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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喊您主人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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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喊您主人麽”

藺蒼第一次見到蕤離,是在北城最冷的臘月廿二。

那天大雪紛飛,藺蒼從好友的會所出來正準備上車回家,保鏢站在身後為他打傘,雪花簌簌飄落,不知道從哪裏竄出來一只兔子,一頭撞上了藺蒼的小腿。

由於跑得太快,兔子撞到後一下子又彈了出去,重重摔在了雪地上,然後像死了一樣一動不動的趴著,幾乎與雪地融為一體。

藺蒼垂眸看了一眼,另一位保鏢立馬躬身上前,“抱歉先生,是我疏忽,沒註意到突然竄出來了一只兔子,我馬上把它丟開,回去就領罰。”

保鏢上前去拎著脖子把兔子從地上提起來,準備丟到路邊的垃圾桶裏,被藺蒼叫住,“等等,還有氣,給我吧,這麽冷的天在外面,非得凍死了。”

藺蒼緊繃著下頜,看起來有些薄情,卻是溫柔的將小兔子從保鏢手中接過,抱在了懷裏。

藺蒼抱著昏迷的兔子坐上車,仔細端詳,發現這是一只淺霜色的荷蘭垂耳兔,才巴掌大,瘦骨嶙峋,他一只手就全抓住了,氣息弱,修為低,竟然還不會化形。

藺蒼手掌撫摸兔子柔軟的毛發。這是一只臟兮兮的小兔子,不知道在哪裏滾過,屁股、腦袋都灰撲撲的,有些地方的毛發還打結在一起,看來要回去好好洗個澡,再修剪一下。

說起來奇怪,藺蒼的原形是只北美灰狼,還是狼族之首,作為孤傲又高貴的危險生物,像這樣小巧可愛的兔嘰他一口能吃十個,為何會撿只兔子帶回去呢?

從後視鏡看到在給兔子順毛的先生,司機猜想,應該是準備養肥了吃掉吧?畢竟狼和兔天生是敵人。

記起來先生以前也撿過一只動物,很是喜歡的帶在身邊,不過已是幾百年前的事情了,記不太清了……

車輛飛馳,不一會兒就抵達了依山傍水的藺宅——百坪獨棟三層中式別墅,後山是千畝園林,有一個人工湖,家養了數百只飛禽走獸。

北美灰狼是群居動物,但藺蒼喜靜,這麽大的地方卻只有藺蒼和幾個傭人住,同族兄弟住在其他地方,今天起這裏將迎來一位新成員。

車輛停在門口,傭人出來相迎,看見先生抱了一只兔子回來,個個都面露詫異,但這是主人家的事,她們不敢多言,問是否需要準備什麽。

“去準備些烘幹提莫西,還有溫牛奶。”

藺蒼跨步走進客房,簡易的將被子堆成一個窩,把小兔子放在裏面。

在車上,他發現這只兔子身上有不小的傷勢——右後腿骨折,腹部有踢踹過的青紫的痕跡。藺蒼施展法術,給小兔子渡去妖氣,受傷的地方很快就好了,有了妖氣小兔子也悠悠轉醒。

看見陌生的環境,陌生的人,霜白色的小團子瑟縮地往被子裏躲,眼神驚恐,以為自己又落入了兔肉販子手裏。

可是面前這個人,哦不,應該是只妖,感受到的只有強大的妖氣,沒有血腥的煞氣,也沒有猙獰可怖的面目,暫時沒有感覺到危險。

“你叫什麽名字?”藺蒼自認為語氣親和的問道。

小兔子縮進被子裏,膽怯的露出兩只眼睛,張開口,是一道軟糯的男童音,“li…li…li…”

小兔子惶恐,問了半天也只會發出這個單音,藺蒼耐心耗盡,正好又有電話打進來,把兔子交給傭人,交代她們好生照顧,然後去忙公務,轉頭就把這件事忘了。

再次見到小兔子是在一周後的餐桌上。

藺蒼看見桌上有一碗麻辣兔頭,突然想起來自己好像撿了一只兔子回來,不會已經被做成了麻辣鮮香的兔頭菜了吧?

藺蒼問傭人他撿回來的兔子在哪兒。

傭人趕忙去抱兔子。先生帶回來的兔子又交代她們照顧,哪敢沒有他命令隨便給煮了,今晚煮的是沒有靈識的兔子,後山散養的,就是用來吃的。

正吃著提莫西草桿的小兔子被抓來,一臉懵的送到了藺蒼手上。

眾人訝異,小兔子看到是藺蒼,竟然一點也不懼怕他身上散發出來的妖氣,在他手心裏蹭了蹭,找了個舒服的位置繼續吃。

藺蒼失笑,小兔子的手感還不錯,一周不見,小兔子胖了不少,外表看不出來,但抓在手上分量重了,捏起來格外舒服。

這時傭人端上來主食——生的黃麂肉,一整只肉腿還帶著生血。黃麂、巖羊、草兔、羚牛等動物養在宅邸後山,藺蒼想吃的時候現宰現殺。

小兔子嘴巴吧唧吧唧的在嚼草桿,藺蒼品嘗鮮嫩可口的麂肉。

兩人都吃飽喝足後,藺蒼把小兔子帶到書房,放在他平時辦公的桌子上。

小兔子站立在桌上,豎立起長長的耳朵,模樣乖巧可愛。

“你叫什麽名字?”藺離撥了一下他的耳朵問。

“li…li…離,蕤離。”小兔子這次終於把話說清楚了。

“那你知道我是誰麽?”

蕤離歪著腦袋,不是很了解。

他只知道自己被這只大妖撿回來之後,不用再顛沛流離居無定所,也不用時常餓肚子,擔心會被人類抓走做成麻辣兔頭,或者被其他妖怪盯上成為他們的腹中食,只是他都沒來看過自己。

蕤離小小的委屈,突然到一個陌生環境裏,把醒來第一眼看見的當作信賴的人,可是轉頭就把他丟給不認識的妖,蕤離神經高度緊繃,看她們沒有傷害自己的意思,還好吃好喝的照顧他,才漸漸放下心防。

“我是狼,兔子的天敵。”

話音落,蕤離瞬間警惕的盯著藺蒼,小心翼翼地問,“那,那您會吃了我麽?”

藺蒼靠在椅背上,第一次起了嚇唬人的心思,慢悠悠的說,“說不定會哦,我撿你回來可不是我手軟心善,是要把你養肥了宰了吃掉。”

蕤離想了會兒,躺平在桌子上,一副視死如歸的表情,大顆的眼淚掉下來,“那、那您吃了我吧,反正我早晚都是要死的,與其做成麻辣兔頭,或者被其他妖怪吃,不如讓您吃了我,早死早超生,希望下輩子投胎不要這麽慘,嗚嗚嗚……”

蕤離真的憋不住了,幾百年來的孤獨委屈一股腦兒的全哭出來。他剛才還以為自己終於不用擔心生死了,沒想到又是一個盯上他肉的,兔兔就這麽好吃麽?

“閉嘴,不準再哭了。”藺蒼嚴肅呵斥一聲,蕤離立馬閉上嘴不敢哭嚎了,但眼淚掛在眼眶搖搖欲墜,藺蒼伸出手,胡亂抹掉他臉上的眼淚,“好了,你是有靈識的妖,現代社會與從前不同,妖吃妖、妖吃人或人吃妖一樣,都是需要受法律制裁的。”

“是,是這樣麽?”蕤離雖然活了很久,但自從雙親去世後,變成孤兒的小蕤離每天都在拼命想著如何活下去,外面的世界太危險了,他鮮少接觸,幾百年如一日的躲在森林裏,以嫩草和灌木葉為食,偶爾吃吃樹上掉下來的野果。

不知從何時起,以前生活的森林逐漸變成了高樓,住的洞窟也被破壞了,他只能逃往城市,可是他發現,想吃他的不僅有鷹狼狐貍獵狗還有兩條腿站立的人類,而且他們花樣百出,清蒸、紅燜、幹鍋……蕤離一點也不想被撬天靈蓋,從兔肉販子手中虛弱的逃出,正好撞上了藺蒼……

時代變化迅速,除了一些基本常識,蕤離一竅不通,更不知道《人妖和平共處法則》是何時修訂的。

“父母呢?”藺蒼問。

蕤離沮喪道,“死了。”

“其他族人呢?”

“不知道。”

“……”

書房裏頓時安靜下來,許久後,藺蒼說,“妖不能吃妖,但可以締結歸屬關系。”

締結歸屬關系可用於妖與妖或人與妖之間,最常見的締結關系為寵物與飼主。

“我正好缺一只寵物,如果你願意……”

“我願意!我願意!”蕤離大喊,生怕遲一秒藺蒼就反悔了。

蕤離一下子從桌子上蹦起來,跳進藺蒼懷裏,“我願意做您的寵物,謝謝您願意收留我。那我叫您什麽呢?可以喊您主人麽?”

大概十年前吧,他被一個人類飼養過一段時間,雖然不是一段很美好的回憶,但他知道飼主的話是叫主人,而且他堅信,這個主人絕不會像上一個那樣。

“嗯。”藺蒼點頭,允諾了。

“主人!主人!主人!”蕤離興奮的爬到藺蒼身上到處嗅嗅,做氣味標記。

藺蒼縱容他的玩鬧,只是目光淺淡,並無笑意。

妖怪漫長的生命需要一些東西來消磨,他以前也養過一只妖寵,但那只妖寵因病過世了,藺蒼已經幾百年沒有養妖寵了,不會化形的小妖,出去也是死路一條,既然正巧被他撿到了,不如用來打發時間,消遣娛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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