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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致的家在保密性很強的小區,並且這個地方很大,開車開了十分鐘才出去。
應初離開羅致家後,去了樂團平時在的訓練室。
進去後,沒看到白群,應初有些奇怪。
應初走到孟志方身邊,問道:“群哥還沒來嗎?他一向都是第一個啊。”
孟志方聳聳肩,他也同樣疑惑:“不清楚,昨天他把貝斯給我後也沒回來拿……”孟志方越說越覺得不妙,“應初,你說他們會不會出去打了一架,群哥打輸來不了了?”
應初說:“不清楚,但群哥不像是會輸的樣子。”
“也是,”孟志方摸著下巴點了點頭,接著湊過腦袋,低聲問,“你呢?什麽情況?”
“啊?”
“昨天那個男的,你對象?”孟志方眼神停在應初的脖子上,意味深長。
應初下意識地捂住,這裏,昨天被羅致舔了很久。
“也不算。”應初垂下眼,並不想多說。
“不是對象?那……咳。”孟志方說著就露出“懂了”的表情,他拍了拍應初的肩,“作為那方面的對象,也是很優質啊!”
“哈哈。”應初假笑兩聲。
“在聊什麽?”一句冷不丁的話插進來。
孟志方抖了一下,回頭一看是白群來了。
他今日依舊是張揚的打扮,昨天的事情對他似乎並沒有什麽影響。
孟志方向來很怵白群,立馬乖巧表示:“群哥你來了,貝斯我幫你收的好好的呢!”
“嗯謝了。”白群道完謝,就指揮著大家開始一起訓練。
他們樂隊組建起來也快一年,積累了些人氣,除了在“白狼”進行演出外,也會接些商演。
應初在這個樂隊裏,姑且算是創作型歌手,樂隊裏有很多曲子都出自他手,自己的曲子能夠被演繹出來,這件事對應初來說很快樂,雖然總是得作息不定的往酒吧和訓練室跑,但應初覺得自己已經比絕大部分人都幸運了。
他們樂隊一共五個人,主唱兼吉他手應初、隊長兼貝斯手白群、架子鼓孟志方、電吉他章文和鍵盤手石卓。
一開始大家都只是偶爾在“白狼”兼職,很偶然的一天,白群將他們聚在了一起,說大家一起玩個樂隊。
沒想到的是,他們居然真的做起來了,還獲得了一些人氣和支持。
應初想,他應該是愛這個樂隊的。
然而,有時候只憑喜歡,是無法讓隊伍延續下去的。
今日份的訓練完成,白群少見地留下了大家:“大家先別走,今天一起吃個海底撈吧,我和章文都有些事情想說。”
應初和孟志方對視了一眼,都看到了彼此眼中的疑惑。
……
五個人圍著咕嘟冒著熱氣的四宮格,應初不太能吃辣,但還是專往辣鍋裏下食物,把自己吃的滿臉通紅。
他這樣子看起來實在可憐,白群說:“你不能吃還是少吃點吧。”
應初嘶哈著喝了口飲料。
他其實很過癮,但別人都不這麽覺得。
緩過辣勁兒後,應初說:“對了,群哥和章哥不是有事要說嗎?”
孟志方也點頭說:“對呀,什麽事呀?”
白群聞言看向章文,說:“來,章文宣布一下吧,你的人生大事。”
章文不好意思地撓了撓頭,笑了一下,說:“我其實馬上就要結婚了,嫂子是前兩個月相親認識的,我想和她好好過。”
章文是他們裏年紀最大的,已經三十二了,如今結婚,大家都紛紛表示恭喜。
白群則在旁邊抿著唇沒有說話。
石卓默了一會兒,猛喝了口啤酒後,語氣有些僵硬:“那章哥結婚之後是什麽打算?”
他的話一出口,氣氛突然冷下來。
見眾人沈默,孟志方想說幾句話活躍一下氣氛,就看見章文低下頭,深吸了口氣,艱難地開口:“我……我想找一個更安定些的工作,這樣你們嫂子也會更放心些……所以,”他突然站起來,朝著大家深深鞠了一躬,“對不起……!真的對不起大家……!但我可能、以後不會再參加樂隊的演出了。”
除了白群,剩下應初幾人連忙站起來,章文是他們的大哥,這是萬萬受不得的。
應初閉上眼覆又睜開,上前用了極大力氣拍了章文的肩,然後說:“道什麽歉!這不是好事嗎?章哥!你一定要好好對人嫂子!”
孟志方說:“就是啊!大男人矯情什麽,沒什麽好道歉的!”
石卓說:“嗯……”他眼神覆雜地將視線對向白群,“群哥,你呢?”
“……我正要說,”白群仍是張揚的打扮,眼神卻透著疲憊和堅定,“因為我家裏的一些特殊原因,我也許沒有精力和時間來維持樂隊了。”
“為了補償大家,我決定將這些年我拿的那份錢……”
白群話還沒有說完,孟志方就連忙擺手說:“群哥你千萬別這樣!真的沒有必要,還不如到時候給章文哥婚禮時包個大的,你說對吧應初?”
孟志方遞了個眼神給應初,應初點頭,說:“對。”
好好的一頓火鍋突然就變成了散夥飯,到後來連一向鬧騰的孟志方也不再緩和氣氛,應初埋頭苦吃。
這辣鍋對於他來說真的太辣太辣了,吃到後面眼淚鼻涕直流,胃也灼燒灼燒的,他和被下進鍋裏的肥牛沒什麽區別,幾秒就被燙了個全熟。
散夥飯結束後,孟志方、章文和方卓都喝得大醉,孟志方醉的當場就要跳起舞,章文和方卓倒是很安靜,但是路走不穩,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醉了。
章文的未婚妻過來接他,是個看起來清秀安靜的姑娘,她輕聲細語地道歉說章文給他們添麻煩了。
白群給他們打了輛出租車,隨後分別把孟志方和方卓也塞進了別的出租車裏。
將出租車的門合上,白群轉身看向最後一個人,他說:“要我送你嗎?”
應初搖了搖頭,說:“群哥也喝了不少吧?不能酒駕。”
“對,我差點忘了。”白群頭疼地撓了撓頭。
難得看白群吃癟是件很新奇的事,只不過應初此刻有些提不起來心情。
所以應初沒有調侃他,只是鄭重地對他說:“群哥,保重。”
白群在他眼裏是一個很厲害的人,想來他一定是遇到了很大的難題才會做出這樣的決定,應初無法參與說什麽,只能留下短短的一句話。
“嗯,我會的。”白群認真地道。
應初離開時沒有叫出租車,只是背著吉他慢慢地走在路上。
天黑了,街道的燈光亮地刺眼,以至於應初一時間沒有看清前面迎著燈光朝他走過來的人。
應初瞇了瞇眼,視網膜刺痛地閃過虛影,最後被一片金色替代。
“好巧。”金色說。
“……”
應初沒有很快回話,他努力眨了眨眼,視野前方的人才變得清晰,顯出他原本的樣子。
對方又走上前幾步,高大的身影一壓過來,刺眼的燈光都被對方的身體遮蔽住,他伸手在應初眼前晃了晃。
“hello?看得見我嗎?”
應初抓住飛在眼前惱人的手,說:“你這麽大只,我怎麽會看不見?”
羅致眼神落在被應初抓住的手上,笑了一下,說:“也是。”
“……你頭發好閃。”
羅致誠摯地說:“我不是燈泡,怎麽會閃?”
羅致的話好像一下就戳中了應初,應初突然就笑了。
好冷的笑話。
“……”羅致楞神,盯著應初猛看。
應初笑夠了後,擡頭見羅致一直盯著自己,紅雲不自然地爬上臉頰,他開口有些僵硬:“你這樣盯著我做什麽?好嚇人,別這樣。”
“抱歉……”羅致乖順地道歉,墨藍色的眸子再一次透出應初看不明白的情緒,“就是,好久沒見了。”
什麽啊,不是早上才見嗎?
還是赤裸相見那種。
“開車了嗎?”應初撓了撓頭,問。
羅致說:“開了。”
應初點點頭,說:“那好,載我。”
“去哪?”
“看你,你想去哪?”
羅致觀察著應初的神色,說:“小初家?”
應初抿了抿唇,漂亮的鳳眼往街邊瞥。
“那去我家。”羅致說。
“好。”
……
來到羅致的家,上廁所照鏡子時,應初才看見自己的醜態。
他的眼睛完全腫了,眼裏也布滿了紅血絲,嘴唇也因為吃了太多辣的高高腫起,看起來醜的不行。
應初:“……”
就自己這個鬼樣子,羅致在車上的時候還親了他一口,也不知道他嘴巴有沒有被辣到。
羅致沒有問應初這幅樣子是怎麽搞的,他就也不會去問羅致為什麽會出現在那裏。
很奇怪,應初的心情現在很平靜,就像以前發生過的多撕心裂肺的事也好,日子還是得一步一個腳印的走下去。
昨天體驗了羅致的“服務”,應初有些食髓知味,但早上起來腰腿的酸痛感又讓他有些望而卻步。
但是看見羅致毫無想法地躺進被子裏,應初還是會有些落差。
這就好像對方本來就沒有什麽想法,只有他一個人在想著一樣。
應初的聲音聽不出多少情緒:“羅總這就睡了?”
羅致打了個哈欠,眼底下有團青黑,看上去似乎真的很疲憊:“嗯,我好困了。”
“哦。”是他自討沒趣了。
應初將燈關了之後,也躺進了被子裏。
然而輾轉反側他都睡不著,原因可能是他慣常的晝夜不分,也可能是還有股氣堵在心口,還沒消散的原因。
他睜開眼睛,房間很黑,只有一點從窗外透進來的月光,他翻過身,在黑暗裏凝視著睡在他旁邊的羅致。
他輕聲開口:“你睡了嗎?”
羅致沒有動。
“……你抱抱我唄。”應初突然軟聲說。
羅致還是沒有反應。
他睡著了。
應初這才放心地湊過去,縮進了羅致的懷裏。
很暖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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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初走到孟志方身邊,問道:“群哥還沒來嗎?他一向都是第一個啊。”
孟志方聳聳肩,他也同樣疑惑:“不清楚,昨天他把貝斯給我後也沒回來拿……”孟志方越說越覺得不妙,“應初,你說他們會不會出去打了一架,群哥打輸來不了了?”
應初說:“不清楚,但群哥不像是會輸的樣子。”
“也是,”孟志方摸著下巴點了點頭,接著湊過腦袋,低聲問,“你呢?什麽情況?”
“啊?”
“昨天那個男的,你對象?”孟志方眼神停在應初的脖子上,意味深長。
應初下意識地捂住,這裏,昨天被羅致舔了很久。
“也不算。”應初垂下眼,並不想多說。
“不是對象?那……咳。”孟志方說著就露出“懂了”的表情,他拍了拍應初的肩,“作為那方面的對象,也是很優質啊!”
“哈哈。”應初假笑兩聲。
“在聊什麽?”一句冷不丁的話插進來。
孟志方抖了一下,回頭一看是白群來了。
他今日依舊是張揚的打扮,昨天的事情對他似乎並沒有什麽影響。
孟志方向來很怵白群,立馬乖巧表示:“群哥你來了,貝斯我幫你收的好好的呢!”
“嗯謝了。”白群道完謝,就指揮著大家開始一起訓練。
他們樂隊組建起來也快一年,積累了些人氣,除了在“白狼”進行演出外,也會接些商演。
應初在這個樂隊裏,姑且算是創作型歌手,樂隊裏有很多曲子都出自他手,自己的曲子能夠被演繹出來,這件事對應初來說很快樂,雖然總是得作息不定的往酒吧和訓練室跑,但應初覺得自己已經比絕大部分人都幸運了。
他們樂隊一共五個人,主唱兼吉他手應初、隊長兼貝斯手白群、架子鼓孟志方、電吉他章文和鍵盤手石卓。
一開始大家都只是偶爾在“白狼”兼職,很偶然的一天,白群將他們聚在了一起,說大家一起玩個樂隊。
沒想到的是,他們居然真的做起來了,還獲得了一些人氣和支持。
應初想,他應該是愛這個樂隊的。
然而,有時候只憑喜歡,是無法讓隊伍延續下去的。
今日份的訓練完成,白群少見地留下了大家:“大家先別走,今天一起吃個海底撈吧,我和章文都有些事情想說。”
應初和孟志方對視了一眼,都看到了彼此眼中的疑惑。
……
五個人圍著咕嘟冒著熱氣的四宮格,應初不太能吃辣,但還是專往辣鍋裏下食物,把自己吃的滿臉通紅。
他這樣子看起來實在可憐,白群說:“你不能吃還是少吃點吧。”
應初嘶哈著喝了口飲料。
他其實很過癮,但別人都不這麽覺得。
緩過辣勁兒後,應初說:“對了,群哥和章哥不是有事要說嗎?”
孟志方也點頭說:“對呀,什麽事呀?”
白群聞言看向章文,說:“來,章文宣布一下吧,你的人生大事。”
章文不好意思地撓了撓頭,笑了一下,說:“我其實馬上就要結婚了,嫂子是前兩個月相親認識的,我想和她好好過。”
章文是他們裏年紀最大的,已經三十二了,如今結婚,大家都紛紛表示恭喜。
白群則在旁邊抿著唇沒有說話。
石卓默了一會兒,猛喝了口啤酒後,語氣有些僵硬:“那章哥結婚之後是什麽打算?”
他的話一出口,氣氛突然冷下來。
見眾人沈默,孟志方想說幾句話活躍一下氣氛,就看見章文低下頭,深吸了口氣,艱難地開口:“我……我想找一個更安定些的工作,這樣你們嫂子也會更放心些……所以,”他突然站起來,朝著大家深深鞠了一躬,“對不起……!真的對不起大家……!但我可能、以後不會再參加樂隊的演出了。”
除了白群,剩下應初幾人連忙站起來,章文是他們的大哥,這是萬萬受不得的。
應初閉上眼覆又睜開,上前用了極大力氣拍了章文的肩,然後說:“道什麽歉!這不是好事嗎?章哥!你一定要好好對人嫂子!”
孟志方說:“就是啊!大男人矯情什麽,沒什麽好道歉的!”
石卓說:“嗯……”他眼神覆雜地將視線對向白群,“群哥,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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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補償大家,我決定將這些年我拿的那份錢……”
白群話還沒有說完,孟志方就連忙擺手說:“群哥你千萬別這樣!真的沒有必要,還不如到時候給章文哥婚禮時包個大的,你說對吧應初?”
孟志方遞了個眼神給應初,應初點頭,說:“對。”
好好的一頓火鍋突然就變成了散夥飯,到後來連一向鬧騰的孟志方也不再緩和氣氛,應初埋頭苦吃。
這辣鍋對於他來說真的太辣太辣了,吃到後面眼淚鼻涕直流,胃也灼燒灼燒的,他和被下進鍋裏的肥牛沒什麽區別,幾秒就被燙了個全熟。
散夥飯結束後,孟志方、章文和方卓都喝得大醉,孟志方醉的當場就要跳起舞,章文和方卓倒是很安靜,但是路走不穩,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醉了。
章文的未婚妻過來接他,是個看起來清秀安靜的姑娘,她輕聲細語地道歉說章文給他們添麻煩了。
白群給他們打了輛出租車,隨後分別把孟志方和方卓也塞進了別的出租車裏。
將出租車的門合上,白群轉身看向最後一個人,他說:“要我送你嗎?”
應初搖了搖頭,說:“群哥也喝了不少吧?不能酒駕。”
“對,我差點忘了。”白群頭疼地撓了撓頭。
難得看白群吃癟是件很新奇的事,只不過應初此刻有些提不起來心情。
所以應初沒有調侃他,只是鄭重地對他說:“群哥,保重。”
白群在他眼裏是一個很厲害的人,想來他一定是遇到了很大的難題才會做出這樣的決定,應初無法參與說什麽,只能留下短短的一句話。
“嗯,我會的。”白群認真地道。
應初離開時沒有叫出租車,只是背著吉他慢慢地走在路上。
天黑了,街道的燈光亮地刺眼,以至於應初一時間沒有看清前面迎著燈光朝他走過來的人。
應初瞇了瞇眼,視網膜刺痛地閃過虛影,最後被一片金色替代。
“好巧。”金色說。
“……”
應初沒有很快回話,他努力眨了眨眼,視野前方的人才變得清晰,顯出他原本的樣子。
對方又走上前幾步,高大的身影一壓過來,刺眼的燈光都被對方的身體遮蔽住,他伸手在應初眼前晃了晃。
“hello?看得見我嗎?”
應初抓住飛在眼前惱人的手,說:“你這麽大只,我怎麽會看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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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頭發好閃。”
羅致誠摯地說:“我不是燈泡,怎麽會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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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冷的笑話。
“……”羅致楞神,盯著應初猛看。
應初笑夠了後,擡頭見羅致一直盯著自己,紅雲不自然地爬上臉頰,他開口有些僵硬:“你這樣盯著我做什麽?好嚇人,別這樣。”
“抱歉……”羅致乖順地道歉,墨藍色的眸子再一次透出應初看不明白的情緒,“就是,好久沒見了。”
什麽啊,不是早上才見嗎?
還是赤裸相見那種。
“開車了嗎?”應初撓了撓頭,問。
羅致說:“開了。”
應初點點頭,說:“那好,載我。”
“去哪?”
“看你,你想去哪?”
羅致觀察著應初的神色,說:“小初家?”
應初抿了抿唇,漂亮的鳳眼往街邊瞥。
“那去我家。”羅致說。
“好。”
……
來到羅致的家,上廁所照鏡子時,應初才看見自己的醜態。
他的眼睛完全腫了,眼裏也布滿了紅血絲,嘴唇也因為吃了太多辣的高高腫起,看起來醜的不行。
應初:“……”
就自己這個鬼樣子,羅致在車上的時候還親了他一口,也不知道他嘴巴有沒有被辣到。
羅致沒有問應初這幅樣子是怎麽搞的,他就也不會去問羅致為什麽會出現在那裏。
很奇怪,應初的心情現在很平靜,就像以前發生過的多撕心裂肺的事也好,日子還是得一步一個腳印的走下去。
昨天體驗了羅致的“服務”,應初有些食髓知味,但早上起來腰腿的酸痛感又讓他有些望而卻步。
但是看見羅致毫無想法地躺進被子裏,應初還是會有些落差。
這就好像對方本來就沒有什麽想法,只有他一個人在想著一樣。
應初的聲音聽不出多少情緒:“羅總這就睡了?”
羅致打了個哈欠,眼底下有團青黑,看上去似乎真的很疲憊:“嗯,我好困了。”
“哦。”是他自討沒趣了。
應初將燈關了之後,也躺進了被子裏。
然而輾轉反側他都睡不著,原因可能是他慣常的晝夜不分,也可能是還有股氣堵在心口,還沒消散的原因。
他睜開眼睛,房間很黑,只有一點從窗外透進來的月光,他翻過身,在黑暗裏凝視著睡在他旁邊的羅致。
他輕聲開口:“你睡了嗎?”
羅致沒有動。
“……你抱抱我唄。”應初突然軟聲說。
羅致還是沒有反應。
他睡著了。
應初這才放心地湊過去,縮進了羅致的懷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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