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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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日出》的截稿期在12月15號,所以這半個月宋許都在做它的校正工作。
Standing at the top of the world, waiting for sunrise and sunset。
“站在世界的最頂端,等待日出日落。”
《日出》以這句話作為結尾。
隨著最後一個字的敲定,這本書算是完稿了。
宋許這個階段的工作也告一段落。
這本書是宋許剛來書舍時接手的一本短篇小說,篇幅在10萬字左右。
書中講述了男主角任樂因工作問題回老家海邊,遇到了治愈系女主沈溪的故事。
這是一本治愈類的小說。
因為男女主的發展方向不同,所以作者給的感情線很模糊,導致宋許在看完原著之後也陷入了深思。
這本書翻譯不下去的那段時間,譚越帶宋許去了趟廈門,感受主人公所住的海邊環境。
他們在那住了半個月。
某一天宋許突然想到,她一直把男女主往感情線上牽引,以至於不能茍同原作者的心境。
這世界上除了感情,還有很多事情可以做。
男女主角是兩個獨立的個體,他們被作者創造的那一刻起,就已經有了屬於自己的人生軌跡。
豁然開朗之後,宋許的進度一下子提了上來,從廈門走之前完成了《日出》的初稿。
周六早晨,宋許把文件打包,用郵件發送給上級領導。譚越眼巴巴的坐在外面客廳,就等著宋許忙完好辦事。
宋許從書房出來伸了個懶腰,眼鏡都沒來得及摘下,轉身就往沙發上一趟,譚越趕緊往旁邊挪一挪,給自家姑娘騰位置。
宋許頭枕在沙發扶手處,腿搭在譚越身上,閉目養神。
譚越用自己嫻熟的按摩功夫在宋許腿上捏著。
“許妹啊,工作幹完了?”說歸說,譚越手上的動作可沒停下。
“嗯是滴,您有何貴幹?”
“你都很久沒有正眼瞧過我了。”
譚越最近也很忙,但是宋許根本無暇顧及他在忙什麽。
“誒,大清早的,不許少兒不宜。”
“想什麽呢你,我想說喻起新開了一家店,過去光顧一下?”
“那得捧場。”宋許指了指小腿,示意譚越的手別停,“他開了什麽店?”
“書店。”
宋許此刻內心的os:???????涉及的範圍夠廣的啊。
下午,兩人開車去了喻起的新店,剛停下車,譚越的手機響了。
喻起:【over,我們幾個先撤了。】
今天宋許穿了米白色修身毛衣,灰色毛呢休閑褲,腳踩一雙米白色的斐樂休閑鞋,外面裹了一件黑色的羽絨服。
臨出門那會化了個淡妝。
本來她說要買禮物,被譚越攔住了。說是在那買幾本書就可以了,別的不需要準備。
譚越原話:我們哥幾個就喜歡這些實在的。
宋許內心:掉錢眼裏了。
宋許下車就看見了街角那家名叫“Green”的書店,想來應該就是這個了。
不過看起來像是關門了。
“越哥,是那家店嗎?”宋許指著“Green”說。
“對,剛喻起發來消息,說他臨時有事,先走了,讓咱倆自己去看看。”
“老板都不在,我們進去會不會不太好?”
“沒關系,We are family!”
宋許:這時候又是一家人了?
走到門口,譚越從大衣口袋掏出一把鑰匙。
“你怎麽還有鑰匙?”
“進去看看。”
這個問題的答案在書店。
宋許走進去,左側放了三米高的雜志櫃,右側是收銀臺,收銀臺後方是樓梯,直通二樓。
二樓的門上貼了“閑人免進”四個字。
往前走幾步有幾節臺階,裏面是一片空地,沒有擺放任何物品。
空地左側是規整的長方布局,整齊陳列的墨綠色書架映入眼簾,緊挨兩側的墻壁放了兩排原木色的桌椅。
宋許看著書架上整齊擺放的書,有很多書都已經加到自己購物車了:“我夢寐以求的店就是這樣的。”
“這個,這個,還有哪個...我都放在購物車了。”宋許一一指著這些書說。
“一會可以都買嗎?”宋許背過身,沒敢看譚越,“你付錢哦。”
“沒問題。”
答應的還挺爽快,知道這些書下來得多少錢嗎?
宋許小聲嘀咕。
“最後一排編號為0615的那本書拿起來看看。”譚越斜靠在墻邊指著最後一排書架說。
“嗯?奇奇怪怪的你。”宋許口嫌體正,按著譚越的指示找到了編號為0615的那本書。
《遇見》
是一本拆了包裝的新書。
宋許打開首頁裏面夾了張信紙,她認識這筆跡,蒼勁有力的行楷,是譚越寫的。
紙上的內容:
“你好宋許,我是你的男朋友譚越。今年是我們在一起的第六年。
還記得剛開始認識你是在你們學校禮堂。我被喻起這小子拉過去充當評委,我其實當時很不情願,因為那是我回國以來第一個休息日,沒想到在那遇到了當導位禮儀的你。
身穿淡粉色旗袍的你站在領獎人的前面,引導他們走到各自的位置。我清楚的記得你當天上臺5次,下臺5次。頒獎結束後我在走廊打電話,突然看見了坐在樓梯間的你,彼時的你把那雙不合腳的高跟鞋扔在一旁,揉著自己快被高跟鞋磨破的腳後跟。
那天也是無聊,我鬼使神差地跑去醫務室給你買創可貼,可是等我買到返回樓梯間的時候你已經走了,而我在垃圾桶裏瞥見了那雙糟糕的高跟鞋。我好奇你是怎麽走回去的。
也就在那時,我對你有了好奇心。在那之後,我經常旁敲側擊地向喻起打聽,還有沒有類似充當評委的活動,為此我還編了一個蹩腳的理由:我享受當評委,給別人打分的感覺。
後來終於有一次機會,我再次跟著喻起走進了大學的校門。說起來我好想還挺自信,怎麽敢斷定再去就一定可以見到你。幸好老天眷顧我,那次我如願見到了你,也成功地知道了你的名字,宋許。
所以你知道,我其實比你想的要更早認識你。”
(PS:找倒數第三排書架編號為1101的書。)
原來第一次見不是學校建模大賽那一次。
她大概猜到譚越要幹什麽了,借用別人的新書店求婚,他也是可以的。
書做了標記,宋許很容易就能找到,第二本書是《相知》,扉頁依舊夾了張紙條。
“後來我足足追了你半年,你才答應我,跟我在一起(我不是抱怨時間長,這才證明你對待感情認真)”
括號裏的內容把宋許逗笑了,他找補的倒是挺及時。
“在一起這幾年,非常感謝你能包容我的一切。我晚回家,你就坐在沙發上等我;我生病,你細心在旁邊照顧,我醒來你都是趴在床邊;爺爺極力反對阿爾法,你幫我說話,因為你知道阿爾法是我的心血(雖然你和爺爺聯合起來做戲騙我,但我能理解,我不怪你,你肯定有自己的考慮,也怪我沒關心你,讓你著了老爺子的道)”
宋許看到那句“雖然你和爺爺聯合起來做戲騙我,但我能理解,我不怪你”時,眼眶裏的淚水已經在打轉了。
譚越不知道什麽時候已經走到了宋許的身旁。
“笨啊,我騙了你,你還替我找借口。”宋許仰頭看向一旁的譚越,盡力不讓眼淚流下來。
譚越擡手摸摸宋許的小腦殼,溫柔開口:“接著往下看。”
“好不容易解決了爺爺的事情,你父親又出現了。對於他突然出現,我有應對措施。也許是去年的心慈手軟,讓他有了再次找你的機會,對此我表示很抱歉。之後肯定不會有類似的事情發生。”
(PS:最後一本書在第一排,編號為1212)
宋許按著指示找到最後一本書:《情書》。
“很多話可能我平時也會跟你說,但是在這裏我還是要鄭重其事的說一遍:宋許,美麗的皮囊和有趣的靈魂你二者皆有(你不用不好意思,我說的是大實話)。我知道你時常敏感內耗,也知道你偶爾的小脾氣。你會因為控制不住發脾氣而更加厭惡自己。因為原生家庭的原因,很多事情都會不受控,但不要把所有事情的不好面歸結於是自己的原因。我愛你,我也知道你很好,但如果你覺得自己不好,那就是因為我,我一定是某個地方做的不好,讓我家許妹受了委屈。
我們在一起時,永遠都是你照顧我居多(餘夢竹女士親證),那麽未來的日子,也希望你給我機會,讓我可以多多照顧你(餘夢竹女士說,如果我對你不好,整個譚家都是你的後盾)。
我想和你有一個家,有一個只屬於我們兩個人的小家。如果你喜歡,可以附屬一個小孩。如果不喜歡,二人世界我也是舉雙手讚成的。我的銀行卡全部交由你保管,密碼你知道的。
最後我想說,其實這家書店是給你的,屬於你一個人的婚前財產。
我知道你想開一家書店,所以就擅自盤下來裝修好。幸好,我還算了解你的喜好,看你的樣子應該是挺喜歡的。
詩經裏講: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所以未來幾十年,你願意跟我攜手與共,直到生命的盡頭嗎?”
“信看完了,該看我了吧。”
宋許一轉頭,譚越早已單膝跪地,手上拿了一個寶藍色絲絨盒子,裏面是一枚戒指。
沒有任何紋路的黃金戒身上面鑲嵌了一顆淺綠色的寶石。
宋許喜歡簡約的款式,譚越是知道的。但是求婚嘛,沒有鉆石,別的總得有。所以他三個月前特地找人從國外做了一款嵌有綠寶石的戒指。那家店裏每款石頭的成色,形狀都不一樣,每個成品戒指都是獨一無二的。
“紙上寫的內容還算屬實吧,沒虛構。”譚越笑著看向宋許。
宋許此時早已淚流滿面,說話已然帶了些哭腔:“譚越,這家店真是我的嗎?”
“我非常確定。不過姑娘,你關註的點跑偏了。”譚越用眼神示意自己手上的戒指。
宋許伸出右手:“吶,幫我帶上吧。”
“傻姑娘,伸左手。”
.....
“那麽宋許,你願意嫁給我嗎?”
“我願意,非常願意!!”
宋許一連說了兩遍,邊說邊擦臉上的淚水。
譚越從絲絨盒裏把戒指拿出來,小心翼翼的戴在宋許的左手無名指上。
戴上後譚越起身把宋許抱在懷裏,小心的吻著她的唇,溫柔且耐心,像對待瓷娃娃那般。
“為什麽是左手無名指?”
人們不是常說男左女右嗎?
譚越認真回答:“左手無名指是離心臟最近的一根手指,其中的一根血管連接著心臟。”
“奧,這樣啊!”宋許沒想到還有這樣的說法。
“那我以後還能隨心所欲,想做什麽就做什麽嗎?”
“再不觸犯法律的前提下,你還是你,絕對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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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出》的截稿期在12月15號,所以這半個月宋許都在做它的校正工作。
Standing at the top of the world, waiting for sunrise and suns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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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出》以這句話作為結尾。
隨著最後一個字的敲定,這本書算是完稿了。
宋許這個階段的工作也告一段落。
這本書是宋許剛來書舍時接手的一本短篇小說,篇幅在10萬字左右。
書中講述了男主角任樂因工作問題回老家海邊,遇到了治愈系女主沈溪的故事。
這是一本治愈類的小說。
因為男女主的發展方向不同,所以作者給的感情線很模糊,導致宋許在看完原著之後也陷入了深思。
這本書翻譯不下去的那段時間,譚越帶宋許去了趟廈門,感受主人公所住的海邊環境。
他們在那住了半個月。
某一天宋許突然想到,她一直把男女主往感情線上牽引,以至於不能茍同原作者的心境。
這世界上除了感情,還有很多事情可以做。
男女主角是兩個獨立的個體,他們被作者創造的那一刻起,就已經有了屬於自己的人生軌跡。
豁然開朗之後,宋許的進度一下子提了上來,從廈門走之前完成了《日出》的初稿。
周六早晨,宋許把文件打包,用郵件發送給上級領導。譚越眼巴巴的坐在外面客廳,就等著宋許忙完好辦事。
宋許從書房出來伸了個懶腰,眼鏡都沒來得及摘下,轉身就往沙發上一趟,譚越趕緊往旁邊挪一挪,給自家姑娘騰位置。
宋許頭枕在沙發扶手處,腿搭在譚越身上,閉目養神。
譚越用自己嫻熟的按摩功夫在宋許腿上捏著。
“許妹啊,工作幹完了?”說歸說,譚越手上的動作可沒停下。
“嗯是滴,您有何貴幹?”
“你都很久沒有正眼瞧過我了。”
譚越最近也很忙,但是宋許根本無暇顧及他在忙什麽。
“誒,大清早的,不許少兒不宜。”
“想什麽呢你,我想說喻起新開了一家店,過去光顧一下?”
“那得捧場。”宋許指了指小腿,示意譚越的手別停,“他開了什麽店?”
“書店。”
宋許此刻內心的os:???????涉及的範圍夠廣的啊。
下午,兩人開車去了喻起的新店,剛停下車,譚越的手機響了。
喻起:【over,我們幾個先撤了。】
今天宋許穿了米白色修身毛衣,灰色毛呢休閑褲,腳踩一雙米白色的斐樂休閑鞋,外面裹了一件黑色的羽絨服。
臨出門那會化了個淡妝。
本來她說要買禮物,被譚越攔住了。說是在那買幾本書就可以了,別的不需要準備。
譚越原話:我們哥幾個就喜歡這些實在的。
宋許內心:掉錢眼裏了。
宋許下車就看見了街角那家名叫“Green”的書店,想來應該就是這個了。
不過看起來像是關門了。
“越哥,是那家店嗎?”宋許指著“Green”說。
“對,剛喻起發來消息,說他臨時有事,先走了,讓咱倆自己去看看。”
“老板都不在,我們進去會不會不太好?”
“沒關系,We are family!”
宋許:這時候又是一家人了?
走到門口,譚越從大衣口袋掏出一把鑰匙。
“你怎麽還有鑰匙?”
“進去看看。”
這個問題的答案在書店。
宋許走進去,左側放了三米高的雜志櫃,右側是收銀臺,收銀臺後方是樓梯,直通二樓。
二樓的門上貼了“閑人免進”四個字。
往前走幾步有幾節臺階,裏面是一片空地,沒有擺放任何物品。
空地左側是規整的長方布局,整齊陳列的墨綠色書架映入眼簾,緊挨兩側的墻壁放了兩排原木色的桌椅。
宋許看著書架上整齊擺放的書,有很多書都已經加到自己購物車了:“我夢寐以求的店就是這樣的。”
“這個,這個,還有哪個...我都放在購物車了。”宋許一一指著這些書說。
“一會可以都買嗎?”宋許背過身,沒敢看譚越,“你付錢哦。”
“沒問題。”
答應的還挺爽快,知道這些書下來得多少錢嗎?
宋許小聲嘀咕。
“最後一排編號為0615的那本書拿起來看看。”譚越斜靠在墻邊指著最後一排書架說。
“嗯?奇奇怪怪的你。”宋許口嫌體正,按著譚越的指示找到了編號為0615的那本書。
《遇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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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許打開首頁裏面夾了張信紙,她認識這筆跡,蒼勁有力的行楷,是譚越寫的。
紙上的內容:
“你好宋許,我是你的男朋友譚越。今年是我們在一起的第六年。
還記得剛開始認識你是在你們學校禮堂。我被喻起這小子拉過去充當評委,我其實當時很不情願,因為那是我回國以來第一個休息日,沒想到在那遇到了當導位禮儀的你。
身穿淡粉色旗袍的你站在領獎人的前面,引導他們走到各自的位置。我清楚的記得你當天上臺5次,下臺5次。頒獎結束後我在走廊打電話,突然看見了坐在樓梯間的你,彼時的你把那雙不合腳的高跟鞋扔在一旁,揉著自己快被高跟鞋磨破的腳後跟。
那天也是無聊,我鬼使神差地跑去醫務室給你買創可貼,可是等我買到返回樓梯間的時候你已經走了,而我在垃圾桶裏瞥見了那雙糟糕的高跟鞋。我好奇你是怎麽走回去的。
也就在那時,我對你有了好奇心。在那之後,我經常旁敲側擊地向喻起打聽,還有沒有類似充當評委的活動,為此我還編了一個蹩腳的理由:我享受當評委,給別人打分的感覺。
後來終於有一次機會,我再次跟著喻起走進了大學的校門。說起來我好想還挺自信,怎麽敢斷定再去就一定可以見到你。幸好老天眷顧我,那次我如願見到了你,也成功地知道了你的名字,宋許。
所以你知道,我其實比你想的要更早認識你。”
(PS:找倒數第三排書架編號為1101的書。)
原來第一次見不是學校建模大賽那一次。
她大概猜到譚越要幹什麽了,借用別人的新書店求婚,他也是可以的。
書做了標記,宋許很容易就能找到,第二本書是《相知》,扉頁依舊夾了張紙條。
“後來我足足追了你半年,你才答應我,跟我在一起(我不是抱怨時間長,這才證明你對待感情認真)”
括號裏的內容把宋許逗笑了,他找補的倒是挺及時。
“在一起這幾年,非常感謝你能包容我的一切。我晚回家,你就坐在沙發上等我;我生病,你細心在旁邊照顧,我醒來你都是趴在床邊;爺爺極力反對阿爾法,你幫我說話,因為你知道阿爾法是我的心血(雖然你和爺爺聯合起來做戲騙我,但我能理解,我不怪你,你肯定有自己的考慮,也怪我沒關心你,讓你著了老爺子的道)”
宋許看到那句“雖然你和爺爺聯合起來做戲騙我,但我能理解,我不怪你”時,眼眶裏的淚水已經在打轉了。
譚越不知道什麽時候已經走到了宋許的身旁。
“笨啊,我騙了你,你還替我找借口。”宋許仰頭看向一旁的譚越,盡力不讓眼淚流下來。
譚越擡手摸摸宋許的小腦殼,溫柔開口:“接著往下看。”
“好不容易解決了爺爺的事情,你父親又出現了。對於他突然出現,我有應對措施。也許是去年的心慈手軟,讓他有了再次找你的機會,對此我表示很抱歉。之後肯定不會有類似的事情發生。”
(PS:最後一本書在第一排,編號為1212)
宋許按著指示找到最後一本書:《情書》。
“很多話可能我平時也會跟你說,但是在這裏我還是要鄭重其事的說一遍:宋許,美麗的皮囊和有趣的靈魂你二者皆有(你不用不好意思,我說的是大實話)。我知道你時常敏感內耗,也知道你偶爾的小脾氣。你會因為控制不住發脾氣而更加厭惡自己。因為原生家庭的原因,很多事情都會不受控,但不要把所有事情的不好面歸結於是自己的原因。我愛你,我也知道你很好,但如果你覺得自己不好,那就是因為我,我一定是某個地方做的不好,讓我家許妹受了委屈。
我們在一起時,永遠都是你照顧我居多(餘夢竹女士親證),那麽未來的日子,也希望你給我機會,讓我可以多多照顧你(餘夢竹女士說,如果我對你不好,整個譚家都是你的後盾)。
我想和你有一個家,有一個只屬於我們兩個人的小家。如果你喜歡,可以附屬一個小孩。如果不喜歡,二人世界我也是舉雙手讚成的。我的銀行卡全部交由你保管,密碼你知道的。
最後我想說,其實這家書店是給你的,屬於你一個人的婚前財產。
我知道你想開一家書店,所以就擅自盤下來裝修好。幸好,我還算了解你的喜好,看你的樣子應該是挺喜歡的。
詩經裏講: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所以未來幾十年,你願意跟我攜手與共,直到生命的盡頭嗎?”
“信看完了,該看我了吧。”
宋許一轉頭,譚越早已單膝跪地,手上拿了一個寶藍色絲絨盒子,裏面是一枚戒指。
沒有任何紋路的黃金戒身上面鑲嵌了一顆淺綠色的寶石。
宋許喜歡簡約的款式,譚越是知道的。但是求婚嘛,沒有鉆石,別的總得有。所以他三個月前特地找人從國外做了一款嵌有綠寶石的戒指。那家店裏每款石頭的成色,形狀都不一樣,每個成品戒指都是獨一無二的。
“紙上寫的內容還算屬實吧,沒虛構。”譚越笑著看向宋許。
宋許此時早已淚流滿面,說話已然帶了些哭腔:“譚越,這家店真是我的嗎?”
“我非常確定。不過姑娘,你關註的點跑偏了。”譚越用眼神示意自己手上的戒指。
宋許伸出右手:“吶,幫我帶上吧。”
“傻姑娘,伸左手。”
.....
“那麽宋許,你願意嫁給我嗎?”
“我願意,非常願意!!”
宋許一連說了兩遍,邊說邊擦臉上的淚水。
譚越從絲絨盒裏把戒指拿出來,小心翼翼的戴在宋許的左手無名指上。
戴上後譚越起身把宋許抱在懷裏,小心的吻著她的唇,溫柔且耐心,像對待瓷娃娃那般。
“為什麽是左手無名指?”
人們不是常說男左女右嗎?
譚越認真回答:“左手無名指是離心臟最近的一根手指,其中的一根血管連接著心臟。”
“奧,這樣啊!”宋許沒想到還有這樣的說法。
“那我以後還能隨心所欲,想做什麽就做什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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