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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重返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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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重返生活

2010年4月18日淩晨,我回到雲南打洛,正站在路邊恍惚,一輛黑的過來問我去哪。我下意識回答隨便,立馬被司機半拖半拉推進車子。

路上,我只手枕著腦袋倚靠車窗。道路崎嶇,眉骨被不停顫抖的玻璃窗敲打。司機幾次想找我聊天解悶,都沒得到回應。

等我回過神來,發現車子已經偷偷溜到景洪。

早上6點多,當司機手指打表儀上的400多元,擺出一副不給錢就不讓下車的姿態時,我才確信自己回到了中國。

太陽出現,帶起一片紅光,照得天空火辣辣。我站在景洪一條不知名道路上,發現自己無處可逃。

我害怕四爺更害怕回家,猶豫許久,決定返回昆明和壩子哥解釋。

原本計劃住酒店,但覺得用身份證登記不安全,只能選擇窩在一間黑網吧裏,白天打游戲,晚上打飛機,煙酒不離手,想從精神到肉體全面麻醉自己。

我變得脆弱,是因為發現就算回到國內,自己依舊無家可歸。

這樣頹廢度過一個星期,直到網卡裏沒錢我才離開。

太久沒出門,光線刺得我眼睛難受,看著過往穿梭的車輛、林立的店鋪、沿街叫賣的小吃攤子,竟讓我有深夜獨自漫步金三角森林的錯覺。

我決定去找一個女人,花姐。

花姐是昆明色情場所的一個媽媽。

我當時沒有消息渠道,在不知道四爺和壩子哥具體態度的情況下很難做決定,而花姐身處歡場,消息廣泛,三教九流的信息都有。這是我找她的第一個原因。

第二個原因,因為花姐是我為數不多的朋友。

但我和花姐間隔近400天沒見,對她難免有些疑慮。

花姐是妓女這一行的自由職業者。她手下姑娘和客戶眾多,人脈資源豐富,算是很多場子的合夥人,經常會帶姑娘去不同場子串場接客,行蹤有點縹渺。

我知道花姐的家庭住址,可不確定她是否還像從前一樣值得信任,就打算先去場子裏和她交流。

歡場,往往更容易看明白一個人。

我原本列了四五家花姐最常去的場子,打算一家一家找過去,沒想到運氣不錯,第一家就讓我碰到她。

場子叫輕風,很文藝的名字,內裏卻比一般場子要放得開,鹹得很(鹹是指這家是葷場,越鹹表示場子的口味越重)。

我曾經是熟面孔,害怕有人認出,就沒在前門走動,而是從後門進入。

後門在外面打開需要鑰匙,我只能等場子裏的人出來後再溜進去。

歡場的後門除了掃黃時被當作逃跑的安全通道,平常更多是內部員工出來休息抽煙的地方。

那天場子生意不錯,我等了得有40分鐘,才有個偷懶的員工溜出來抽煙,我過去給他散了兩根煙,就進了場子。

花姐手下姑娘質量高,不接窮客,我進來後直奔三樓的VIP包間。

很快,我就在過道最裏層的包廂門口見到她。

當時花姐正和一個客人說話,笑臉嫣然。那人說了兩句就想要去摟花姐的腰,花姐退後一步側身轉了個半圈,恰好躲過。

她剛站定,頭一擡就把視線集中在我的臉上。

花姐楞了一會兒,轉頭和那人說了兩句,徑直快步朝我走過來,什麽話也沒說,一把將我推進旁邊的工作間。

她靠在門上,眼睛直盯著我,突然笑出聲來,臉頰鼓起一個小山包。

等她笑完,又拉著我的手問發生了什麽事情,為什麽這麽久不和她聯系。

我搖搖頭,沒說具體情況,只讓她幫我打聽壩子哥最近的消息。

她點頭說好,看了我一陣後,讓我趕緊離開,說會來我住的地方找我。

我不敢告訴她住址,就說自己還不確定住哪裏。

花姐聽了我的話,原本高聳的眼皮耷拉下來。皺眉想了一會兒,告訴我,不管她得到了什麽消息,後天中午12點,這家場子附近的一個公共廁所門口見面。

兩天後,我早晨七點沒到就爬起來買了早飯,窩在公共廁所對面居民樓三層的過道上,有個角度恰好可以看到附近的情況。

我靠著柱子,邊吃飯團邊盯著四周,不敢放過任何一絲危險的跡象。

過了幾個小時,沒有情況發生,全是行色匆匆的上廁所的人。

中午11點半,花姐提早出現,一頭的長發變成大波浪,來之前可能特意做了頭發。

她在廁所前不停地來回踱步。

我觀察了一個半小時,除了花姐慢慢從站著變成蹲著,再到附近小賣部買了個塑料凳子坐著,沒有任何危險的征兆。

雖是如此,我內心還存有一絲擔憂,沒有出去。

那天,花姐穿了件翠綠色的印花裙。中途太陽經常變換照射角度,花姐時不時就要把位置挪動到陰涼處。

兩個從廁所裏走出來的男人過來搭訕,花姐沒有搭理。又待了兩小時,她才離開。

看著花姐在我的視線裏逐漸變成黑點,我覺得自己辜負了她的信任。

花姐1985年出生,四川人,身高1米66,鵝蛋臉大眼睛,雙眼皮很深,和一般的小姐比起來,她要漂亮得多。

我第一次見到花姐,是在壩子哥公司附近的夜場。當時我正在包房裏和幾個姑娘玩耍,花姐突然推門進來要和我交朋友。

這些場子裏的媽媽經常會讓手下的小姐註意來過三四次的半生面孔,由自己出面認識,再發展成熟客。

花姐靠坐在我的左邊,距離很微妙——一個偶爾移動身體,皮膚恰好能夠接觸的距離。

她笑著分給我支煙,讓我叫她花姐,花草的花,姐姐的姐。我問她,叫姐姐有什麽好處?

花姐手裏夾著煙,用食指指甲劃過我的手背,力道很輕,像是螞蟻爬在上面:“諾。”

看花姐逗弄客人的動作很熟練,我隨口問她,是不是每一個媽媽都這麽會挑逗男人?

花姐“撲哧”就樂出聲來,笑著說我最多算個男孩,問我成年了沒。

我不生氣,反而覺得花姐有趣,就提議和她玩骰子。我特意說自己不欺負女人,她輸了只要喝一半就行。

花姐淺笑著點頭。

我骰子的功力不弱,沒想到花姐更厲害,十把裏我最多只能贏一把。

我手一抖,故意把骰子丟到地上,說沒有骰子玩不了。

花姐立馬起身走出包廂,沒多久,手裏就端著四副骰蠱回來,“啪”地拍在桌子上,笑瞇瞇地看著我。

我無奈點頭。

當晚我喝完吐,吐完喝,最後的印象裏只有花姐的聲音在嘈雜的空氣回響:“諾,喝噻。”

第二天,花姐發信息給我說她很開心,因為很久都沒人敢和她玩骰子了,她還趁我喝醉的時候,多叫了三箱百威寄存在她名下,讓我不要介意。

我對花姐的第一印象並不好,覺得她與其他媽媽沒有不同,逢場作戲,愛占便宜。

但她人長得漂亮,所以我常控制不住自己,在場子裏和她套近乎。

交談的多了些,我發現和她有很多共同話題,都喜歡慢節奏的電影、八九十年代的港臺歌曲和地攤文學。

因為我年紀比花姐小,她一開始並沒有對我足夠重視,常常在談論一個事情的觀點不同時就會指著我說:“你懂個錘子。”這讓我非常憤怒。

我裝作不經意間說自己是高中文憑,吹噓自己高考過了一本線,此後,花姐開始正視我,遇到事情也偶爾會詢問我的看法。讓我的虛榮心得到滿足。

我覺得花姐是個有意思的人。

有天,花姐手下有個做了一年的姑娘說老家起火,燒斷的房梁砸折了父親的右腿,想要借三萬塊錢應急。

花姐問我這個忙要不要幫,我以為花姐要向我借錢,勸她千萬別借錢給這個姑娘。

花姐看出我心裏在想什麽,解釋說自己沒有找我借錢的意思。

我改口說想借就借,還調侃道,要去幫忙照顧這個女孩的生意。

花姐聽完很生氣,轉身就走,隔了幾天才聯系我。

我後來知道,花姐猶豫許久,最終決定幫這個姑娘的忙,沒想到姑娘拿了錢,隔天就到別家場子坐臺了。

我和花姐真正成為朋友,是過後兩個星期的一件事。

當時花姐手下有個新來的姑娘不懂事,因為其他客人的出臺價高,臨時放了水哥的鴿子,水哥找不到那姑娘就拿花姐出氣,把花姐關在一棟居民樓裏。

水哥是做西南地區中藥材生意的,黑白兩道的關系很硬,他一定要花姐交出那個姑娘,花姐無奈只能翻著電話簿找人幫忙,但水哥睚眥必報的性格大家都知道,沒人想惹身騷。

那天,我接到花姐的電話,她起初沒說有什麽事,只問我這會兒有沒有事在忙。

我第一反應就是出事了,追問她發生了什麽,大概聽她說了幾句,很快了解了情況,沒怎麽猶豫,立刻去水哥那裏找她。

水哥在壩子哥的公司投了幾百萬放貸,兩人有很多生意往來,所以我和水哥也算熟悉。

進門之後,我挨個發煙,姿態放得很低,“水哥,花姐做這行這麽多年,規矩都懂得,這事真和她沒關系。”

水哥點頭表示理解,說他沒打算為難花姐,是花姐自己不願意交出那個姑娘。

花姐窩在沙發的邊緣,臉頰漲紅,應該是被人扇過耳光,我順勢坐下,想勸她。但花姐沒看我,視線都在水哥那,嘴裏一個勁地說不知道那姑娘在哪裏。

兩人交流半天,花姐還是搖頭。水哥轉頭散了支煙給我,親手點上。

這表面功夫一做,我就知道這件事說不攏。果然,水哥搬張椅子就坐在花姐面前,提出讓花姐代替那姑娘出臺的要求。

花姐搖頭,水哥把手放在腿上摩擦幾下,一巴掌就打過去。力氣很大,花姐整個人斜躺在一邊。

我趕緊伸手把花姐扶住,“水哥,這樣不好吧?”

水哥考慮許久,說讓我吹個白瓶就翻篇。在這一行,如果別人肯賣你面子,很多矛盾擺酒就能解決。

水哥叫人去車上拿了瓶五糧液,用刀背把瓶口敲開,邊遞給我,邊說因為我是壩子哥的人,不為難我。

瓶口被敲碎之後很尖,紮得嘴唇出血,我把喉嚨抻直,直接把酒灌進肚子。

剛開始感覺全身燒得滾燙,很快就麻木,當水一樣喝。喝完我把瓶口向下,只有幾滴酒掉在地上。

水哥拍了拍我的肩膀,帶人離開。我趕緊到廁所扣著喉嚨催吐。

水哥確實沒有為難我。五糧液的瓶口小,只有把口子敲開才能一氣喝完,直接走人是給我催吐的時間,這樣大部分酒精來不及進入血液。

我收債的時候,如果碰到需要吹白的來解決,從來不會把瓶口敲碎,反而會在別人喝完之後遞給他一支煙,靜靜地看著他酒精中毒。我們管這叫“浪裏白跳”,因為這時候人會口吐白沫,手腳抽動,身體不停打擺子。

我還沒吐完最後一口,眼前就一片黑,醒來發現自己正躺在沙發上,空調開著,身上蓋了層毛毯,標簽還在,應該是花姐新買的。

“你睡覺呼吸很重。”花姐坐在我腳邊,直盯著我看,“呼吸重的人命不長。”

我輕輕踢了她一腳,叫她不要咒我。隔了一會兒,我又問她為什麽硬撐著不交人?

花姐說以前有個姑娘,也是惹到水哥,後來水哥把那姑娘帶走三天,回來時整個人都廢了。

花姐詳細地講述水哥是怎麽折磨那個姑娘的過程。邊說著,花姐邊從口袋裏把煙拿出來,放到我的嘴邊,問我為什麽幫她?

我被這個問題難住,沒有回答,因為我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麽會幫花姐。

花姐見我沒說話,幫我點火後,自顧自地說,她知道我一定會幫她,還問我記不記得之前的一次夜場突擊檢查。

當時她挨個去通知客人,一進房間,其他人見到花姐進來的第一反應是把衣服蓋在自己身上,只有我把衣服蓋在姑娘身上。

第二天,花姐特意來家裏找我,手上拎著一袋子的菜,說要給我做飯當作感謝。

她說是上門來做飯的,刀工卻不怎麽好,切菜的姿勢也不對,還切到了手。

她一邊和我說,“看你的樣子就沒做過飯。”一邊把水都沒瀝幹凈的四季豆直接扔進了鍋裏,滾燙的油鍋立刻“劈裏啪啦”地響了起來。我只能上前推開她,說你走開。自己炒了一個蝦仁,又燉了一鍋玉米排骨湯。

那天,我們倆一共做了五六個菜,只有兩個是她做的,味道還很差。

吃完飯,花姐說要洗碗,我讓她早點回家,她不肯,洗完後她又說時間太遲,開車回去不太安全。那段時間有七八個男人追她,我不想惹上麻煩,就催她回去了。

此後幾天,花姐都拎著菜來我家,只是再沒進過廚房,我讓她不要再來了。

這事過去沒多久,我就準備前往金三角,臨行前和她見了一面。

花姐問我去那邊可以賺多少錢,值不值得冒這麽大的風險。

我其實並不清楚,只是聽四爺說很賺錢。她勸我,金三角是危險的未知,還不如趕緊離開這個地方,去其他城市生活。

我雖然內心隱隱不安,眼睛卻掉進了發財的美夢裏,並沒有理會她。

時間能夠改變很多。一年後的我,變得小心謹慎起來,我返回網吧待了三天,在覺得應該安全的情況下,才重新聯系花姐。

花姐並沒有提我失約的事情,直接和我說前段時間壩子哥很生氣,揚言要弄死我,還安排了兩個手下到西雙版納找我,沒有結果後就在道上發了“鏢令”(懸賞,西南地區叫“鏢令”,東南沿海叫“花紅”),誰找到我就給十萬塊錢。

我原以為壩子哥是生氣我逃跑,想要狠狠教訓一頓,看這架勢,他是想要我的命。

事情的發展完全超出我的預計。我趕緊把金三角發生的事情和花姐一五一十講清楚。

花姐聽後問我是不是在講故事,我搖頭否定。她讓我不要害怕,等過一陣風頭再看。

那段時間她沒去上班,就在家裏陪我,做飯給我吃,她是真的學會做飯了。

“花姐,你說這事和壩子哥道歉能不能解決啊?”我問花姐這個問題,她罵我太幼稚,勸我離開昆明。

我搖搖頭,說自己的身份信息壩子哥都知道,如果這件事不了結,我怕家裏人受我連累。

花姐低著頭想了一會兒,問她給壩子哥多少錢可以解決這個事?她這裏有點錢,可以先借給我。

我拒絕了,這不是錢能解決的問題。

道歉不行,逃跑不行,投靠別的勢力更不行,這三條路都斷了,我還剩下唯一一條——自首。

混混有一點比較奇怪,嘴上互相說著兄弟,走投無路的時候相信的卻是警察。但我還是擔心一點:自首會不會被槍斃或者坐很多年的牢。

我和花姐都不太懂法律方面的知識,她就說出錢找個律師咨詢。我害怕節外生枝,沒有答應。

接下來的三天,我開始在網上瘋狂搜索法律條文,了解到自己最多算個從犯,而且沒有參與過核心犯罪,自首的話肯定能坦白從寬,被判刑也應該不會太長,說不定還能免於刑事處罰。

我決定自首。

出門時,花姐說要開車送我,我沒有答應她。走到小區門口,我揮手攔下一輛出租,和司機說去警察局。

汽車發動機啟動以後,我整個人也突然跟著顫抖起來,肩膀止不住地打冷顫,努力想要控制卻沒有辦法。中途我無數次想要讓司機停車,話卡在喉嚨,牙根不停抽搐,根本沒辦法說出口。

聽到司機說已經到警察局門口時,我才回過神來,下車之後並沒有馬上進去,反而在對面的便利店買了瓶可樂,幾口喝完又買了一瓶。

我看著間隔十來米的警局,想要過去,腳卻使不上勁。

我當時想:要是壩子哥他們的勢力沒了,我就沒事了。這樣的話,應該不需要我親自上門,只要把筆記本交進去,再寫一封匿名信就可以。

想通這點,我又趕緊攔輛出租車回去。

花姐見我這麽快回來,楞了一會兒神,擠出笑容問我:“現在警察辦事效率啷個高啊?”我沒心思回她的話,問她借了紙筆就坐在餐桌上開始寫匿名信。

花姐見我這副模樣,也不說話了,幫我揉著肩膀,在我身後看著一個一個字從紙上冒出來。

匿名信不覆雜,只是記錄了我負責的線路情況:物資的種類和數量、運輸的時間地點、對接人的姓名、具體的價格等。

我寫了一個小時,用完四五頁的白紙。再一次出門時,我沒有慌張,神色很鎮定。

我覺得這封匿名信加上筆記本應該可以解決這事。

我重新來到警察局對面的便利店,突然發現一個問題:我不能去交這個匿名信,得要找人替我送進去。

等了近20分鐘,我看到有兩個初中生模樣的男孩走過來。花了200塊錢,讓他們走到警局門口,交給執勤的警衛,說這是舉報信就行了。那兩小孩雖然眼饞錢,又有點害怕,問了我幾遍有沒有危險?我告訴他們沒有,再說他們是初中生,誰會為難兩個初中生呢?他們就信了。

眼看兩個初中生走出五六米,我又叫住他們。當時我腦子沒有想太多,只覺得這事還是得自己來。

2010年5月13日,我走進昆明市公安局。

門口執勤室的警衛伸手攔住我,詢問來歷。我說自己是過來報案的,有很重要的線索和證據,需要當面和警察談。

警衛審視我一番,沒問具體的案件情況,遞過來一張表格叫我填寫姓名、身份證號等個人信息。警衛拿起座機撥通號碼,掛斷後讓我稍等。沒等多久,有個女警官走進來,確認是我報案以後,便領我往辦公樓走。

在路上她問我:“我們這裏是市公安局,只對刑事案件立案,民事糾紛和治安案件你得去派出所,這個了解嗎?”我說知道的。

她又問我:“你說自己知道很重要的線索,是關於哪一方面的?”

我猶豫幾秒鐘,才回聲:“是一些毒品的線索。”

女警官聽完我的話停下腳步,轉了個身,帶我走向另一棟辦公樓,邊走邊對我說:“那我直接帶你去緝毒科吧。”

昆明乃至整個雲南省,每年緝毒警同販毒分子鬥爭造成的人員傷亡眾多,這直接導致市公安局內部的緝毒科逐年擴招人手補充。

因為吸毒案在這邊十分普遍,公安局經常會接到電話或者知情人上門報案,所以對我的報案也習以為常。

我開始是被安排在一個單獨的會談室,有桌子椅子,空調開著,屋內很涼爽,對面坐著兩個緝毒警,一老一少,是經驗豐富的警官帶著剛出警校的新人協同辦案。

我坐下後,老警察還給我泡了杯茶,叫我不要緊張,知道什麽說什麽就行。

負責問話的是年輕警察,皮膚比較白嫩,坐在椅子上腰板挺得很直,在例行詢問了姓名、籍貫、地址這些個人信息以後,問我:“說說你在什麽地方看到有人吸毒?”

可能以前的報案人,大都是目擊群眾類型,提供的多是聚眾吸毒窩點之類的線索,造成緝毒警下意識認為我也是舉報這方面的事情。

我坐在椅子上,屁股挪了挪,端起茶杯喝了口水。水很燙,我又趕緊吐了回去。

老警察又一次叫我不要緊張,把想說的說出來就行,他們就是在第一線的緝毒警,肯定會保證我的人身安全,讓我千萬不要有顧慮。

我深吸了一口氣,從我在昆明壩子哥手下做事開始說起,到被四爺逼著去往金三角,接著在金三角跟著猜叔混,再到逃回昆明躲藏。

大概說了得有十幾分鐘,把自己了解的關於“邊水”生意方面的事全都講了出來。

我沈浸在自己的敘述不自覺,等回過神來,才發現兩個警官看著我,半晌沒說話。

等了好一會兒,年輕警察開口問我:“你今天沒有喝酒吧?”

還沒等我回答,老警察就接過話茬:“你能確保自己剛才所說的內容都是真實可靠的嗎?你要知道虛假報案的後果十分嚴重。”

我向他們保證,自己剛才講的內容都是親身經歷。

老警察盯著我看了很久,重重地點了下頭,叫年輕警察待在房間裏,他出去找領導。

過了10分鐘,老警察回到房間,讓我跟著他去審訊室。

審訊室大概20平方米,只有三把鐵質椅子和一張長條桌,墻壁掛著鬧鐘,我背對著看不到時間。

在我坐下來的時候,年輕警察抽出椅子上的鐵板想把我固定住,老警察阻止了他,給我倒了一杯白開水,叫我坐在位置上稍微等一會兒,就拉著年輕警察走出門。

大概有半小時的時間,我一個人坐在空蕩的審訊室,渾身難受,覺得背上特別癢,自己又撓不到。正猶豫要不要叫人的時候,門被打開了,進來的是位男警官,姓陳。

陳警官肩章上的警銜很高,臉型方正,劍眉怒目,身材魁梧,讓人一見面就能產生信任感。

他還帶了一個負責做記錄的女警察,開口第一句就問我:“如果你所說的內容存在虛假信息,我們將依法把你拘留15天,希望你能明白這點。”

陳警官接著說了第二句話:“你把之前說的內容再重覆一遍。”我照做了。

在我講話的過程中,陳警官打斷過幾次,詢問一些普通人不太關註的細節,比如四爺的具體長相、壩子哥的公司名字、在金三角運貨所開的車輛、貨物接頭人的語言等等。

我進去以前,認為警察一定會詢問我壩子哥的黑車生意、放貸規模、收貸的違法行為有哪些等問題,但是好像包括陳警官在內的警察都對這些不感興趣,他們只是一個勁地和我核實金三角運貨的事實。

等我全部交代完以後,陳警官又問我有沒有什麽證據可以證明我所說內容的真實性。

我站起身來,從內褲裏掏出離開金三角時候拿的筆記本,上面記載了運送貨物的數量、種類、時間、接頭人等信息。

陳警官接過筆記本,看到裏面都是用簡單的數字符號記錄,就問我具體的含義。

我說圓圈裏一個叉表示方便面,呂字代表可樂,占字則是面巾紙等等。

陳警官又問我有沒有雲南境內的接頭人,我說就知道兩個人。

聽我這麽說,他就叫了一個警察進來,讓我詳細描述一下身高面容,那警察根據我的敘述,很快就畫出人物畫像,經過反覆比對更正,總算確定這兩個人的真實樣貌。

做完這件事以後,已經到了吃飯時間,陳警官說我現在還不能走出審訊室,就讓女警察去食堂打了飯菜送進來。

在等吃飯的這段時間內,陳警官沒有再問話,反而和我嘮起家常,問我的家庭狀況、學歷愛好、為什麽遠離家鄉等等問題,我都如實回答。

“你也不容易。”陳警官拍了拍我的肩膀。

我不知道該怎麽回答,只是問他能不能給我一支煙抽。

當天的飯菜挺豐盛,兩葷兩素,女警察還特意給我帶了一大碗雞湯。

吃完以後,陳警官說這件事關系重大,可能要辛苦一下,問我介意不介意?我搖頭說不介意。

接下來的七八個小時,我都在重覆敘述整個過程,陳警官則一遍遍地追問細節,後來發展到我在壩子哥身邊收過貸的客戶姓名都要回憶。

雖然審訊過程很辛苦,但是睡覺這方面倒是沒有虧待,公安局有獨立的休息室,被子床單都還幹凈,半夜餓了還能吃碗泡面。

接連幾天,我都處在高壓環境中,有時負責詢問的警官會故意說錯一些信息,我一旦沒能及時發現,他們就會在這個問題的基礎上反覆追問,搞得我精神特別緊張。

直到現在,我被人問同一個問題三遍以上,還是會煩躁。

終於等到筆錄做得差不多,事情也交代完全以後,陳警官就拉我到走廊透透氣。

他問我想要煙不?我趕緊說,想很久了。

陳警官就丟給我支煙,又拿了火機給我點上。

“你現在還不能出去。”陳警官等我把煙吸完才說道。我說自己當初進來的時候就有這個心理準備。

陳警官看著我,說已經立案,但這案子太大,他們得把我轉移到看守所,這是為了破案也是為了我的人身安全,希望我能理解。

他又問我有沒有想要聯系的親人朋友,他可以破例讓我打個電話。

我想了一會兒,最後拒絕了。

2010年5月18日,我被關押進看守所。

也許是陳警官打過招呼的緣故,我在看守所的日子還算比較愜意。

人進去的時候本來會被要求沖冷水澡,但是我沒有。我直接被獄警帶到一號籠子,裏面有4張床,只住我一個人。

每天早上六點半鈴聲響起,所有人被要求出操,這時候我就被副所長帶到他的辦公室,拿著他丟給我的煙,自己倒杯茶找個位置坐著。因為辦公室的窗戶剛好可以看到操場,我就站在窗邊看著操場上的犯人們跑步,一二一叫個不停。

等到下午,除了當天輪崗做值日的犯人以外,其他犯人都被要求串珠子,就是拿一根紅線串各種顏色的珠子,也算勞動光榮,只是沒有工錢。我喜歡串珠子,這讓我心裏感覺平靜。

晚上七點鐘,大家在籠子裏吃完飯,全都集中在會議室,排排坐好看新聞聯播,中間不允許交談,一旦發現有人交頭接耳,馬上就會有獄警過來警告。

八點半大家準時睡覺,我就躺在床上翻來覆去睡不著。聽隔壁籠的獄友說,相同類型的罪犯都會被關押在一起,我卻是單間。

隔壁籠的獄友可能也是和我一樣的孤單,就對著墻壁敲三聲,我回應他三聲。周而覆始。

中途陳警官過來看過我三次,每次都往我的飯卡裏充五百塊錢。沒蹲過籠子的人可能感受不到,當獄警把有人朝你卡裏打錢的紙條遞過來的時候,那種欣喜的感覺。

我特別感謝陳警官。

看守所的日子可以用枯燥和無聊來形容,犯人最開心的時光就是有女囚犯從籠前走過,這是唯一可以用眼接觸到女性的機會。

每到這時候,籠子裏的犯人就會哄鬧,“砰砰砰”敲著鐵欄桿,大聲吹口哨,說些混賬話。獄警只有舉起橡皮棍才能勉強鎮壓。

混得久了,自然也聽過很多獄友講述自己的故事,無外乎是為情、為錢、為家人,每個人都在拼命粉飾自己的犯罪經歷,根本不肯承認是欲望或者憤怒作祟。

看守所裏所有編號的籠子都有個老大,多半是由殺人犯擔任,腳鐐手鐐都帶著。

對面籠的獄友問我:為什麽我看起來一點也不害怕殺人犯?我笑著說自己是金三角回來的,什麽人沒見過。

聞言所有人大笑。

看守所裏打架鬥毆其實不太多,我就和人打過兩次架,也沒什麽矛盾,雙方只是發洩一下過剩的精力。我每天做夢都想聽到獄警過來喊我:沈星星,把你的衣服脫了。這意味著出獄的喜訊。

可是我左等右等,等了三個多月,才終於聽到這句話。

2010年8月30日,我離開看守所。

走之前,獄警問我需不需要把裏面買的牙刷毛巾帶走,我趕緊揮手說不用。

剛走出看守所大門,我就看到陳警官在警車旁邊站著,他先丟給我支煙,又丟了個火機過來,說道:“案子已經告破,但是起訴還要一段時間。你必須待在昆明,時刻和我保持聯系。”

“那我應該是沒事了吧?”我貪婪地把煙屁股都抽幹凈。

陳警官只是看著我,沒有給我保證。但我明白陳警官的意思,沖他拱了拱手。

陳警官看著我,突然笑了起來。我問他笑什麽?

“沒什麽,就是覺得你有精神,不像是剛放出來的。”

我也笑了一下,說相比較之下,還是在看守所的日子輕松點。

陳警官問我以後有想過做什麽嘛?我搖頭,說自己可能會去讀書。

陳警官讚同地點頭,說讀書好,叫我以後別再走歪路了。我又在昆明待了半個多月,每天就是花姐陪著我。

直到有天晚上陳警官發了一條短信給我:明天看新聞。

四爺不僅做“邊水”生意,還負責一條小孟拉到國內的毒品路線,陳警官依靠我提供的線索,把這條運行多年的線路一網打盡。不僅繳獲大規模毒品,還把該線路上各個據點的負責人都抓捕歸案。

一切終於塵埃落定。

四爺和另一個頭頭被判死刑,壩子哥等頭目無期徒刑,剩下的一些馬仔也被判處十來年不等。

我因為符合《刑法》第六十八條:犯罪分子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陳警官說,我在這起大案中提供了重要線索和證據,自己也確實沒有參與販毒行為,算是有重大立功表現,經過內部討論決定,免除我的刑事處罰。

案子一結束,我就告別花姐。本想高覆一年考個大學,後來覺得不切實際,就花錢買了個成人大學的錄取名額,學的專業是法學。

學校的生活舒適,每天按時上下課,踢踢球,和室友一起打游戲,出門唱歌通宵,節假日大家一起出門玩耍,一切似乎都回到正軌。

只是偶爾會在夢裏遇見,那個快被我忘了的金三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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