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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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章
【警情通報】2024年4月4日16時許,嘉明區天水浴場廢址內發生惡性殺人事件,曾某,周某某,韓某,包某,張某某死亡,嫌疑人林某已被警方控制,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
“林靈,28歲,寰宇娛樂公司旗下藝人,於2023年11月23日簽署合同,在2024年4月4日——2024年4月11日,錄制三期綜藝節目《躲貓貓》,我說的是否屬實?”
“屬實,你們為什麽要抓我?”
“這幾個人你認識嗎?”警察擺出五張白底證件照。
“認識,我們剛一起錄過節目。”
“你和他們熟悉嗎?”
“都不熟,我平時接觸不到咖位這麽大的人。”
“今天節目錄制期間發生了什麽?你做了什麽?我們這邊有全部錄像,希望你配合我們的工作。”
“今天…正常錄節目,他們是玩家,我是獵人,要把他們找出來…壞了,我忘記導演吩咐過,不要找到包哥,這局定了讓他贏,我要快些向導演和包哥道歉…”
“你有重大作案嫌疑,調查清楚前不能離開…準備一下藥檢,還有精神測試,她狀態不正常。”
警察帶著她去了另一個房間,遞過來一沓測試題。
該怎麽選?
她不知道…
再醒來,她躺在床上,右側是一扇焊有鐵柵欄的窗戶,對面墻上的攝像頭閃著紅點,想起身卻發現自己被綁著,身上貼著各種傳感器。
“你終於醒了,身體感覺怎麽樣?”醫生溫和道。
“我…還好,對不起,測試做到一半忽然睡著了,今天一直在錄節目,有點累,我們繼續吧。”
“測試已經結束,我想和你談些別的,談談你最近的工作怎麽樣?”
“這幾天我一直在天水浴場,導演組帶著我彩排,提前熟悉錄制流程,行動路線…”
所有的聲音,畫面和身體數據都傳送到精神病院的某個房間內,林靈在測試期間忽然開始痛哭,表現得很害怕,蜷縮在角落裏不發一言,直到哭暈過去。
警方懷疑嫌疑人林靈有嚴重的精神疾病,於是將她轉移至專門的精神病院繼續審訊。
“今天早上六點起床化妝,八點開始錄制,幾位嘉賓躲藏到導演組指定的位置,我按照設定好的劇本找到他們。”
“但是...我不知道怎麽了,拍攝快結束的時候忘記還有劇本,把包哥也找出來了,他應該是這一期的贏家才對,可能是最近工作太累吧。”
“你知不知道其他幾個人的藏身地點?”
“知道,曾老師和周姐要最先找到,他們晚上還有通告,沒多少時間;韓老師和張老師要多次檢查後再發現,多制造懸念增加鏡頭;包哥要反覆搜查,幾次接近後錯過,最有綜藝效果,這都是導演組提前定下的。”
“可以說說找到他們五人的過程嗎?在哪兒找到的?找到人後發生了什麽?”
“曾老師藏在四樓的客房,周姐藏在二樓的桑拿房,天水浴場被廢棄十幾年,只有一條安全通道能進出,他們對環境不熟悉,還是我把他們送出去的。”
“韓老師藏在一樓露天浴場的假山裏面,我會檢查幾次,每次都恰好錯過,最後爬上假山才在透過石頭縫隙發現她。”
“張老師藏在布景的稻草垛裏,我一直沒註意,最後是他不小心露出來半截鞋子才被我看見。”
“包哥藏在單人浴桶裏,歐式風格的,浴桶有蓋子,只有碗口大的洞能露出頭。我打開蓋子,仔細檢查所有單人浴桶,但他把蓋子翻過來,一直拉著底下的把手,我試過幾次後要自言自語說蓋子卡住了,然後錯過,這樣綜藝效果最好。”
“整個過程中除了你和其餘五位嘉賓外,還有別人在現場嗎?”
“沒有,這檔綜藝的賣點就是真實,在場內布置了幾百個攝像頭,沒有隨身攝像。說實話,我剛開始錄節目的時候還有點害怕,那麽大的浴場一個人都沒有,如果現場忽然出現陌生人,那我可能都不敢繼續錄了。”
“好的,今天就了解到這兒,你先休息吧。”
“我能聯系一下導演嗎?由於我個人原因耽誤錄制,需要向他們解釋一下。”
“我們會幫忙的,你不用擔心,先好好休息,過幾天還會有其他人來調查詢問,希望你能配合。”
“我一定配合。”
知道嘉賓名單後,林靈多次表示不想參與錄制,加上最近精神狀態一直不好,很難正常進行工作。
但經紀人說好不容易才爭取到這次機會,如果運作得好,還有翻紅的機會。
為了追求節目效果,錄制地點選在廢棄多年的天水浴場,許多地方暗藏危險,比如她送曾老師離開時路過的廢棄電梯口,不小心摔下去就要出人命。
死者曾某,屍體被發現於天水浴場廢棄電梯井中,經痕跡專家進一步調查,初步判斷死者被人從四樓電梯口處推下,致腦血管破裂死亡。
死者周某某,屍體被發現於天水浴場負一層的巨型儲水桶內,經法醫鑒定死亡原因系水進入呼吸道後引發肺泡塌陷。
死者韓某某,屍體被發現於天水浴場露天區域假山下,頭部受到重創至顱骨碎裂而亡。
死者張某某,屍體被發現於布景用稻草垛內,全身有十一處創傷,其中兩處傷及肺部為致命傷,經法醫鑒定兇器為遺留在現場的鋼筋。
死者包某,屍體被發現於天水浴場一層單人浴桶內,經法醫鑒定死亡原因系二氧化碳中毒,單人浴桶內有大量雲母粉遺留,並在案發現場發現使用過的滅火器。
作為本案的重大嫌疑人,林靈不能離開精神病院,幾天後,醫生帶著一位面容和藹可親的阿姨上門。
“你好,我叫郝信,你的情況很特殊,我想和你談談,現在方便嗎?”
“郝老師您好,我隨時都方便,一定會盡力配合您的工作,可我知道的都已經說了,不知道還有什麽能幫到您,”她不知道來人是什麽身份,從業經驗告訴她客氣一點稱老師總沒錯。
“我只是想多了解一下你,還記得這張照片嗎?”照片上是六個十幾歲的女孩,穿著短裙吊帶,對著鏡頭笑容燦爛。
“記得,這是我們剛出道時的照片,有我,李離,陳沈,楊旸,餘於,石失,這個是我,”她指著中間個頭最矮的小女孩道,“我比她們小兩歲,集訓期間幾個姐姐對我一直很照顧。”
“很有特點的名字。”
“這都是公司起的藝名,我們六個人組團出道,名字也差不多,這樣才有記憶點。”
“可以講講你出道前的生活嗎?”
“我從小在福利院長大,跟著院長媽媽姓林。十四歲那年經紀人來福利院挑人,我被選中了,被帶回公司改名叫林靈。”
“其他幾個人也是在福利院長大嗎?”
“是的,但不是同一家福利院,公司給了我們改變命運的機會。”
“講講你在公司的生活吧。”
“我年齡最小,也最晚進公司,跟著幾個姐姐一起上舞蹈和聲樂課,我唱歌不好聽,也不太會跳舞,差點被公司送回福利院,還是姐姐們幫忙求情才留下來。”
“你當初是自願留在公司嗎?”
“是自願的,公司的食宿條件比福利院好很多,還說能把我培養成大明星。”
“我來之前看過你的演藝經歷,十六歲時作為angel組合成員出道,火過一段時間,但這個組合很快解散,期間發生過什麽事情嗎?”
“公司給我們拍了一部紀錄片做宣傳,叫《苦難中重生的angel》,內容有福利院選角,集訓培養,最後出道登臺表演,片子播出去以後質疑聲很大,有說是人口拐賣,還有人說得更難聽...之後我們的組合就解散了。”
“單獨發展這些年你的生活怎麽樣?”
“還好,一直都有工作,收入也比普通人高,不過壓力也大。”
其實一點都不好,可合同是自己簽的,五十年的合約,收入一九分成,違約要賠一個億,再後悔也晚了。
那時林靈只有十六歲,什麽都不懂,年齡最大的李離說合同太霸道,提出大家一起拒簽向公司施壓,然後六個不到二十歲的小姑娘被公司分開關禁閉。
她被關了三天,經紀人先是勸她簽約,後來又威脅說不簽就要賠五百萬食宿費,最後斷水斷電。
就在這樣封閉的小黑屋裏被關了一天多,沒有水,沒有食物,也不能上廁所,但她一直記得李離的話,咬緊牙關堅持拒簽。
直到經紀人給她看了其餘幾人親筆簽下的合同,說再不識擡舉,就把她踢出去五個人成團出道。
最後她簽了。
合同裏有一條要求藝人自行承擔宣傳費用,angel組合解散後,制作紀錄片的支出就平攤在她們身上,加上集訓期間的食宿和培養費用,每人倒欠公司兩千多萬。
“你和其他組員關系好嗎?”
“還好,不過大家工作都忙,很久沒見面了。”
她盡力保持平靜,即便有多年打磨出的演技,這對她而言也很困難。
她才見過她們,看著她們殺人,但是不能說。
她們說這些事情與她無關,只要裝作什麽都不知道,讓警察相信自己是精神分裂,就能無罪釋放。
如果問到不好回答的問題,就發瘋哭暈過去,警察不會為難她。
不能說實話,絕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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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情通報】2024年4月4日16時許,嘉明區天水浴場廢址內發生惡性殺人事件,曾某,周某某,韓某,包某,張某某死亡,嫌疑人林某已被警方控制,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
“林靈,28歲,寰宇娛樂公司旗下藝人,於2023年11月23日簽署合同,在2024年4月4日——2024年4月11日,錄制三期綜藝節目《躲貓貓》,我說的是否屬實?”
“屬實,你們為什麽要抓我?”
“這幾個人你認識嗎?”警察擺出五張白底證件照。
“認識,我們剛一起錄過節目。”
“你和他們熟悉嗎?”
“都不熟,我平時接觸不到咖位這麽大的人。”
“今天節目錄制期間發生了什麽?你做了什麽?我們這邊有全部錄像,希望你配合我們的工作。”
“今天…正常錄節目,他們是玩家,我是獵人,要把他們找出來…壞了,我忘記導演吩咐過,不要找到包哥,這局定了讓他贏,我要快些向導演和包哥道歉…”
“你有重大作案嫌疑,調查清楚前不能離開…準備一下藥檢,還有精神測試,她狀態不正常。”
警察帶著她去了另一個房間,遞過來一沓測試題。
該怎麽選?
她不知道…
再醒來,她躺在床上,右側是一扇焊有鐵柵欄的窗戶,對面墻上的攝像頭閃著紅點,想起身卻發現自己被綁著,身上貼著各種傳感器。
“你終於醒了,身體感覺怎麽樣?”醫生溫和道。
“我…還好,對不起,測試做到一半忽然睡著了,今天一直在錄節目,有點累,我們繼續吧。”
“測試已經結束,我想和你談些別的,談談你最近的工作怎麽樣?”
“這幾天我一直在天水浴場,導演組帶著我彩排,提前熟悉錄制流程,行動路線…”
所有的聲音,畫面和身體數據都傳送到精神病院的某個房間內,林靈在測試期間忽然開始痛哭,表現得很害怕,蜷縮在角落裏不發一言,直到哭暈過去。
警方懷疑嫌疑人林靈有嚴重的精神疾病,於是將她轉移至專門的精神病院繼續審訊。
“今天早上六點起床化妝,八點開始錄制,幾位嘉賓躲藏到導演組指定的位置,我按照設定好的劇本找到他們。”
“但是...我不知道怎麽了,拍攝快結束的時候忘記還有劇本,把包哥也找出來了,他應該是這一期的贏家才對,可能是最近工作太累吧。”
“你知不知道其他幾個人的藏身地點?”
“知道,曾老師和周姐要最先找到,他們晚上還有通告,沒多少時間;韓老師和張老師要多次檢查後再發現,多制造懸念增加鏡頭;包哥要反覆搜查,幾次接近後錯過,最有綜藝效果,這都是導演組提前定下的。”
“可以說說找到他們五人的過程嗎?在哪兒找到的?找到人後發生了什麽?”
“曾老師藏在四樓的客房,周姐藏在二樓的桑拿房,天水浴場被廢棄十幾年,只有一條安全通道能進出,他們對環境不熟悉,還是我把他們送出去的。”
“韓老師藏在一樓露天浴場的假山裏面,我會檢查幾次,每次都恰好錯過,最後爬上假山才在透過石頭縫隙發現她。”
“張老師藏在布景的稻草垛裏,我一直沒註意,最後是他不小心露出來半截鞋子才被我看見。”
“包哥藏在單人浴桶裏,歐式風格的,浴桶有蓋子,只有碗口大的洞能露出頭。我打開蓋子,仔細檢查所有單人浴桶,但他把蓋子翻過來,一直拉著底下的把手,我試過幾次後要自言自語說蓋子卡住了,然後錯過,這樣綜藝效果最好。”
“整個過程中除了你和其餘五位嘉賓外,還有別人在現場嗎?”
“沒有,這檔綜藝的賣點就是真實,在場內布置了幾百個攝像頭,沒有隨身攝像。說實話,我剛開始錄節目的時候還有點害怕,那麽大的浴場一個人都沒有,如果現場忽然出現陌生人,那我可能都不敢繼續錄了。”
“好的,今天就了解到這兒,你先休息吧。”
“我能聯系一下導演嗎?由於我個人原因耽誤錄制,需要向他們解釋一下。”
“我們會幫忙的,你不用擔心,先好好休息,過幾天還會有其他人來調查詢問,希望你能配合。”
“我一定配合。”
知道嘉賓名單後,林靈多次表示不想參與錄制,加上最近精神狀態一直不好,很難正常進行工作。
但經紀人說好不容易才爭取到這次機會,如果運作得好,還有翻紅的機會。
為了追求節目效果,錄制地點選在廢棄多年的天水浴場,許多地方暗藏危險,比如她送曾老師離開時路過的廢棄電梯口,不小心摔下去就要出人命。
死者曾某,屍體被發現於天水浴場廢棄電梯井中,經痕跡專家進一步調查,初步判斷死者被人從四樓電梯口處推下,致腦血管破裂死亡。
死者周某某,屍體被發現於天水浴場負一層的巨型儲水桶內,經法醫鑒定死亡原因系水進入呼吸道後引發肺泡塌陷。
死者韓某某,屍體被發現於天水浴場露天區域假山下,頭部受到重創至顱骨碎裂而亡。
死者張某某,屍體被發現於布景用稻草垛內,全身有十一處創傷,其中兩處傷及肺部為致命傷,經法醫鑒定兇器為遺留在現場的鋼筋。
死者包某,屍體被發現於天水浴場一層單人浴桶內,經法醫鑒定死亡原因系二氧化碳中毒,單人浴桶內有大量雲母粉遺留,並在案發現場發現使用過的滅火器。
作為本案的重大嫌疑人,林靈不能離開精神病院,幾天後,醫生帶著一位面容和藹可親的阿姨上門。
“你好,我叫郝信,你的情況很特殊,我想和你談談,現在方便嗎?”
“郝老師您好,我隨時都方便,一定會盡力配合您的工作,可我知道的都已經說了,不知道還有什麽能幫到您,”她不知道來人是什麽身份,從業經驗告訴她客氣一點稱老師總沒錯。
“我只是想多了解一下你,還記得這張照片嗎?”照片上是六個十幾歲的女孩,穿著短裙吊帶,對著鏡頭笑容燦爛。
“記得,這是我們剛出道時的照片,有我,李離,陳沈,楊旸,餘於,石失,這個是我,”她指著中間個頭最矮的小女孩道,“我比她們小兩歲,集訓期間幾個姐姐對我一直很照顧。”
“很有特點的名字。”
“這都是公司起的藝名,我們六個人組團出道,名字也差不多,這樣才有記憶點。”
“可以講講你出道前的生活嗎?”
“我從小在福利院長大,跟著院長媽媽姓林。十四歲那年經紀人來福利院挑人,我被選中了,被帶回公司改名叫林靈。”
“其他幾個人也是在福利院長大嗎?”
“是的,但不是同一家福利院,公司給了我們改變命運的機會。”
“講講你在公司的生活吧。”
“我年齡最小,也最晚進公司,跟著幾個姐姐一起上舞蹈和聲樂課,我唱歌不好聽,也不太會跳舞,差點被公司送回福利院,還是姐姐們幫忙求情才留下來。”
“你當初是自願留在公司嗎?”
“是自願的,公司的食宿條件比福利院好很多,還說能把我培養成大明星。”
“我來之前看過你的演藝經歷,十六歲時作為angel組合成員出道,火過一段時間,但這個組合很快解散,期間發生過什麽事情嗎?”
“公司給我們拍了一部紀錄片做宣傳,叫《苦難中重生的angel》,內容有福利院選角,集訓培養,最後出道登臺表演,片子播出去以後質疑聲很大,有說是人口拐賣,還有人說得更難聽...之後我們的組合就解散了。”
“單獨發展這些年你的生活怎麽樣?”
“還好,一直都有工作,收入也比普通人高,不過壓力也大。”
其實一點都不好,可合同是自己簽的,五十年的合約,收入一九分成,違約要賠一個億,再後悔也晚了。
那時林靈只有十六歲,什麽都不懂,年齡最大的李離說合同太霸道,提出大家一起拒簽向公司施壓,然後六個不到二十歲的小姑娘被公司分開關禁閉。
她被關了三天,經紀人先是勸她簽約,後來又威脅說不簽就要賠五百萬食宿費,最後斷水斷電。
就在這樣封閉的小黑屋裏被關了一天多,沒有水,沒有食物,也不能上廁所,但她一直記得李離的話,咬緊牙關堅持拒簽。
直到經紀人給她看了其餘幾人親筆簽下的合同,說再不識擡舉,就把她踢出去五個人成團出道。
最後她簽了。
合同裏有一條要求藝人自行承擔宣傳費用,angel組合解散後,制作紀錄片的支出就平攤在她們身上,加上集訓期間的食宿和培養費用,每人倒欠公司兩千多萬。
“你和其他組員關系好嗎?”
“還好,不過大家工作都忙,很久沒見面了。”
她盡力保持平靜,即便有多年打磨出的演技,這對她而言也很困難。
她才見過她們,看著她們殺人,但是不能說。
她們說這些事情與她無關,只要裝作什麽都不知道,讓警察相信自己是精神分裂,就能無罪釋放。
如果問到不好回答的問題,就發瘋哭暈過去,警察不會為難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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