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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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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訊

林穆帶領的小分隊根據知情人提供的小邵的住址,來到了城南的簡易出租屋前,紛紛做好了緝拿嫌疑人的準備。林穆帶隊在前,仔細聽著裏面的動靜,然後敲了敲門:“是邵小凡家嗎?我們是警察,需要你配合調查一個案子。”許久,裏面沒有聲音,林穆踹門而入。只見屋子的後窗被打開,嫌疑人剛剛從窗子跳下,正順著屋子後面的小路逃跑。

“給我追!”林穆一聲令下,幾個埋伏在屋子邊上的警員立刻向屋後的小路跑去。這時林穆註意到靠窗的簡易單人床上,有一圈帶血的紗布和一件骯臟的帶血的內衣,床邊的桌子上,還散落著塑料註射器和註射器的包裝,以及一瓶人凝血酶原覆合物的藥瓶。

回到警局,林穆立即將犯罪嫌疑人帶進審訊室審問。隔著審訊室的單向玻璃,李茜和秦月看到,嫌疑人的確是一個稚氣未退的孩子。頭發枯黃,體瘦,並顯得有些無精打采,右手的食指上纏繞著一個創可貼,皺巴巴的上衣上還留有些凝固的血漬。面對林穆的詢問,顯出一副毫不在意的樣子。

屋內,林穆繼續審問著,只聽見嫌疑人擡高了依然稚嫩的嗓音,突然微微起身,把帶著手銬的雙手攥成拳狀往桌子上一敲:“你少嚇唬我,我上個月就滿十八歲了,我知道這是死罪,還廢話什麽,來呀,要槍斃隨便你!”

“你冷靜點”,林穆按住他的肩膀,把他按坐回椅子上,“說,你把兇器藏哪了?”這時,與秦月和李茜一起在審訊室前探視的警員向兩位法醫說:“我們在現場附近和嫌疑人的家裏搜了半天,都沒有發現像您說的類似易拉罐的鐵皮封口的兇器。”

他們將視線一同轉回審訊室內,只見嫌疑人依然不配合,身體往椅背上一靠,將頭扭向一邊,眼睛冷冷地斜視著林穆,臉上儼然一副“要殺要剮隨便你”的樣子。

李茜看到,如果再這樣下去可能會對一個完全不懂法的孩子有所不利,就敲了敲窗子。林穆火冒三丈地出來,嘴裏抱怨著:“我從來沒見過這樣的嫌犯,怎麽軟硬不吃?好說歹說不聽,現在的孩子都這麽有能耐了,真是無法無天了!”李茜接過林穆手裏的審訊記錄,對他說:“我來。”

林穆註視著李茜的眼睛,略帶疑惑地問:“你?你能行嗎?”

李茜笑了笑,略帶調皮地說:“試試吧,總得想個辦法不是?”

李茜進入審訊室,平靜地走向嫌疑人對面的椅子然後坐下,故作輕松地低頭翻開審訊記錄資料的鵝黃色封皮,裏面夾著被害人的照片,指紋比對和DNA比對的結果。這暗示著嫌疑人根本已無法否認自己犯罪的事實了。李茜盡力做出一副很平靜的樣子,並隨意地瀏覽著記錄文件上面的內容。從進來到坐下這段時間內,她註意到,嫌疑人內心既因害怕想尋求幫助,但又抱著一種抗拒他人的心態,陷入了無助的自我消沈之中。

李茜將死者的照片從文件裏抽出來擺在桌子的一邊,然後用十分平和的口氣對嫌疑人說:“我們在現場丟棄的垃圾箱裏,發現了你留在麥當勞外賣包裝袋上的指紋和血跡。血跡經過DNA比對,與你的完全一致。你知道這意味著什麽嗎?”

嫌疑人不說話,但明顯可以感覺到他稍有興趣地認真聽著。

李茜又隨意瀏覽了幾頁有關嫌疑人資料的內容。只見描述上寫著:邵小凡,男,1998年11月在龍番市第二市中心醫院出生,曾就讀鋼爐一小,惠文中學。在此期間學習成績一直十分優秀,14歲輟學外出打工,07年曾在兒童醫院有過全身大面積出血的搶救記錄。生母:王鳳芝,生父:邵宏斌。原戶籍住址:“龍番市石榴街燕尾巷301號。”李茜心裏一驚,把目光停留在這一行字上,仔細思考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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