身邊。

“認識,”元之蕎搶先作答,“他是斯密斯的合作夥伴。”

斯密斯這個身份元善知道,見是女兒工作上的事,元善便不再詢問,而是對著鐘以墨提醒:“鐘先生應要少憂少思,不可過多依賴藥物,如此癥狀才能減緩。”

“好的,元醫生,”他舉起藥包,“這個我也會按量喝的。”

元之蕎註意到父親對鐘以墨的稱呼,她想起白榆給出的失憶情報,決定驗證一下對方:“克倫威爾先生有國姓?”

“對,”鐘以墨看向元之蕎,“我父親姓鐘,母親是英人,所以實際上我姓鐘,克倫威爾只是母姓。”

“那你的國名叫什麽?”元之蕎脫口而出,全然沒看到元善逐漸變得不對勁的目光。

鐘以墨對上元之蕎那雙翼翼期盼的眼睛,他不想拒絕,卻又不知該如何開口。元之蕎註意到鐘以墨的手指變得不安分起來,他正無知無覺地撚動側邊的西褲面料。

元之蕎牽動嘴角,掛上了一個清淺的笑。

還是和小時候一樣啊,只要開始糾結和思考,就開始摸這摸那。

她記得他摳過的書桌、卷得亂七八糟的龍祭票券,以及手指頭跟著木桌上的螺紋,一圈一圈地比劃。

那時她嫌他煩,覺得他既愛說話又愛多動,簡直可怕極了。

“嗯?”元之蕎擡眉,帶著一點打趣,“鐘先生忘了自己名字嗎?”

“我……”鐘以墨艱難地開口,終是妥協般地嘆了口氣,“以墨,我叫鐘以墨,”忐忑逐漸從他語腔中退去,可目光卻逃離了元之蕎的眼,他的聲音變得有些慢,西褲被他捏出了一個褶,“鐘表的鐘,以後的以,墨水的墨。”

“以墨?”元之蕎綻開一個明媚的笑容,她眼眸彎彎,喜悅皆出自真心,且毫不掩飾,“很好聽。”

在這個世界,你和我一樣,有了屬於自己的名字,也有了對抗劇情的力量。

鐘以墨眼睫顫動,聽到這個反應,他有些不可思議地移過臉,怔忡地看著元之蕎:“真的嗎?”

元之蕎點頭:“嗯,”她笑得更燦爛了,“這個名字很適合你。”

鐘以墨的心臟快速跳動,日光漸沈,落到他與她的身上,他忽然覺得這片夕陽,好似一片閃耀的煙花。

他看著她,也跟著笑了起來。

元善看不過去了,他蠻橫地插到二人之間,擋住了鐘以墨的視線,“之蕎,很晚了,我們該回去了。”

聽到元善的話,元之蕎突然想起自己還有事情沒問完,她抻直脖頸,眼神越過父親,看向父親肩後的鐘以墨,快速說道:“鐘先生的鐘不會出自鐘公館吧?我聽說鐘公館的前主人,就有一個混血的兒子。”

“是,”鐘以墨的笑容淡了下來,“我就是鐘公館前任主人,鐘慶國的兒子,鐘以墨。”

元善頓住,原本警惕的神色也瞬間緩和下來,他轉身看向鐘以墨,眼中有些驚訝:“你是小墨?”鐘公館的事,元善搬來蒲城沒多久就聽說了,當時他還十分唏噓,感嘆自己與鐘大善人約好在陵城相聚,沒想到向天江上一別,竟然就成了永別。

約定再也無法實現,此後時光,便只剩下漫長的懷念。

“小墨,我是元叔叔,”元善上前一步,仔細端詳鐘以墨,像是要比對小時候的他和現在的他,試圖找到熟悉的點拉近兩人距離,“你小時候住在陵城,經常來找我家知茂玩呢。”

鐘以墨快速瞟過元之蕎,隨後才看向元善,他嘴角些許尷尬,其實自己是去找元之蕎,和元知茂玩是其次來著。不過這話鐘以墨沒有說明,他換上歉意:“抱歉,我十二歲前的事情都記不清了,就算有也記得很模糊,所以……”

元善聽到,頓時語調憐惜:“這樣啊……”

驟然失怙,還是在小叔的迫害下雙親離世,這樣的打擊對一個孩子來說的確無法承受,失憶正是大腦的一種保護措施。元善輕輕拍了拍鐘以墨的肩膀:“小墨不記得也好,畢竟人活在將來,”元善帶著笑容,邀請道,“去元叔叔家吃飯吧,雖然你可能不記得了,但當年你救了之蕎,我還沒當面謝過你呢。”

“不了,元叔叔,”鐘以墨跟著元善的說法改變稱呼,“家中還有爺奶,方便的話,下次再讓我去您家吃飯吧。”

“欸,那好,”元善有些高興,也有些他相遇舊知的釋懷,“小墨空了就去我的醫館,帶你去家裏吃飯。”

鐘以墨看向元之蕎:“好,屆時我一定拜訪。”

他叫了一輛黃包車,元之蕎和元善目送鐘以墨上車離開,元之蕎心中默默,原來他真的忘了。

她有些遺憾。

遺憾他忘了自己,他可是她在這個世界第一個朋友呢,竟然就這樣忘了。

她覺得慶幸。

慶幸他忘了那些,那些讓人痛苦的、無助的、孤單的,也慶幸他忘了女主。“鐘墨”這個角色可從未忘記過唐曦,無論是寄人籬下,還是知曉唐曦與張修正在一起時,“鐘墨”從未忘記唐曦。

如今一個男配忘了女主,簡直是《緋戀》的重大失誤。

元之蕎撫上心口的螢光位置,好多年沒看到劇情出來作妖了,說不定就是鐘以墨的遺忘和改名造成了主線偏離,重創了劇情,故而讓劇情再度消失。這樣看來,劇情對鐘以墨的控制估計將大幅度削減,他不會像原書那樣,落得一個淒慘結局。

“對了爸爸,”元之蕎問向元善,“鐘以墨是來我們家的醫館看病了嗎?”

“是啊,他來的時候,我還沒認出他是小墨。”其實元善連鐘以墨原本叫什麽都忘了,他印象最深的,一直只有鐘慶國。

“那他……”元之蕎想了想,還是沒把隱疾二字說出口,“病得嚴重嗎?”

“不嚴重,”元善果斷回覆,失眠幾天睡不著而已,就不是什麽大病,“調理一下就行,但看他的狀態,若一直憂思焦慮,吃藥也是治標不治本。”

元之蕎若有所思,隱疾嘛,這種事,哪是尋常人就輕易看開的。難怪鐘以墨不去仁愛醫館,那邊人太多了,被人看到傷自尊,所以才選中即將下班的元氏醫館。病人都走光,館裏也只有爸爸一人,這樣既保證了隱私又照顧了面子。

她走近一點,靠近元善:“爸爸,你可是好大夫,你能治好他嗎?”

醫術和醫德得到女兒的肯定,元善忍不住翹起嘴角:“當然,這只是小毛病。”

元之蕎放下心來,能治好就好,不然一直自卑,怕是會變成《緋戀》裏那樣,總是有話不說,到處藏著掖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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