毀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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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一個小輩教育了一頓,宋任遠氣到爆炸,晚飯都沒吃,坐在小花園裏看報紙生悶氣。
夜幕低垂,今晚的星空特別閃爍,吳嫂在花藤上掛了幾盞驅蚊燈,然後就回去睡覺了,留下他一個人在那兒不知道思考什麽。
一輛汽車經過,大黑狂吠不止,他煩悶地拉開大門訓斥大狗:“大晚上叫什麽?睡你的覺去。”
“宋叔叔。”
一道清冽溫冷的男聲響起,宋任遠擡頭,淩詡一身幹凈簡潔的襯衣黑褲,站在大黑夠不到的不遠處,絕世而獨立。
“……進來吧。”他沈下心,走出門踩住大黑的狗鏈子,眼神卻算不上友善,好像要把經過他的淩詡生吃了一樣。
他早該想到,楊一帆那個傻頭傻腦的孩子,不會不顧他父母的警告,特地跑到鄉下來找人,唯一的可能就是被眼前這個混血男人委托了。
淩詡走進花園,恭敬地垂下眼皮,燈光打在他身上,明明沒有舞臺,卻讓宋任遠幻視視頻裏那個風暴中心的金發男人。
之所以同意他進來,只是因為宋任遠想從他這兒找到突破口,只要他答應和宋航分手,一切就能回到正軌。
宋任遠指了下他旁邊的另一條椅子,先行坐下。
“宋叔叔,”淩詡聽話坐下,冷靜地問,“我來是想問,宋家怎麽樣才能接受我?”
“不可能。”宋任遠想也不想地回答,“我不可能同意宋航和你這種人在一起。”
“……只是因為性別嗎?”
宋任遠被他平淡的反應吸引了下註意,但隨即冷酷道:“不僅如此,你這種不潔身自好,整天混跡酒吧那種烏煙瘴氣的地方的人,我絕對不會同意你們在一起。”
淩詡握緊藏在雙腿之間的拳頭,再開口時,嗓子又幹又澀:“我、我以後不會再去。”
“那也不行,”宋任遠無情地說,“我說過了,首先就是——你是個男的。絕對不行。”
說罷,他也覺得似乎太嚴厲了,語氣稍微柔和了些,溫聲勸道:“你就放棄吧,叔叔承認你很優秀,大有前途,就算你喜歡男人……就算這樣,也不應該為此自毀前程,在這個社會上,同性戀舉步維艱,我不希望自己的兒子走到那樣一條泥濘不堪的路上去。”
身旁的年輕人一言不發,沈默得像被石化了,半晌,淩詡竭力吞下喉嚨的顫抖,說:“我不會放棄的,我答應過他,他也答應過我。”
對此,宋任遠相當不屑一顧,冷笑著告訴他:“年輕時有沖動不是壞事,但你要知道,胳膊擰不過大腿,宋航是我的兒子,他最後只能乖乖聽我的,結婚、生子。”
“我不會放棄,”淩詡擡頭和他對視,眼裏鋒芒一閃而逝,固執重覆,“不論要我做什麽,請您給我一次機會。”
宋任遠被他的眼神震得僵了一瞬,而後氣得笑了出來,隨口說:“好啊,你把你那把吉他砸了,發誓這輩子不再演出,我就讓你跟宋航見一面。”
調查過淩詡,才能將他了解得這麽透徹,才能一針見血,一刀砍向他的軟肋。
寂靜的夜裏,淩詡的腦中有一剎那的空白,幾乎是聽不懂他的話什麽意思,他的背脊微微發著抖,好半天,才歸於平靜。
淩詡倏然起身,居高臨下俯視著他,凜然道:“我答應,希望您遵守承諾,明天同一時間我會再來。”
他垂在身側的拳頭捏得死緊,頭也沒回地離開了,步子越走越堅定,下定了某種決心。
吉他是他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它陪他度過了艱難歲月,在喧囂的世界裏開創出獨屬於他的精彩人生,如果非要在它和宋航之間選一個……
夜深了,他驅車回到家中,剛走出車庫,準備進電梯,鼻尖就聞到一股藥味兒,這種氣味勾起了他相當不妙的回憶,他異常迅速地彎腰後踢腿,頭發在半空劃出一個漂亮的弧度,身後隨之傳來一聲慘叫。
他現在非常、非常煩躁,兩個拳頭捏得嘎嘎響,一步步走向試圖偷襲他的人。
暗處不知藏了幾個人,一個個都露了頭,五顏六色的頭發,在地庫綠光下顯得陰氣森森,他瞇了瞇眼,活動下胳膊腿的筋骨,體內的骨頭劈啪作響。
有人拎著鋼管從他背後偷過來,他側身躲過,不察左側的家夥一把抓住了他的頭發往地上按,他被疼痛逼得向後彎腰,其他人以為他大勢已去,紛紛大笑著圍了上來,準備驗收勝利成果。
“我、最恨、有人碰我頭發。”淩詡咬著牙一字一句說。
李俊捂著胸口從地上爬起來,咳嗽著走過來,臉上帶著扭曲陰險的笑。“阿淩,你打我,你為什麽要打我呢?我這麽愛你。”
淩詡眼神微暗,一個下腰加鷂子翻身,雙腳就踹上了抓頭發那人的胸口,同時借著踹飛他的慣性退出了包圍圈。
他摸摸自己的寶貝頭發,雙眼徹底冷了下來。
那天晚上,淩詡以一敵十,在對方帶了武器的情況下,打趴了所有人,打折了李俊三根肋骨,戰績斐然。
不過他現在沒空思考雜魚的事,等他接回了宋航,再來想想怎麽教訓他,一而再再而三的挑釁,他看上去像個好脾氣的人嗎?
但淩詡忽略了一個道理,狗急跳墻。
周末,淩詡待在家裏好好和相伴多年的吉他告別,將沒能完成的《告白》鎖進櫃子深處,黃昏落下,他背上吉他去見宋航。
大黑一看見他就狂吠,他輕車熟路地扔了一袋子磨牙棒過去。
習慣了大黑時不時吠叫的吳嫂本來不打算理會,而從晚飯後一直坐在花園裏的宋任遠卻放下報紙,僵硬地說:“吳嫂,開下門。”
吳嫂在圍裙上擦擦手,答應一聲就過去打開大門。
一個肩上背著黑色包裹的年輕人站在大路上,嘴唇緊抿,向她微微彎身問候,吳嫂不由自主地走出來,關心道:“怎麽了孩子?是想問路嗎?”
淩詡搖搖頭:“我來找宋叔叔,請幫我轉告,我叫淩詡。”
吳嫂楞楞地點頭,又滿腹狐疑回去問宋任遠,後者沈默片刻,說:“帶他進來吧。”接下來會發生什麽?真的是他願意看見的嗎?
大黑被吳嫂制住,毫無所覺地啃著磨牙棒,淩詡朝她再次道謝,走了進去。
見他如約而至,宋任遠心裏卻怎麽也高興不起來,他反思了一晚上,還是決定再好好勸勸他。
“坐吧,”他的語氣相比昨天而言溫和了許多,“其實你可以不用做到這樣,因為即便讓你見了宋航,我也不可能答應你們在一起,你今天所做的努力都是白費。”
淩詡卻笑了,搖搖頭:“如果在這裏放棄,我和宋航迄今為止所有的努力才是白費。”
如果論倔強,他也絕不輸宋家這兩父子。
“我已經把所有演出賬號全部註銷,酒吧的工作也辭掉了,”他一邊說,一邊蹲下將帶來的吉他從箱子裏取出來,“……這是我最喜歡的一把吉他,其他的都送人了。”
觸摸到冰冷的吉他柄,他難以自制地顫了顫,心底無法避免湧出濃濃的不舍。
陪伴他多年的老友,昨天已經好好告別,這將是他們最後一次見面,淩詡壓下心中不舍,可戀戀不舍的眼神是藏不住的,那雙眸深藏的痛楚連鐵石心腸的宋任遠看了都為之動容。
在淩詡接過向吳嫂借用的剪刀,把刀刃卡在琴弦上時,宋任遠情不自禁地出聲阻止:“等等,你很喜歡它吧?再多想想。”
“叮”
淩詡面無表情地剪斷藍色琴弦,艱難地牽起唇角,拒絕道:“我的決心不會動搖,今天我一定要見到他。”
隨著一根根琴弦崩斷,宋任遠腦中的偏見也在不知不覺中消散,他開始佩服起這個初出茅廬的小子了。
“孩子,”他坐直身體,抑制住想要伸手的沖動,竭力不讓聲音聽起來有所遲疑,“聽叔叔說,叔叔在你們這個年紀也沖動過,那是一種短暫的激情,只是你身體裏費洛蒙的突然爆發,等你們分開冷靜一段日子,所有感情都會變淡甚至消失,你沒必要為了一時意氣做到這樣,將來想起來,一定會後悔的。”
“錚——”
淩詡平淡如水的聲線在琴弦喑啞的哀鳴中顯得格外突出:“我絕不會為此後悔,不論是什麽年紀的諾言,都一樣有力量。您說我一時意氣,您何嘗不是意氣用事?你們為了莫須有的責任,卻要宋航一輩子按你們的想法去背負痛苦……我和父母相處時間很短,所以我曾經很不理解宋航對你們盲目的服從與信任。但昨天見到您我就明白了,您很愛他,正是因為這種愛,您才把他從我身邊搶了回去,栓了起來。”
六根琴弦蜷曲萎縮,無力地掛在兩側,淩詡愛憐地最後撫摸了一把光滑如新的面板,猝不及防提膝用力將琴頸折斷,“哢擦”一聲脆響,斷成兩半的吉他掉在地上,他將止不住顫抖的雙手藏到背後。
“等——!!!”
斷面的木刺像是一根根針一樣往宋任遠身上紮,他如坐針氈,騰地站起身,嘴唇哆嗦著,想反駁些什麽,卻一句話也說不出口,他都做了些什麽?逼別人親手殺死夢想嗎?他是魔鬼嗎?
他年輕時也熱愛過音樂,但因為天賦不夠,只能無奈放棄,連他這樣接觸音樂不深的人,在放棄時都經歷了很長的心理鬥爭,何況一直將這個愛好堅持到帶上舞臺的孩子呢?
“一開始,我也以為自己如你所說,只是因為短暫的費洛蒙爆發,只是因為剛好宋航出現在我面前,我無數次這樣想過,是激情、還是愛情?您可能不理解吉他對我的意義,它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夥伴,帶我走出迷茫困頓,跨越千山萬水,我愛它勝過愛家人。在我眼裏,吉他是活的,藍色琴弦,是母親送給我的,像她的眼睛一直註視著我一樣。我曾經答應宋航會寫一支歌送給他,但我不能親手彈給他聽了……我喜歡宋航,勝過喜歡我的吉他,為了宋航,我願意犧牲這一切,我們還年輕,我會在其他地方彌補他,對於這次失信。”
所以,在他這兒,宋航在所有人之上。
淩詡移開視線,不去看吉他殘骸,深吸了好幾口氣,壓下喉頭的酸澀,讓自己的聲線趨於平穩。“抱歉,我的廢話太多了……這樣夠嗎?”
如果宋任遠覺得不夠,他做不到在吉他上踐踏,但可以把它放進火堆裏,至少有個盛大的告別儀式。
宋任遠由衷產生了一種沈重的負疚感,重得他幾乎想和淩詡道歉,被後者表現出與外表亳不相符的強烈情感所震撼,被純真熱烈的少年人狠狠破了防,仍是失語的狀態。
淩詡卻以為這樣還不如他的意,抱起吉他的殘骸就向門外走去。
“吳嫂,請借我個打火機。”
大路邊,火光沖天,淩詡站在火堆前,瞳孔裏倒映出熊熊火光,墨色翻湧,充斥著痛苦與悲楚。
風卷起他的頭發,火勢迅猛,飄來一絲火星,落在他手背上,灼痛感後知後覺地襲來。
“抱歉了,我的朋友,謝謝你這麽多年的照顧。”
他把吉他當做可以對話的夥伴,然而如今卻要親手毀掉,他十分冷靜,冷靜得可怕。
這是一個燦爛的結尾,不是嗎?我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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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低垂,今晚的星空特別閃爍,吳嫂在花藤上掛了幾盞驅蚊燈,然後就回去睡覺了,留下他一個人在那兒不知道思考什麽。
一輛汽車經過,大黑狂吠不止,他煩悶地拉開大門訓斥大狗:“大晚上叫什麽?睡你的覺去。”
“宋叔叔。”
一道清冽溫冷的男聲響起,宋任遠擡頭,淩詡一身幹凈簡潔的襯衣黑褲,站在大黑夠不到的不遠處,絕世而獨立。
“……進來吧。”他沈下心,走出門踩住大黑的狗鏈子,眼神卻算不上友善,好像要把經過他的淩詡生吃了一樣。
他早該想到,楊一帆那個傻頭傻腦的孩子,不會不顧他父母的警告,特地跑到鄉下來找人,唯一的可能就是被眼前這個混血男人委托了。
淩詡走進花園,恭敬地垂下眼皮,燈光打在他身上,明明沒有舞臺,卻讓宋任遠幻視視頻裏那個風暴中心的金發男人。
之所以同意他進來,只是因為宋任遠想從他這兒找到突破口,只要他答應和宋航分手,一切就能回到正軌。
宋任遠指了下他旁邊的另一條椅子,先行坐下。
“宋叔叔,”淩詡聽話坐下,冷靜地問,“我來是想問,宋家怎麽樣才能接受我?”
“不可能。”宋任遠想也不想地回答,“我不可能同意宋航和你這種人在一起。”
“……只是因為性別嗎?”
宋任遠被他平淡的反應吸引了下註意,但隨即冷酷道:“不僅如此,你這種不潔身自好,整天混跡酒吧那種烏煙瘴氣的地方的人,我絕對不會同意你們在一起。”
淩詡握緊藏在雙腿之間的拳頭,再開口時,嗓子又幹又澀:“我、我以後不會再去。”
“那也不行,”宋任遠無情地說,“我說過了,首先就是——你是個男的。絕對不行。”
說罷,他也覺得似乎太嚴厲了,語氣稍微柔和了些,溫聲勸道:“你就放棄吧,叔叔承認你很優秀,大有前途,就算你喜歡男人……就算這樣,也不應該為此自毀前程,在這個社會上,同性戀舉步維艱,我不希望自己的兒子走到那樣一條泥濘不堪的路上去。”
身旁的年輕人一言不發,沈默得像被石化了,半晌,淩詡竭力吞下喉嚨的顫抖,說:“我不會放棄的,我答應過他,他也答應過我。”
對此,宋任遠相當不屑一顧,冷笑著告訴他:“年輕時有沖動不是壞事,但你要知道,胳膊擰不過大腿,宋航是我的兒子,他最後只能乖乖聽我的,結婚、生子。”
“我不會放棄,”淩詡擡頭和他對視,眼裏鋒芒一閃而逝,固執重覆,“不論要我做什麽,請您給我一次機會。”
宋任遠被他的眼神震得僵了一瞬,而後氣得笑了出來,隨口說:“好啊,你把你那把吉他砸了,發誓這輩子不再演出,我就讓你跟宋航見一面。”
調查過淩詡,才能將他了解得這麽透徹,才能一針見血,一刀砍向他的軟肋。
寂靜的夜裏,淩詡的腦中有一剎那的空白,幾乎是聽不懂他的話什麽意思,他的背脊微微發著抖,好半天,才歸於平靜。
淩詡倏然起身,居高臨下俯視著他,凜然道:“我答應,希望您遵守承諾,明天同一時間我會再來。”
他垂在身側的拳頭捏得死緊,頭也沒回地離開了,步子越走越堅定,下定了某種決心。
吉他是他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它陪他度過了艱難歲月,在喧囂的世界裏開創出獨屬於他的精彩人生,如果非要在它和宋航之間選一個……
夜深了,他驅車回到家中,剛走出車庫,準備進電梯,鼻尖就聞到一股藥味兒,這種氣味勾起了他相當不妙的回憶,他異常迅速地彎腰後踢腿,頭發在半空劃出一個漂亮的弧度,身後隨之傳來一聲慘叫。
他現在非常、非常煩躁,兩個拳頭捏得嘎嘎響,一步步走向試圖偷襲他的人。
暗處不知藏了幾個人,一個個都露了頭,五顏六色的頭發,在地庫綠光下顯得陰氣森森,他瞇了瞇眼,活動下胳膊腿的筋骨,體內的骨頭劈啪作響。
有人拎著鋼管從他背後偷過來,他側身躲過,不察左側的家夥一把抓住了他的頭發往地上按,他被疼痛逼得向後彎腰,其他人以為他大勢已去,紛紛大笑著圍了上來,準備驗收勝利成果。
“我、最恨、有人碰我頭發。”淩詡咬著牙一字一句說。
李俊捂著胸口從地上爬起來,咳嗽著走過來,臉上帶著扭曲陰險的笑。“阿淩,你打我,你為什麽要打我呢?我這麽愛你。”
淩詡眼神微暗,一個下腰加鷂子翻身,雙腳就踹上了抓頭發那人的胸口,同時借著踹飛他的慣性退出了包圍圈。
他摸摸自己的寶貝頭發,雙眼徹底冷了下來。
那天晚上,淩詡以一敵十,在對方帶了武器的情況下,打趴了所有人,打折了李俊三根肋骨,戰績斐然。
不過他現在沒空思考雜魚的事,等他接回了宋航,再來想想怎麽教訓他,一而再再而三的挑釁,他看上去像個好脾氣的人嗎?
但淩詡忽略了一個道理,狗急跳墻。
周末,淩詡待在家裏好好和相伴多年的吉他告別,將沒能完成的《告白》鎖進櫃子深處,黃昏落下,他背上吉他去見宋航。
大黑一看見他就狂吠,他輕車熟路地扔了一袋子磨牙棒過去。
習慣了大黑時不時吠叫的吳嫂本來不打算理會,而從晚飯後一直坐在花園裏的宋任遠卻放下報紙,僵硬地說:“吳嫂,開下門。”
吳嫂在圍裙上擦擦手,答應一聲就過去打開大門。
一個肩上背著黑色包裹的年輕人站在大路上,嘴唇緊抿,向她微微彎身問候,吳嫂不由自主地走出來,關心道:“怎麽了孩子?是想問路嗎?”
淩詡搖搖頭:“我來找宋叔叔,請幫我轉告,我叫淩詡。”
吳嫂楞楞地點頭,又滿腹狐疑回去問宋任遠,後者沈默片刻,說:“帶他進來吧。”接下來會發生什麽?真的是他願意看見的嗎?
大黑被吳嫂制住,毫無所覺地啃著磨牙棒,淩詡朝她再次道謝,走了進去。
見他如約而至,宋任遠心裏卻怎麽也高興不起來,他反思了一晚上,還是決定再好好勸勸他。
“坐吧,”他的語氣相比昨天而言溫和了許多,“其實你可以不用做到這樣,因為即便讓你見了宋航,我也不可能答應你們在一起,你今天所做的努力都是白費。”
淩詡卻笑了,搖搖頭:“如果在這裏放棄,我和宋航迄今為止所有的努力才是白費。”
如果論倔強,他也絕不輸宋家這兩父子。
“我已經把所有演出賬號全部註銷,酒吧的工作也辭掉了,”他一邊說,一邊蹲下將帶來的吉他從箱子裏取出來,“……這是我最喜歡的一把吉他,其他的都送人了。”
觸摸到冰冷的吉他柄,他難以自制地顫了顫,心底無法避免湧出濃濃的不舍。
陪伴他多年的老友,昨天已經好好告別,這將是他們最後一次見面,淩詡壓下心中不舍,可戀戀不舍的眼神是藏不住的,那雙眸深藏的痛楚連鐵石心腸的宋任遠看了都為之動容。
在淩詡接過向吳嫂借用的剪刀,把刀刃卡在琴弦上時,宋任遠情不自禁地出聲阻止:“等等,你很喜歡它吧?再多想想。”
“叮”
淩詡面無表情地剪斷藍色琴弦,艱難地牽起唇角,拒絕道:“我的決心不會動搖,今天我一定要見到他。”
隨著一根根琴弦崩斷,宋任遠腦中的偏見也在不知不覺中消散,他開始佩服起這個初出茅廬的小子了。
“孩子,”他坐直身體,抑制住想要伸手的沖動,竭力不讓聲音聽起來有所遲疑,“聽叔叔說,叔叔在你們這個年紀也沖動過,那是一種短暫的激情,只是你身體裏費洛蒙的突然爆發,等你們分開冷靜一段日子,所有感情都會變淡甚至消失,你沒必要為了一時意氣做到這樣,將來想起來,一定會後悔的。”
“錚——”
淩詡平淡如水的聲線在琴弦喑啞的哀鳴中顯得格外突出:“我絕不會為此後悔,不論是什麽年紀的諾言,都一樣有力量。您說我一時意氣,您何嘗不是意氣用事?你們為了莫須有的責任,卻要宋航一輩子按你們的想法去背負痛苦……我和父母相處時間很短,所以我曾經很不理解宋航對你們盲目的服從與信任。但昨天見到您我就明白了,您很愛他,正是因為這種愛,您才把他從我身邊搶了回去,栓了起來。”
六根琴弦蜷曲萎縮,無力地掛在兩側,淩詡愛憐地最後撫摸了一把光滑如新的面板,猝不及防提膝用力將琴頸折斷,“哢擦”一聲脆響,斷成兩半的吉他掉在地上,他將止不住顫抖的雙手藏到背後。
“等——!!!”
斷面的木刺像是一根根針一樣往宋任遠身上紮,他如坐針氈,騰地站起身,嘴唇哆嗦著,想反駁些什麽,卻一句話也說不出口,他都做了些什麽?逼別人親手殺死夢想嗎?他是魔鬼嗎?
他年輕時也熱愛過音樂,但因為天賦不夠,只能無奈放棄,連他這樣接觸音樂不深的人,在放棄時都經歷了很長的心理鬥爭,何況一直將這個愛好堅持到帶上舞臺的孩子呢?
“一開始,我也以為自己如你所說,只是因為短暫的費洛蒙爆發,只是因為剛好宋航出現在我面前,我無數次這樣想過,是激情、還是愛情?您可能不理解吉他對我的意義,它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夥伴,帶我走出迷茫困頓,跨越千山萬水,我愛它勝過愛家人。在我眼裏,吉他是活的,藍色琴弦,是母親送給我的,像她的眼睛一直註視著我一樣。我曾經答應宋航會寫一支歌送給他,但我不能親手彈給他聽了……我喜歡宋航,勝過喜歡我的吉他,為了宋航,我願意犧牲這一切,我們還年輕,我會在其他地方彌補他,對於這次失信。”
所以,在他這兒,宋航在所有人之上。
淩詡移開視線,不去看吉他殘骸,深吸了好幾口氣,壓下喉頭的酸澀,讓自己的聲線趨於平穩。“抱歉,我的廢話太多了……這樣夠嗎?”
如果宋任遠覺得不夠,他做不到在吉他上踐踏,但可以把它放進火堆裏,至少有個盛大的告別儀式。
宋任遠由衷產生了一種沈重的負疚感,重得他幾乎想和淩詡道歉,被後者表現出與外表亳不相符的強烈情感所震撼,被純真熱烈的少年人狠狠破了防,仍是失語的狀態。
淩詡卻以為這樣還不如他的意,抱起吉他的殘骸就向門外走去。
“吳嫂,請借我個打火機。”
大路邊,火光沖天,淩詡站在火堆前,瞳孔裏倒映出熊熊火光,墨色翻湧,充斥著痛苦與悲楚。
風卷起他的頭發,火勢迅猛,飄來一絲火星,落在他手背上,灼痛感後知後覺地襲來。
“抱歉了,我的朋友,謝謝你這麽多年的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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