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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嘉恒倒抽了一口冷氣, 齊律師在楊柱森被關押後迅速來找他,傳達了楊柱森最緊急的一個要求:幹掉俞大源,絕對不能讓她來天海市。
為了表示誠意,他帶走的東西裏, 楊柱森表示可以分他一半。
這是龍嘉恒幾輩子都賺不到的錢, 巨利的誘惑下, 他心動了,已經派出了人手。
但現在突然冒出了一個馮玉貴, 他們在明, 他在暗, 他手裏也不知道掌握了多少楊柱森的犯罪證據, 解決了一個俞大源, 還會不會有下一個俞大源?難道他這輩子都要像打地鼠一般防著馮玉貴不知何時扔出來的炸彈嗎?
他頹然,準備打電話去把人手撤回來。
岳父忽然道:“萬一俞大源招認了,你不但不能幫楊柱森, 最好還把當天他托你帶走的東西全都作為證據送到法院,或許你的主動交待能幫你減輕一點處罰。”
龍嘉恒臉色蒼白:“一定會處罰我嗎?”
岳父暴怒:“你說呢?!糊塗東西,這些年的腦子被狗吃了不成?他們若是咬定你也插了一腳, 就算拿不出證據,你也惹一身騷!你主動提供證物幫警方就算立功了, 證物的來源統統都推到龐榮的身上,就說楊柱森狗急跳墻, 托你保管他的贓物,你原先沒有打開看過,並不知情。機靈點, 借機行事,懂了嗎?”
龍嘉恒唯唯稱是, 馬上回辦公室打電話把人手撤回來。
已經晚上十二點了,鄧光明還是睡不著。
去了潘家村的小曾跟小劉已經找到了俞大源,但只有兩個人,也不敢貿然動手抓捕,現在只能停留在縣城裏等待大部隊的支援。
但兩人在北滬縣這些天也不是什麽都沒幹的,起碼打聽到了俞大源家在潘家村是家境殷實的人家,丈夫在家裏承包了幾百畝的果園,唯一的兒子在縣城的公家單位上班,幾個女兒都嫁得不錯,俞大源經常外出,一年裏頭有小半年在家休息,大半年在外做生意,至於做的什麽生意,縣裏的人就不是很清楚了……
一個快五十歲的中年婦女,小半時間在家裏休息,大半時間在外“做生意”,而做的什麽生意卻從不肯跟人提,只見拿錢回家,房子越建越好,地越買越多……光是這些傳聞,已經讓俞大源這個“人販子”的身份多了幾分可信。
但鄧光明並不滿足於現狀。
手裏的證據還是太少了,俞大源的落網或許可以指證楊柱森,可他心底卻莫名地相信這件事朱良鎮的警方一定有人插手。
正如石中信所言,石應群既然查出了俞大源,又怎會眼睜睜地看著她逍遙法外、繼續騙人呢?更何況,當時他父親並未出事,他是在那樣的氛圍下長大的一個人……
關鍵的案犯有可能是自己的同行,鄧光明對他的行為特別難以容忍,因為他是警務人員!被害人已經抓到了人販子還把她送進了派出所,這個人不但沒有把人販子繩子以法,反而跟其勾結,釋放了人販子,毀了卷宗,最終導致石應群被害。
在鄧光明看來,這個毀掉了卷宗的人犯下的罪比楊柱森還要大!
他們的職責是保護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可這個人在幹什麽?他在參與謀財害命!若他能躲過法律的制裁,人民群眾還怎麽信任他們?!
所以鄧光明氣得睡不著覺,十二點多了還在看搜集來的證據。
有人按響了他家的門鈴。
半夜十二點多,門鈴的聲音很刺耳。
鄧光明從案卷中擡起頭,過去開門,門外站著一個體型胖胖的中年男人,他微微訝異:“鄭隊長?”
來人是鄭秋迪。
鄧光明把他請進客廳裏:“怎麽這麽晚?是有什麽事嗎?”
鄭秋迪一副風塵仆仆的樣子:“鄧隊長,我晚上從外地辦案回來,聽小張說了你們白天在查二十一年前石應群的卷宗?”
鄧光明遞給他一杯茶,聞言嘆息道:“你聽小張說了吧,那卷宗被人撕走了,查不到了。”
鄭秋迪臉上晦暗不明:“卷宗沒了,對案子影響大嗎?”
鄧光明扔給他一根煙,自己也點燃了一根叼在嘴裏:“大,怎麽會不大?這可是直接關系到我們的隊伍裏有害群之馬,也是指證人販子跟楊柱森以及隊裏人有沒有勾結的關鍵證據,現在消失了,俞大源那邊尚未歸案,一切的發展都還是個未知數。”
鄭秋迪沈默了。
鄧光明又抽了一口煙,忽然想起一件事:“鄭隊長,你在朱良鎮派出所幾年了?”
鄭秋迪道:“22年。”
鄧光明隨口道:“22年了呀——”他神色忽變,表情一下就慎重起來:“22年!你說真的?”
鄭秋迪點了點頭。
鄧光明眼睛一亮,升起了一絲希望:“那你記不記得,二十一年前,有一個叫做石應群的大學生……”
鄭秋迪平靜地打斷了他的話:“我記得,是我先接的報案,我親手做的筆錄。”
鄧光明渾身的血液都沸騰了,他騰地一下站了起來:“你見過石應群?!也見過俞大源?!你給他做了筆錄?”
鄭秋迪點了點頭,從包裏拿出了一個大本子,翻開本子,裏面夾著兩張泛黃的紙。
鄧光明臉色漲得通紅!這竟然是筆錄的原始件,鄭秋迪把它保存起來了!
但他的臉色很快就變了,因為在筆錄的首頁上,寫著大大的“作廢”兩個字。
鄭秋迪道:“如果不是因為這份筆錄作廢了,我也不可能把它保留下來,而是跟真正的筆錄一樣被處理幹凈了。”
這份筆錄上,清晰地記錄了時間、地點、報警人以及摘錄員的名字,報警人一欄,是石應群的親筆簽名!
鄧光明只覺一股熱意沖進了眼眶:“當年到底發生了什麽事?”
鄭秋迪臉色灰敗,重提這件往事,他的心裏也非常不好受:“當時石應群扭著俞大源來派出所報案,我還是個剛入職一年左右的職場菜鳥,老警察們不喜歡做筆錄,我是被推出去的,但石應群把案情給我說了一遍的時候我心裏已經很重視這樁案件了,這可是人販子,可以直接判刑關押的重犯。”
“我特意找了間安靜的房間,詳細地做了這份筆錄,你現在只看到報警人上面簽著石應群的名字,但其實最終確認上面他還簽了名,只是被水化掉了……”
鄧光明仔細看了一眼筆錄最後的內容,果然是一片水漬,有一部分字體已經完全消失了。
鄭秋迪道:“這是個非常意外的意外,做完筆錄後,我給石應群倒了杯水,結果不小心倒在了筆錄上面,以前筆墨很容易暈開,筆錄被水一泡就沒用了。所以我隨手把筆錄夾在了本子裏,又重新拿了一張開始寫,誰知剛剛寫完沒來得及給石應群簽字,龍所長就進來了,他當時還是副所長,但在我這種新人眼裏,這也是所裏的大頭目了,我不敢不聽話。”
鄧光明眼神一厲:“果然是他!”跟他心裏的猜想不謀而合了。
鄭秋迪道:“他拿掉了我手上的筆錄,示意這個案子由他來親自審理,並把我轟了出去,我不疑有它,朱良鎮這種小地方很難遇見可以立功的大案,龍所長想自己親自來也不算什麽大事,我就離開了。”
“結果第二天我就聽同事們說那個石應群已經離開了,但俞大源竟然也被放走了。我直覺不對,因為前一天我已經徹徹底底地了解了這個案件,俞大源絕對是人販子沒跑,但不知什麽原因,她竟然被放了。”
“我偷偷摸摸地進去查龍所長記的筆錄,發現資料科的同事已經把它歸檔到卷宗裏面,但我翻開一看,筆錄被撕掉了。”
“當時帶我的老民警發現我的情緒不對,問我發生了什麽事,我當時還是個脾氣很沖的年輕警察,當場就對著老民警告起狀來,但老民警讓我忘掉這件事,就當石應群從來沒有出現過。”
“我聽懂了老民警的言下之意,人是龍所長放的,這種事他們見慣了,不知道曾經發生過多少回,但我是第一次經歷,所以沖擊特別大。我有一瞬間懷疑起自己這個職業來,我真的適合幹這個嗎?這是違背良知的事!我當時很年輕,也很沖動,因為心裏對這件事不滿,幾次三番頂撞龍所長,被他記恨在心裏。所以我二十幾年來從沒有挪過窩,同期、後來的同t事們幾乎都升遷走了,就我一個人還在原地踏步,當一個不痛不癢的隊長。”
“而被我隨手夾在本子裏的筆錄早被我忘記了,在我又一次被龍所長為難差點逼走的時候,我無意間翻到了它……覺得它是我職業路上的絆腳石,我那些日子受的苦,那些不平的抱怨,全是因為它的存在,它成了我心裏的一根刺。”
“所以陰差陽錯之間,我把它帶回家保存了起來,本是用它來提醒自己和光同塵,不要一直想著標新立異、好大喜功,當個教訓時時讓自己反省,但我沒想到二十年後,它竟然被重提了,還成了這個案件的關鍵證據!”
鄭秋迪的眼裏流出了淚:“我不知道石應群被害了,我若早知道,這份筆錄或許很早之前就能幫他昭雪。這些年來我仕途不順,心裏常常後悔為什麽自己會對這件事耿耿於懷以致得罪了龍所長而不得不困在這個小地方,責怪自己做錯了,但又總有個聲音告訴我,當年我並沒有做錯。這些年,我不得不陪著小心,低聲下氣地做人做事,臉上戴了個面具,再也不敢忤逆龍所長一句話,但我心裏總是常常憋屈,不應該是這樣的,警察的信仰不應該是這樣的。”
鄧光明心裏泛酸,重重地拍了下他的肩膀:“你沒有做錯!錯的是龍嘉恒!我很慶幸你能留下了這麽重要的一份證據,你放心,他蹦跶不了幾天了。”
這是一個讓很多人徹夜難眠的夜晚,初升的旭日破曉,這份橫空出世的筆錄把近乎凝滯的案子撕開了一個血淋淋的口子,真相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劈開混沌的天空,昭昭天理之光終於照進了被遮蓋了二十一年的陰暗角落,讓犯罪分子們無所遁形。
俞大源終於落網,指認她的不僅僅只有趙姬,竟然還有朱良鎮警方的隊長鄭秋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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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龍嘉恒幾輩子都賺不到的錢, 巨利的誘惑下, 他心動了,已經派出了人手。
但現在突然冒出了一個馮玉貴, 他們在明, 他在暗, 他手裏也不知道掌握了多少楊柱森的犯罪證據, 解決了一個俞大源, 還會不會有下一個俞大源?難道他這輩子都要像打地鼠一般防著馮玉貴不知何時扔出來的炸彈嗎?
他頹然,準備打電話去把人手撤回來。
岳父忽然道:“萬一俞大源招認了,你不但不能幫楊柱森, 最好還把當天他托你帶走的東西全都作為證據送到法院,或許你的主動交待能幫你減輕一點處罰。”
龍嘉恒臉色蒼白:“一定會處罰我嗎?”
岳父暴怒:“你說呢?!糊塗東西,這些年的腦子被狗吃了不成?他們若是咬定你也插了一腳, 就算拿不出證據,你也惹一身騷!你主動提供證物幫警方就算立功了, 證物的來源統統都推到龐榮的身上,就說楊柱森狗急跳墻, 托你保管他的贓物,你原先沒有打開看過,並不知情。機靈點, 借機行事,懂了嗎?”
龍嘉恒唯唯稱是, 馬上回辦公室打電話把人手撤回來。
已經晚上十二點了,鄧光明還是睡不著。
去了潘家村的小曾跟小劉已經找到了俞大源,但只有兩個人,也不敢貿然動手抓捕,現在只能停留在縣城裏等待大部隊的支援。
但兩人在北滬縣這些天也不是什麽都沒幹的,起碼打聽到了俞大源家在潘家村是家境殷實的人家,丈夫在家裏承包了幾百畝的果園,唯一的兒子在縣城的公家單位上班,幾個女兒都嫁得不錯,俞大源經常外出,一年裏頭有小半年在家休息,大半年在外做生意,至於做的什麽生意,縣裏的人就不是很清楚了……
一個快五十歲的中年婦女,小半時間在家裏休息,大半時間在外“做生意”,而做的什麽生意卻從不肯跟人提,只見拿錢回家,房子越建越好,地越買越多……光是這些傳聞,已經讓俞大源這個“人販子”的身份多了幾分可信。
但鄧光明並不滿足於現狀。
手裏的證據還是太少了,俞大源的落網或許可以指證楊柱森,可他心底卻莫名地相信這件事朱良鎮的警方一定有人插手。
正如石中信所言,石應群既然查出了俞大源,又怎會眼睜睜地看著她逍遙法外、繼續騙人呢?更何況,當時他父親並未出事,他是在那樣的氛圍下長大的一個人……
關鍵的案犯有可能是自己的同行,鄧光明對他的行為特別難以容忍,因為他是警務人員!被害人已經抓到了人販子還把她送進了派出所,這個人不但沒有把人販子繩子以法,反而跟其勾結,釋放了人販子,毀了卷宗,最終導致石應群被害。
在鄧光明看來,這個毀掉了卷宗的人犯下的罪比楊柱森還要大!
他們的職責是保護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可這個人在幹什麽?他在參與謀財害命!若他能躲過法律的制裁,人民群眾還怎麽信任他們?!
所以鄧光明氣得睡不著覺,十二點多了還在看搜集來的證據。
有人按響了他家的門鈴。
半夜十二點多,門鈴的聲音很刺耳。
鄧光明從案卷中擡起頭,過去開門,門外站著一個體型胖胖的中年男人,他微微訝異:“鄭隊長?”
來人是鄭秋迪。
鄧光明把他請進客廳裏:“怎麽這麽晚?是有什麽事嗎?”
鄭秋迪一副風塵仆仆的樣子:“鄧隊長,我晚上從外地辦案回來,聽小張說了你們白天在查二十一年前石應群的卷宗?”
鄧光明遞給他一杯茶,聞言嘆息道:“你聽小張說了吧,那卷宗被人撕走了,查不到了。”
鄭秋迪臉上晦暗不明:“卷宗沒了,對案子影響大嗎?”
鄧光明扔給他一根煙,自己也點燃了一根叼在嘴裏:“大,怎麽會不大?這可是直接關系到我們的隊伍裏有害群之馬,也是指證人販子跟楊柱森以及隊裏人有沒有勾結的關鍵證據,現在消失了,俞大源那邊尚未歸案,一切的發展都還是個未知數。”
鄭秋迪沈默了。
鄧光明又抽了一口煙,忽然想起一件事:“鄭隊長,你在朱良鎮派出所幾年了?”
鄭秋迪道:“22年。”
鄧光明隨口道:“22年了呀——”他神色忽變,表情一下就慎重起來:“22年!你說真的?”
鄭秋迪點了點頭。
鄧光明眼睛一亮,升起了一絲希望:“那你記不記得,二十一年前,有一個叫做石應群的大學生……”
鄭秋迪平靜地打斷了他的話:“我記得,是我先接的報案,我親手做的筆錄。”
鄧光明渾身的血液都沸騰了,他騰地一下站了起來:“你見過石應群?!也見過俞大源?!你給他做了筆錄?”
鄭秋迪點了點頭,從包裏拿出了一個大本子,翻開本子,裏面夾著兩張泛黃的紙。
鄧光明臉色漲得通紅!這竟然是筆錄的原始件,鄭秋迪把它保存起來了!
但他的臉色很快就變了,因為在筆錄的首頁上,寫著大大的“作廢”兩個字。
鄭秋迪道:“如果不是因為這份筆錄作廢了,我也不可能把它保留下來,而是跟真正的筆錄一樣被處理幹凈了。”
這份筆錄上,清晰地記錄了時間、地點、報警人以及摘錄員的名字,報警人一欄,是石應群的親筆簽名!
鄧光明只覺一股熱意沖進了眼眶:“當年到底發生了什麽事?”
鄭秋迪臉色灰敗,重提這件往事,他的心裏也非常不好受:“當時石應群扭著俞大源來派出所報案,我還是個剛入職一年左右的職場菜鳥,老警察們不喜歡做筆錄,我是被推出去的,但石應群把案情給我說了一遍的時候我心裏已經很重視這樁案件了,這可是人販子,可以直接判刑關押的重犯。”
“我特意找了間安靜的房間,詳細地做了這份筆錄,你現在只看到報警人上面簽著石應群的名字,但其實最終確認上面他還簽了名,只是被水化掉了……”
鄧光明仔細看了一眼筆錄最後的內容,果然是一片水漬,有一部分字體已經完全消失了。
鄭秋迪道:“這是個非常意外的意外,做完筆錄後,我給石應群倒了杯水,結果不小心倒在了筆錄上面,以前筆墨很容易暈開,筆錄被水一泡就沒用了。所以我隨手把筆錄夾在了本子裏,又重新拿了一張開始寫,誰知剛剛寫完沒來得及給石應群簽字,龍所長就進來了,他當時還是副所長,但在我這種新人眼裏,這也是所裏的大頭目了,我不敢不聽話。”
鄧光明眼神一厲:“果然是他!”跟他心裏的猜想不謀而合了。
鄭秋迪道:“他拿掉了我手上的筆錄,示意這個案子由他來親自審理,並把我轟了出去,我不疑有它,朱良鎮這種小地方很難遇見可以立功的大案,龍所長想自己親自來也不算什麽大事,我就離開了。”
“結果第二天我就聽同事們說那個石應群已經離開了,但俞大源竟然也被放走了。我直覺不對,因為前一天我已經徹徹底底地了解了這個案件,俞大源絕對是人販子沒跑,但不知什麽原因,她竟然被放了。”
“我偷偷摸摸地進去查龍所長記的筆錄,發現資料科的同事已經把它歸檔到卷宗裏面,但我翻開一看,筆錄被撕掉了。”
“當時帶我的老民警發現我的情緒不對,問我發生了什麽事,我當時還是個脾氣很沖的年輕警察,當場就對著老民警告起狀來,但老民警讓我忘掉這件事,就當石應群從來沒有出現過。”
“我聽懂了老民警的言下之意,人是龍所長放的,這種事他們見慣了,不知道曾經發生過多少回,但我是第一次經歷,所以沖擊特別大。我有一瞬間懷疑起自己這個職業來,我真的適合幹這個嗎?這是違背良知的事!我當時很年輕,也很沖動,因為心裏對這件事不滿,幾次三番頂撞龍所長,被他記恨在心裏。所以我二十幾年來從沒有挪過窩,同期、後來的同t事們幾乎都升遷走了,就我一個人還在原地踏步,當一個不痛不癢的隊長。”
“而被我隨手夾在本子裏的筆錄早被我忘記了,在我又一次被龍所長為難差點逼走的時候,我無意間翻到了它……覺得它是我職業路上的絆腳石,我那些日子受的苦,那些不平的抱怨,全是因為它的存在,它成了我心裏的一根刺。”
“所以陰差陽錯之間,我把它帶回家保存了起來,本是用它來提醒自己和光同塵,不要一直想著標新立異、好大喜功,當個教訓時時讓自己反省,但我沒想到二十年後,它竟然被重提了,還成了這個案件的關鍵證據!”
鄭秋迪的眼裏流出了淚:“我不知道石應群被害了,我若早知道,這份筆錄或許很早之前就能幫他昭雪。這些年來我仕途不順,心裏常常後悔為什麽自己會對這件事耿耿於懷以致得罪了龍所長而不得不困在這個小地方,責怪自己做錯了,但又總有個聲音告訴我,當年我並沒有做錯。這些年,我不得不陪著小心,低聲下氣地做人做事,臉上戴了個面具,再也不敢忤逆龍所長一句話,但我心裏總是常常憋屈,不應該是這樣的,警察的信仰不應該是這樣的。”
鄧光明心裏泛酸,重重地拍了下他的肩膀:“你沒有做錯!錯的是龍嘉恒!我很慶幸你能留下了這麽重要的一份證據,你放心,他蹦跶不了幾天了。”
這是一個讓很多人徹夜難眠的夜晚,初升的旭日破曉,這份橫空出世的筆錄把近乎凝滯的案子撕開了一個血淋淋的口子,真相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劈開混沌的天空,昭昭天理之光終於照進了被遮蓋了二十一年的陰暗角落,讓犯罪分子們無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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