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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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 章
“誰幹的!”
一大清早,方井就在好人家餐廳裏大叫。他緊緊盯著梁牧牧的臉頰左看右看,又忍不住罵了幾句臟話。
剛要擡手仔細瞧瞧,忽然被一旁的江知擋住,他不善地盯著對方,卻見江知似乎不打算找茬。
也顧不得太多,他問:“怎麽回事?!不就一個晚上沒見嗎?怎麽就受傷了!誰幹的?我現在就去找人!”
梁牧牧不是很理解他的著急,道:“劃傷了而已,過幾天就好了。”
“而已?!”方井握住她的肩膀搖晃,“你知不知道就算是好了可能都會留下一道疤,這個位置想遮都遮不住!”
他眼底浮現惋惜之色,臉上留疤,到時候價格肯定會大打折扣。
梁牧牧被他晃得難受,莫名其妙地推開他:“這跟你有什麽關系?”
“我……我這不是關心你嘛。”本來目的就不單純,方井急忙轉移話題,“——昨晚那個男孩還沒找到呢!”
老板也湊過來:“還沒找到啊?都十幾個小時了!”
“你們在說什麽?”
方井奇怪,問梁牧牧:“你昨晚沒去看籃球場看戲嗎?這都不知道?”
梁牧牧搖頭,她倒是想去,不是沒去成嘛!
“昨晚有個男孩不見了!”方井腳踏在凳子上,廣播似的大嗓門說道,“就在那個籃球場,戲劇結束了,他媽媽不見孩子,找了大半圈都沒找到!”
“是不是……被她家裏人帶走了?”梁牧牧問。
“嗐!今早我聽說那個女人坐在她家門口哭呢!看樣子,找了一晚上都沒找著。”
老板終於看不過眼,把方井的腳給挪了下去,他用抹布擦著凳子:“我記得,一年前也發生過這種事情。當時也有個男孩不見了,好像才 11、2 歲,找到的時候已經涼了,可憐吶!”
“是在哪裏找到的?”梁牧牧後脊發涼。
“在…在那個…”時間太長,老板一時想不起來。
“天橋底下。”
身後有人答道。
江知不錯眼地看著梁牧牧:“一開始沒人在意,以為男孩只是自己跑去玩了,天黑了就會回來。
過了三天,警察才組織志願者一起找人。一周後,等到大家都覺得男孩是離家出走,才有人在天橋底下,看到了孩子的屍體。”
方井看他不爽,故意打岔:“你怎麽知道的這麽清楚?”
江知這才斜睨了他一眼:“我是當時的志願者之一,而那個男孩,是酒吧老板的侄子。”
半晌,方井才反應過來,怒道:“我說最後怎麽決定你去上班,原來是在這個時候就打好了關系!心思挺深啊你!”
虹虹害怕地湊過來:“我覺得不一定是被綁走了,可能…可能被困在哪裏出不去了?”
梁牧牧若有所思,劇情書不會騙人,恐怕,連環犯又要開始行動了。
〖叮咚——〗
再刺耳的提示音,聽久了都會適應。
梁牧牧手裏握著白菜,調整了下站姿,仔細聆聽。
〖註意!江知昨晚沒有與富商女兒相遇,劇情發生偏差恐影響後續發展!
為幫助宿主完成任務,一號助手給予以下信息:
一、城中明晚將組織一場志願者活動,尋找失蹤的男孩;
二、富商女兒喬裝打扮成功混入報社,明晚極有可能出現在志願者隊伍中。
請宿主根據以上信息,及時糾正劇情發展!〗
看來明晚的志願者活動,梁牧牧不但得參加,還要想辦法拉著江知去,讓他們碰面才行……
她頓感為難,江知晚上要去酒吧工作,怎麽可能會去參加搜救活動?
突然,手裏的白菜被奪走,江知站在她身邊詫異地問道:“梁牧牧,你在長腦袋嗎?”
“啊?”
江知踢著腳下的菜葉子說:“記得掃幹凈。”
梁牧牧低頭看著被她霍霍了一地的白菜葉,瞪大眼睛,忽又反應過來:“你罵我?!”
……
俗話說,君子報仇十年不晚。
但是梁牧牧不是君子,此時她正撐著木棍站在轉角處。
前方小巷子裏,那個黃發女人正揪著二狗的耳朵,用不知道哪裏的方言謾罵著。
“這可有些難辦……”
這個二狗力氣大得很,他在旁邊,梁牧牧沒機會接近那個女人,看來只能另找機會了。
正要離開,眼睛下意識看向那倆人,沒想到原本站在黃發女人身邊的二狗,竟然不見了!
梁牧牧觀察了一會,才緩步湊近。
“我跟你說,下次再見到那個女的,就綁了手腳丟進工廠裏去,我就不信這樣她還能跑掉!”
黃發女人自顧自地說著,見沒人回應,感到奇怪於是回頭,“我跟你說話,你聽見沒有!”
就在這時,一個東西罩在她頭上,隨之而來的就是一陣悶棍和拳打腳踢。
“啊——誰啊!我絕對不會放過你的!!救命!救命啊!”
棍子高高揮起,專往外人看不見的地方打,打得地上的人嗷嗷直叫。
梁牧牧喘著氣扔掉棍子,暗道:打人也是門技術活,累死人了。
她踢了最後一腳,轉身就跑。
跑到交叉口時迎面撞上一個人,來人身型高大,梁牧牧差點兒以為是那個不見的二狗。
擡眼一看,竟然又是江知。
“你怎麽在這兒?”她問,“我好像總能遇到你。”
“是嗎?”江知往旁邊挪了一步,遮住身後的東西,“我路過。你又在這兒做什麽?”
梁牧牧往後看了眼,見地上那人掙紮著起身,於是回頭沖著江知笑了笑,拉著他的手腕就往前跑。
他們穿過大街小巷,行人好奇地扭頭,路過的風都似乎在為他們歡呼。
那旁,摻著墻壁站起來的黃發女人,和不知道從哪兒又冒出來的二狗,臉上都掛著彩,面面相覷。
……
翌日,街道上的廣播果然開始播報搜救活動,播報員有些大舌頭,梁牧牧聽了三遍才聽清內容。
晚上七點。
籃球場上,隨行的報社記者不斷擡高脖子上的相機,周遭閃光燈和手電光一起閃個不停。
這次搜救活動純屬是自願參加,來的人不算特別多,加上報社記者超不過三十人。
一個落後的小記者扶住頭上的帽子,一邊拿著相機一邊彎腰去撿地上的筆記本。
旁邊滑落的照片被人拾起遞了過來。
“謝謝!”故意壓低的嗓音,聽著像是還處在變聲期的少年。
“照片上是失蹤孩子的母親嗎?”
小記者擡起頭,露出紅潤的唇瓣,語氣帶著同情:“是的,她太可憐了,我看到她的指甲都還在流血。那個綁架犯太可惡了,真希望可以早點找到孩子。”
梁牧牧寬慰道:“我們一定可以找到的。對了,你這相機是報社的嗎?”
有了共同語言,即使第一次見面的兩人,也能順其自然地聊下去。
小記者叫做夏堯,能說會道,湊在梁牧牧耳邊說話時,就跟聽百靈鳥唱歌似的。
天完全黑了下來,他們分開進行搜查。
夏堯同梁牧牧聊得投機,打發了原本跟著的記者同事,自己加入了他們一行人裏。
等到了街頭,他們一行人又兩兩分開組隊。那些門店雖然都還在營業,但是進店搜查顯然是打攪了他們做生意,才進了店門就被催促著離開。
這樣磕磕絆絆地找了兩個多小時,毫無所獲。
小記者猶豫了一路,才小心翼翼地詢問梁牧牧臉上的傷。
梁牧牧用指腹蹭了蹭,說:“不小心碰到了,一點小傷而已。”
小記者松了口氣:“還以為你被人欺負了,這個地段太亂了,你一個女孩子可得保護好自己。”
梁牧牧點頭:“你也是。”
小記者驀地臉紅,他語氣緊繃:“我,我小心什麽……我可是個男人!”
梁牧牧笑而不語,突然她眉眼間仿佛籠罩了一層烏雲:“我覺得……這個綁架犯可能早就蓄謀已久。”
“為什麽這麽說?”夏堯聞到了八卦的味道,忙追問。
“加上之前失蹤的男孩,恐怕……是連環犯。”
“這不是第一起嗎?”夏堯瞪大雙眼,“我怎麽沒聽說過?”
梁牧牧奇怪道:“你不知道嗎?我也是聽我同事說起,他當時可是志願者呢。”
夏堯擰起秀眉若有所思,這時前頭已經有人喊著收隊回去。
一路上,小記者安靜得不同尋常,梁牧牧拉著他往集合地走去。
突然,夏堯頓住腳步,壓低帽檐說:“今天聊得很開心,下次我還能找你嗎?”
梁牧牧下意識扯了下嘴角,背對著他點頭:“當然,隨時歡迎。”
等到第三天,依舊沒有發現男孩的半點蹤跡。
即使已經找過,但是梁牧牧還是帶著夏堯去臨水街著重搜尋,毫無疑問地沒任何發現,男孩似乎人間蒸發了。
她看著熙熙攘攘的街道發呆:難道,臨水街並不是連環犯的作案地點?之前猜錯了嗎?那個男孩還活著嗎?
此時參加活動的志願者寥寥無幾。
第四天,搜救活動結束。
這個失蹤的男孩只在城中掀起了一陣小小的漣漪,短短四天,已少有人談論。
……
這天,也許是天開始變熱,導致梁牧牧臉上的傷口發癢,她記好顧客點的菜名才擡手輕輕蹭了下。
門口又有人進來,她擡頭:“歡迎光臨,需要點什麽?”
來人依舊戴著那頂鴨舌帽,底下幾縷發絲被壓得向上翹著,他脖子上倒沒再掛著那個相機,似乎只是來吃飯的。
“好久不見,牧牧!你們這裏可真難找!”
這個客人正是夏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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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幹的!”
一大清早,方井就在好人家餐廳裏大叫。他緊緊盯著梁牧牧的臉頰左看右看,又忍不住罵了幾句臟話。
剛要擡手仔細瞧瞧,忽然被一旁的江知擋住,他不善地盯著對方,卻見江知似乎不打算找茬。
也顧不得太多,他問:“怎麽回事?!不就一個晚上沒見嗎?怎麽就受傷了!誰幹的?我現在就去找人!”
梁牧牧不是很理解他的著急,道:“劃傷了而已,過幾天就好了。”
“而已?!”方井握住她的肩膀搖晃,“你知不知道就算是好了可能都會留下一道疤,這個位置想遮都遮不住!”
他眼底浮現惋惜之色,臉上留疤,到時候價格肯定會大打折扣。
梁牧牧被他晃得難受,莫名其妙地推開他:“這跟你有什麽關系?”
“我……我這不是關心你嘛。”本來目的就不單純,方井急忙轉移話題,“——昨晚那個男孩還沒找到呢!”
老板也湊過來:“還沒找到啊?都十幾個小時了!”
“你們在說什麽?”
方井奇怪,問梁牧牧:“你昨晚沒去看籃球場看戲嗎?這都不知道?”
梁牧牧搖頭,她倒是想去,不是沒去成嘛!
“昨晚有個男孩不見了!”方井腳踏在凳子上,廣播似的大嗓門說道,“就在那個籃球場,戲劇結束了,他媽媽不見孩子,找了大半圈都沒找到!”
“是不是……被她家裏人帶走了?”梁牧牧問。
“嗐!今早我聽說那個女人坐在她家門口哭呢!看樣子,找了一晚上都沒找著。”
老板終於看不過眼,把方井的腳給挪了下去,他用抹布擦著凳子:“我記得,一年前也發生過這種事情。當時也有個男孩不見了,好像才 11、2 歲,找到的時候已經涼了,可憐吶!”
“是在哪裏找到的?”梁牧牧後脊發涼。
“在…在那個…”時間太長,老板一時想不起來。
“天橋底下。”
身後有人答道。
江知不錯眼地看著梁牧牧:“一開始沒人在意,以為男孩只是自己跑去玩了,天黑了就會回來。
過了三天,警察才組織志願者一起找人。一周後,等到大家都覺得男孩是離家出走,才有人在天橋底下,看到了孩子的屍體。”
方井看他不爽,故意打岔:“你怎麽知道的這麽清楚?”
江知這才斜睨了他一眼:“我是當時的志願者之一,而那個男孩,是酒吧老板的侄子。”
半晌,方井才反應過來,怒道:“我說最後怎麽決定你去上班,原來是在這個時候就打好了關系!心思挺深啊你!”
虹虹害怕地湊過來:“我覺得不一定是被綁走了,可能…可能被困在哪裏出不去了?”
梁牧牧若有所思,劇情書不會騙人,恐怕,連環犯又要開始行動了。
〖叮咚——〗
再刺耳的提示音,聽久了都會適應。
梁牧牧手裏握著白菜,調整了下站姿,仔細聆聽。
〖註意!江知昨晚沒有與富商女兒相遇,劇情發生偏差恐影響後續發展!
為幫助宿主完成任務,一號助手給予以下信息:
一、城中明晚將組織一場志願者活動,尋找失蹤的男孩;
二、富商女兒喬裝打扮成功混入報社,明晚極有可能出現在志願者隊伍中。
請宿主根據以上信息,及時糾正劇情發展!〗
看來明晚的志願者活動,梁牧牧不但得參加,還要想辦法拉著江知去,讓他們碰面才行……
她頓感為難,江知晚上要去酒吧工作,怎麽可能會去參加搜救活動?
突然,手裏的白菜被奪走,江知站在她身邊詫異地問道:“梁牧牧,你在長腦袋嗎?”
“啊?”
江知踢著腳下的菜葉子說:“記得掃幹凈。”
梁牧牧低頭看著被她霍霍了一地的白菜葉,瞪大眼睛,忽又反應過來:“你罵我?!”
……
俗話說,君子報仇十年不晚。
但是梁牧牧不是君子,此時她正撐著木棍站在轉角處。
前方小巷子裏,那個黃發女人正揪著二狗的耳朵,用不知道哪裏的方言謾罵著。
“這可有些難辦……”
這個二狗力氣大得很,他在旁邊,梁牧牧沒機會接近那個女人,看來只能另找機會了。
正要離開,眼睛下意識看向那倆人,沒想到原本站在黃發女人身邊的二狗,竟然不見了!
梁牧牧觀察了一會,才緩步湊近。
“我跟你說,下次再見到那個女的,就綁了手腳丟進工廠裏去,我就不信這樣她還能跑掉!”
黃發女人自顧自地說著,見沒人回應,感到奇怪於是回頭,“我跟你說話,你聽見沒有!”
就在這時,一個東西罩在她頭上,隨之而來的就是一陣悶棍和拳打腳踢。
“啊——誰啊!我絕對不會放過你的!!救命!救命啊!”
棍子高高揮起,專往外人看不見的地方打,打得地上的人嗷嗷直叫。
梁牧牧喘著氣扔掉棍子,暗道:打人也是門技術活,累死人了。
她踢了最後一腳,轉身就跑。
跑到交叉口時迎面撞上一個人,來人身型高大,梁牧牧差點兒以為是那個不見的二狗。
擡眼一看,竟然又是江知。
“你怎麽在這兒?”她問,“我好像總能遇到你。”
“是嗎?”江知往旁邊挪了一步,遮住身後的東西,“我路過。你又在這兒做什麽?”
梁牧牧往後看了眼,見地上那人掙紮著起身,於是回頭沖著江知笑了笑,拉著他的手腕就往前跑。
他們穿過大街小巷,行人好奇地扭頭,路過的風都似乎在為他們歡呼。
那旁,摻著墻壁站起來的黃發女人,和不知道從哪兒又冒出來的二狗,臉上都掛著彩,面面相覷。
……
翌日,街道上的廣播果然開始播報搜救活動,播報員有些大舌頭,梁牧牧聽了三遍才聽清內容。
晚上七點。
籃球場上,隨行的報社記者不斷擡高脖子上的相機,周遭閃光燈和手電光一起閃個不停。
這次搜救活動純屬是自願參加,來的人不算特別多,加上報社記者超不過三十人。
一個落後的小記者扶住頭上的帽子,一邊拿著相機一邊彎腰去撿地上的筆記本。
旁邊滑落的照片被人拾起遞了過來。
“謝謝!”故意壓低的嗓音,聽著像是還處在變聲期的少年。
“照片上是失蹤孩子的母親嗎?”
小記者擡起頭,露出紅潤的唇瓣,語氣帶著同情:“是的,她太可憐了,我看到她的指甲都還在流血。那個綁架犯太可惡了,真希望可以早點找到孩子。”
梁牧牧寬慰道:“我們一定可以找到的。對了,你這相機是報社的嗎?”
有了共同語言,即使第一次見面的兩人,也能順其自然地聊下去。
小記者叫做夏堯,能說會道,湊在梁牧牧耳邊說話時,就跟聽百靈鳥唱歌似的。
天完全黑了下來,他們分開進行搜查。
夏堯同梁牧牧聊得投機,打發了原本跟著的記者同事,自己加入了他們一行人裏。
等到了街頭,他們一行人又兩兩分開組隊。那些門店雖然都還在營業,但是進店搜查顯然是打攪了他們做生意,才進了店門就被催促著離開。
這樣磕磕絆絆地找了兩個多小時,毫無所獲。
小記者猶豫了一路,才小心翼翼地詢問梁牧牧臉上的傷。
梁牧牧用指腹蹭了蹭,說:“不小心碰到了,一點小傷而已。”
小記者松了口氣:“還以為你被人欺負了,這個地段太亂了,你一個女孩子可得保護好自己。”
梁牧牧點頭:“你也是。”
小記者驀地臉紅,他語氣緊繃:“我,我小心什麽……我可是個男人!”
梁牧牧笑而不語,突然她眉眼間仿佛籠罩了一層烏雲:“我覺得……這個綁架犯可能早就蓄謀已久。”
“為什麽這麽說?”夏堯聞到了八卦的味道,忙追問。
“加上之前失蹤的男孩,恐怕……是連環犯。”
“這不是第一起嗎?”夏堯瞪大雙眼,“我怎麽沒聽說過?”
梁牧牧奇怪道:“你不知道嗎?我也是聽我同事說起,他當時可是志願者呢。”
夏堯擰起秀眉若有所思,這時前頭已經有人喊著收隊回去。
一路上,小記者安靜得不同尋常,梁牧牧拉著他往集合地走去。
突然,夏堯頓住腳步,壓低帽檐說:“今天聊得很開心,下次我還能找你嗎?”
梁牧牧下意識扯了下嘴角,背對著他點頭:“當然,隨時歡迎。”
等到第三天,依舊沒有發現男孩的半點蹤跡。
即使已經找過,但是梁牧牧還是帶著夏堯去臨水街著重搜尋,毫無疑問地沒任何發現,男孩似乎人間蒸發了。
她看著熙熙攘攘的街道發呆:難道,臨水街並不是連環犯的作案地點?之前猜錯了嗎?那個男孩還活著嗎?
此時參加活動的志願者寥寥無幾。
第四天,搜救活動結束。
這個失蹤的男孩只在城中掀起了一陣小小的漣漪,短短四天,已少有人談論。
……
這天,也許是天開始變熱,導致梁牧牧臉上的傷口發癢,她記好顧客點的菜名才擡手輕輕蹭了下。
門口又有人進來,她擡頭:“歡迎光臨,需要點什麽?”
來人依舊戴著那頂鴨舌帽,底下幾縷發絲被壓得向上翹著,他脖子上倒沒再掛著那個相機,似乎只是來吃飯的。
“好久不見,牧牧!你們這裏可真難找!”
這個客人正是夏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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