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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執以後,我性情大變。
我剪了短發,學會了抽煙,喜歡紋身,但是怕疼,又怕以後後悔,所以在網上買了紋身貼過過癮,和朋友一起去以前我從來不會主動去的酒吧夜店喝酒找帥哥,還肆無忌憚地將這些不被世俗接受的現狀展現在朋友圈,表達我的快樂。
也不屏蔽老家的人,他們看到了一定會覺得我是墮落了吧,那又如何呢,我已經不在乎了。
喜歡的衣服也從文藝淑女風變成了中性風,把自己打扮的酷酷的,自信大膽的穿著吊帶或者露腰裝走在大街上。
我還迷戀上了男裝,為此,我買了一櫃子的男裝和相應的首飾,將自己打扮成中性的模樣。
回家的時候,二姐笑話我:你看看你,現在跟男孩子似的。都不需要男人了。
我的狀態大好,身體也有了欲求,我在網上買了一些網絡小說,並和商家強調一定要帶顏色的。於是,我又打開了一扇新世界的大門,重拾了那曾經被我遺棄的東西——興趣。
記得初中時,班裏一眾女生就盛行看《霸道總裁愛上我》、《一日你死定了》等書籍,發小何霞同樣也是如此,迷戀的不行。我也挺好奇的,這些書到底有什麽魔力,竟讓他們如此癡狂。
暑假我問何霞借了兩本,回家看了第一章就堅持不下去了。
這不就是情竇初開的女孩子的意/淫嗎?有什麽樂趣?還是我的《紅樓夢》香呢。
如今我28歲了,竟然才發現其中的好來。看了幾本,我又覆購了一大堆相關書籍,不光迷上了紙片人跌宕起伏的人生,還迷上了書裏描繪的人物,更從此愛上了耽美,開始迷戀上了——帥哥的皮囊。
不在意內在人品靈魂,只註重帥氣的皮囊。
曾幾何時,我經常會想:為什麽我喜歡叔叔,不喜歡弟弟?
我對另一半的要求好像只有:對我好和能結婚。
滿足其一,則喜憂參半,抱有幻想,直到失望攢夠,最後走向決裂。
兩個條件都不滿足的話,即便是天菜帥哥,也不會有任何非份之想。
在直播間我認識了一個同城才藝男主播,長得像張一山,妝容衣服都很精致,給他打賞了幾個嘉年華之後,他便加了我微信約我見面。
本人比直播間更帥,很在意自己的外表,我說他像張一山,他說:啊?我有這麽醜嗎?
交談之間,他不斷試探我。
你住在哪裏,是自己的房子嗎?
你是開車來的嗎?
我知道他的用意,也並不反感。我只想圖自己開心。他也毫不吝嗇,爭搶著買單,臨別之際,他親了我的額頭,給了我一個大大的擁抱。他身上有濃濃的香水味,很香很香,卻並不是我喜歡的味道。
之後我又和朋友一起去酒吧物色帥哥,人群中我看中了一個02年的小奶狗。
他的藝名叫明月,此時,他正在讀大專,寒假兼職營銷員,並不是酒吧裏的男模,可我卻覺得他比任何男模都帥,高挑瘦削,一張白凈不加粉飾的臉,一看就是還未涉世的鮮衣怒馬少年郎,身上散發著幹凈而又沁人心脾的體香。
我給他訂臺,他給我服務。
他雖年紀小,卻格外體貼。
我喝醉了跑到酒吧外面透氣,他還跑出來到處找我,陪著我,這種被照顧的感覺真好。
以前,在戀愛關系中,我通常都是服務他人的角色,卑微而討好。
朋友還經常調侃我:你是怎麽看上老吳的?我看他叫你給他倒水,一副理所當然的樣子,一點都不尊重你。
我說:可是我就喜歡這樣啊,喜歡他我就想能為他做點什麽。可是我也給不了什麽,只能在這生活中的一些小細節上多照顧他一點。我很開心。
朋友還曾打趣過我說:我想找男朋友是讓她來對我好的,而不是我伺候他的。
朋友說她受不了這樣,如果端茶倒水,一定要她是被伺候的人。曾經她的前任,就因為她讓她男朋友拿個水果給她吃,結果那男朋友沒洗就直接拿給她了,朋友火冒三丈,覺得男友不體貼,大吵一架,兩人因此分手。
晚上結束後,我給明月發小費,他還不收。
他是營銷員,不是男模,卻提供了比男模還要高級的服務。我心裏清楚我對他的定位,我只是貪戀他的皮囊,並不想以後,所以我們的相處本質上只是價值互換。
我拿了他的手機強行幫他收了錢。
之後,為了有更私密的空間,我給他定了包間。
他的衣品很高級,白色長袖襯衫打底,外穿一件藍色短袖T恤,潮牌項鏈點綴,清爽別致,再次見面沒想到更加驚艷,我很愉悅。
朋友知道我的用意,很給力地要求玩游戲點歌,創造了很多互動的機會。他喝了不少,說自己實在喝不了了。我酒量本就不好,三兩杯已經微醺,借著酒力,我們很自然的接吻了。
他的吻又香又軟又濕又滑又甜。
我和老吳幾乎不接吻,他不喜歡,我也無感,曾困惑:為什麽喜歡一個人會想接吻啊?接吻什麽感覺都沒有啊。
此時此刻,我終於理解了。
我第一次體會到吻居然是甜的,香的,想吃糖一樣,甚至意猶未盡,又繼續親。
結束後,我給小費,他一如既往地推辭。
真傻!
我在心裏笑道:難怪那些老男人喜歡對涉世未深的小女孩下手,完全在自己鼓掌之中的感覺真爽啊。只不過現在換了角色,獵物變成了獵人。
這段時間,我頻繁找他,他告訴我,他是長沙人,追女朋友到的南京,結果女朋友沒追到,還沒錢,就留在這裏掙點錢。
我問他今後的打算,他覺得南京不好混,不打算留在南京,過年回去就不會再來了,還是留在老家發展。
也就是說,我們只有一個月的緣分。
他要走了,我一點都不覺得惋惜,好看的皮囊到處都是,沒了他,還會有下一個的。
我帶他去玩滑翔傘、去買衣服,去吃好吃的。
他帶我去網吧玩游戲。
在家的時候,我常一邊看墨青城的小說《surrender》,一邊想象著我把他bang起來,meng住雙眼,他恐懼無助地surrender在我腳下的樣子,短視頻裏的帥哥照進現實,想想都覺得開心。
臨別之際,我帶他去泡溫泉,開了一個標間做了全身按摩,之後我們一起聊天,準備睡覺。
他主動從背後抱著我,抱的很緊,似乎是有意的,任由他身體的某個部位very hard hurting me,也絲毫沒有往後退卻回避的意思。
我感受到他的呼吸越來越急促,連著我也感覺渾身zaore。
我從來沒想過單純為了欲/望的合歡,只是想和他多呆一會。
我想:此時此刻他一定很難受吧?
生理反應這麽強烈,卻還在強忍著,弄的我都於心不忍了。
我翻了個身,親吻他。
那就來吧,反正我這身體就是拿來用的。
他和耽美小說裏受人欺淩的小受一樣,柔弱無害如獻祭的處子一般,把自己獻給了老攻。
分別的時候,我給了他一筆錢,要求他把那身藍色T恤留給我做個念想,他沒有拒絕。
他走之後,我和朋友還是去酒吧物色新的皮囊,之後找的幾個都再沒有明月給我的這種美妙的感覺。
激情退卻,我覺得這種方式又燒錢又很低級,於是更多的是在家看小說。
有些作者的筆力超級牛逼,塑造的故事蕩氣回腸,塑造的人物鮮活生動,讓我愛的不行。
我也想和書裏的主人公一樣,有著精彩的波瀾壯闊的人生。
我不再拘泥於小情小愛,不再執著於做父母的乖乖女,一轉身才看到廣闊的山川大海。
世界很大,絢爛多彩,且一直就在我身邊,只是我的視線只拘泥在那些雞毛蒜皮的小事上了。
想當初,初中參加‘一角書屋’的征文比賽,獲得二等獎得了個mp3,高中的每次作文比賽都是一等獎,其中有一次老師讓我們參加了‘語文報杯’比賽,我寫的《生命如水》還獲得了國家級一等獎。高中成績退步那麽厲害,語文成績依然經常考第一。
我想,我在寫作方面也是有一點天賦的吧。
我很羨慕他們,也想成為他們。
活了這麽久,我一直在內耗中消磨了自己所有的能量,以至於幾乎對一切事物失去了興趣。更沒有精力抓住興趣愛好,發揮自己的專長。
純粹為了掙錢的工作讓我感到空虛,我一直在尋找生命的價值,這個價值不是用金錢衡量的,即便我死了,這個價值也依然不會消失。創造一個世界,創建一個故事,傳達一個普世之真理,將我的精神常在其中,並且在我死後,他們還會留在這世上,這不正是寫文可以完成的嗎?
我好像找到了我的使命。
我的人生突然一下子充盈了。每天窩在家裏看書寫文,朋友約我出去我也不去,她問:你每天一個人窩在家裏都幹嘛啊,不無聊嗎?
我說:不無聊。
做自己熱愛的事怎麽會無聊呢?
後來,疫情風波過去,公司又開始營業了,我依然沒去。我對金錢的執著已經淡然,且存款能滿足自己很長一段時間的基本需求,心裏不慌,我沈迷於自己的熱愛,將上班的事一拖再拖。
直到有一天晚上,一個陌生的電話鈴聲突然響起——
(第二卷《不良執念》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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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執以後,我性情大變。
我剪了短發,學會了抽煙,喜歡紋身,但是怕疼,又怕以後後悔,所以在網上買了紋身貼過過癮,和朋友一起去以前我從來不會主動去的酒吧夜店喝酒找帥哥,還肆無忌憚地將這些不被世俗接受的現狀展現在朋友圈,表達我的快樂。
也不屏蔽老家的人,他們看到了一定會覺得我是墮落了吧,那又如何呢,我已經不在乎了。
喜歡的衣服也從文藝淑女風變成了中性風,把自己打扮的酷酷的,自信大膽的穿著吊帶或者露腰裝走在大街上。
我還迷戀上了男裝,為此,我買了一櫃子的男裝和相應的首飾,將自己打扮成中性的模樣。
回家的時候,二姐笑話我:你看看你,現在跟男孩子似的。都不需要男人了。
我的狀態大好,身體也有了欲求,我在網上買了一些網絡小說,並和商家強調一定要帶顏色的。於是,我又打開了一扇新世界的大門,重拾了那曾經被我遺棄的東西——興趣。
記得初中時,班裏一眾女生就盛行看《霸道總裁愛上我》、《一日你死定了》等書籍,發小何霞同樣也是如此,迷戀的不行。我也挺好奇的,這些書到底有什麽魔力,竟讓他們如此癡狂。
暑假我問何霞借了兩本,回家看了第一章就堅持不下去了。
這不就是情竇初開的女孩子的意/淫嗎?有什麽樂趣?還是我的《紅樓夢》香呢。
如今我28歲了,竟然才發現其中的好來。看了幾本,我又覆購了一大堆相關書籍,不光迷上了紙片人跌宕起伏的人生,還迷上了書裏描繪的人物,更從此愛上了耽美,開始迷戀上了——帥哥的皮囊。
不在意內在人品靈魂,只註重帥氣的皮囊。
曾幾何時,我經常會想:為什麽我喜歡叔叔,不喜歡弟弟?
我對另一半的要求好像只有:對我好和能結婚。
滿足其一,則喜憂參半,抱有幻想,直到失望攢夠,最後走向決裂。
兩個條件都不滿足的話,即便是天菜帥哥,也不會有任何非份之想。
在直播間我認識了一個同城才藝男主播,長得像張一山,妝容衣服都很精致,給他打賞了幾個嘉年華之後,他便加了我微信約我見面。
本人比直播間更帥,很在意自己的外表,我說他像張一山,他說:啊?我有這麽醜嗎?
交談之間,他不斷試探我。
你住在哪裏,是自己的房子嗎?
你是開車來的嗎?
我知道他的用意,也並不反感。我只想圖自己開心。他也毫不吝嗇,爭搶著買單,臨別之際,他親了我的額頭,給了我一個大大的擁抱。他身上有濃濃的香水味,很香很香,卻並不是我喜歡的味道。
之後我又和朋友一起去酒吧物色帥哥,人群中我看中了一個02年的小奶狗。
他的藝名叫明月,此時,他正在讀大專,寒假兼職營銷員,並不是酒吧裏的男模,可我卻覺得他比任何男模都帥,高挑瘦削,一張白凈不加粉飾的臉,一看就是還未涉世的鮮衣怒馬少年郎,身上散發著幹凈而又沁人心脾的體香。
我給他訂臺,他給我服務。
他雖年紀小,卻格外體貼。
我喝醉了跑到酒吧外面透氣,他還跑出來到處找我,陪著我,這種被照顧的感覺真好。
以前,在戀愛關系中,我通常都是服務他人的角色,卑微而討好。
朋友還經常調侃我:你是怎麽看上老吳的?我看他叫你給他倒水,一副理所當然的樣子,一點都不尊重你。
我說:可是我就喜歡這樣啊,喜歡他我就想能為他做點什麽。可是我也給不了什麽,只能在這生活中的一些小細節上多照顧他一點。我很開心。
朋友還曾打趣過我說:我想找男朋友是讓她來對我好的,而不是我伺候他的。
朋友說她受不了這樣,如果端茶倒水,一定要她是被伺候的人。曾經她的前任,就因為她讓她男朋友拿個水果給她吃,結果那男朋友沒洗就直接拿給她了,朋友火冒三丈,覺得男友不體貼,大吵一架,兩人因此分手。
晚上結束後,我給明月發小費,他還不收。
他是營銷員,不是男模,卻提供了比男模還要高級的服務。我心裏清楚我對他的定位,我只是貪戀他的皮囊,並不想以後,所以我們的相處本質上只是價值互換。
我拿了他的手機強行幫他收了錢。
之後,為了有更私密的空間,我給他定了包間。
他的衣品很高級,白色長袖襯衫打底,外穿一件藍色短袖T恤,潮牌項鏈點綴,清爽別致,再次見面沒想到更加驚艷,我很愉悅。
朋友知道我的用意,很給力地要求玩游戲點歌,創造了很多互動的機會。他喝了不少,說自己實在喝不了了。我酒量本就不好,三兩杯已經微醺,借著酒力,我們很自然的接吻了。
他的吻又香又軟又濕又滑又甜。
我和老吳幾乎不接吻,他不喜歡,我也無感,曾困惑:為什麽喜歡一個人會想接吻啊?接吻什麽感覺都沒有啊。
此時此刻,我終於理解了。
我第一次體會到吻居然是甜的,香的,想吃糖一樣,甚至意猶未盡,又繼續親。
結束後,我給小費,他一如既往地推辭。
真傻!
我在心裏笑道:難怪那些老男人喜歡對涉世未深的小女孩下手,完全在自己鼓掌之中的感覺真爽啊。只不過現在換了角色,獵物變成了獵人。
這段時間,我頻繁找他,他告訴我,他是長沙人,追女朋友到的南京,結果女朋友沒追到,還沒錢,就留在這裏掙點錢。
我問他今後的打算,他覺得南京不好混,不打算留在南京,過年回去就不會再來了,還是留在老家發展。
也就是說,我們只有一個月的緣分。
他要走了,我一點都不覺得惋惜,好看的皮囊到處都是,沒了他,還會有下一個的。
我帶他去玩滑翔傘、去買衣服,去吃好吃的。
他帶我去網吧玩游戲。
在家的時候,我常一邊看墨青城的小說《surrender》,一邊想象著我把他bang起來,meng住雙眼,他恐懼無助地surrender在我腳下的樣子,短視頻裏的帥哥照進現實,想想都覺得開心。
臨別之際,我帶他去泡溫泉,開了一個標間做了全身按摩,之後我們一起聊天,準備睡覺。
他主動從背後抱著我,抱的很緊,似乎是有意的,任由他身體的某個部位very hard hurting me,也絲毫沒有往後退卻回避的意思。
我感受到他的呼吸越來越急促,連著我也感覺渾身zaore。
我從來沒想過單純為了欲/望的合歡,只是想和他多呆一會。
我想:此時此刻他一定很難受吧?
生理反應這麽強烈,卻還在強忍著,弄的我都於心不忍了。
我翻了個身,親吻他。
那就來吧,反正我這身體就是拿來用的。
他和耽美小說裏受人欺淩的小受一樣,柔弱無害如獻祭的處子一般,把自己獻給了老攻。
分別的時候,我給了他一筆錢,要求他把那身藍色T恤留給我做個念想,他沒有拒絕。
他走之後,我和朋友還是去酒吧物色新的皮囊,之後找的幾個都再沒有明月給我的這種美妙的感覺。
激情退卻,我覺得這種方式又燒錢又很低級,於是更多的是在家看小說。
有些作者的筆力超級牛逼,塑造的故事蕩氣回腸,塑造的人物鮮活生動,讓我愛的不行。
我也想和書裏的主人公一樣,有著精彩的波瀾壯闊的人生。
我不再拘泥於小情小愛,不再執著於做父母的乖乖女,一轉身才看到廣闊的山川大海。
世界很大,絢爛多彩,且一直就在我身邊,只是我的視線只拘泥在那些雞毛蒜皮的小事上了。
想當初,初中參加‘一角書屋’的征文比賽,獲得二等獎得了個mp3,高中的每次作文比賽都是一等獎,其中有一次老師讓我們參加了‘語文報杯’比賽,我寫的《生命如水》還獲得了國家級一等獎。高中成績退步那麽厲害,語文成績依然經常考第一。
我想,我在寫作方面也是有一點天賦的吧。
我很羨慕他們,也想成為他們。
活了這麽久,我一直在內耗中消磨了自己所有的能量,以至於幾乎對一切事物失去了興趣。更沒有精力抓住興趣愛好,發揮自己的專長。
純粹為了掙錢的工作讓我感到空虛,我一直在尋找生命的價值,這個價值不是用金錢衡量的,即便我死了,這個價值也依然不會消失。創造一個世界,創建一個故事,傳達一個普世之真理,將我的精神常在其中,並且在我死後,他們還會留在這世上,這不正是寫文可以完成的嗎?
我好像找到了我的使命。
我的人生突然一下子充盈了。每天窩在家裏看書寫文,朋友約我出去我也不去,她問:你每天一個人窩在家裏都幹嘛啊,不無聊嗎?
我說:不無聊。
做自己熱愛的事怎麽會無聊呢?
後來,疫情風波過去,公司又開始營業了,我依然沒去。我對金錢的執著已經淡然,且存款能滿足自己很長一段時間的基本需求,心裏不慌,我沈迷於自己的熱愛,將上班的事一拖再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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