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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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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秀

包廂外人聲嘈雜,勸酒時的笑鬧、杯盤磕碰的脆響,被暖棕色木制雕花的梭拉門阻擋,所有的紛繁喧囂都變得朦朧,襯得包廂內的一方小天地有種別樣的安寧。

“來,多吃點,你還是太瘦了。”林華說著便把烤翅和砂鍋粥推到景秀面前。

“哎哎哎,差不多得了啊,我又不是飯桶。”景秀雖然嘴上推拒,但還是依言夾起一塊烤得金黃的雞翅咬了一口,外皮酥脆,內裏多汁,連她自己都沒有註意到自己的眼睛微微瞇了起來,彎出一道好看的弧度。

這是林葉開的燒烤店,早年的經歷讓林葉比同齡人更早地承擔起賺錢養家的責任,再加上踏實沈穩的性格讓他這些年來積攢了不少人脈,現在的他雖然剛畢業兩年,但已經是能在餐飲行業立穩腳跟的青年才俊了,連鎖店遍布湖北和廣東……

哦,如果他能在感情方面有他弟弟一半的天賦,也不至於到現在還是萬年單身狗一枚。

據林華同學吐槽,林葉八成是個性冷淡的,迄今為止跟女孩子說得最多的兩句話就是“你好,幸會。”和“慢走,不送。”多說一句話就跟要命似的,真是白長了一張青年才俊的臉,除了會賺錢,就只會賺女孩子的白眼。

景秀輕輕放下筷子,擡眸道:“既然話都說開了,那我也就不繞彎子了,當初是你招的我,現在反悔還來得及。”

林華眨了眨眼,應道:“行,那我也不繞彎子了,說實話,在這個年紀,實在許不下什麽‘至死不渝’的誓言,所謂‘始於心動,止於枯骨’,目前對我而來說,只有前半句是實打實的,後半句如何那畢竟是下半輩子的事了,現在‘情’字還沒寫到一半呢,暫時看不到更遠的將來,但不管怎麽說,我就這麽一顆真心,你要的話,拿去收好,那就是你的了,拒絕退貨。”

景秀楞了楞,才後知後覺地從這麽一番話裏品出一絲清甜,就像幾滴新采的槐花蜜,在心間融化開來,又調皮地消散開去,讓人不禁追上前,再去嘗一嘗方才的滋味。

景秀長籲一口氣,笑道:“好,那我就……收下了。”

包廂裏很靜,只有空調吹出絲絲涼風的聲音,景秀輕輕撚著手指,那裏有一道淺痕,是長期戴那枚尾戒留下的痕跡。

“……你應該多少聽說過一些吧,我原先是在北京的,小時候大概算是超智兒童那種,也沒什麽玩伴,一方面是我跳級太多,所以跟同學們年齡差太大,另一方面……是我很內向,不愛跟人說話。”

“……”

Are you kidding??

社會我秀姐居然曾經很內向?

這話要是讓那群在球場上被秀姐虐爆的男生們聽到,肯定要當場躺倒一大片。

但是林華沒有出聲,他敏銳地從景秀帶著笑意的眼睛裏看出一絲難以察覺的悲傷,所以只是在旁邊耐心地聽著。

“唯一能和我說上話的,是個和我同齡的男生,名叫方槿,他和我住一個小區,所以經常會在上下學的時候同路,我們關系很好……其實方槿也是個小神童,我很少見識到比我還思維敏銳的人,他算一個,但又和我很不一樣,他陽光開朗、活潑愛笑,籃球場上總能看見他的身影……”

林華:“所以……那枚戒指?”

“嗯,是他送過我一枚,但當年那枚在一次……意外中丟失了,你看到我戴過的那枚是後來我找人仿制的……其實當年也就是幾歲大的小屁孩,哪裏懂什麽情啊愛啊,真的就是看誰順眼就和誰玩,他名字裏有個‘槿’字,所以送我一枚帶木槿花紋的指環,作為我們友情的見證。”

……

那天陽光正好,景秀如往常一樣坐在球場邊的長椅上,抱著一本跟自己的肩膀差不多寬的奧數書籍,時不時在頁邊處標上幾筆思路。

腦中飛速運轉的公式突然被打斷,因為那個愛笑的男孩抱著籃球走了過來,隨意地擦了擦額上的汗珠,沖她笑道:“別寫了,你已經夠厲害了,真的,在這樣下去我跳級的速度可就要趕不上你了,以後見面還得喊你一聲‘學姐好’,多別扭啊,你說是不是?”

景秀笑了笑,依言合上書本,然後視線便聚焦在眼前微微反著光的銀色指環上,那枚指環花紋清秀雋雅,很是惹眼。

“……這是?”

“木槿初榮,含桃可薦,喏,送給你啦,希望我們友誼長存,也祝咱們景小丫頭慢些長大,讓快樂的童年久一些,再久一些……”

景秀垂眸看著那枚漂亮的指環,笑著接過:“好啊。”

……

林華:“那後來?”

景秀本想接話,卻突然被什麽嗆住了,好一陣劇烈的咳嗽,止都止不住,林華趕忙遞過半杯清水,扶著景秀慢慢喝了下去,這才免強壓住。

景秀的聲音因為方才劇烈的咳嗽而變得沙啞,她緩緩道:“10歲那年……他死了,為了,為了保護我。”

……

如果時光可以倒流,景秀寧願自己從來沒有拉著方槿一起報名參加那次奧數競賽,寧願自己從沒有和他立下那個幼稚的約定:一起提前交卷,然後去旁邊的梧桐樹林玩。

那天陽光很刺眼,參賽點的門口處人山人海,夏日炎炎肆意地滋養著負性情緒,保安在咆哮,家長在推搡,沒人註意到幾個掛著假工作證、偽裝成監考老師摸樣的人混了進去。

那天,景秀失聯了很長時間,一起失聯的還有方槿。

警察找到他們時,景秀抱著頭縮在一顆梧桐樹下,斑駁粗壯的樹幹襯得這孩子格外脆弱渺小,身旁厚厚一層枯黃的落葉中,橫七豎八躺著好幾個人的軀體,有渾身是血、已經冷掉的方槿,還有同樣狼狽、但尚存一息的歹徒……

後來有幾名歹徒被搶救了過來,交代了事情的原委——他們本想趁亂拐走幾個孩子,正好看到落單的景秀和方槿,兩人都還長得挺不錯,就起了歹心。結果哪裏想到方槿拼死掙紮,先是拿著石塊猛力砸人,後來連踢帶咬,像個炸毛的小野獸……

這幾人都沒想到拐個孩子還能差點把自己命給搭上,當然,方槿可能也沒有想到,這些人身上都帶著刀……

世間的惡意從來不以加害對象的年齡而轉移,命運也從不吝嗇它的無情,哪怕只是對孩子呢。

那天方槿送給她的指環在慌亂中不知丟失到哪了,後來景秀漫無目的地去過案發地尋幾次,除了把家裏人嚇得不輕以外,什麽都沒找到。

那之後,景秀一度被診斷為創傷後應激障礙,在國內最頂尖的心理中心治了一段時間,後來醫生建議換個生活環境,或許會有利於她從創傷中走出來。

於是景道然辭去了勢頭正好的工作,理了理這些年攢下的家底,便舉家遷到國外,一走就是三年。

……

景秀的聲音依然沙啞,但比方才緩和了些:“……我用了好些年,終於努力地活成了他的樣子,也曾以為,自己會帶著那枚指環一直孤獨地走下去,但是現在想想,這不過是我自己給自己套上的枷鎖,不過是用曾經的傷痛,懲罰現在的自己,懲罰身邊在乎我的人……走不出回憶的人,永遠無法擁抱新的生活,我不想當懦夫,如果方槿還在的話,也一定會這麽想的……”

景秀頓了頓,擡眸看向林華,發現他還是安靜而認真地傾聽著,頭頂明亮微黃的燈光打在他小麥色的皮膚上,襯得五官格外俊朗,景秀感覺自己就像心尖被羽毛輕輕撓撥了一下:“來,手給我。”

林華依言伸出自己的右手,掌心攤開朝上,五指微曲,指節鮮明好看。

景秀將自己的手放在了上面,十指交握,她看著林華的眼睛,微笑道:“好了,抓住你了,並不想退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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