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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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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舊的雕花木床上,沈睡在夢中的少女眉頭緊皺,似乎做了什麽噩夢,蔥白的手緊緊的絞在一起。

她睜開眼睛,再把自己全身上下都看了一遍,好幾天了,她都連續做夢。明明她都已經死了,不明白自己怎麽就回到了十年前,看到枕頭旁放置著杏黃色的襖裙,她揉了揉臉,她是真的回來了。

竟然能有這份巧遇,她摸了摸額頭,暗下決心,老天既然要送她回來,那她就一定不能辜負期望,活出個人樣來,也不能重蹈前世的覆轍。

就是這襖裙吧,她竟然覺得有些生疏了。

給宗司令做姨太太後,宗家喜歡凡事學洋人,家中的姨太太們都以穿高叉旗袍和蕾絲裙子為榮,她那裏一水兒的旗袍。而李家卻是舊式人家,她祖母是旗人出身,旗人規矩大,每日晨昏定省不說,女孩們走路都不能有一絲搖晃,衣裳也要平平整整的。

她頗為苦惱的把衣服套上,門外已經有人敲門了,她穿著寢衣去開門。門外卻是許多年未見面的親娘江氏,她穿著紫色繡匏瓜的襖子,正一臉焦急的看著她,“靜兒,怎麽還在屋子裏磨蹭,若是去晚了,你祖母又要說你了。”

江氏是續弦,因貌美恭順才被祖母給當時還是戶部主事的父親續娶的,故而唯唯諾諾,不敢拂逆祖母郎氏。

“好。”文靜裝出平常的樣子。

江氏替女兒把衣裳下擺拉平,牽著她的手快步給郎氏請安。她這一生統共也就生了一兒一女,兒子憨憨的也老實,女兒雖然小時候鬧騰一點,現在也出落的貞靜極了。她現在要煩惱的,就是如何把大女兒的婚事辦好。

長女雖然不是她所出,到底喊她一聲“媽”,又有老太太的愧疚,就是家裏窮也要為長女撐起來。

江氏正冥思苦想家中還有什麽可以當的,全然沒有註意到女兒的眼神。

亭臺蜿蜒,小廊曲折,文靜再次走在李家院子,那種熟悉感又都回來了。李家在紹興是大家族,祖父李桂雖則是李家旁支,但考中了進士,後官至吏部侍郎,父親李澹是秀才,蒙恩蔭,做戶部主事。

這座大宅子就是祖父在世時派人回來修建的,打從父親從北平回來後,一家人就一直住在這裏。

李家大宅裏,住處最為幽靜的叫仙鶴居,取名有延年益壽之意。

自從回鄉,李家要撐著舊日的空架子,以前伺候的下人已經被遣退十之八九了。老太太這裏還留著倆個人伺候,一個二十多歲的年輕婦人叫蘇嫂,另一個年紀大的是老太太的陪嫁丫頭,終身未嫁,大家都叫她順婆。

長輩身邊的貓兒狗兒都是晚輩要敬著的,江氏看到這二人還陪著笑臉,“老太太昨晚睡的可好?”

順婆扯了扯嘴唇,“早起了。”

比起順婆的架子,蘇嫂就和氣多了:“太太,老太太□□叨著您和二小姐呢,快進來吧。”

文靜低眉順目的跟著江氏一起進去,她不敢做出一點出格的舉動,尤其是現在她太了解自己家人。小時候她略微有些鬧騰,八歲那年就因為話說的多了,被關了六年,成日只準針線,還不許下人和她說話,連江氏這個親娘都不能和她多說幾句,也只有送飯的時候才能看到人。

她的性子就是這樣被逼成這樣的,永遠的沈默,穿著舊式的衣裳,在那金碧輝煌的摩登世界格格不入。

大大的雞翅木鬥櫃,擺在正堂兩側,上方有茶案,擺著茶,郎氏坐在堂前,手裏拿著煙槍,時不時吸上幾口。

身邊站著一位少女,梳著大辮子,穿著寬大的淺粉色襖裙,一雙小腳很是醒目。原本郎氏是旗人,家中女人並不要求纏足。

但事事偏偏不如人意,李澹原配原名宋蘭,她父親和李澹祖父是同僚,二人便作了兒女姻親。宋蘭生的秀麗,進門又生了一兒一女,這李澹相貌也頗為清俊,又會討長輩喜歡,原本二人應該是夫唱婦隨一輩子走下去的。

可宋蘭接受了不少新思想後,思想比常人更加偏激,一心要去東洋,又覺得李澹之乎者也是落後之表現,遂和李澹離婚。離婚之時,兒子由娘家人帶回去撫養,女兒則放在密友家中,當年郎氏氣這個兒媳婦,得知她如此離經叛道,對孫子和孫女也沒有一絲顧慮。

就這樣文靜的大姐文鸞便寄住在宋蘭密友家裏,初時還好,後來她家捉襟見肘,不僅讓文鸞三餐不繼,還自作主張幫她裹了小腳,理由也十分好笑,裹了小腳,就不會常走路,能少吃點飯。

後來宋蘭從東洋回來,改名叫宋男,被清廷殺頭。這一幕實在是讓李家人駭然,郎氏見原本還對宋蘭有一絲眷顧的李澹傷心,遂接回了孫女,長孫則因為死於水患便沒有接回來,又替李澹娶了杭州窮秀才的女兒江雨霏,這姑娘在杭州十分有名,有名的不是家世,而是容貌,郎氏當機立斷接了回家。

江氏跟著秀才父親念過幾個字,性情柔順,又生的美,和李澹相敬如賓。倒是郎氏怕她這位繼母不慈,把文鸞帶在身邊。

故而文靜和她關系也平平。

像現在請了安之後,二人同進廂房,讓大人們商量事情。廂房也是文鸞的閨房,現在全被一片紅籠罩著,文靜嫻靜的坐下,看了看右邊擺的新娘穿的衣服,忽然記起來一件事情。

文鸞的婚事其實很不順利,她們回紹興後,郎氏走親戚時,替文鸞和本地的一家大戶吳家結了親。可那家的兒子卻去了德國留學,滿嘴的德先生賽先生,女子要如何如何,遂不大看的上文鸞。

但吳家的太太卻很喜歡文鸞,她們年紀大的人,都喜歡這種本分老實的女子做兒媳婦。這吳姐夫同意是同意,就有兩點須放腳和讀書。

文鸞當初都答應了下來,卻根本不當一回事。

上花轎的時候,拿著一雙繡鞋往前面塞了棉花,下轎子的時候鞋從花轎掉落了出來,惹的眾人哄堂大笑。

吳姐夫也一去不回。

文鸞只得永遠陪伴在鄉下婆母的身邊,直到她死前最後一次和母親通信,文鸞快四十歲的人了,婆婆死了,依舊是一個女人守著祖屋。

她看了文鸞一眼,文鸞好脾氣道:“二妹,你要不要吃點糕點?我這裏有杏仁酥。”

文靜笑了一下:“好,那就多謝大姐了。”她見文鸞去櫃子裏拿吃食,又裝作無意問道:“大姐,你放腳了嗎?”

杏仁酥裏面有牛乳,一看就綿密紮實,文鸞端了一小碟過來,放她跟前,嗤笑道:“我這雙腳都裹了多少年了,又怎麽會放腳?放了之後也不成啊,路都走不好了。”

她好心勸道:“未來姐夫是個新派人,大姐不說學些新派的做法,也不能騙他呀。”

文鸞豎起柳眉,不耐煩道:“二妹,我不像你打小生下來就是一雙天足,我被裹了足也不是我自己想的。都這麽些年了,要是再放,不僅不會好,反而更讓我不良於行。”說完,又覺得這個一向和她關系平淡的妹妹管的太多了,又刺了她一句:“你也別總把新派掛在嘴邊,老太太是最聽不得這些的,前些年你被老太太關在房裏磨了性子,現在才得以出來,可別又犯了老毛病了。”

好心當作驢肝肺,就是文靜人再善良,也不會多勸了,她重生了一回,應該早就知道家裏人的固執了。

當年她被宗司令攔街輕薄,老太太不僅不怪宗司令,反而還怪自己不安分。

她抗爭過、反抗過,甚至還自殺過,後來如若不是懷了英傑,她是絕對不會活下來的。她被槍/殺活過來後,從未想過去報仇,怪誰呢?要怪就怪在自己是妾,一個妾沒有人身自由,她恥於做妾,雖厭煩宗太太做事太過於狠毒,可她從一開始就錯了。

錯在家人思想腐朽、古板,在民國大力鼓吹男女平等之下,還把女人當作原罪,似乎她回了家,就變成了李家的恥辱。

她想要好好活著,活成真正一個人,不做任何人的附庸。

至於身邊的人,她能改變就改變,改變不了的也無法了。

作者有話要說: 女主不是大殺四方的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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