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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耶耶不服輸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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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耶耶不服輸5

最寒冷的那段時間真的要來臨了。

念茲裹著它的皮毛毯, 看著越來越短的白晝,清晰地意識到了這一點。

比如今天, 它們天亮後就外出捕獵,找了很久才好不容易找到一只獵物,剛剛將它成功拿下,天就開始黑了。

天黑之後,氣溫會變得更低。

更可怕的是他們現在的所處地,黑夜和白天的時間已經是對半分的了。

某晚,夜深狼靜的時候,一只白色的小狗團子鬼鬼祟祟翻過了兩個窩的邊界,帶著他的皮毛毯子擠到狼王身邊:“大王,你睡著了嗎?”

閉目養神的白狼睜開眼睛:“沒有。”

“嘿嘿嘿,我就猜你沒睡。”念茲假裝順爪把自己的毯子分了它一些, 擺出體貼的談心架勢:“是不是在擔心明天出發,和族群會合的事呀?”

“沒錯。”朝夕點了點頭, 伸爪把小狗攬的近一點,“你怎麽知道?”

“一看你這個點沒睡著我就知道啦。”

小狗得意地抖了抖耳朵,感覺又回到了從前他才是大哥的時候,語重心長的安慰它:“放心吧大王, 你這麽厲害,就算有個別成員拖後腿, 也肯定可以帶我們順利和族群會合的。”

是的,這位“個別成員”就是他自己。

念茲的自我認知非常清晰。

朝夕靜靜看著他, 月色下, 狼王銀白色的毛發格外夢幻且美麗:“我不擔心你拖後腿, 你很聰明, 可以幫上很多忙。”

比如指導眾狼做出了更好的毯子, 比如研究出了更舒服的草墊,還做出了很神奇的繩子,讓它們能夠更輕松的搬運儲糧和皮毛毯。

朝夕擔心的,只有護不好念茲罷了。

念茲卻誤解了它的意思,爪子拍胸打包票:“那要是誰不配合,我幫你揍誰!”

“放輕松啦大王,要不要我幫你按摩?耶耶師傅的技術很不錯的~”

熱情的小狗從毯子裏鉆出來,在狼王的默許下,伸爪子在它身上一踩一踩,幫助狼王放松緊張的肌肉。

他在奮力按摩,而他的服務對象卻神游天外,思緒早就飛到了奇怪的地方。

小狗的爪子有幾分可愛,他睡覺的時候,朝夕有觀察過。

爪墊是黑色的,但是形狀特別標準,一踩一個梅花印,指甲也是圓圓鈍鈍的,整個爪子就像只肥美的山竹,特別可愛。

但是腦海中出現這個比喻的時候,朝夕疑惑了下。

山竹是什麽,它是怎麽突然想到的?

它再一次沒想通,卻被身後的小狗吸去了註意力。

大概是有點沒力氣了,念茲收了點力度,剛剛才被回憶了模樣的爪子輕飄飄踩在背上,惹得一陣陣發癢。

再踩下去,大概就要產生反作用了——不放松反而緊繃起來。

“嗷嗚~”朝夕轉頭蹭了蹭,說道:“可以了,你回去休息吧。”

“才不要。”念茲邊拒絕邊打了個哈欠,搖搖尾巴又鉆進了毯子裏,和白狼一起擠著:“耶耶也困了,想和大王睡。”

“那就在這睡吧。”朝夕哄他:“快閉眼,明天要走很長的路。”

“汪嗚嗚……”

和朝夕待在一起,念茲的睡眠質量總是很好,很快就睡著了。

月光下的白狼倒是靜靜註視了他很久。

念茲以為朝夕不知道,他是因為想和它分享毯子蓋才來一起睡的,其實朝夕當時把幾張皮毛毯都分給了狼群時,就已經把小狗皺起來的臉收入眼中了。

所以它現在坦然接受了念茲暗戳戳的分享。

身為最強大、最健壯的狼王,把保暖的工具讓給狼群成員是它的責任和義務,但接受未來狼後的關心和照顧,也是狼王喜聞樂見的事。

……

一夜無夢,第二天,狼群們集結起來,第一次擺出了正式的隊形,在望不到邊際的雪原中出發了。

狼群出行,其實有很大的講究。

一般而言,狼群會分為四個梯隊。第一梯隊是狼群中身體較弱的老狼和病狼,也就是丙等狼。它們走在最前方,既能防止掉隊,也能夠輔助前行的節奏和控制。

第二梯隊則是狼群中的青年壯力,也就是乙等狼組成,它們負責保護前方和側方的安全,防止遭受敵人的進攻。

第三梯隊的位置靠後,行走的是數量最多的雌狼和幼狼,它們是狼群未來的希望,所以被保護在前後兩個強大戰力的中間。

而最後一個梯隊也是由最強狀和最厲害的狼組成,狼王通常在這個梯隊裏,它走在最後,不止要控制隊伍,確保沒有狼掉隊,還要負責斷後,防止敵人從後襲擊。

總之,狼群的行進隊伍是其具有智慧的體現,每一梯度的作用環環相扣,成員們互相保護,只為大家安全抵達目的地。

朝夕這支狼群因為數量少,隊伍稍微特殊一些。

比如,本該數量最多的第三梯隊只有兩只狼,那就是念茲和卡哈。因為狼群中唯二的雌狼不認為比雄性乙等狼差,不甘示弱地站到了第二一堆去。

第四梯隊本來也不該只有狼王一只狼,但他們的狼群數量恰好,既沒有過多丙等也沒有過多甲等。

因此,狼群中只有朝夕既有資格、又有能力站在隊伍的最後方把握全局。

念茲發現自己站位時,還蠻開心的,因為離朝夕很近,結果真走起來,他們根本連說話的機會都沒有。

算起來,他在狼群裏都是最輕松的狼之一了。

最前方的狼分要分擔背皮毛毯的任務,幾張毯子大家輪流背,它們後方的四只乙等狼還要負責守護食物,反正儲備糧出問題。

雖然背著東西遠行累了點,但狼群至少不用擔心在路上受凍挨餓而失去同伴。

走在路上,越走天越黑。

念茲身上馱著它的小毯子,爪子從雪裏踩進又拔出,爪墊都僵了。

“還有~多久~休息啊~”剛斷斷續續向卡哈問出這句話,後方的朝夕就發出了休息的指令。

“嚎嗚——”

“嗷呼~”念茲松了口氣,直接就地一躺,吐著舌頭假裝自己是只沒長爪的鹹魚。

累死了,他要變成一只廢耶了。

“別……”卡哈剛想提醒他,卻發現後方一個身影靠近過來,立馬閉上嘴扭頭溜走。

“怎麽了?”念茲還有點摸不著頭腦,回過頭一看,原來是狼王來找他了。

念茲一直覺得在狼群所有狼中,朝夕的長相最標準好看的。

從耳朵、眼睛到鼻尖簡直是黃金比例,尖尖的耳朵豎起來大小剛好,橢圓的眼睛既可霸氣,又可以可愛溫柔。

最奇妙的是嘴巴,長的剛剛好。再長一點就容易尖嘴猴腮,看著不像好狼;再短一點又有點太可愛了,不協調。

朝夕現在這樣就非常剛好,標準且帥氣,是只俊俏的好狼。

被念茲賦予高度評價的狼王用腦袋拱了拱他,“起來了,去安全的地方再休息。”

小狗賴在地上哼哼唧唧:“怎麽還要挪地方呀,我爪子都走酸了。”

狼王歪了下腦袋:“那我背你?”

“嗷嗚!”這些念茲就來勁了,蹭得跳起來,爬上白狼為他低下的背,尾巴恨不得搖成螺旋槳:“謝謝大王。”

朝夕背著他往旁邊走,小狗身上的披風垂下來,給它也罩在了裏面。

兩只腦袋貼在一起,更小的那只問:“怎麽樣,耶耶的肚子是不是暖暖噠?”

“是。”狼王配合他:“你是發熱小狗。”

“嘿嘿~”小狗得意洋洋地晃腦袋,軟軟的耳朵在狼臉上蹭來蹭去,惹得狼心癢癢的。

好想找個機會咬一口,朝夕想。

不然老惦記著。

狼群停下的地方左右各有兩座小山包,朝夕左右嗅嗅,選擇了右邊那側,在眾目睽睽之下背著念茲爬了上去。

給小狗都整不好意思了。

念茲本來只是想撒個嬌的,看它走到山腳邊,就打算下來自己走了。

但朝夕阻止了他:“別動,我帶你上去就好。”

“哼哼……也行叭。”群狼矚目之下,念茲只好把腦袋埋進狼背的毛毛裏裝鴕鳥。

哎呀,還怪讓耶害羞的呢。

眾狼:麻木,且習以為常。

害羞啥呢,老大慣你也不是一回兩回了。

狼群中,只有嵐風眼神覆雜地看著一狼犬交疊的身影。

它在心裏比較:白狼比那只小犬高一截,後者趴在狼背上爪子都可以蕩秋千;白狼還比他大很多,不論是體長還是身高,根本都不是一個型號的,小狗站在狼王旁邊真就像幼崽一樣。

雖然念茲已經澄清過很多次,它已經成年了,但還是……

嵐風深深嘆了一口氣。

造孽啊!

.

經過一天的奔波跋涉,狼群終於在小山包的背風坡安營紮寨下來,開始進食休息。

在途中臨時過夜,狼群一般會選擇睡在一起,互相取暖,有意外情況也好通知同伴。

不過有了皮毛毯子以後,眾狼就變成了各自抱團擠在毯子底下,只有沒毯子的狼王孤身一狼。

它示意卡薩給大家分食物,最先分到的狼王擁有一整塊純肉幹,越後面分到的,骨頭和不好吃的部分就越多,這是沒辦法的事。

念茲領到的就是一塊有很多小骨頭的部分,不過他個頭小,胃口也小,這些肉倒也夠吃,就是要小心別把骨頭吞下去。

薩摩耶的牙齒沒法把骨頭咬爛,那些碎骨頭吞下去,可能還會劃破他的腸胃。

自從上次,和嵐風明說了它想讓念茲當狼後的意圖後,朝夕對念茲的特殊待遇又更明顯一些,雖然原本就已經明顯到大家都看得出來了。

但朝夕拿到它的食物後不吃,等念茲也領到他的那份,叼著肉幹給念茲分的時候還是把其他狼驚到了。

優先進食和享用最好的食物,是狼王的特權,而現在,它在把這種權利慢慢和念茲分享。

念茲聽到朝夕想跟它換食物的時候,也傻了片刻,連連搖頭:“不要,大王你自己吃。”

朝夕把肉幹放下來,目光落到被念茲艱難分出來的骨頭上:“你不會咬骨頭,吃不飽,我們還要走很長的路。”

“吃的飽!”念茲和它強調:“我這麽小一只耶,才能吃多少東西。而且難道大王就能吃骨頭嗎?”

朝夕一臉認真地點了頭:“我能。”

“就是嘛……啊啊啊?”念茲震驚地爪爪捧臉:“骨頭要怎麽吃?”

狼王淡定的給他做了個示範,

它絲毫不嫌棄那些細骨頭是念茲從嘴巴吐出來的,直接嗷嗚一口塞進嘴裏,嚼巴嚼巴,鋒利的牙齒輕易將骨頭咬爛,然後吞了下去。

吃完後,它看向念茲,用眼神表示:就是這麽吃的。

念茲:“……”

耶耶驚呆.JPG

“所以,你把骨頭給我,我的肉給你。”朝夕看似公平的說道:“我吃多少就給你多少。”

“……”念茲欲言又止:“可是……好吧,那你少給一點哦!”

真的會有狼吃骨頭啊?

——當然沒有。

除非是生存環境很惡劣,缺少食物的時候。

狼群走在路上,確實需要縮減進食,但整個浪群會將最好的食物供給給狼王,何況它們還沒有到達那個地步,不論是哪一只狼縮減了食物,也不應該輪到狼王才對。

只是朝夕不想要看到他養的小狗可憐巴巴啃骨頭,也不想讓其他狼貢獻出它們的食物,所以它選擇了把自己的肉幹和念茲做“交換”。

念茲也不是一只真的小傻狗,他默默把這件事記進了心裏,盤算著有機會,他高低得捉十只八只的獵物給朝夕補回來。

——

吃完一頓便餐,天早就黑了,狼群也逐漸安靜下來,鉆進毯子下睡覺的睡覺,即便不睡,也閉上眼睛保留體力。

忽然,幾張毯子中最小那一張動了動。

薩摩耶圓鈍的眼睛在黑暗中閃閃發光,他發出氣息:“大王,你睡著了嗎?”

朝夕輕輕睜開眼,低頭看他:“沒有,怎麽了?”

“睡不著汪嗚~“小狗鉆進狼王的懷裏撒嬌:“昨天你緊張地睡不著,今天輪到我興奮地睡不著了。”

他擡起亮亮的雙眼:“我們來聊天吧。”

朝夕忍不住低頭蹭他一下:“好。”

說是聊天,其實更像解疑大會。念茲漫無目的提問,朝夕耐心的回答。

念茲在狼王懷裏拱來拱去:“大王,我們大概要走多久才會到啊?”

“順利的話五六天,如果不順利,可能要半個月。”

念茲歪著腦袋:“那到了之後我們要幹什麽呢?”

朝夕和他碰了碰鼻子:“和族群在一起,度過寒冬會更加輕松——到時候你就不用一起捕獵了。”

只要裝作幼崽,舒舒服服待在狼窩裏等它回來就行。

念茲聞言,開玩笑道:“大王要收我做暖床小狗嗎,我很敬業的哦,保證大王睡得舒心。”

那個“睡”字,他特地加重了聲音,試探著看向朝夕的表情,想試一試它開竅沒有。

誰料狼王把小狗腦袋按進懷裏,不動聲色道:“不要暖床小狗。”

念茲歪歪腦袋:“那大王要什麽?”

朝夕眼眸一閃,沒說話。

——它想要的是狼後。

但是現在的小狗,未免也太小了。

朝夕突然認真地說道:“小狗以後要多吃一點吧。”

快點長大,來做它的狼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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