鎖定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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鎖定嫌疑人
法醫室
秦月和李茜圍著從交警隊拖來的嫌疑人的車忙碌著。在黑暗中,兩人穿著工作服,帶著橡膠手套,把熒光燈打開,往車子的車身上照去。他們看到,雖然車子是黑色的,且被被水洗過,但是在熒光燈下,車頂到車側窗的玻璃上,還是顯露出了一道由無數細小的血點相連組成的長約58公分的噴射狀的血漬,由於重力原因在車身上滑落,形成了一道道細小的長形的尾巴。
“你們看,這就證明案發當時,這輛車確實是停放在現場的。”李茜左手拿著熒光燈,右手伸出小指,勾畫著血漬形成的輪廓。只見形成的血跡細小而集中,由此判斷,這就是右側頸動脈血管在被割破時形成的噴射狀痕跡。據血漬的大小來看,失血速度大約在每秒10毫升左右,人體失血25%以上就會休克,以受害人的體重來看,他體內的血液含量應該在6000毫升左右,以這樣的速度流失,在遇害後短短的兩分鐘內,失血量就會達到總血液含量的20%,在此期間,人的意識都是正常的,他就只有在這2分鐘的時間之內可以自救和呼救。
秦月斷言道:“所以,在被害者遇害之後,他快速捂住自己的傷口,盡可能地往有光亮的地方走去,走了差不多30多米,拐彎到了另一條巷子裏,來到了女孩家門口,此時已經體力不支,加上失血導致的大腦缺氧,意識昏迷,很快就慘死。而兇手在傷人之時,也不小心割破了自己的手指,正常人的手指皮膚被割破後會在1分鐘之內迅速止血,但是因為兇手的凝血缺陷,所以在距離屍體最終死亡的地方的500米處,也就是背離死者初次遭到刺傷的遇害現場470米處,依然可以找到兇手掉落在地上的血跡。”
三人回到會議室,李茜將兇手的特殊信息用馬克筆寫在白板上:“男,自幼患血友病,年齡在17、8歲,身高在176公分。林穆對手下的小黑說:“立即排查本市身高在176公分,患有血友病,年齡在17、8歲左右,經常在藥店偷竊或購買促凝血藥的男性,一有線索,立刻匯報!”小黑和其他警員:“是!”
李茜對秦月說:“希望可以在信息庫裏找到這麽個人吧。”
經過了一夜的工作一直到第二天中午,三個人都沒有吃飯。林穆問大家吃什麽,李茜想到了在死者胃裏取出的薯條,瞇著眼睛一笑:“要不我們今天來個重口味的吧,去吃麥當勞怎麽樣?”
秦月起身從桌子上離開,扔下“幼稚”兩個字,兩手插著兜自顧自地往自己的辦公室走去:“我不餓,你們先去吃吧,我屍檢報告還沒寫完。”
不一會兒,李茜和林穆回來了,林穆手裏還提了一份麥當勞的套餐,說是買給秦月吃的。秦月聞到了薯條的味道,那高熱量的油脂味讓他感覺有些反胃,但是李茜在一旁卻可以吃得十分開心。李茜一邊吃漢堡一邊思考說:“血友病,在人群中的患病幾率是百分之零點三,如果龍番市總人口有六百二十萬的話,那麽就會有一萬八千六百人患此病,而且這種病一般都是與生俱來的,從這一萬八千六百人中加以排查,力度還是挺大的。”
林穆也在一旁思考,如果如李茜猜測的那樣,兇手的殺人動機就是死者手中的這包食物的話,那麽這包食物的來源是哪裏?如果來源是垃圾箱,那麽誰會只吃了一口就將食物丟棄?此時林穆說:“我們在調查走訪的時候,現場附近任何一家居民在當晚都沒有預定麥當勞餐廳的外賣,附近也沒有任何一家居民有在當晚光顧過距離最近的麥當勞餐廳。假設食物來自於死者,他一定身無分文,怎麽可能去西餐廳進行消費?如果來源於兇手,現場周圍最近的麥當勞餐廳距離這裏有1.5公裏,如果是外帶,那他為什麽從餐廳出來走這麽遠的路來到一條陌生且閉塞的巷子裏殺人,而且如果沒有居民點外賣的話,這包食物是要帶給誰,難道是想以此做誘餌,誘惑死者,趁其不備將他殺害?”
老秦剛寫完屍檢報告,把鋼筆的筆蓋一合,也跟著林穆的疑問梳理著自己的思路:“這樣看來,兇手就不是因為流浪漢搶走了手中的食物才起了殺機,而且在當時,巷子裏就只有兇手,死者,和逃走的目擊證人三人而已,如果死者正在享用食物的時候,突然遇害,遇害之後迅速捂住傷口離開現場呼救,那麽又是誰將死者吃了一半的食物扔進垃圾箱的?如果是兇手扔的,那麽為什麽兇手會在殺完人誤傷了自己之後不趕緊自行止血,還順便把地上的食物撿起來扔進垃圾箱?你們不覺得這一舉動很奇怪嗎?它有什麽實質性意義?這會不會是一個習慣性動作?”
對呀,李茜也隨聲附和道:“如果真的是計劃殺人的話,為什麽還要帶食物?就算是誘惑死者,殺完人也要把食物帶離現場,而不是扔進現場的垃圾箱,這樣做才能掩蓋自己的身份不是嗎?”
老秦補充道:“另外,兇手能在伸手不見五指的暗巷裏殺人,說明對自己的能力十分自信,很有可能是長期行走在黑暗中,也許是因為特殊工作的需要,必須每天走夜路回家,所以具備了很好的夜視能力,一定不是因為迷路才誤入巷子裏。並且如果食物來源於兇手,他很有可能是一個可以經常接觸到這些食物的人。唯一有可能的解釋就是,兇手可能是長期在麥當勞餐館打工的服務生,這也就是為什麽現場會發現薯條和漢堡包,而且配餐齊全,十分新鮮。並且,龍番市所有餐廳中,只有麥當勞餐廳是全天24小時營業的,需要營業員值夜班。所以兇手的身份很有可能是經常上夜班打掃的服務生。”
“但是,一個在餐廳打工的人,怎麽可能憤怒到在巷子裏殺害一個流浪漢,他們完全沒有生活交集啊。究竟是什麽原因,使兇手出現在一個陌生的小巷裏,殺害一個與自己毫不相幹的人?”林穆充滿了疑惑。
“另外,兇器至今都沒有下落。痕檢科到現在也沒有匯報說在現場附近幾個垃圾箱裏找到帶血的,疑似兇器的利器。這種種的一切,都使讓人想不明白。”李茜也不解地撓了撓後腦勺。
“總之,”林穆思忖了一番,想到老秦剛才提出的疑問的重點:“我覺得,我們應該先主要排查一下距離現場附近的麥當勞餐館的工作人員,看看是否有符合條件的人。”
林穆馬上通知手下去附近排查,果然,一個小時之後,小黑帶著其他警員向林穆匯報:“林隊,在現場附近5公裏的範圍內有3家麥當勞餐廳,其中一家的服務生中有一個叫做小邵的,年齡、身高、身體狀況都比較符合被描述的犯罪嫌疑人。還有,昨天晚上,小邵本來需要在9點到11點之間值夜班,但是突然跟經理請假,想臨時換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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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月和李茜圍著從交警隊拖來的嫌疑人的車忙碌著。在黑暗中,兩人穿著工作服,帶著橡膠手套,把熒光燈打開,往車子的車身上照去。他們看到,雖然車子是黑色的,且被被水洗過,但是在熒光燈下,車頂到車側窗的玻璃上,還是顯露出了一道由無數細小的血點相連組成的長約58公分的噴射狀的血漬,由於重力原因在車身上滑落,形成了一道道細小的長形的尾巴。
“你們看,這就證明案發當時,這輛車確實是停放在現場的。”李茜左手拿著熒光燈,右手伸出小指,勾畫著血漬形成的輪廓。只見形成的血跡細小而集中,由此判斷,這就是右側頸動脈血管在被割破時形成的噴射狀痕跡。據血漬的大小來看,失血速度大約在每秒10毫升左右,人體失血25%以上就會休克,以受害人的體重來看,他體內的血液含量應該在6000毫升左右,以這樣的速度流失,在遇害後短短的兩分鐘內,失血量就會達到總血液含量的20%,在此期間,人的意識都是正常的,他就只有在這2分鐘的時間之內可以自救和呼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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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回到會議室,李茜將兇手的特殊信息用馬克筆寫在白板上:“男,自幼患血友病,年齡在17、8歲,身高在176公分。林穆對手下的小黑說:“立即排查本市身高在176公分,患有血友病,年齡在17、8歲左右,經常在藥店偷竊或購買促凝血藥的男性,一有線索,立刻匯報!”小黑和其他警員:“是!”
李茜對秦月說:“希望可以在信息庫裏找到這麽個人吧。”
經過了一夜的工作一直到第二天中午,三個人都沒有吃飯。林穆問大家吃什麽,李茜想到了在死者胃裏取出的薯條,瞇著眼睛一笑:“要不我們今天來個重口味的吧,去吃麥當勞怎麽樣?”
秦月起身從桌子上離開,扔下“幼稚”兩個字,兩手插著兜自顧自地往自己的辦公室走去:“我不餓,你們先去吃吧,我屍檢報告還沒寫完。”
不一會兒,李茜和林穆回來了,林穆手裏還提了一份麥當勞的套餐,說是買給秦月吃的。秦月聞到了薯條的味道,那高熱量的油脂味讓他感覺有些反胃,但是李茜在一旁卻可以吃得十分開心。李茜一邊吃漢堡一邊思考說:“血友病,在人群中的患病幾率是百分之零點三,如果龍番市總人口有六百二十萬的話,那麽就會有一萬八千六百人患此病,而且這種病一般都是與生俱來的,從這一萬八千六百人中加以排查,力度還是挺大的。”
林穆也在一旁思考,如果如李茜猜測的那樣,兇手的殺人動機就是死者手中的這包食物的話,那麽這包食物的來源是哪裏?如果來源是垃圾箱,那麽誰會只吃了一口就將食物丟棄?此時林穆說:“我們在調查走訪的時候,現場附近任何一家居民在當晚都沒有預定麥當勞餐廳的外賣,附近也沒有任何一家居民有在當晚光顧過距離最近的麥當勞餐廳。假設食物來自於死者,他一定身無分文,怎麽可能去西餐廳進行消費?如果來源於兇手,現場周圍最近的麥當勞餐廳距離這裏有1.5公裏,如果是外帶,那他為什麽從餐廳出來走這麽遠的路來到一條陌生且閉塞的巷子裏殺人,而且如果沒有居民點外賣的話,這包食物是要帶給誰,難道是想以此做誘餌,誘惑死者,趁其不備將他殺害?”
老秦剛寫完屍檢報告,把鋼筆的筆蓋一合,也跟著林穆的疑問梳理著自己的思路:“這樣看來,兇手就不是因為流浪漢搶走了手中的食物才起了殺機,而且在當時,巷子裏就只有兇手,死者,和逃走的目擊證人三人而已,如果死者正在享用食物的時候,突然遇害,遇害之後迅速捂住傷口離開現場呼救,那麽又是誰將死者吃了一半的食物扔進垃圾箱的?如果是兇手扔的,那麽為什麽兇手會在殺完人誤傷了自己之後不趕緊自行止血,還順便把地上的食物撿起來扔進垃圾箱?你們不覺得這一舉動很奇怪嗎?它有什麽實質性意義?這會不會是一個習慣性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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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秦補充道:“另外,兇手能在伸手不見五指的暗巷裏殺人,說明對自己的能力十分自信,很有可能是長期行走在黑暗中,也許是因為特殊工作的需要,必須每天走夜路回家,所以具備了很好的夜視能力,一定不是因為迷路才誤入巷子裏。並且如果食物來源於兇手,他很有可能是一個可以經常接觸到這些食物的人。唯一有可能的解釋就是,兇手可能是長期在麥當勞餐館打工的服務生,這也就是為什麽現場會發現薯條和漢堡包,而且配餐齊全,十分新鮮。並且,龍番市所有餐廳中,只有麥當勞餐廳是全天24小時營業的,需要營業員值夜班。所以兇手的身份很有可能是經常上夜班打掃的服務生。”
“但是,一個在餐廳打工的人,怎麽可能憤怒到在巷子裏殺害一個流浪漢,他們完全沒有生活交集啊。究竟是什麽原因,使兇手出現在一個陌生的小巷裏,殺害一個與自己毫不相幹的人?”林穆充滿了疑惑。
“另外,兇器至今都沒有下落。痕檢科到現在也沒有匯報說在現場附近幾個垃圾箱裏找到帶血的,疑似兇器的利器。這種種的一切,都使讓人想不明白。”李茜也不解地撓了撓後腦勺。
“總之,”林穆思忖了一番,想到老秦剛才提出的疑問的重點:“我覺得,我們應該先主要排查一下距離現場附近的麥當勞餐館的工作人員,看看是否有符合條件的人。”
林穆馬上通知手下去附近排查,果然,一個小時之後,小黑帶著其他警員向林穆匯報:“林隊,在現場附近5公裏的範圍內有3家麥當勞餐廳,其中一家的服務生中有一個叫做小邵的,年齡、身高、身體狀況都比較符合被描述的犯罪嫌疑人。還有,昨天晚上,小邵本來需要在9點到11點之間值夜班,但是突然跟經理請假,想臨時換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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