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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不後悔(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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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不後悔(二更)

回到賓館, 母女倆擠在一張床上,彼此依偎。

林麥這時才追問媽媽,為什麽爸爸忽然會同意離婚。

她太好奇了, 畢竟昨天爸爸不想離婚的心都還異常堅決。

但媽媽只回之一笑。

任她如何撒嬌盤問,媽媽都告訴她:“這件事過程不重要, 結果是好的就行。”

林麥立刻猜到,媽媽一定付出了不小的代價。

否則爸爸不會願意放棄大好日子離婚, 否則她也不會對自己如此守口如瓶。

也許是財產被劃走大塊, 也許賺錢的夜市攤沒有了,也許……

思及此,林麥猛地翻身面對媽媽:“媽媽媽媽, 春熙路的門市給誰了?”

日入一千的夜市攤固然可貴,但肯定是未來價值千萬的春熙路門市價更高啊!

幾經周折才搞到手的香餑餑,可千萬不能丟。

林麥攥緊拳頭,無敵害怕聽到不喜歡的答案。

鐘慧儀見女兒緊張的小模樣,怪可愛的。

她故意賣關子:“為什麽問門市不問夜市攤, 門市欠債15萬,咱家的夜市攤可是搖錢樹。”

……

她總不能說自己是重生的,知道門市才是真正的值錢貨吧?

沈吟片刻,林麥眨巴無辜的眼睛:“因為門市是媽媽好不容易才買到的啊,付出汗水的東西才最珍貴!”

她裝得天真無邪, 而鐘慧儀就吃這套。

“放心吧,媽媽多厲害,當然拿到了門市。”她摟住女兒道, “小機靈鬼快別操心了, 快點睡覺。”

得知家裏最值錢的資產在媽媽手上,林麥長長地舒了口氣。

還好還好, 不是最糟的結果。

她怕追問太多,會影響媽媽的情緒,甚至讓媽媽萌生出後悔的情緒,便就此打住。

林麥親昵地抱住媽媽說,“麥麥以後也會更努力的,晚安哦,媽媽。”

媽媽親一口她的額頭,回應:“晚安寶貝。”

-

林麥說要努力,可不是無的放矢。

她昨天擬好了投稿大綱,今天上課就開始書寫正文了。

作文本上就寫正兒八經的“正派童話”和“少兒文學”,這一類稿子投給《兒童文學》、《童話世界》;而信簽紙的,則用來編故事,投受眾更廣的雜志報刊。

例如,她可以運用自己這個“未來人”的優勢,編寫科幻故事投稿給《科幻世界》;或者,可以拿後世的一些經典段子,去投稿《故事會》的笑話板塊。

甚至,作為閱劇無數的自媒體博主的她,還可以創作一些狗血故事,投稿到《知音》去連載!

想象如此豐滿可期,然而現實卻是如此骨幹。

林麥的一腔“文豪夢”,最終腰折在“手寫”這件事上。

失去了鍵盤輸出的便利,這個年代的稿子必須要靠純手寫,鋼筆又不如後世的順滑,再加上她字醜想規範點還得慢慢寫。

出師未捷身先死,她寫了整個上午,也只寫出兩篇稿子……

還好是她自認比較穩的“少年文學”,不然很容易白費功夫。

整理好稿子,林麥才去跟周曉晴打聽郵局的地址。

這個年代網絡剛開始發展,郵件投稿的方式還沒普及,只有去郵局以寄信的方式投遞。而周曉晴一直有在郵局定報刊雜志,她什麽都知道。

果真,小公主一聽她要給《兒童文學》投稿,激動異常。

“哇塞,那你稿子寫好了嗎?可以先給我看看嗎?”

“啊不行!我還是先不看了,等你刊登到《兒童文學》上我再看。”

“好期待好期待,林麥你好厲害,以後你就是大作家林麥了!”

周曉晴給她一頓誇,林麥也懶得謙虛,仰首挺胸地說:“嗯那。所以大作家的好朋友,你快給我指指郵局的位置,等會兒放學我就去投遞。”

“郵局就在回家的半路上,放學我們一起去吧!”周曉晴一口答應。

這時候沒有導航,蓉城的小巷子又多,有人帶著肯定更好,林麥也不跟她客氣。

到了郵局,果真周曉晴沒有白跟來。

原來,像《兒童文學》這種少年刊物,鼓勵在校學生投稿,都在郵局設有專門的投稿區。

這裏有免費的投稿信封,不用再單獨買郵票,而且投稿地址和郵編都是提前印好的,完全不用擔心會寫錯這些而投稿失敗。

林麥的投稿成本省下來,想了想,最後還是拿出來請周曉晴吃了碗熱糍粑。

是那種小推車搖出來的手搖小糍粑,五毛錢十個。切成豆點大,拌在香噴噴的黃豆粉裏,軟糯又Q彈。

兩個小姑娘就坐在馬路牙子上,一邊吃一邊暢想過稿後的稿費能有多少。

林麥想著,自己要努力把跟媽媽的生活費賺出來。如此,背貸的媽媽肯定才覺得生活有盼頭,才不會萌生任何回頭的念頭。

然而她不知道的是,現實其實比她所想象的更為嚴峻。

凈身出戶後,鐘慧儀全身上下就只剩下幾千塊現金。

雖然說,春熙路的門市才是真正“黃金屋”,當倘若貸款斷供,或者無法好好經營起來,那未來變數其實很大。

負債那麽多,裝修款又沒著落,更要命的是,失去了夜市攤位,她現在沒有進賬收入了。

唯一值得慶幸的是,還好先前以為要打離婚持久戰,直接跟賓館談了長租。

至少在女兒放寒假前,都不用擔心沒住地兒了。

一夜歸零,付出這樣大的代價才把婚離掉,但鐘慧儀並不後悔。

畢竟,上輩子選擇繼續維持婚姻的自己,付出的又何止是這十萬塊?

用十萬塊,省下更多的金錢與光陰,她覺得值。

誠然是有些吃虧。

可想起後世,婚姻法不斷變換,搞出冷靜期那些糟心東西,多少人付出百萬千萬,卻都依然無法擺脫令人窒息的壞婚姻。

放眼古今,但凡逃離出婚姻的女人,又有幾個人不褪一層皮。

吃小虧,享大福。

她不後悔。

已成定局的事不必再想,鐘慧儀嘆氣,眼下最重要的還是該怎麽創造點過度過渡收入。

手頭的幾千塊,省著點,在這時能夠她和女兒花一年,關鍵還是得弄點錢把春熙路的門店開起來。

她幹了一輩子的餐飲,為了拴住林志成,也涉足過茶坊、體彩等娛樂行業。

在這個浪潮飛旋的時代,只要肯幹,做什麽都能賺到錢。但大部分行業來錢都太慢了,門市裝修在即,她等不起。

思來想去,這個節骨眼,還是春熙夜市來錢最快。

以她對林志成的了解,剛離了婚,又握住十萬塊巨款,他最近肯定不會再出攤。

鐘慧儀決定先去夜市繼續擺節子攤。

一來,節子粉成本低;二來,她在夜市是熟面孔,生意比別處好做。

說幹就幹,當天下午,鐘慧儀就置辦好東西出攤了。

鑒於已經離婚,協議又約定好攤位給林志成,她找人租了個日租攤。

月租攤更劃算,但她不確定等林志成回過神,還會不會允許自己留在這兒,就算了。

攤一支起來,生意果然不錯。

得利於“夜市老字號”,雖然比不上從前,但口碑在這裏,一天下來竟也賺了大幾百。

就是不少老顧客都會問:“怎麽好多天不出攤,今天出攤又換了位置?”

鐘慧儀以後還要在春熙路做生意,撒謊沒太大意義,一條街擺攤的一半都互相認識,瞞也瞞不住。

於是只好笑笑:“離婚了,以後我倆分開做事。”

才一個傍晚的光景,半條街的人都知道:賣節子粉攤的兩口子離婚了。

晚上七八點,人流量最大的時候,人人都來向鐘慧儀求證。

人人都順手帶一碗節子粉,營業額這才達到大幾百。

鐘慧儀知道:過兩日,她來租臨時攤的事,肯定就會傳到林志成耳中。

屆時前夫一來糾纏,兩個人的生意估計都會難做。

這節子攤,成也“熟面孔”,敗也“熟面孔”。

當晚,鐘慧儀收攤的時候預感,這攤頂多能再出一兩天。

如果想跟林志成斷幹凈,她就不能再來賺這個錢。

鐘慧儀今日不知第幾次嘆氣——

她是重生者,按理應該有更好的賺錢辦法。

能不能,利用她來自未來的大優勢,想法子去賺點大錢和快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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