橡皮屑&一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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橡皮屑&一年級
家歡眼睜睜的看著目標攤子離自己越來越遠——就是早上她和向娟談到的賣泡泡膠的地方。
這是一家中年夫婦在自己家一樓開出來的小店,學校流行起來的小玩具基本上都能從這裏找到。除了小玩具,還賣一些零食、本子和各種各樣好看的文具。
放學路上有很多圍在那裏挑東西的學生,攤主看著很是慈祥可愛。
她只有兩角,可以買兩根棒棒糖,原本她是打算自己吃一根然後留一根,可是鄧小超跟著,買兩根的話就得把另一個也給他——但是她和鄧小超不算好朋友,而且也不想給他。
周圍很熱鬧,鄭秀一手牽著家歡,一手牽著鄧小超,兩個孩子誰也沒說話。
“老師今天在學校教了你們些什麽啊?”鄭秀開口問。
“覃老師教了我們寫字!”家歡快速回答。
“不是的”鄧小超否認,“不是寫字,是教的筆畫,橫撇、豎折之類的。”
“那不就是寫字嘛”家歡不以為意。
“不一樣的”
鄭秀笑了,晃了晃家歡的手:“小超哥哥可沒錯喔,字和筆畫是不一樣的。”
鄧小超湊頭沖家歡笑了下,家歡撇過頭不理,下一秒又擡頭跟鄭秀說老師給他們每個人的小本子都排了筆畫,讓大家回家寫。
“那等會你和這個哥哥一起在客廳寫作業啊。”話一說完,低頭看向鄧小超牽著她的那只手,她沒說什麽,只是笑了笑。
三人一路和諧。
到了家,鄭秀讓兩個孩子去客廳裏面靠近廚房的梨花木四方桌上寫作業,然後進廚房給孩子接水。
“家歡,寫字頭不要埋得太狠。”鄭秀提醒。
“哦”
鄭秀坐在紅布海綿沙發上,前面支了一方打了樣的十字繡繡布,孩子們在她的右邊。墻面的時鐘滴滴答答的不停轉動,一圈又一圈。
家歡端正旳坐在長凳上,手指用力地捏住鉛筆桿,一個筆畫寫錯了,就順手拿起旁邊的橡皮擦賣力地抹,然後“呼”的一氣,擦出的小東西被吹得七零八落,最後再和之前擦出來的一樣,被家歡攏在一處。
她擡起頭,看了看對面的鄧小超。
鄧小超的前面幾乎沒有擦錯的橡皮屑,家歡轉了轉眼珠子,然後把自己面前的橡皮屑勻了一部分出來,接著往鄧小超前面推了過去。和家歡面前規規矩矩的“小山丘”不同,被推出去的橡皮屑在桌子上拖出了一條線。
家歡把落在後面的橡皮屑一步步地揮過去,她就是在欺負鄧小超!
鄧小超也沒惱,他只是像家歡一樣把被惡搞的橡皮屑攏在一起,也照模照樣地搭在自己前面。
家歡見狀,像是得到了某種信息,得寸進尺的把剩下的橡皮屑也全都趕到了鄧小超的前面,連善後工作幹脆都省了。
家歡面前幹幹凈凈。
她埋下頭繼續寫作業,但她下一個筆畫就寫錯了,順手拿起旁邊的橡皮擦擦掉、吹走、壘在一起。
很久之後,客廳的燈亮了,小鎮上的燈都開始陸陸續續地工作了。鄧小超的父母直到他在家歡家裏吃完飯才匆匆趕上門。
鄧小超的媽媽是一個十分高挑十分有氣質的語文老師。
她接過鄧小超的書包然後順手遞給了鄧小超的爸爸,不停的向鄭秀表示感謝和麻煩。兩個小孩兒在他們看不見的地方互相做鬼臉,他們做作業的時候建立起了相對和平的人際關系。
在那之後有好幾次都是鄭秀領著家歡和鄧小超一起放學。
鄧老師和文老師倆夫婦都是帶的初中班,上課時間和小學這邊的不一致,只能經常拜托他人,大部分是鄭秀——兩家離得近,好說話。
有時候也會讓小芳老師送鄧小超去學校琴房跟著老師學鋼琴。也不是沒有文阿姨或者鄧叔叔來接鄧小超的時候,但次數總是占少的。
鄧小超的父母有點兒慘,正好趕上馬上要升初三的班級,他們都是剛被調過來的,還有很多地方和東西都要熟悉。
鄭秀最近也有一點忙,前段時間她接家歡回去的途中,看見了路上有一家門市出租的消息。
她打聽了一下,戶主是一對老人,年中兒子過年的時候喊倆老人把家裏的門面給租出去,然後去縣上養老。老人合計了一下,覺得兒子說的有理,於是就貼了一張出租的單子。
鄭秀原來的店面在老街裏面,主要趕在鎮子趕集的時候開一下,也就從上午忙到下午三點那會兒,這樣也不耽誤接女兒。
那個店好就好在是家裏老人給讓用的,不用交房租。
看到這個消息後,鄭秀就在猶豫,要不要把店給挪下去,豐玉鎮就那麽大,搬也方便。他給李國榮去了個電話,問了一下意見,夫妻倆有商有量。
李國榮:“搬下去生意肯定要比之前的要好,畢竟早上學生數量在那兒擺著的,租金也算地道,但我怕你忙不過來。要早起,還要送歡歡去學校,雖說順路,但小孩兒不可能跟你一起起來。”
鄭秀:“我就是覺得換個地方,賺得比原來多,早上那些孩子經過,十個不說有九個買嘛,那總也有5個。”
李國榮:“那娃兒咋整?”
鄭秀:“唉,你說……我把媽叫過來怎樣?”
“你試試?”
“我試試!”
“叮咚——”放學鈴聲響起。
小芳老師已經把給每個小朋友都排好漢字的本子下發了下去。向娟湊到李家歡的身邊小聲詢問她今天是不是還和鄧小超一起回家,在得到肯定的回覆後撇了撇嘴繼續收拾自己的東西。家歡等她收拾好後,兩人並排出門排隊。
“鄭姨!”向娟站著跑到鄭秀面前,“家歡搶我東西吃!”
“哈,還有這事兒啊!”鄭秀裝作很震驚的樣子,“她搶你什麽?”
“饅頭,她搶你讓她帶給我的小饅頭!”
“哼,真過分!”
“對,真過分!”向娟附和。
一大一小,一來一往,場面相當熱鬧。
“才沒有”家歡又羞又惱,跺了跺腳,“明明是她吃不下了,我就拿了兩個。”
向娟左右聳肩,對家歡做了個鬼臉,然後跟鄭秀撒嬌:“鄭姨,我明天還要——”
“好”鄭秀被她逗得合不攏嘴,“我明天讓家歡給你帶,這次你看好了,可不能再讓她搶了。”
李家歡受不了向娟的作怪,“啊”的一聲叫嚷把她從鄭秀那裏扒拉出來推到一邊去:“蔣姨來了,你快走,快走快走!”
向娟被推著離開,走之前朝著站在旁邊一直默不作聲的鄧小超做了一個鬼臉,嗯……心滿意得。
回去的路上在鄭秀的提議下家歡和鄧小超一起手拉著手,按鄭秀的觀點就是——小時候不拉,長大後大家就不好意思了——拉手要趁早!
別說,兩個眉清目秀、瓷白瓷白的小娃娃手拉手的畫面看著就令人愉悅。那天到家後,鄧小超照例在家歡家用了晚飯,和第一次不同的是,這次多了個老人,是家歡的奶奶。
鄭秀以一個十分不錯的價格租下了那個門市,原來店裏的東西也都搬了下來。
考慮到孩子上學的事,鄭秀最終還是說動了家裏的老人在每天早上送一下,鄭秀會把家歡的早飯裝在袋子裏面,讓孩子帶到學校。
其實和李國榮通完電話後,鄭秀也考慮過要不要拜托一下鄧小超的父母,但後來仔細想了想還是覺得不妥,她平時接鄧小超是真的順道,而且也不是天天都接,如果因為這就去麻煩別人……怪怪的。
思來想去,她還是放棄了,讓家歡的奶奶送去學校是最合適的。
鄭秀在找家歡明天要穿的衣服:“歡歡,今晚你自己一個人睡,明天奶奶喊你的時候不要賴床。”
李國榮不在家的時候,娘倆兒都是在一起睡的。
沒等家歡回答,她又告訴家歡明天在店裏吃飯。提到這裏,家歡接到:“媽媽,別忘了娟娟的。”
“好好好,媽媽不忘”鄭秀捏了捏家歡的鼻子,“歡歡你明天多帶一點,讓娟娟給班上的其他小朋友分一分,你們給媽媽打打廣告好不好?”
“打廣告!”
廣告的效果也許是非常不錯的,因為從那以後鄭秀每天都會忙的不可開交。在李家歡可以自己獨立上下學之前,鄭秀送她上學的次數屈指可數。
頭半年鄭秀還能自己一個人熬一熬,等後來穩定下來考慮後,她還是在學校上學期間請了個人。到後來家歡念一年級,鄭秀和李國榮兩夫妻兩人才算正式經營起來自己的“李家小鋪”。
讀一年級的李家歡自認為和幼兒園的小朋友不一樣了:她會認字、會自己照著課本念課文和小詩、還會背誦小芳老師不會教給小孩兒的九九乘法表——用大人常說的話就是——她是一個真正的讀書郎啦!
真正的讀書郎是什麽樣子家歡現在還不是很清楚,也許和歌曲裏傳唱的一樣背著自己的小書包,刮風下雨,不怕苦不怕累都要去學校學知識。
也許是有這樣的,但絕不是家歡現在這樣的。
李家歡以及另外一群同學男女分類,站在教室窗戶的外面,面朝教室的方向。
十幾分鐘前,教語文的胡永成胡老師想提前到教室放上課要用的教材,經過窗戶的時候發現有一個小男生拿著鉛筆埋頭在桌子上寫什麽,他好奇地探過窗,伸手把男生胳膊下遮住的東西抽了出來,結果發現是才發沒有幾周的語文課本。
原本非常可愛和憨厚的書本封面現在全都被或粗或細、十分尖銳的線條給破壞了,兔媽媽的眼睛被塗抹成兩個黑乎乎的圓圈,封頂的兩個“語文”大字也都被男生的水筆填成了分布不均的深藍色。
原本心情還算不錯的人現在憋了一火的氣。他拿著剛發現的課本,走進教室。這時的教室除了亂畫課本的男生附近,沒有任何一個人意識到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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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歡眼睜睜的看著目標攤子離自己越來越遠——就是早上她和向娟談到的賣泡泡膠的地方。
這是一家中年夫婦在自己家一樓開出來的小店,學校流行起來的小玩具基本上都能從這裏找到。除了小玩具,還賣一些零食、本子和各種各樣好看的文具。
放學路上有很多圍在那裏挑東西的學生,攤主看著很是慈祥可愛。
她只有兩角,可以買兩根棒棒糖,原本她是打算自己吃一根然後留一根,可是鄧小超跟著,買兩根的話就得把另一個也給他——但是她和鄧小超不算好朋友,而且也不想給他。
周圍很熱鬧,鄭秀一手牽著家歡,一手牽著鄧小超,兩個孩子誰也沒說話。
“老師今天在學校教了你們些什麽啊?”鄭秀開口問。
“覃老師教了我們寫字!”家歡快速回答。
“不是的”鄧小超否認,“不是寫字,是教的筆畫,橫撇、豎折之類的。”
“那不就是寫字嘛”家歡不以為意。
“不一樣的”
鄭秀笑了,晃了晃家歡的手:“小超哥哥可沒錯喔,字和筆畫是不一樣的。”
鄧小超湊頭沖家歡笑了下,家歡撇過頭不理,下一秒又擡頭跟鄭秀說老師給他們每個人的小本子都排了筆畫,讓大家回家寫。
“那等會你和這個哥哥一起在客廳寫作業啊。”話一說完,低頭看向鄧小超牽著她的那只手,她沒說什麽,只是笑了笑。
三人一路和諧。
到了家,鄭秀讓兩個孩子去客廳裏面靠近廚房的梨花木四方桌上寫作業,然後進廚房給孩子接水。
“家歡,寫字頭不要埋得太狠。”鄭秀提醒。
“哦”
鄭秀坐在紅布海綿沙發上,前面支了一方打了樣的十字繡繡布,孩子們在她的右邊。墻面的時鐘滴滴答答的不停轉動,一圈又一圈。
家歡端正旳坐在長凳上,手指用力地捏住鉛筆桿,一個筆畫寫錯了,就順手拿起旁邊的橡皮擦賣力地抹,然後“呼”的一氣,擦出的小東西被吹得七零八落,最後再和之前擦出來的一樣,被家歡攏在一處。
她擡起頭,看了看對面的鄧小超。
鄧小超的前面幾乎沒有擦錯的橡皮屑,家歡轉了轉眼珠子,然後把自己面前的橡皮屑勻了一部分出來,接著往鄧小超前面推了過去。和家歡面前規規矩矩的“小山丘”不同,被推出去的橡皮屑在桌子上拖出了一條線。
家歡把落在後面的橡皮屑一步步地揮過去,她就是在欺負鄧小超!
鄧小超也沒惱,他只是像家歡一樣把被惡搞的橡皮屑攏在一起,也照模照樣地搭在自己前面。
家歡見狀,像是得到了某種信息,得寸進尺的把剩下的橡皮屑也全都趕到了鄧小超的前面,連善後工作幹脆都省了。
家歡面前幹幹凈凈。
她埋下頭繼續寫作業,但她下一個筆畫就寫錯了,順手拿起旁邊的橡皮擦擦掉、吹走、壘在一起。
很久之後,客廳的燈亮了,小鎮上的燈都開始陸陸續續地工作了。鄧小超的父母直到他在家歡家裏吃完飯才匆匆趕上門。
鄧小超的媽媽是一個十分高挑十分有氣質的語文老師。
她接過鄧小超的書包然後順手遞給了鄧小超的爸爸,不停的向鄭秀表示感謝和麻煩。兩個小孩兒在他們看不見的地方互相做鬼臉,他們做作業的時候建立起了相對和平的人際關系。
在那之後有好幾次都是鄭秀領著家歡和鄧小超一起放學。
鄧老師和文老師倆夫婦都是帶的初中班,上課時間和小學這邊的不一致,只能經常拜托他人,大部分是鄭秀——兩家離得近,好說話。
有時候也會讓小芳老師送鄧小超去學校琴房跟著老師學鋼琴。也不是沒有文阿姨或者鄧叔叔來接鄧小超的時候,但次數總是占少的。
鄧小超的父母有點兒慘,正好趕上馬上要升初三的班級,他們都是剛被調過來的,還有很多地方和東西都要熟悉。
鄭秀最近也有一點忙,前段時間她接家歡回去的途中,看見了路上有一家門市出租的消息。
她打聽了一下,戶主是一對老人,年中兒子過年的時候喊倆老人把家裏的門面給租出去,然後去縣上養老。老人合計了一下,覺得兒子說的有理,於是就貼了一張出租的單子。
鄭秀原來的店面在老街裏面,主要趕在鎮子趕集的時候開一下,也就從上午忙到下午三點那會兒,這樣也不耽誤接女兒。
那個店好就好在是家裏老人給讓用的,不用交房租。
看到這個消息後,鄭秀就在猶豫,要不要把店給挪下去,豐玉鎮就那麽大,搬也方便。他給李國榮去了個電話,問了一下意見,夫妻倆有商有量。
李國榮:“搬下去生意肯定要比之前的要好,畢竟早上學生數量在那兒擺著的,租金也算地道,但我怕你忙不過來。要早起,還要送歡歡去學校,雖說順路,但小孩兒不可能跟你一起起來。”
鄭秀:“我就是覺得換個地方,賺得比原來多,早上那些孩子經過,十個不說有九個買嘛,那總也有5個。”
李國榮:“那娃兒咋整?”
鄭秀:“唉,你說……我把媽叫過來怎樣?”
“你試試?”
“我試試!”
“叮咚——”放學鈴聲響起。
小芳老師已經把給每個小朋友都排好漢字的本子下發了下去。向娟湊到李家歡的身邊小聲詢問她今天是不是還和鄧小超一起回家,在得到肯定的回覆後撇了撇嘴繼續收拾自己的東西。家歡等她收拾好後,兩人並排出門排隊。
“鄭姨!”向娟站著跑到鄭秀面前,“家歡搶我東西吃!”
“哈,還有這事兒啊!”鄭秀裝作很震驚的樣子,“她搶你什麽?”
“饅頭,她搶你讓她帶給我的小饅頭!”
“哼,真過分!”
“對,真過分!”向娟附和。
一大一小,一來一往,場面相當熱鬧。
“才沒有”家歡又羞又惱,跺了跺腳,“明明是她吃不下了,我就拿了兩個。”
向娟左右聳肩,對家歡做了個鬼臉,然後跟鄭秀撒嬌:“鄭姨,我明天還要——”
“好”鄭秀被她逗得合不攏嘴,“我明天讓家歡給你帶,這次你看好了,可不能再讓她搶了。”
李家歡受不了向娟的作怪,“啊”的一聲叫嚷把她從鄭秀那裏扒拉出來推到一邊去:“蔣姨來了,你快走,快走快走!”
向娟被推著離開,走之前朝著站在旁邊一直默不作聲的鄧小超做了一個鬼臉,嗯……心滿意得。
回去的路上在鄭秀的提議下家歡和鄧小超一起手拉著手,按鄭秀的觀點就是——小時候不拉,長大後大家就不好意思了——拉手要趁早!
別說,兩個眉清目秀、瓷白瓷白的小娃娃手拉手的畫面看著就令人愉悅。那天到家後,鄧小超照例在家歡家用了晚飯,和第一次不同的是,這次多了個老人,是家歡的奶奶。
鄭秀以一個十分不錯的價格租下了那個門市,原來店裏的東西也都搬了下來。
考慮到孩子上學的事,鄭秀最終還是說動了家裏的老人在每天早上送一下,鄭秀會把家歡的早飯裝在袋子裏面,讓孩子帶到學校。
其實和李國榮通完電話後,鄭秀也考慮過要不要拜托一下鄧小超的父母,但後來仔細想了想還是覺得不妥,她平時接鄧小超是真的順道,而且也不是天天都接,如果因為這就去麻煩別人……怪怪的。
思來想去,她還是放棄了,讓家歡的奶奶送去學校是最合適的。
鄭秀在找家歡明天要穿的衣服:“歡歡,今晚你自己一個人睡,明天奶奶喊你的時候不要賴床。”
李國榮不在家的時候,娘倆兒都是在一起睡的。
沒等家歡回答,她又告訴家歡明天在店裏吃飯。提到這裏,家歡接到:“媽媽,別忘了娟娟的。”
“好好好,媽媽不忘”鄭秀捏了捏家歡的鼻子,“歡歡你明天多帶一點,讓娟娟給班上的其他小朋友分一分,你們給媽媽打打廣告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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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的效果也許是非常不錯的,因為從那以後鄭秀每天都會忙的不可開交。在李家歡可以自己獨立上下學之前,鄭秀送她上學的次數屈指可數。
頭半年鄭秀還能自己一個人熬一熬,等後來穩定下來考慮後,她還是在學校上學期間請了個人。到後來家歡念一年級,鄭秀和李國榮兩夫妻兩人才算正式經營起來自己的“李家小鋪”。
讀一年級的李家歡自認為和幼兒園的小朋友不一樣了:她會認字、會自己照著課本念課文和小詩、還會背誦小芳老師不會教給小孩兒的九九乘法表——用大人常說的話就是——她是一個真正的讀書郎啦!
真正的讀書郎是什麽樣子家歡現在還不是很清楚,也許和歌曲裏傳唱的一樣背著自己的小書包,刮風下雨,不怕苦不怕累都要去學校學知識。
也許是有這樣的,但絕不是家歡現在這樣的。
李家歡以及另外一群同學男女分類,站在教室窗戶的外面,面朝教室的方向。
十幾分鐘前,教語文的胡永成胡老師想提前到教室放上課要用的教材,經過窗戶的時候發現有一個小男生拿著鉛筆埋頭在桌子上寫什麽,他好奇地探過窗,伸手把男生胳膊下遮住的東西抽了出來,結果發現是才發沒有幾周的語文課本。
原本非常可愛和憨厚的書本封面現在全都被或粗或細、十分尖銳的線條給破壞了,兔媽媽的眼睛被塗抹成兩個黑乎乎的圓圈,封頂的兩個“語文”大字也都被男生的水筆填成了分布不均的深藍色。
原本心情還算不錯的人現在憋了一火的氣。他拿著剛發現的課本,走進教室。這時的教室除了亂畫課本的男生附近,沒有任何一個人意識到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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