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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藝可和林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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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藝可和林聽

顏藝可手上拎著拖鞋,和林聽一起,踩在有些潮濕,帶著溫熱的沙子上,原本他們的計劃是下午去玩尾波沖浪,可他們都高估了自己的體力。

這樣也挺好的,顏藝可想。她蹲下身,在沙灘上畫了一顆愛心,然後擡起頭向下輕輕拉扯林聽的手,林聽也跟著一起蹲下身子。

“我們來挖一個心形的洞,然後一起拍照。”顏藝可說。

林聽雖然不理解,心形的沙坑有什麽好看的,但還是照著她的指示,按她畫的輪廓,雙手刨坑。他看見顏藝可把挖到的貝殼撿出,放在一邊,也學著她的動作,把貝殼放在她的腳邊。

顏藝可轉過頭去,“謝謝聽聽,我要做一個手鏈。”

“用這些貝殼嗎?”

“嗯嗯。”

顏藝可是一個對生活充滿熱愛的人,一件小事都可以讓她開心很久,比如撿到好看的貝殼,又比如和林聽一起穿著花花綠綠的寬松衣服,無拘無束。

“好了。”顏藝可拍拍雙手,拍去沾在雙手上的泥,她把相機放進沙坑,然後半蹲著對著鏡頭,和林聽一起留下了一張照片。

照片裏心形的沙坑中間兩顆頭緊緊靠著彼此,顏藝可笑得好看,眉眼彎彎的,林聽的目光註視著顏藝可,背景捕捉到藍天和一朵恰好經過的白雲,一切都是這麽的美好。

海島的黑夜來得格外的晚,顏藝可覺得自己好像走了很久很久,她在沙灘邊挖沙,踩浪,拍照,玩得快要筋疲力盡時,太陽終於下山了。她和林聽一起,找了一家評分很高的西餐館就餐。

說起來,他們兩人約會到現在,這一頓晚餐竟是他們第一次享用西餐,雖然顏藝可是妥妥的中餐胃,但有時候她也喜歡一些女生喜歡的儀式感與浪漫感,而且海邊的西餐,更是富有浪漫的氣氛。

“謝謝你。”顏藝可接過林聽為她切好的牛排,向他道謝,“我總覺得你對我像是在照顧女兒一樣。”

“還有昨天上車,在飛機上,無微不至,我很感動。”

“別,我不想亂/倫。”林聽抖了抖手臂,露出的肌膚上可以看見一瞬間出現的雞皮疙瘩。

“你不知道爹系男友嗎?”顏藝可和他解釋。

“知道,但不接受。”林聽說,“無法接受把男友比喻成父親,女友比喻成女兒,總覺得有違倫理,而且一想到以後我們會接吻,或者一些更為親密的動作,我就更難接受了。”

顏藝可點點頭,既然他不喜歡,那她也就不說。

“更何況,男生對女朋友關心呵護照顧不都是應該的嗎?”

顏藝可挑眉,對他的這句話倒是十分認可,“相反,女生寵男朋友也是應該的。”

林聽笑著點頭,“的確。”

顏藝可也算是知道,為什麽女生都喜歡和男朋友一起去西餐廳就餐了,雖然西餐的涼看上去不多,但也能飽腹。但幽靜的環境,有氛圍感的燈光,還有優雅的小提琴曲演奏,所有的一切構成了如夢般的約會。

但是,一次就夠了。

她顏藝可就是一個俗人,喜歡市井的熱鬧,愛吃燒烤火鍋,喜歡聽著隔壁桌的陌生的人侃大山吹牛,又或者是聽聽別人的故事。

“爸爸媽媽!”又是心心,顏藝可剛走出餐廳的大門,就被一個圓滾滾的小女孩抱住雙腿,“爸爸媽媽再見,心心要回家家了。”她對林聽和顏藝可揮揮手,然後走到自己的父母身邊,看著他們又高舉手臂揮了一會。

顏藝可和林聽站在原地,對小女孩揮著手,直到她轉頭和父母離開,她看見小女孩牽著父母的手站在中間,一蹦一跳的離開,臉上掛著欣慰且放松的笑容。

“走啦!”顏藝可雙手向上,舒展身體,“明日又是全新的一天。”

林聽牽住顏藝可的手,和她慢慢悠悠走回酒店,期待明天,和她在一起的每一天都很充實且幸福。

——

南初欣賞完夜間燈光齊亮的村莊,拍了幾張照片,就和唐沅驅車離開了那裏,她還想趕著去下一個景點。

看著車子行駛在路上,窗外的風景由樹木變成了高樓,由昏暗的路燈變成了耀眼的燈光,南初和唐沅就好像從世外桃源回到了現實,剛才的悠然自得一下子就被燈紅酒綠取代。

汽車停下,南初和唐沅走在人來人往的街道,時間已經八點半了,正是夜生活開始的時間,道路兩邊小販不停吆喝,音箱裏放著土嗨歌曲吸引行人的註意。

南初的耳朵嗡嗡的,竟然不適應這種生活了。

“好離譜,我開始不習慣城市生活了。”南初按著耳廓,試圖掩蓋掉一些嘈雜的聲音,她轉過頭對唐沅說。

“我也是。”唐沅點頭。

仔細想來,他們已經好幾天沒有到城市裏去了,習慣真是一樣很可怕的東西。

南初抓著唐沅的衣袖,人有點多,她怕和他走散,擠在人流裏艱難地往前走,他們終於找到了今晚的第二個活動——當地人文表演。南初和唐沅到得時間很湊巧,表演還要十五分鐘才開始,此時人不多,南初選了一個好位置,身體倚在圍欄上,雙手支著腦袋。

“累了?”唐沅問她。

“走了一天,站不動了。”

“那我們表演看好就回去休息吧?”

南初連連點頭,她實在是玩不動了。

人又多起來了,一圈又一圈,自發地圍了起來,表演人員在水面中央的舞臺上,一個人從火盆裏撈出一個球,向上拋出,另一個人揮動手裏的鐵棍,快速擊打,瞬間,星星點點的火花向四處綻放,和背後的建築,金色的燈光,流動的水柱,融為一體,交相呼應,然後又歸於水面,一派寂靜和諧。

“這就結束了?”南初一瞬間的震撼,還沒來得及細細品味,又都消失了。

“就好像煙火表演,轉瞬即逝。”唐沅也在感慨。

“曇花一現。”南初說,“走吧,回了。”

夜歸於平靜,月落日升,清晨的日光照在大地上,喚醒每一方生機,南初拉開窗簾,站在陽臺上,拉伸扭腰,迎接全新的一天,今天是她和唐沅約會的最後一天,也是入住小屋的第十二天。

她聽見隔壁陽臺傳來聲響,唐沅昨晚就睡在隔壁,她的手架著下巴轉過頭去,看見唐沅也走了出來,他轉著一套黑白條紋的睡衣,此時睡眼蒙眬,一團頭發亂糟糟地支在頭頂上,南初露出了笑容,這樣子的唐沅,反而更加可愛了,就好像拉進了距離。

“早。”南初說,唐沅還沒有發現她。

唐沅轉過頭,看見南初的笑臉,腦子一下子就清明了,他眨了眨眼,用手抓了抓頭發,又低頭看了一眼自己的著裝,他擡起頭看著已經整裝待發的南初,“你好早,我起晚了嗎?”

南初笑瞇瞇地看著他,搖了搖頭,“不是。”

“那就好。”唐沅又撓了撓自己和雞窩一樣的腦袋,“我先去打理一下,等會見。”

南初仍然保持著剛才的姿勢,笑瞇瞇的,揮了揮手。等到唐沅走進自己的房間,南初才轉過頭去,兩手伸直架在欄桿上,想到剛才唐沅的模樣,又笑了出來。

她帶著笑容回到房間,整理好自己的行李,敲響了唐沅的房門。

“我們去吃早點。”她對唐沅說,“然後就隨意逛逛,準備回去了。”

“好。”

南初和唐沅漫步在街頭,她看著路兩邊的早餐鋪冒著熱騰騰的白煙,辣子的香味隨著風飄向南初的鼻腔,她隨意一指,“就這家了。”

唐沅順著她的手指看去,是一家不大的鋪子,路邊支著很多簡易餐桌,早起的上班族或是帶走一份早餐,步履匆匆,或是坐在餐桌邊,慢慢享用。他們挑了一張桌子,夾起一筷子冒著熱氣的粉條,粉條被紅油浸泡,泛著紅色,香菜末和蔥末點綴在上,不僅增添了美觀,也添加了一份美味。熱騰騰的早餐入胃,滿足感由胃直達心間,驅散了早起的疲憊。

早餐結束,唐沅和南初一起走在陌生的城市裏,他們沒有按照原先的行程去下一個地點,只是停留在這座城市,沒有目的,也沒有安排。

“你會覺得可惜嗎?”唐沅問南初,昨夜南初對他說明天不想去下一個地點時,他很驚訝,今天白天她還在為兩個地點取舍而糾結,夜晚卻直接舍棄了明日一天的行程。

“不會。”南初搖頭,“昨天一天的行程就足夠回味了,而且,誰說今天就是浪費呢?”

回到現實,又有什麽機會可以和喜歡的人一起,在城市街頭,看行人來來往往呢?她就喜歡和唐沅一起,哪怕做些沒有意義的事,就和之前一樣,在山間田野,戲水吹風。能和喜歡的人一起消磨時光,是最最浪漫的事。

唐沅就真的陪著南初,從城西走到城東,他沒有一絲一毫的抱怨,陪著她走啊走啊,聊聊過往,聊聊瑣事。

臨近約會結束,南初佇立在地標建築前,她看著眼前高聳的塔樓,對著它揮了揮手,“再見。”

“再見。”唐沅也說。

下午回到小屋,房子裏靜悄悄的,沒有一個人,才一晚沒有人住,小屋就好像喪失了所有人氣,變得空蕩蕩,冷清清的。南初他們是第一個回來的,她把燈和窗戶打開,迎接春風,再讓春風帶走小屋裏的寂靜,空氣流通,小屋裏好像有一些香氣,是春天的味道。

沒過多久,宋詞他們也回來了,四個人照舊坐在沙發上聊著這兩天還算奇妙的旅行,小屋裏終於又熱鬧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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