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萍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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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萍水
“天下第一大惡人”這個名頭一開始並不是江湖中人給葉閻三取的,而是他引以為傲的自稱,按他的話來說,“人生在世,總要有個第一,當不了武功第一,人品第一也可以;當不了正數的,倒數第一也未嘗不可。”
這人從七八歲開始就在西北的一個小鎮上偷雞摸狗,某天無意間被卷入一場江湖糾紛中,僥幸從佛像下摸出了半本武林秘籍,上面記載著一個已經失傳的招式,名叫“通骨神爪”。
葉閻三多少是有點武學天分在身上的,居然就這樣無師自通了。
自此,小惡人變成了大惡人,小鬼變成了大閻王。
其實論武功來說,十來歲的葉閻三充其量只能說是個江湖二流,然而西北那一帶根本沒什麽正經門派,全是一些旁門左道之徒,居然讓這廝做了西北一霸,為非作歹數十年。
這十年中,葉閻三幹得最出名的,也是他本人最為得意的,有三件事:
第一件,搶了雲煌縣縣令嫁女兒的車隊,第二件,以弱勝強,設計將中州一帶收了懸賞趕過來的名門子弟們殺了個幹凈,第三件,屠城。
沒錯,屠城。
屠的是一個叫寧西的西北小城,約莫九千人。
那時候大約在二十年前,葉閻三帶著他的三個徒弟,焦泥,花無樂,葉曉歸來到寧西附近,忽然決定要幹一件大事。
於是四個人在一個夜深人靜的半夜,殺了看門的守衛,一人守著城門,其餘三人沖進去,一家一家地燒殺搶掠,整整七天七夜,城內火光沖天。
第八天的清晨,一個驛差打馬經過寧西,直接被城內的人間煉獄景象嚇得直接從馬上跌了下去。
自此,葉閻三這個名字在江湖中逐漸成為了一個瘋子禽獸的符號,但凡有點良知的人,都想將這個活畜生千刀萬剮,當年有親人好友死於其手的,更是恨不能食其肉,寢其皮。
當然,他也沒有得意太久,葉閻三在屠城之後,惹了眾怒,一時間全江湖追殺,出手的並不只是一些江湖二流門派幫會,還有成名的高手,打得葉閻三那是抱頭鼠竄。
在逃亡中,葉閻三跟他那三個惡人徒弟起了內訌,爭吵中他自食惡果,跟其中一個徒弟一起掉下了懸崖,此後,就再也沒有聽過這個人了。
“你說頂替你的人是葉閻三?他圖什麽呢?”莫遠眉頭緊鎖,十分不解,“你現在還是‘死’的,懸賞剛剛撤下來。”
林卷海道:“這位兄弟,你有所不知,在武林盟內部,都知道我並未身死,我當初與他們擬定的計劃就是用我身上的懸賞來試探出‘花無樂’的身份。”
花無樂,就是葉閻三的二徒弟,有名的采花大盜,以奸/淫/婦女為樂,同樣是臭名昭著。
莫遠瞥了一眼薛涼月,“你們覺得花無樂是誰?”
“據線人所報,要麽在合歡宗,要麽在歸雪樓。”
林卷海的語氣斬釘截鐵,“狗改不了吃屎,這廝鐵定待在女人多的地方,合歡宗自不必提,歸雪樓女人雖然不多,但美人卻不少,最重要的是,這兩個門派都不在四大宗之內,底蘊有限,不容易穿幫。”
說著,他瞥了一眼薛涼月,歉意地笑了笑,“實不相瞞,在下此前的確懷疑過顏公子,畢竟那花無樂曾以俊美無儔的相貌聞名遐邇,很難不讓人聯想到。”
薛涼月必然是聽不懂的,他只是微微點了點頭,表情冷漠地站在一邊。
林卷海眉宇緊鎖,手指緊緊抓著牢門,面色沈郁如同積雲密布的天際。
他沈聲道:“若我沒有記錯,此刻當是武林盛會之時。葉閻三此人性情陰鷙,嗜血如命,必欲借此機掀起腥風血雨。事不宜遲,需速往制止,以免禍及江湖。俠士,你能不能幫我打開牢門?”
莫遠伸手敲了敲牢門的鐵柵欄,“精鐵打制,不好打開啊。”
他從背後抽出那把無名劍,眼神示意薛涼月站遠點,深吸一口氣,“哐啷”一聲巨響,劍鋒與鐵鎖相撞,卻只在鐵鎖上留下一道淺淺的白印。
莫遠無奈搖搖頭,沒有再嘗試,收劍回鞘,林卷海沈吟片刻,問:“兩位有沒有什麽可以捅得進鎖眼的東西?”
“嗯?”
莫遠眸光一動,他上下打量了一下林卷海,語帶驚奇:“林盟主還會溜門撬鎖?提醒一下,這可是天機鎖。”
林卷海苦笑一聲:“在下略通機關之術,困在此地苦於沒有工具。”
莫遠從袖裏摸出一根暗器銅針,伸手遞到林卷海手中,林卷海把胳膊伸出牢門,將銅針插進鎖眼,撥動兩下,“哢噠”一聲後,鐵鎖無聲脫落。
林卷海呼出一口氣,又把自己腳鐐也打開了,從裏面推門而出,朝莫遠躬身抱拳,沈聲道:“大恩不言謝,敢問俠士姓名?”
莫遠:“莫遠。”
林卷海道:“莫俠士,以後你有何困難,武林盟定會第一個出手相助。”
莫遠拍了拍他的肩膀,真誠道:“還是算了吧,我覺得武林盟比較需要別人出手相助。”
林卷海尷尬地輕咳一聲,走到通道內:“我來帶路。”
--
楚秀粗喘兩口氣,飛身後退。
雨簾中,玉骨越戰越勇,劍法靈動,招式變化莫測,楚秀漸漸落了下風,手中藏銹劍開始左支右絀。
林奉雪出身松風下,劍法是清玄老祖一招一式餵出來的,加之他本身天賦卓越,對劍道的理解自然遠超楚秀這種半路出家的野路子,哪怕劍心蒙塵,也是當之無愧的一代宗師。
鏘!
兩劍再次相撞,楚秀手腕一抖,藏銹劍劍身驀然折斷,鋒利的劍尖劃過他的側頰,留下一道鮮紅的血痕。
楚秀握著斷劍,在雨中呆立片刻,終於支撐不住,頹然跪了下來,捂著胸口,咳出一大口鮮血。
“嗒嗒。”
腳步聲傳來。
他慢慢仰起頭,只見林奉雪提劍走到了他面前,一聲不吭站住,黑暗中只看得見輪廓,楚秀嘴唇囁嚅著,雨水從臉上滑過,仿若淚流。
楚秀:“奉哥,你真的一點都不在乎萍水村嗎?”
林奉雪沒有說話,像一尊雕像。
半晌,他說:“我記得的。”
--
十三年前,萍水村,春二月,暖風和煦,湖畔柳色青青,湖心一行鴨子打著水花飄過去,楚秀起得很早,坐在晨風中舞著一把大砍刀,費力地劈著柴。
楚秀今年八歲,個頭卻只堪堪夠到成年人的腰部,細骨伶仃的,身上沒二兩肉,那把劈柴用的大刀握在他手裏搖搖欲墜,每一下都剁得極狠,頗有幾分殺人分屍的氣魄。
忽然,一只手從他身後冒出來,很輕易地拿住了他的手腕,把刀從他手裏輕輕抽了過去,楚秀手中東西被抽走,先是一楞,幾乎有點驚慌失措地回過頭,看見林奉雪帶著三分無奈的神色,他穿著粗布麻衣長靴,腳邊放著一籃豬草。
“你還小,不用幹這個。”林奉雪把刀靠在一邊,四周看了一圈,“葉曉歸呢?大清早的又上哪鬼混去了?”
楚秀站起來,指了指一個方向,“好像往村西口去了。”
聞言,林奉雪的臉肉眼可見地黑了,他揉了揉眉心,拍了拍小孩的頭,“阿秀,給你個任務,把那個混蛋叫回來。”
楚秀聽話地點點頭,轉身跑出了院子,朝村西的方向去也。
他是一年前被林奉雪和葉曉歸兩兄弟撿回來的。
那是一個大雪夜,他從叔叔家逃出來,兩天沒吃飯,饑腸轆轆,幾乎暈倒,看見有人,求生的本能讓他下意識跟著上去,不用說是被發現了。卻沒挨打,還有了口飯吃,有了一個算得上好聽的名字。
兩個半人一路,輾轉半年後,來到了這個名叫萍水村的地方,就此定居,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這名字當然跟“萍水相逢”這種文縐縐的詞語半毛錢關系沒有,它一開始也不叫這個名字,而是叫萍湖村,蓋因這個村子邊有一個湖叫萍湖,上面飄滿了浮萍,很適合放鴨。
之所以改名,是因為十幾年前這十八裏地換了個當官的姓胡,覺得應該“避諱”,於是把所有的X湖村,X湖鄉什麽的全改了,從此萍湖村就變成了萍水村。
萍水村民風淳樸,村民熱情好客,很快便接納了這三個異鄉人,當然,這裏面也有他“大哥”的個人魅力在裏面。
他大哥林奉雪,十分勤勞能幹,插秧放牛養豬帶孩子修屋頂樣樣精通,承包了家中八成以上的活計,長得還很俊,去年提親的媒婆都快把家裏的門檻踏破了。
至於那姓葉的二哥,就一言難盡了……
楚秀最終在一棵大槐樹下找到了他的二哥葉曉歸。
只見四個人蹲在地上,頭朝內屁股朝外,汗流浹背,其中三個是小孩,分別是李嬸家的李二虎,張叔家的張狗蛋,以及村長家的王小二。人高馬大的葉曉歸蹲在仨小孩中間顯得格格不入,然而四個人中他的聲音最響。
葉曉歸:“咬他!咬他!哎對就是這樣!!哈哈哈哈哈,二虎,你要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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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第一大惡人”這個名頭一開始並不是江湖中人給葉閻三取的,而是他引以為傲的自稱,按他的話來說,“人生在世,總要有個第一,當不了武功第一,人品第一也可以;當不了正數的,倒數第一也未嘗不可。”
這人從七八歲開始就在西北的一個小鎮上偷雞摸狗,某天無意間被卷入一場江湖糾紛中,僥幸從佛像下摸出了半本武林秘籍,上面記載著一個已經失傳的招式,名叫“通骨神爪”。
葉閻三多少是有點武學天分在身上的,居然就這樣無師自通了。
自此,小惡人變成了大惡人,小鬼變成了大閻王。
其實論武功來說,十來歲的葉閻三充其量只能說是個江湖二流,然而西北那一帶根本沒什麽正經門派,全是一些旁門左道之徒,居然讓這廝做了西北一霸,為非作歹數十年。
這十年中,葉閻三幹得最出名的,也是他本人最為得意的,有三件事:
第一件,搶了雲煌縣縣令嫁女兒的車隊,第二件,以弱勝強,設計將中州一帶收了懸賞趕過來的名門子弟們殺了個幹凈,第三件,屠城。
沒錯,屠城。
屠的是一個叫寧西的西北小城,約莫九千人。
那時候大約在二十年前,葉閻三帶著他的三個徒弟,焦泥,花無樂,葉曉歸來到寧西附近,忽然決定要幹一件大事。
於是四個人在一個夜深人靜的半夜,殺了看門的守衛,一人守著城門,其餘三人沖進去,一家一家地燒殺搶掠,整整七天七夜,城內火光沖天。
第八天的清晨,一個驛差打馬經過寧西,直接被城內的人間煉獄景象嚇得直接從馬上跌了下去。
自此,葉閻三這個名字在江湖中逐漸成為了一個瘋子禽獸的符號,但凡有點良知的人,都想將這個活畜生千刀萬剮,當年有親人好友死於其手的,更是恨不能食其肉,寢其皮。
當然,他也沒有得意太久,葉閻三在屠城之後,惹了眾怒,一時間全江湖追殺,出手的並不只是一些江湖二流門派幫會,還有成名的高手,打得葉閻三那是抱頭鼠竄。
在逃亡中,葉閻三跟他那三個惡人徒弟起了內訌,爭吵中他自食惡果,跟其中一個徒弟一起掉下了懸崖,此後,就再也沒有聽過這個人了。
“你說頂替你的人是葉閻三?他圖什麽呢?”莫遠眉頭緊鎖,十分不解,“你現在還是‘死’的,懸賞剛剛撤下來。”
林卷海道:“這位兄弟,你有所不知,在武林盟內部,都知道我並未身死,我當初與他們擬定的計劃就是用我身上的懸賞來試探出‘花無樂’的身份。”
花無樂,就是葉閻三的二徒弟,有名的采花大盜,以奸/淫/婦女為樂,同樣是臭名昭著。
莫遠瞥了一眼薛涼月,“你們覺得花無樂是誰?”
“據線人所報,要麽在合歡宗,要麽在歸雪樓。”
林卷海的語氣斬釘截鐵,“狗改不了吃屎,這廝鐵定待在女人多的地方,合歡宗自不必提,歸雪樓女人雖然不多,但美人卻不少,最重要的是,這兩個門派都不在四大宗之內,底蘊有限,不容易穿幫。”
說著,他瞥了一眼薛涼月,歉意地笑了笑,“實不相瞞,在下此前的確懷疑過顏公子,畢竟那花無樂曾以俊美無儔的相貌聞名遐邇,很難不讓人聯想到。”
薛涼月必然是聽不懂的,他只是微微點了點頭,表情冷漠地站在一邊。
林卷海眉宇緊鎖,手指緊緊抓著牢門,面色沈郁如同積雲密布的天際。
他沈聲道:“若我沒有記錯,此刻當是武林盛會之時。葉閻三此人性情陰鷙,嗜血如命,必欲借此機掀起腥風血雨。事不宜遲,需速往制止,以免禍及江湖。俠士,你能不能幫我打開牢門?”
莫遠伸手敲了敲牢門的鐵柵欄,“精鐵打制,不好打開啊。”
他從背後抽出那把無名劍,眼神示意薛涼月站遠點,深吸一口氣,“哐啷”一聲巨響,劍鋒與鐵鎖相撞,卻只在鐵鎖上留下一道淺淺的白印。
莫遠無奈搖搖頭,沒有再嘗試,收劍回鞘,林卷海沈吟片刻,問:“兩位有沒有什麽可以捅得進鎖眼的東西?”
“嗯?”
莫遠眸光一動,他上下打量了一下林卷海,語帶驚奇:“林盟主還會溜門撬鎖?提醒一下,這可是天機鎖。”
林卷海苦笑一聲:“在下略通機關之術,困在此地苦於沒有工具。”
莫遠從袖裏摸出一根暗器銅針,伸手遞到林卷海手中,林卷海把胳膊伸出牢門,將銅針插進鎖眼,撥動兩下,“哢噠”一聲後,鐵鎖無聲脫落。
林卷海呼出一口氣,又把自己腳鐐也打開了,從裏面推門而出,朝莫遠躬身抱拳,沈聲道:“大恩不言謝,敢問俠士姓名?”
莫遠:“莫遠。”
林卷海道:“莫俠士,以後你有何困難,武林盟定會第一個出手相助。”
莫遠拍了拍他的肩膀,真誠道:“還是算了吧,我覺得武林盟比較需要別人出手相助。”
林卷海尷尬地輕咳一聲,走到通道內:“我來帶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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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秀粗喘兩口氣,飛身後退。
雨簾中,玉骨越戰越勇,劍法靈動,招式變化莫測,楚秀漸漸落了下風,手中藏銹劍開始左支右絀。
林奉雪出身松風下,劍法是清玄老祖一招一式餵出來的,加之他本身天賦卓越,對劍道的理解自然遠超楚秀這種半路出家的野路子,哪怕劍心蒙塵,也是當之無愧的一代宗師。
鏘!
兩劍再次相撞,楚秀手腕一抖,藏銹劍劍身驀然折斷,鋒利的劍尖劃過他的側頰,留下一道鮮紅的血痕。
楚秀握著斷劍,在雨中呆立片刻,終於支撐不住,頹然跪了下來,捂著胸口,咳出一大口鮮血。
“嗒嗒。”
腳步聲傳來。
他慢慢仰起頭,只見林奉雪提劍走到了他面前,一聲不吭站住,黑暗中只看得見輪廓,楚秀嘴唇囁嚅著,雨水從臉上滑過,仿若淚流。
楚秀:“奉哥,你真的一點都不在乎萍水村嗎?”
林奉雪沒有說話,像一尊雕像。
半晌,他說:“我記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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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年前,萍水村,春二月,暖風和煦,湖畔柳色青青,湖心一行鴨子打著水花飄過去,楚秀起得很早,坐在晨風中舞著一把大砍刀,費力地劈著柴。
楚秀今年八歲,個頭卻只堪堪夠到成年人的腰部,細骨伶仃的,身上沒二兩肉,那把劈柴用的大刀握在他手裏搖搖欲墜,每一下都剁得極狠,頗有幾分殺人分屍的氣魄。
忽然,一只手從他身後冒出來,很輕易地拿住了他的手腕,把刀從他手裏輕輕抽了過去,楚秀手中東西被抽走,先是一楞,幾乎有點驚慌失措地回過頭,看見林奉雪帶著三分無奈的神色,他穿著粗布麻衣長靴,腳邊放著一籃豬草。
“你還小,不用幹這個。”林奉雪把刀靠在一邊,四周看了一圈,“葉曉歸呢?大清早的又上哪鬼混去了?”
楚秀站起來,指了指一個方向,“好像往村西口去了。”
聞言,林奉雪的臉肉眼可見地黑了,他揉了揉眉心,拍了拍小孩的頭,“阿秀,給你個任務,把那個混蛋叫回來。”
楚秀聽話地點點頭,轉身跑出了院子,朝村西的方向去也。
他是一年前被林奉雪和葉曉歸兩兄弟撿回來的。
那是一個大雪夜,他從叔叔家逃出來,兩天沒吃飯,饑腸轆轆,幾乎暈倒,看見有人,求生的本能讓他下意識跟著上去,不用說是被發現了。卻沒挨打,還有了口飯吃,有了一個算得上好聽的名字。
兩個半人一路,輾轉半年後,來到了這個名叫萍水村的地方,就此定居,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這名字當然跟“萍水相逢”這種文縐縐的詞語半毛錢關系沒有,它一開始也不叫這個名字,而是叫萍湖村,蓋因這個村子邊有一個湖叫萍湖,上面飄滿了浮萍,很適合放鴨。
之所以改名,是因為十幾年前這十八裏地換了個當官的姓胡,覺得應該“避諱”,於是把所有的X湖村,X湖鄉什麽的全改了,從此萍湖村就變成了萍水村。
萍水村民風淳樸,村民熱情好客,很快便接納了這三個異鄉人,當然,這裏面也有他“大哥”的個人魅力在裏面。
他大哥林奉雪,十分勤勞能幹,插秧放牛養豬帶孩子修屋頂樣樣精通,承包了家中八成以上的活計,長得還很俊,去年提親的媒婆都快把家裏的門檻踏破了。
至於那姓葉的二哥,就一言難盡了……
楚秀最終在一棵大槐樹下找到了他的二哥葉曉歸。
只見四個人蹲在地上,頭朝內屁股朝外,汗流浹背,其中三個是小孩,分別是李嬸家的李二虎,張叔家的張狗蛋,以及村長家的王小二。人高馬大的葉曉歸蹲在仨小孩中間顯得格格不入,然而四個人中他的聲音最響。
葉曉歸:“咬他!咬他!哎對就是這樣!!哈哈哈哈哈,二虎,你要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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