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第一件:荒城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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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第一件:荒城筆記
驛站內,【天】位榜單開啟的風波逐漸平息,大家的註意力再次回到了派件上。
沈笠把自己之前在血眼裏看到的片段都說了出來。
在匯總了所有信息之後,李當心開始總結。
《荒城筆記》的作者藍城為了迎合讀者,刻意塑造了一個從小到大都很慘的角色:壬癸。
在寫這本書的時候,藍城對壬癸產生了感情,但為了成為“暢銷書作家”,藍城還是讓壬癸以悲劇收尾。
“因為對壬癸這個角色的喜愛,他穿進了自己書裏,想要拯救壬癸為自己贖罪。但藍城以為自己只是做了一場夢,而事實上,這場夢是真實發生的事!”
颯姐分析地頭頭是道:“因為作者藍城穿書,導致書中世界的壬癸察覺到了真相,並通過某種方法,入侵到了現實世界,從而導致了這個世界的毀滅。”
豐饒研究過筆記本後,合上最後一頁。
“所以你們覺得,這本手稿的收件人是誰?”
“是藍城。”瞎子說道。
“我也覺得是藍城。”紅毛把筆記本翻到其中一頁,指了指上面沒寫完的半行字。
【如果可以重來】
“這本書就是藍城寫的,有沒有可能藍城說的重來,就是重寫《荒城筆記》?”
紅毛覺得自己抓住了重點:“很明顯,只有作者才能重新改寫自己的手稿。”
王斌看了一眼門外,到處都是漆黑一片。
“你們怎麽知道藍城還活著,萬一藍城死了呢?”
畢竟這座城市都這樣了,到現在為止根本沒有人在城裏見過活物。
這時候,沈默了很久的沈笠忽然開口:
“壬癸毀滅了世界,只留下了這座城,我覺得壬癸對藍城也是有感情的。”
“對對對!”李當心跟著附和。
“壬癸如果恨他的話,一定會先殺了他,可是筆記後面寫的是他被壬癸囚禁了!”
“所以我們接下來只要找到藍城就行了!”
整理線索過後,大家已經有了新方向:找到收件人藍城!
“如果你們是壬癸的話,你們會把他囚禁在哪裏?”
“肯定是跟書裏相關的地點,而且是壬癸比較熟悉的地方!”紅毛答道。
“壬癸住在哪兒來著?”
“小說裏,壬癸有三個家,第一個是他父母住過的家,第二個是父母去世後住的姑媽家,第三個是壬癸打工租的地方。”
藍城在寫這本書的時候,這個小鎮參照的就是自己家鄉的小鎮,所以書裏的位置和現實裏的地方都是一樣的,這三個地方在書裏都有明確標註。
事不宜遲,他們打算兵分三路。
豐饒小隊去祖宅,颯姐社恐人和瞎子去出租屋,沈笠和紅毛去姑媽家。
至於筆記本,放在驛站裏肯定不行,豐饒提議由他來保管。
因為他們這一隊有四個人,人數更多更穩妥。
因為這件事紅毛差點忍不住又要跟他動手,但被李當心拉住了。
對方隊伍裏四個人,個個兇神惡煞,起沖突的話吃虧的一定是他們自己。
出租屋小隊帶上手電整裝待發。
出了驛站大門,霧氣從四面八方湧過來,讓人難以分清方向。
最後還得是瞎子帶路!
社恐人拄著拐畏畏縮縮地走在最後面,毫無存在感。
瞎子無語地吐槽:
“我們這一隊人,看似是三個,其實是兩個,能用的只有我一個。”
旁邊跟他們走同樣方向的紅毛自豪地說:
“我們這一隊人,看似是兩個,實際上是一個,而我只是大佬的腿部掛件。”
颯姐嗤之以鼻地罵了句:“瞧瞧你那副嘴臉!”
其實分組的時候她也想跟沈笠一組,但是礙於想跟他一組的人有點多,最後只能抽簽決定。
結果老天不長眼,居然抽到了紅毛。
兩隊人在岔路口分道揚鑣。
考慮到沈笠是個路癡,腿部掛件紅毛扛起了帶路的重擔。
這座城市裏的霧太大了,沒走多久,連頭發都變得濕漉漉的。
如果不是左手烙印在皮膚上的地圖,紅毛根本不知道自己現在在哪兒,因為在茫茫大霧裏,什麽也看不到。
從剛才開始,紅毛就有點一驚一乍。
他總覺得背上發毛,打著手電往四周照了照,一個模糊的人影從霧裏一閃而過。
“誰!”
紅毛炸毛了,扒拉著沈笠不肯松手。
“那兒有人!”紅毛指著一個方向。
沈笠平靜地朝那個地方照了一下。
濃霧裏先露出的,是一雙發綠的眼,一個人影朝著沈笠撲了過來。
“喵!”
紅毛差點被嚇死,咀嚼口香糖的速度不由地加快:
“貓人甲?他怎麽還沒恢覆?”
沈笠蹲在原地摸了摸貓人甲的腦袋。
貓人甲十分享受地發出“呼嚕”聲。
一旁的紅毛不淡定了。
“大佬,別摸了……”
紅毛的下句話帶著哭腔,“我們……被包圍了……”
沈笠沒有察覺到不好的氣息。
他朝著四周看了一眼,只見大霧裏不知道什麽時候站了許多白茫茫的人影。
人影圍繞著他們,交頭接耳,竊竊私語。
有風的時候身影會散去,沒風的時候,又會再次凝聚在一起。
“這些是什麽?”
“痛苦的靈魂。”
“碰到了的話,會怎麽樣?”紅毛發問。
沈笠沒有正面回答他,只是說:“最好不要碰到。”
貓人甲舔了舔沈笠的手,以人類的身軀輕巧地越過欄桿,走了兩步之後停在原地等他,用眼神示意他跟上來。
他熟門熟路地穿梭在這座城市裏,一只貓占據了一個人類的身軀,誰也不知道貓人甲究竟在想什麽。
紅毛嚼著口香糖跟上去的時候腳下一絆,偏偏不長眼地朝著一個白茫茫的靈魂撲了過去。
紅毛隔空罵了一句,感覺自己的腦袋鉆進了那團靈魂的肚子裏。
這種感覺很奇怪。
渾身上下冷冰冰的,紅毛感覺自己被附身了,盡管他依然保持清醒,但身體已經不受他控制。
他感覺自己渾身都在顫抖,恐懼充斥著大腦。
他擡手想扇自己一耳光,把自己打醒,擡起手才發現自己竟然做了美甲!
這雙手細皮嫩肉,根本不是他的手!
這是一個女人的身體!
長長的卷發垂在雙肩膀,此刻正被什麽東西逼迫著連連後退。
“不要過來!”
女人帶著哭腔哀求,視線時而落在腳下,時而轉向身後,最後定格在正前方。
一個頭套麻袋的高大男人手中拿著一把消防斧,正在不斷朝她逼近。
“別殺我!”
可惜她的哀求起不到任何作用。
她不斷後退著,直到穿著高跟鞋的左腳扭了一下,整個人後仰著跌入身後的湖水中。
紅毛全程以女人的視角經歷一切。
在落水的時候,紅毛還小慶幸了一下,幸好是摔水裏了,不然就要被眼前這個變態殺人狂謀殺。
可隨之而來的窒息感,讓他再也無法承受。
水流湧進鼻腔,充斥著他的肺部。
水很深,而這具身體的主人不會游泳,難逃溺死的命運。
紅毛恢覆意識的時候,感覺自己的靈魂也跟著那個女人死過一次了。
這種感覺太真實了。
現在,紅毛終於明白沈笠說的“盡量不要碰到”是什麽意思了。
一旦觸碰到那些靈魂,就會強制體驗一遍對方是怎麽死的。
雖然對他的□□沒有什麽實質性傷害,但絕對是精神折磨!
經此一劫,紅毛走路的時候格外小心,他發現貓人甲給他們帶的路,正好是他們要去的地方——書中角色壬癸住過的出租屋。
穿過各種逼仄又骯臟的小巷子,迷宮似的拐來拐去。
這裏漸漸遠離了大城市的繁華,位於這座城市的邊緣,到處都是破破爛爛的棚屋。
藍色脆鋼板搭建的簡陋小屋,到了冬天四面漏風。
壬癸從姑媽家搬出來之後,竟然一直住在這種地方。
棚戶區被臭水溝圍繞,紅毛捂著鼻子站在屋外。
“我要是壬癸我也要造反,這是人住的地方嗎?”
作者大筆一揮,主角就要在這種環境裏掙紮求生。
屬於壬癸的小屋在現實世界中被還原。
門上根本不需要落鎖,因為門本身就是壞的,輕輕一推,就向內倒了下去,揚起遍地灰塵,嗆地紅毛咳嗽了兩聲。
臭水溝的味道混合著屋子裏黴變的味道,讓人不想在這裏多停留一秒。
進門左手邊是老式的電燈開關,屋子不大,一眼看到頭,一盞昏暗的舊燈泡就能照亮這裏。
開了燈,最醒目的,就是掛在屋脊的上吊繩。
棕色的麻繩,在風裏晃晃悠悠。
《荒城筆記》的主角壬癸,在22歲時,把自己吊在了這裏,並以此來表達對這個世界的失望。
他活得太苦了,這根繩圈,是作者藍城為他設計的最後歸宿。
沈笠在屋子裏大概看了一圈,最後走到床頭櫃旁邊,上面散落著幾張紙。
【2023.11.1】
【發生了一些事,我開始意識到我身處的這個世界是假的】
【無論我怎麽掙紮,都無濟於事,早有人為我寫好了結局】
沈笠的身後突兀地響起了板凳倒地的聲音。
他轉過身,看到紅毛不知道什麽時候把自己的腦袋套在了繩圈裏,踢倒了腳下的椅子,把自己吊在了房梁上,翻著白眼掙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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驛站內,【天】位榜單開啟的風波逐漸平息,大家的註意力再次回到了派件上。
沈笠把自己之前在血眼裏看到的片段都說了出來。
在匯總了所有信息之後,李當心開始總結。
《荒城筆記》的作者藍城為了迎合讀者,刻意塑造了一個從小到大都很慘的角色:壬癸。
在寫這本書的時候,藍城對壬癸產生了感情,但為了成為“暢銷書作家”,藍城還是讓壬癸以悲劇收尾。
“因為對壬癸這個角色的喜愛,他穿進了自己書裏,想要拯救壬癸為自己贖罪。但藍城以為自己只是做了一場夢,而事實上,這場夢是真實發生的事!”
颯姐分析地頭頭是道:“因為作者藍城穿書,導致書中世界的壬癸察覺到了真相,並通過某種方法,入侵到了現實世界,從而導致了這個世界的毀滅。”
豐饒研究過筆記本後,合上最後一頁。
“所以你們覺得,這本手稿的收件人是誰?”
“是藍城。”瞎子說道。
“我也覺得是藍城。”紅毛把筆記本翻到其中一頁,指了指上面沒寫完的半行字。
【如果可以重來】
“這本書就是藍城寫的,有沒有可能藍城說的重來,就是重寫《荒城筆記》?”
紅毛覺得自己抓住了重點:“很明顯,只有作者才能重新改寫自己的手稿。”
王斌看了一眼門外,到處都是漆黑一片。
“你們怎麽知道藍城還活著,萬一藍城死了呢?”
畢竟這座城市都這樣了,到現在為止根本沒有人在城裏見過活物。
這時候,沈默了很久的沈笠忽然開口:
“壬癸毀滅了世界,只留下了這座城,我覺得壬癸對藍城也是有感情的。”
“對對對!”李當心跟著附和。
“壬癸如果恨他的話,一定會先殺了他,可是筆記後面寫的是他被壬癸囚禁了!”
“所以我們接下來只要找到藍城就行了!”
整理線索過後,大家已經有了新方向:找到收件人藍城!
“如果你們是壬癸的話,你們會把他囚禁在哪裏?”
“肯定是跟書裏相關的地點,而且是壬癸比較熟悉的地方!”紅毛答道。
“壬癸住在哪兒來著?”
“小說裏,壬癸有三個家,第一個是他父母住過的家,第二個是父母去世後住的姑媽家,第三個是壬癸打工租的地方。”
藍城在寫這本書的時候,這個小鎮參照的就是自己家鄉的小鎮,所以書裏的位置和現實裏的地方都是一樣的,這三個地方在書裏都有明確標註。
事不宜遲,他們打算兵分三路。
豐饒小隊去祖宅,颯姐社恐人和瞎子去出租屋,沈笠和紅毛去姑媽家。
至於筆記本,放在驛站裏肯定不行,豐饒提議由他來保管。
因為他們這一隊有四個人,人數更多更穩妥。
因為這件事紅毛差點忍不住又要跟他動手,但被李當心拉住了。
對方隊伍裏四個人,個個兇神惡煞,起沖突的話吃虧的一定是他們自己。
出租屋小隊帶上手電整裝待發。
出了驛站大門,霧氣從四面八方湧過來,讓人難以分清方向。
最後還得是瞎子帶路!
社恐人拄著拐畏畏縮縮地走在最後面,毫無存在感。
瞎子無語地吐槽:
“我們這一隊人,看似是三個,其實是兩個,能用的只有我一個。”
旁邊跟他們走同樣方向的紅毛自豪地說:
“我們這一隊人,看似是兩個,實際上是一個,而我只是大佬的腿部掛件。”
颯姐嗤之以鼻地罵了句:“瞧瞧你那副嘴臉!”
其實分組的時候她也想跟沈笠一組,但是礙於想跟他一組的人有點多,最後只能抽簽決定。
結果老天不長眼,居然抽到了紅毛。
兩隊人在岔路口分道揚鑣。
考慮到沈笠是個路癡,腿部掛件紅毛扛起了帶路的重擔。
這座城市裏的霧太大了,沒走多久,連頭發都變得濕漉漉的。
如果不是左手烙印在皮膚上的地圖,紅毛根本不知道自己現在在哪兒,因為在茫茫大霧裏,什麽也看不到。
從剛才開始,紅毛就有點一驚一乍。
他總覺得背上發毛,打著手電往四周照了照,一個模糊的人影從霧裏一閃而過。
“誰!”
紅毛炸毛了,扒拉著沈笠不肯松手。
“那兒有人!”紅毛指著一個方向。
沈笠平靜地朝那個地方照了一下。
濃霧裏先露出的,是一雙發綠的眼,一個人影朝著沈笠撲了過來。
“喵!”
紅毛差點被嚇死,咀嚼口香糖的速度不由地加快:
“貓人甲?他怎麽還沒恢覆?”
沈笠蹲在原地摸了摸貓人甲的腦袋。
貓人甲十分享受地發出“呼嚕”聲。
一旁的紅毛不淡定了。
“大佬,別摸了……”
紅毛的下句話帶著哭腔,“我們……被包圍了……”
沈笠沒有察覺到不好的氣息。
他朝著四周看了一眼,只見大霧裏不知道什麽時候站了許多白茫茫的人影。
人影圍繞著他們,交頭接耳,竊竊私語。
有風的時候身影會散去,沒風的時候,又會再次凝聚在一起。
“這些是什麽?”
“痛苦的靈魂。”
“碰到了的話,會怎麽樣?”紅毛發問。
沈笠沒有正面回答他,只是說:“最好不要碰到。”
貓人甲舔了舔沈笠的手,以人類的身軀輕巧地越過欄桿,走了兩步之後停在原地等他,用眼神示意他跟上來。
他熟門熟路地穿梭在這座城市裏,一只貓占據了一個人類的身軀,誰也不知道貓人甲究竟在想什麽。
紅毛嚼著口香糖跟上去的時候腳下一絆,偏偏不長眼地朝著一個白茫茫的靈魂撲了過去。
紅毛隔空罵了一句,感覺自己的腦袋鉆進了那團靈魂的肚子裏。
這種感覺很奇怪。
渾身上下冷冰冰的,紅毛感覺自己被附身了,盡管他依然保持清醒,但身體已經不受他控制。
他感覺自己渾身都在顫抖,恐懼充斥著大腦。
他擡手想扇自己一耳光,把自己打醒,擡起手才發現自己竟然做了美甲!
這雙手細皮嫩肉,根本不是他的手!
這是一個女人的身體!
長長的卷發垂在雙肩膀,此刻正被什麽東西逼迫著連連後退。
“不要過來!”
女人帶著哭腔哀求,視線時而落在腳下,時而轉向身後,最後定格在正前方。
一個頭套麻袋的高大男人手中拿著一把消防斧,正在不斷朝她逼近。
“別殺我!”
可惜她的哀求起不到任何作用。
她不斷後退著,直到穿著高跟鞋的左腳扭了一下,整個人後仰著跌入身後的湖水中。
紅毛全程以女人的視角經歷一切。
在落水的時候,紅毛還小慶幸了一下,幸好是摔水裏了,不然就要被眼前這個變態殺人狂謀殺。
可隨之而來的窒息感,讓他再也無法承受。
水流湧進鼻腔,充斥著他的肺部。
水很深,而這具身體的主人不會游泳,難逃溺死的命運。
紅毛恢覆意識的時候,感覺自己的靈魂也跟著那個女人死過一次了。
這種感覺太真實了。
現在,紅毛終於明白沈笠說的“盡量不要碰到”是什麽意思了。
一旦觸碰到那些靈魂,就會強制體驗一遍對方是怎麽死的。
雖然對他的□□沒有什麽實質性傷害,但絕對是精神折磨!
經此一劫,紅毛走路的時候格外小心,他發現貓人甲給他們帶的路,正好是他們要去的地方——書中角色壬癸住過的出租屋。
穿過各種逼仄又骯臟的小巷子,迷宮似的拐來拐去。
這裏漸漸遠離了大城市的繁華,位於這座城市的邊緣,到處都是破破爛爛的棚屋。
藍色脆鋼板搭建的簡陋小屋,到了冬天四面漏風。
壬癸從姑媽家搬出來之後,竟然一直住在這種地方。
棚戶區被臭水溝圍繞,紅毛捂著鼻子站在屋外。
“我要是壬癸我也要造反,這是人住的地方嗎?”
作者大筆一揮,主角就要在這種環境裏掙紮求生。
屬於壬癸的小屋在現實世界中被還原。
門上根本不需要落鎖,因為門本身就是壞的,輕輕一推,就向內倒了下去,揚起遍地灰塵,嗆地紅毛咳嗽了兩聲。
臭水溝的味道混合著屋子裏黴變的味道,讓人不想在這裏多停留一秒。
進門左手邊是老式的電燈開關,屋子不大,一眼看到頭,一盞昏暗的舊燈泡就能照亮這裏。
開了燈,最醒目的,就是掛在屋脊的上吊繩。
棕色的麻繩,在風裏晃晃悠悠。
《荒城筆記》的主角壬癸,在22歲時,把自己吊在了這裏,並以此來表達對這個世界的失望。
他活得太苦了,這根繩圈,是作者藍城為他設計的最後歸宿。
沈笠在屋子裏大概看了一圈,最後走到床頭櫃旁邊,上面散落著幾張紙。
【2023.11.1】
【發生了一些事,我開始意識到我身處的這個世界是假的】
【無論我怎麽掙紮,都無濟於事,早有人為我寫好了結局】
沈笠的身後突兀地響起了板凳倒地的聲音。
他轉過身,看到紅毛不知道什麽時候把自己的腦袋套在了繩圈裏,踢倒了腳下的椅子,把自己吊在了房梁上,翻著白眼掙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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