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白襯衫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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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白襯衫少年
其實想想也很合理,畢竟簽合同具有法律效益,要是拿假身份證來簽的話,嚴重起來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所以從最開始就不要簽合同不要來冒充護工不就行了嗎!!!
林朝簡直想不通這家夥到底在幹什麽!
林朝瞪了眼床上睡得昏迷不醒的混蛋。什麽社恐,什麽男護士!全都是騙人的!自己居然信了他的邪!簡直是智商被摁在地上摩擦!
所以這家夥到底來幹嘛的?!
林朝努力回想了一下。他記得這位高中同學當初跟他不太對付。這家夥仗著家裏有錢,覺得讀書根本沒用,時不時就會說出“你們讀書不就是為了掙錢,我已經這麽有錢了我還讀什麽書”的智障發言。
偏偏班主任不肯放棄他,非但每天苦口婆心地勸學,甚至還把他安排到林朝座位邊上,讓林朝這個年級第一抽空帶帶他。
而林朝當初的回答也很果斷:沒空。不帶。
班主任一想也是,學霸要和學霸卷,每天課外作業都做不完,要求年級第一去教年級倒數確實是浪費學霸時間了。
於是班主任很誠懇地道:那你就什麽都不用做,你只要坐在他面前散發你學霸的光輝,讓他覺得你很厲害,被你感動,開始自發自主地向你學習就行了。
林朝:“……”
學渣要是能有這覺悟,那還能叫學渣嗎。
特別是像沈臨風這種富二代。其實他的言論也沒錯。如果讀書是為了掙錢,那在家裏已經很有錢的情況下,確實沒必要強迫自己讀書。
邏輯上沒問題。
林朝只是不認同這個大前提。
他不覺得讀書是為了掙錢。如果大前提不成立,那結論當然也不成立。
他和沈臨風理念不同,彼此當然哪兒哪兒都看不順眼。
兩人順理成章地開始對著幹。結果當然是沈臨風被他全方位碾壓。
沈臨風上課睡覺,他會用鋼筆蓋兒夾住他的鼻子強行把人弄醒。
沈臨風喜歡打籃球,他會稍微制訂一下戰術,在體育課上把這家夥全方位碾壓。
沈臨風說學文科沒用,他就在這蠢貨用錯成語的時候硬把對方拽去郊外,指著夏秋之交緩緩沈下夜空的心宿啪啪打臉說那才叫七月流火。
沈臨風說學理科沒用,他就把這蠢貨摁在實驗室裏,用老師上課講過的焰色反應給他一點小小的理工科震撼。
……其實也挺傻的。
林朝覺得自己那時候也有點幼稚。碰到一個理念不合的人,就拼命想要去說服對方,拼命想證明自己是對的。
他就是看不慣沈臨風那種趾高氣昂,把他熱愛的事物說得一文不值的態度。
其實沒必要。
畢業以後就不會再聯系的人,何必把關系弄得那麽僵呢。
……等等。
沈臨風不會就是因為這個,所以現在特意跑回來看他笑話吧?!
他倆當年雖然不對付,但也不到“有仇”的程度吧?!至於這樣嗎???
……好像還真至於。以沈臨風那個幼稚又清奇的腦回路的話。
林朝想到這裏不由皺了下眉頭,然而轉念一想又覺得不對。
如果沈臨風是為了欣賞他現在落魄淒慘的樣子,那沒必要偽裝成護工,甚至還隱姓埋名。
沈臨風應該大大方方地開著超跑,一路撒著美金高歌猛進地出現在他面前,然後一邊拿錢砸他一邊說“你看你讀書牛逼有什麽用!保送清華有什麽用!現在不還是廢人一個!現在知道當年跟老子對著幹有多蠢了吧傻逼!”
……然而沈臨風卻在高燒昏迷之際,反反覆覆地說“我是傻逼”。
雖然這是個事實,但林朝不確定他指的具體是哪方面的傻逼。
林朝百思不得其解,覺得沈臨風來冒充護工這事兒真的……蠢透了。
而且居然還一本正經地弄了個假名,還戴著口罩以為自己不會被認出來。
這種分分鐘會掉馬的事兒,也就這個腦回路清奇的家夥能幹出來。
林朝越想越覺得離譜,越離譜越覺得生氣。
最最離譜的就是,沈臨風幹出了這麽傻逼的事情,他居然還差點信了!還認認真真地跟這家夥推拉了三天!
簡直是一腔計謀餵了狗,每天跟空氣激情鬥智鬥勇。
林朝忍不住回頭朝床上又瞪了一眼。他發現他現在看那家夥,也還是怎麽看怎麽不順眼。
不至於。真不至於。林朝自忖不是那麽小心眼兒的人。
林朝盯著他看了半天,終於意識到了問題所在。
……沈臨風這身優衣庫,估計是臨時匆匆忙忙買的。尺寸不太合身。
平常站著還好,他這麽往床上一躺,攤手攤腳的,胸膛隨著呼吸起伏,小半塊腹肌就從白T底下露出來了。
林朝找了條小毛巾,抖開來鋪在沈臨風肚子上。
嗯。這樣就順眼多了。
中國人哪怕天塌了也要把肚臍眼蓋住!
林朝滿意地點點頭。
正在此時,鬧鐘響起。
一點半了,該看書了。
林朝果斷收起情緒。點開公開課和筆記本,開始投入了下午的學習。
……
沈臨風感覺腦袋暈乎乎的。整個人像漂浮在海裏,渾身發軟。
陽光很刺眼,曬得眼皮發燙。他很想睜開眼睛去把窗簾拉上,然而眼皮沈重,整個人都很沈重。他感覺自己使不出一點力氣。腦袋都像個鉛球一樣要往地面上砸去。
這種不舒服的感覺不知道持續了多久。沈臨風昏昏沈沈,總算勉強撐開一絲眼皮。
一個熟悉的側影出現在他眼裏。還有一個很遙遠很遙遠的……老師講課的聲音。
沈臨風瞳孔微微一震。他認出那個側影是林朝。穿著白襯衫的林朝,幹凈又挺拔,像一棵盛夏艷陽裏散發出清香的香樟樹。
林朝聽課的時候總是這麽認真,目不轉睛。那種近乎恐怖的集中力,仿佛要是有人膽敢打擾他學習,他會毫不猶豫地抄起鋼尺把對方砍成兩段。
林朝越是這樣,他就越忍不住去撩撥他。
假裝睡覺發出呼嚕聲,假裝玩球拿籃球去頂他胳膊肘。
故意在他面前說讀書沒用,背古詩詞沒用,研究算式沒用。
然後……被他狠狠教訓。
沈臨風永遠記得那個夏秋之交的傍晚,金紅色的晚霞滿溢在天空,古老遙遠的星宿緩緩垂落天際。像極了古人所說的那種流火。
他也永遠記得那個被拉上窗簾的化學實驗室。流光溢彩的火焰在黑暗中燃燒,林朝的眼睛像宇宙中最燦爛的星系。那一刻的心動無法比擬,他差一點忍不住想親上去。
他永遠記得成人禮那天他懷揣心事喝醉,沒想到林朝也喝醉。他強行擠走所有人,一個人送林朝回家。
他永遠記得那天坐在林朝家樓下的小花園裏。年少熾熱的身體藏不住心跳,他掙紮許久終於鼓足勇氣,決定向林朝告白。
“林朝……”
沈臨風不知道他為什麽回到了高中時代。他忍不住朝書桌前的林朝伸出手,對著那個白襯衫的少年呼喚他的名字。
“嗯?”
林朝聽見了,他回過頭來。
轉身的時候,少年清瘦漂亮的手指垂下。握住了輪椅把手,推動車輪,把自己的身體轉過來。
薄薄的毯子蓋在他腿上,突兀地從中間塌陷截斷。
“……!!!”沈臨風剎那間睜大眼睛。他的眼睛仿佛被人狠狠砍了一刀,又像被無數車輪碾壓過去。
“你可算醒了。”林朝拿起手機看了眼,無語道,“都已經四點了。”
沈臨風心如刀絞,只覺胸中酸楚,迫切地想要對他說些什麽。
林朝:“今天可不能算工錢啊。你看看你今天什麽都沒幹,連換藥都是我自己換的。你這樣子可是算違約的。”
沈臨風:“……?”
沈臨風滿腔情緒瞬間被噎住,他一下子陷入了巨大的恍惚。
我是誰我在哪兒我在這裏幹什麽?
哦,我現在是林朝的護工。
我在隱姓埋名給林朝打工!
沈臨風撐著床鋪坐起來,腦袋裏還暈乎乎的。他緩了一會兒猛然想起什麽,趕緊擡手去摸自己的臉。
還好還好,口罩還在臉上。
馬甲還沒掉!還好!
沈臨風緊張地捂住了自己的小口罩,腦袋瓜子飛快運轉,他小心翼翼試探道:“我剛才睡著了?”
林朝:“……”
林朝面無表情,心想我倒要看看你這個馬甲還要捂到什麽時候。
“你發燒了。”林朝說,“早點回去吧。”
“沒事,我已經好了……”沈臨風想掀開被子下床,然而一低頭才發現,他身上居然沒蓋被子!
只有一條小毛巾,蓋在他的肚臍上。
“你太沈了。”林朝誠懇道,“被子被你壓在下面,我扯不出來。反正發燒了本來也不能蓋太多被子。要物理降溫的嘛。”
“……你說得對。”沈臨風沈默了一下,掀開蓋在肚臍上的小毛巾,坐起身來。
腦袋還是暈乎乎的,不過已經比之前好多了。
林朝瞥了他一眼就轉過身去,平板裏重新傳來老師講課的聲音。
……發燒了。所以不能再留在這裏了。
萬一是流感,可能會傳染給他。
沈臨風坐在床邊揉著額頭,眼角餘光盯著林朝坐著的那個黑色輪椅。他心裏有種說不出來的感覺,很想很想把輪椅轉過來,好好地看一看林朝。
——但這樣會嚇到林朝的吧。昨天就嚇到他了。不能再這樣。
沈臨風感覺喉嚨裏發澀。他站起身,決定不再打擾認真學習的林朝。
“廚房電飯鍋裏有粥,你要不要吃點再走。”林朝忽然說。
沈臨風一楞,轉過身去,卻發現林朝連頭也沒回。只是用筆敲了敲桌面。
桌面上放著那個精致小巧的報警器。圓圓的,像顆光滑的蛋。底部的小燈一閃一閃,像星星一樣,正在充電。
“這個謝謝你。”林朝說,“明天你如果還沒退燒的話可以晚點再來。”
說著還長長嘆出一口氣,語氣無奈地搖頭道,“身體素質這麽差,都不知道誰是誰的護工……”
沈臨風:“……!!!”
他怎麽又被林朝說身體差!!他身體根本不差!!
他是整整三十六個小時沒睡覺外加倒時差外加情緒激動才會暈過去的好吧!!!
“我明天一定準時來!”沈臨風咬牙,“今天落下的我明天給你補上!明天我帶你下樓曬太陽,兩次!康覆訓練也陪你多練幾輪!換藥我也給你……”
“說到這個——”林朝忽然打斷他。轉過頭來,臉上表情有點微妙,“今天你給我換藥的時候,我感覺有點,呃,怪怪的。你不覺得嗎?”
沈臨風:“……”
林朝若有所指地看著他。
沈臨風:“……!!!”
沈臨風如臨大敵,開始拼命回憶自己白天昏迷之前有沒有做出什麽禽獸不如的行為。
說實話,在聽說要給他傷腿換藥的時候,沈臨風確實是心猿意馬浮想聯翩的。
高中時候他就特別迷戀林朝那雙腿。林朝的腿又白又直,特別是穿著寬松運動短褲打籃球的時候,簡直能當場把人看硬。
可是當他真的一圈圈拆開紗布,看到林朝被截肢的傷腿時……
那些觸目驚心的傷疤,讓他幾乎發瘋。
他想殺人。
他那一刻幾乎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他想把那個該死的司機從監獄裏拉出來,開著車從那王八蛋的頭上碾過去一萬次!
——事實上他確實差點動手。在北京的監獄裏。
昨天下午,他一得到朋友的消息,就坐上私人飛機,去了北京。
他去監護裏親眼見了那個王八蛋,他讓律師朋友把所有能找到的資料放在他面前,他要清楚知道整個案子到底是怎麽回事。
他甚至調取了當時的監控,親眼看著那輛大卡車從林朝的腿上碾過。
他親身站在當初那個路口,看著車水馬龍流過。無法想象林朝被卷進車輪底下的那一刻該有多麽害怕多麽痛。
……所以他怎麽可能呢。
他怎麽可能在看到林朝被截肢的殘端之後,還產生那種糟糕的沖動。
他是畜生,但還沒有畜生到這種地步。
林朝大概只是排斥他,所以不願意把自己脆弱的地方暴露在他面前吧。
沈臨風閉了閉眼,深吸一口氣,澀聲道:“那以後,換藥還是你自己來吧。”
萬萬沒想到,林朝卻搖搖頭:“那可不行。”
沈臨風楞了下。
林朝把輪椅轉過來,微微仰起頭。表情十分認真,看著他說:“我之前在醫院裏,醫生護士幫我換藥的時候就還好,不會覺得尷尬。所以我覺得可能是服裝的問題。在醫院裏大家都穿工作服,換藥的時候就不會覺得尷尬,不會讓人不好意思。”
沈臨風用他那暈乎乎的大腦艱難思考了下,疑惑道:“你是希望我穿護工制服嗎?”
“那倒不用,你應該沒有護工的衣服吧。”
林朝唇角不易察覺地一彎,眼睛亮晶晶,語氣平常地道:
“——你不是男護士嘛。雖然離職了,但你的護士服應該還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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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從最開始就不要簽合同不要來冒充護工不就行了嗎!!!
林朝簡直想不通這家夥到底在幹什麽!
林朝瞪了眼床上睡得昏迷不醒的混蛋。什麽社恐,什麽男護士!全都是騙人的!自己居然信了他的邪!簡直是智商被摁在地上摩擦!
所以這家夥到底來幹嘛的?!
林朝努力回想了一下。他記得這位高中同學當初跟他不太對付。這家夥仗著家裏有錢,覺得讀書根本沒用,時不時就會說出“你們讀書不就是為了掙錢,我已經這麽有錢了我還讀什麽書”的智障發言。
偏偏班主任不肯放棄他,非但每天苦口婆心地勸學,甚至還把他安排到林朝座位邊上,讓林朝這個年級第一抽空帶帶他。
而林朝當初的回答也很果斷:沒空。不帶。
班主任一想也是,學霸要和學霸卷,每天課外作業都做不完,要求年級第一去教年級倒數確實是浪費學霸時間了。
於是班主任很誠懇地道:那你就什麽都不用做,你只要坐在他面前散發你學霸的光輝,讓他覺得你很厲害,被你感動,開始自發自主地向你學習就行了。
林朝:“……”
學渣要是能有這覺悟,那還能叫學渣嗎。
特別是像沈臨風這種富二代。其實他的言論也沒錯。如果讀書是為了掙錢,那在家裏已經很有錢的情況下,確實沒必要強迫自己讀書。
邏輯上沒問題。
林朝只是不認同這個大前提。
他不覺得讀書是為了掙錢。如果大前提不成立,那結論當然也不成立。
他和沈臨風理念不同,彼此當然哪兒哪兒都看不順眼。
兩人順理成章地開始對著幹。結果當然是沈臨風被他全方位碾壓。
沈臨風上課睡覺,他會用鋼筆蓋兒夾住他的鼻子強行把人弄醒。
沈臨風喜歡打籃球,他會稍微制訂一下戰術,在體育課上把這家夥全方位碾壓。
沈臨風說學文科沒用,他就在這蠢貨用錯成語的時候硬把對方拽去郊外,指著夏秋之交緩緩沈下夜空的心宿啪啪打臉說那才叫七月流火。
沈臨風說學理科沒用,他就把這蠢貨摁在實驗室裏,用老師上課講過的焰色反應給他一點小小的理工科震撼。
……其實也挺傻的。
林朝覺得自己那時候也有點幼稚。碰到一個理念不合的人,就拼命想要去說服對方,拼命想證明自己是對的。
他就是看不慣沈臨風那種趾高氣昂,把他熱愛的事物說得一文不值的態度。
其實沒必要。
畢業以後就不會再聯系的人,何必把關系弄得那麽僵呢。
……等等。
沈臨風不會就是因為這個,所以現在特意跑回來看他笑話吧?!
他倆當年雖然不對付,但也不到“有仇”的程度吧?!至於這樣嗎???
……好像還真至於。以沈臨風那個幼稚又清奇的腦回路的話。
林朝想到這裏不由皺了下眉頭,然而轉念一想又覺得不對。
如果沈臨風是為了欣賞他現在落魄淒慘的樣子,那沒必要偽裝成護工,甚至還隱姓埋名。
沈臨風應該大大方方地開著超跑,一路撒著美金高歌猛進地出現在他面前,然後一邊拿錢砸他一邊說“你看你讀書牛逼有什麽用!保送清華有什麽用!現在不還是廢人一個!現在知道當年跟老子對著幹有多蠢了吧傻逼!”
……然而沈臨風卻在高燒昏迷之際,反反覆覆地說“我是傻逼”。
雖然這是個事實,但林朝不確定他指的具體是哪方面的傻逼。
林朝百思不得其解,覺得沈臨風來冒充護工這事兒真的……蠢透了。
而且居然還一本正經地弄了個假名,還戴著口罩以為自己不會被認出來。
這種分分鐘會掉馬的事兒,也就這個腦回路清奇的家夥能幹出來。
林朝越想越覺得離譜,越離譜越覺得生氣。
最最離譜的就是,沈臨風幹出了這麽傻逼的事情,他居然還差點信了!還認認真真地跟這家夥推拉了三天!
簡直是一腔計謀餵了狗,每天跟空氣激情鬥智鬥勇。
林朝忍不住回頭朝床上又瞪了一眼。他發現他現在看那家夥,也還是怎麽看怎麽不順眼。
不至於。真不至於。林朝自忖不是那麽小心眼兒的人。
林朝盯著他看了半天,終於意識到了問題所在。
……沈臨風這身優衣庫,估計是臨時匆匆忙忙買的。尺寸不太合身。
平常站著還好,他這麽往床上一躺,攤手攤腳的,胸膛隨著呼吸起伏,小半塊腹肌就從白T底下露出來了。
林朝找了條小毛巾,抖開來鋪在沈臨風肚子上。
嗯。這樣就順眼多了。
中國人哪怕天塌了也要把肚臍眼蓋住!
林朝滿意地點點頭。
正在此時,鬧鐘響起。
一點半了,該看書了。
林朝果斷收起情緒。點開公開課和筆記本,開始投入了下午的學習。
……
沈臨風感覺腦袋暈乎乎的。整個人像漂浮在海裏,渾身發軟。
陽光很刺眼,曬得眼皮發燙。他很想睜開眼睛去把窗簾拉上,然而眼皮沈重,整個人都很沈重。他感覺自己使不出一點力氣。腦袋都像個鉛球一樣要往地面上砸去。
這種不舒服的感覺不知道持續了多久。沈臨風昏昏沈沈,總算勉強撐開一絲眼皮。
一個熟悉的側影出現在他眼裏。還有一個很遙遠很遙遠的……老師講課的聲音。
沈臨風瞳孔微微一震。他認出那個側影是林朝。穿著白襯衫的林朝,幹凈又挺拔,像一棵盛夏艷陽裏散發出清香的香樟樹。
林朝聽課的時候總是這麽認真,目不轉睛。那種近乎恐怖的集中力,仿佛要是有人膽敢打擾他學習,他會毫不猶豫地抄起鋼尺把對方砍成兩段。
林朝越是這樣,他就越忍不住去撩撥他。
假裝睡覺發出呼嚕聲,假裝玩球拿籃球去頂他胳膊肘。
故意在他面前說讀書沒用,背古詩詞沒用,研究算式沒用。
然後……被他狠狠教訓。
沈臨風永遠記得那個夏秋之交的傍晚,金紅色的晚霞滿溢在天空,古老遙遠的星宿緩緩垂落天際。像極了古人所說的那種流火。
他也永遠記得那個被拉上窗簾的化學實驗室。流光溢彩的火焰在黑暗中燃燒,林朝的眼睛像宇宙中最燦爛的星系。那一刻的心動無法比擬,他差一點忍不住想親上去。
他永遠記得成人禮那天他懷揣心事喝醉,沒想到林朝也喝醉。他強行擠走所有人,一個人送林朝回家。
他永遠記得那天坐在林朝家樓下的小花園裏。年少熾熱的身體藏不住心跳,他掙紮許久終於鼓足勇氣,決定向林朝告白。
“林朝……”
沈臨風不知道他為什麽回到了高中時代。他忍不住朝書桌前的林朝伸出手,對著那個白襯衫的少年呼喚他的名字。
“嗯?”
林朝聽見了,他回過頭來。
轉身的時候,少年清瘦漂亮的手指垂下。握住了輪椅把手,推動車輪,把自己的身體轉過來。
薄薄的毯子蓋在他腿上,突兀地從中間塌陷截斷。
“……!!!”沈臨風剎那間睜大眼睛。他的眼睛仿佛被人狠狠砍了一刀,又像被無數車輪碾壓過去。
“你可算醒了。”林朝拿起手機看了眼,無語道,“都已經四點了。”
沈臨風心如刀絞,只覺胸中酸楚,迫切地想要對他說些什麽。
林朝:“今天可不能算工錢啊。你看看你今天什麽都沒幹,連換藥都是我自己換的。你這樣子可是算違約的。”
沈臨風:“……?”
沈臨風滿腔情緒瞬間被噎住,他一下子陷入了巨大的恍惚。
我是誰我在哪兒我在這裏幹什麽?
哦,我現在是林朝的護工。
我在隱姓埋名給林朝打工!
沈臨風撐著床鋪坐起來,腦袋裏還暈乎乎的。他緩了一會兒猛然想起什麽,趕緊擡手去摸自己的臉。
還好還好,口罩還在臉上。
馬甲還沒掉!還好!
沈臨風緊張地捂住了自己的小口罩,腦袋瓜子飛快運轉,他小心翼翼試探道:“我剛才睡著了?”
林朝:“……”
林朝面無表情,心想我倒要看看你這個馬甲還要捂到什麽時候。
“你發燒了。”林朝說,“早點回去吧。”
“沒事,我已經好了……”沈臨風想掀開被子下床,然而一低頭才發現,他身上居然沒蓋被子!
只有一條小毛巾,蓋在他的肚臍上。
“你太沈了。”林朝誠懇道,“被子被你壓在下面,我扯不出來。反正發燒了本來也不能蓋太多被子。要物理降溫的嘛。”
“……你說得對。”沈臨風沈默了一下,掀開蓋在肚臍上的小毛巾,坐起身來。
腦袋還是暈乎乎的,不過已經比之前好多了。
林朝瞥了他一眼就轉過身去,平板裏重新傳來老師講課的聲音。
……發燒了。所以不能再留在這裏了。
萬一是流感,可能會傳染給他。
沈臨風坐在床邊揉著額頭,眼角餘光盯著林朝坐著的那個黑色輪椅。他心裏有種說不出來的感覺,很想很想把輪椅轉過來,好好地看一看林朝。
——但這樣會嚇到林朝的吧。昨天就嚇到他了。不能再這樣。
沈臨風感覺喉嚨裏發澀。他站起身,決定不再打擾認真學習的林朝。
“廚房電飯鍋裏有粥,你要不要吃點再走。”林朝忽然說。
沈臨風一楞,轉過身去,卻發現林朝連頭也沒回。只是用筆敲了敲桌面。
桌面上放著那個精致小巧的報警器。圓圓的,像顆光滑的蛋。底部的小燈一閃一閃,像星星一樣,正在充電。
“這個謝謝你。”林朝說,“明天你如果還沒退燒的話可以晚點再來。”
說著還長長嘆出一口氣,語氣無奈地搖頭道,“身體素質這麽差,都不知道誰是誰的護工……”
沈臨風:“……!!!”
他怎麽又被林朝說身體差!!他身體根本不差!!
他是整整三十六個小時沒睡覺外加倒時差外加情緒激動才會暈過去的好吧!!!
“我明天一定準時來!”沈臨風咬牙,“今天落下的我明天給你補上!明天我帶你下樓曬太陽,兩次!康覆訓練也陪你多練幾輪!換藥我也給你……”
“說到這個——”林朝忽然打斷他。轉過頭來,臉上表情有點微妙,“今天你給我換藥的時候,我感覺有點,呃,怪怪的。你不覺得嗎?”
沈臨風:“……”
林朝若有所指地看著他。
沈臨風:“……!!!”
沈臨風如臨大敵,開始拼命回憶自己白天昏迷之前有沒有做出什麽禽獸不如的行為。
說實話,在聽說要給他傷腿換藥的時候,沈臨風確實是心猿意馬浮想聯翩的。
高中時候他就特別迷戀林朝那雙腿。林朝的腿又白又直,特別是穿著寬松運動短褲打籃球的時候,簡直能當場把人看硬。
可是當他真的一圈圈拆開紗布,看到林朝被截肢的傷腿時……
那些觸目驚心的傷疤,讓他幾乎發瘋。
他想殺人。
他那一刻幾乎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他想把那個該死的司機從監獄裏拉出來,開著車從那王八蛋的頭上碾過去一萬次!
——事實上他確實差點動手。在北京的監獄裏。
昨天下午,他一得到朋友的消息,就坐上私人飛機,去了北京。
他去監護裏親眼見了那個王八蛋,他讓律師朋友把所有能找到的資料放在他面前,他要清楚知道整個案子到底是怎麽回事。
他甚至調取了當時的監控,親眼看著那輛大卡車從林朝的腿上碾過。
他親身站在當初那個路口,看著車水馬龍流過。無法想象林朝被卷進車輪底下的那一刻該有多麽害怕多麽痛。
……所以他怎麽可能呢。
他怎麽可能在看到林朝被截肢的殘端之後,還產生那種糟糕的沖動。
他是畜生,但還沒有畜生到這種地步。
林朝大概只是排斥他,所以不願意把自己脆弱的地方暴露在他面前吧。
沈臨風閉了閉眼,深吸一口氣,澀聲道:“那以後,換藥還是你自己來吧。”
萬萬沒想到,林朝卻搖搖頭:“那可不行。”
沈臨風楞了下。
林朝把輪椅轉過來,微微仰起頭。表情十分認真,看著他說:“我之前在醫院裏,醫生護士幫我換藥的時候就還好,不會覺得尷尬。所以我覺得可能是服裝的問題。在醫院裏大家都穿工作服,換藥的時候就不會覺得尷尬,不會讓人不好意思。”
沈臨風用他那暈乎乎的大腦艱難思考了下,疑惑道:“你是希望我穿護工制服嗎?”
“那倒不用,你應該沒有護工的衣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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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是男護士嘛。雖然離職了,但你的護士服應該還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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