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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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章
那只游隼輕輕揮動幾下翅膀,降落在窗臺邊緣。窗外,正午的陽光明亮刺眼,天氣似乎悶熱得厲害。
“終於來了。”男人喃喃自語,把頭轉向嗡嗡的門鈴聲傳來的方向,望著通往樓下的房門。
“是他嗎?”他朝樓梯喊道,“是嗎?”
林肯·萊姆沒有聽見任何回答,便又把頭轉向窗戶。游隼的頭轉動了一下,動作很快,就像一次痙攣,瞬即回覆到原先保持的優雅姿態。萊姆註意到它的爪子上沾有血跡,一片黃色的肉塊耷拉在它那黑色的堅果殼般尖小的喙邊。它伸著短短的脖子,慢慢地向鳥巢移動,動作使人聯想到的不是鳥,而是蛇。那只游隼把肉塊丟進窩裏一只藍絨毛小鳥仰張著的小嘴中。我現在看到的是紐約市唯一沒有天敵的生物,萊姆心想。也許,只有上帝除外。
他聽見腳步聲,有人正順著樓梯慢慢走上來。
“是他嗎?”他問托馬斯。
年輕人回答:“不是。”
“那是誰?門鈴響了,不是嗎?”
托馬斯的眼睛看著窗戶。“那只鳥回來了。瞧,你窗臺上有血跡。你看得到它們嗎?”
雌游隼緩緩地進入萊姆的視線。一身藍灰色的羽毛,像條魚一樣斑斕奪目。它正仰著頭,朝天空來回巡視。
“它們總是在一起。它們會終生相伴嗎?”托馬斯大聲問,“就像鵝那樣?”
萊姆的眼神回到托馬斯身上。後者正躬起他那結實、年輕的腰身向前,透過被雨水濺臟的窗戶註視著鳥巢。
“是誰來了?”萊姆又問了一遍。年輕人故意拖延的態度讓他有些惱火。
“訪客。”
“訪客?哈!”萊姆哼了一聲。他試圖回想起上一次有客人來訪是什麽時候。那至少是在三個月以前了。上次來訪的客人是誰呢?也許是那些記者,或者是某個遠房親戚。對了,是彼得·泰勒,萊姆的一位脊椎神經科治療專家。布萊恩也來過這兒幾次,不過她當然不能算是訪客。
“這裏很冷。”托馬斯抱怨說,同時伸手去打開窗戶。年輕的典型表現。萊姆想。
“不要打開窗子,”他命令道,“還有,告訴我到底是誰來了?”
“真冷。”
“你會嚇著鳥兒的。你可以把冷氣關掉。我來關好了。”
“先打開再說。”托馬斯說著用力擡起窗戶粗大的木框,“那兩只鳥打從搬來後就習慣你了。”聽到響動,窗外的兩只游隼轉過頭來,瞪大眼睛望向噪音的來源。但它們也僅是瞪大眼睛而已,仍然停留在窗臺邊緣,像君主一樣俯瞰著它們領地上無精打采的銀杏樹和街道兩邊來來往往的泊車者。
萊姆又問了一遍:“誰來了?”
“朗·塞林托。”
“朗?”
他來幹什麽?
托馬斯來回打量著房間。“這地方真夠亂的。”
萊姆不喜歡打掃房間時的混亂。他不喜歡亂糟糟的樣子,也受不了吸塵器刺耳的噪音——他發現自己對那玩意兒特別惱火。他很滿意這裏,滿意它現在的樣子。這間被他稱作“辦公室”的房間,位於這幢地處上西區的哥特式住宅的二層,向外可以俯眺中央公園。房間很大,二十乘二十英尺見方,但幾乎每一寸空間都堆滿了東西。有時他會閉上眼睛玩一種游戲,試圖分辨出房間裏不同物品的氣味:數千本書籍雜志,堆得如比薩斜塔般的覆印紙,發熱的電視機晶體管,蒙滿灰塵的電燈泡,軟木制成的布告板,以及乙烯基、過氧化氫和乳膠等不同的室內裝潢材料。
他能分辨出三種不同品牌的蘇格蘭威士忌。
以及游隼鳥糞的味道。
“我不想見他。告訴他我很忙。”
“還有一位年輕警官,厄尼·班克斯。嗯,和一個職業棒球手的名字相同,對吧?你真應該讓我清理一下房間。每次都得等到有人造訪,才會發現這裏有多臟亂。”
“造訪?天哪,這個詞聽起來真古老,起碼是維多利亞時代的用語。聽聽我說的怎麽樣——叫他們滾得遠遠的。這麽說會有失古禮嗎?”
臟亂……
托馬斯說的是房間,但萊姆認為他的意思也包括身為雇主的自己。
萊姆的頭發又黑又密,像二十歲的人——盡管他已經兩倍於那個年齡了。然而,它們卻亂蓬蓬地糾結在一起,亟須梳洗修剪。他臉上黢黑的胡須已經三天沒刮,看上去臟兮兮的。他常常會因為耳朵刺癢而從睡夢中醒來,這表示那裏的毛發也該修理了。萊姆的指甲很長,手指甲和腳趾甲都一樣,他身上那件難看得嚇人的睡衣,已經連續穿了一個星期沒有換過。他的眼睛細長,眼珠深棕色,嵌在他的臉上顯得相當漂亮——不知是情有獨鐘還是出自其他什麽原因,反正布萊恩不止一次這麽告訴他。
“他們想和你談談。”托馬斯繼續說,“他們說這非常重要。”
“哼,聽他們瞎掰。”
“你已經將近一年沒見過朗了。”
“既然如此,我又何必現在見他?你把鳥兒嚇著了嗎?你要是嚇著了鳥兒,小心我跟你沒完。”
“這很重要,林肯。”
“非常重要,我記得你剛才是這麽說的。醫生在哪兒?他早該打電話來了。我剛才打了個盹,而你又出去了。”
“你從清晨六點一直醒到現在。”
“沒有。”他停頓了一下,“不錯,我醒得很早。但後來我又睡著了,而且睡得很熟。你查過留言嗎?”
托馬斯說:“查過了,沒有他的留話。”
“他說他會在十點左右來。”
“現在剛過十一點。也許他臨時被叫去出急診,耽擱了一會兒。你想說什麽?”
“你剛才打過電話嗎?”萊姆粗聲粗氣地問,“也許他想打電話進來,而你剛好占著線。”
“我剛才和……”
“我說什麽來著?”萊姆問,“看你生氣了。我不是說你不能用電話。你當然可以。永遠都可以。我只是說他可能會打電話來,而你剛好占著線。”
“不,你的意思是今天早上他媽的什麽事都不順眼。”
“這是你說的。你知道,有一種東西叫‘通話等待’,你可以同時接兩個電話。我們早該申請一個。我的老朋友朗想幹什麽?他的職業棒球手朋友又想幹什麽?”
“去問他們。”
“我現在問的是你。”
“他們想見你。我只知道這些。”
“因為他們有事,非、常、重、要。”
“林肯。”托馬斯嘆了口氣。這個相貌英俊的年輕人伸手撥弄著頭上的金發。他穿著褐色長褲和白襯衫,系著一條藍色的花紋領帶,領結打得完美無瑕。萊姆一年前雇用托馬斯時,曾對他說,只要他樂意,可以穿牛仔褲和T恤上班。但從那天到現在,他一直穿著得一絲不茍。萊姆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這一點讓他把這個年輕人留用至今,但他確實這麽做了。在托馬斯之前的看護沒有人堅持過六個星期,這些辭職的人確切地說是被開除的。
“好吧,你怎麽跟他們說的?”
“我告訴他們給我幾分鐘時間,讓我先來看看你是否穿好衣服,然後他們就可以上來。就這樣。”
“你沒有問我就自作主張。真是太感謝你了。”
托馬斯向後退了幾步,朝著狹小的樓梯向樓下喊:“上來吧,先生們。”
“他們跟你說了些什麽,是不是?”萊姆說,“你有事瞞著我。”
托馬斯沒有回答。萊姆望著那兩個人走上樓來。他們一進房間萊姆就先開口了。他對托馬斯說:“拉上窗簾,你已經太打擾那兩只鳥了。”
這句話的實際意思是,他已經享受夠上午燦爛的陽光了。
說不出話。
嘴上貼著的膠帶又臭又粘,讓她一個字也說不出來。比起手腕上冰冷的金屬手銬,比起抓在她雙肩上的短而粗壯的手指,這種滋味更讓她感覺到絕望無助。
那個出租車司機仍然戴著滑雪頭套,帶著她鉆下一條陰暗潮濕的長廊,穿過一排排管道和水管,來到一座辦公大樓的地下室。但她不知道確切的地點在哪裏。
如果我能對他說話……
T.J.科爾法克斯是個專家。摩根·斯坦利公司三樓的大腕。一個談判高手。
錢?你要錢嗎?我給你錢,很多很多錢,小子。多得數不過來。她把這番話想了十多遍,同時拼命想抓住他的眼神,好像她能把這番話輸送到他腦子裏一樣。
求……求……你,她無聲地乞求。她又開始想到她的401(k)退休儲蓄基金(美國一項重要的保障退休人員收益的延稅儲蓄計劃,約有四千兩百萬人參加,資產儲備總值超過兩萬億美元。),她可以把她的退休金全給他。哦,求求你……
她想起前一天晚上的情景:那個人看完焰火後轉過身來,把他們拉下車,給他們銬上手銬。他把他們塞進後備箱裏,然後重新開車上路。起先是粗糙的石頭路和破爛的瀝青馬路,然後經過一段平坦的路面,車子又開上另一條坑窪不平的道路。她聽見車輪急速轉動時發出的呼呼聲,知道車子正經過一座橋梁。然後車子又轉了幾個彎,再經過幾段糟糕的路面,最後,終於停了下來。司機下了車,似乎去打開一道柵欄或一扇大門。他把車開進了車庫,她想。城市的喧囂突然被切斷了,而車子噗噗排出的廢氣一下子多了起來。這是因為四面都被墻壁封閉的緣故。
接下來,出租車後備箱的蓋子被打開了。那個人把她拉下車,從她的手指上擼下那只鉆石戒指放進口袋,然後帶她沿著畫滿幽靈般面孔的墻壁往前走。墻上有幾雙已經褪了顏色的眼睛失神地盯著她,一個屠夫,一個魔鬼,三個悲傷的孩子——全都被漆在那斑駁破敗的泥灰墻上。他拖著她下到一個充滿黴味的地下室,把她丟在地上。他橐橐地走上樓去,將她留在黑暗裏,被腐肉、垃圾等散發的惡心氣味包圍著。她在那裏躺了幾個小時,睡著了一小會兒,大部分時間都在哭泣。一聲突如其來的巨響將她驚醒,那聲音就來自附近,像是一次猛烈的爆炸。此後她就更難睡著了。
半小時前,他又回到她身邊,讓她重新躺進後備箱。他又開車走了二十分鐘,來到這個鬼知道是哪裏的地方。
他們現在是在一間幽暗的地下室裏。地下室中央有根粗大的黑色水管,他把她銬在水管上,抓住她的雙腳筆直地往前拉,把她調成坐姿。他蹲下身,用細繩子把她的雙腿捆綁在一起。因為他戴著皮手套,這花了好幾分鐘時間。捆好後,他站起身,盯著她打量了好一陣,再俯身向前,把她的上衣扯開。他繞到她背後,她倒吸了一口涼氣,感覺到他的手放上她的肩膀,正在摸索、揉搓她的肩胛骨。
她不停地哭喊著,被膠帶封住的嘴巴不斷發出哀求聲。
她想得出接下來要發生什麽事。
那雙手沿著她的肩往下移動,然後從手臂下環繞到她身體的正面。但是他沒有碰她的□□。那雙手像蜘蛛一樣爬過她的皮膚,像是在尋找她的肋骨。他戳戳她肋骨,又輕輕地撫摸起來。T.J.渾身顫抖,掙紮著想躲避開。但他緊緊地抓住她,撫摸得更快了,手掌上也加大了力度,以感覺那肋骨的彈性。
終於,他站了起來。她聽見後退的腳步聲。有好長一段時間,地下室裏一片沈寂,只有中央空調和電梯運轉的吱嘎聲。突然,從她的身體後方傳來一個聲音,嚇得她發出唔唔的驚叫。那個聲音不斷重覆著,刷拉—刷拉。聽起來很熟悉,但她無法判斷那是什麽。她試圖回頭看看他在幹什麽,但她做不到。那是什麽東西?她聽著這有節奏的聲音,一次一次又一次。這讓她回想起她母親居住的地方。
刷拉—刷拉。
那是某個星期六的早上,在田納西州貝德福鄉下的小木屋,她母親把一周唯一不必工作的一天全都投入到打掃家庭衛生中。T.J.一直睡到日上三竿,才跌跌撞撞地下樓去幫忙。刷拉——這段回憶讓她又哭泣起來。她聽著這聲音,想不通究竟為什麽,這個人要如此小心翼翼、一絲不茍地用掃帚清掃地下室的地面。
他從他們的臉上看到了驚惶和不安。
某種你不常在紐約市兇案組警探身上發現的東西。
朗·塞林托和年輕的班克斯——他的名字是傑裏,不是厄尼——坐在萊姆用他那亂蓬蓬的腦袋指點的地方:一對滿是灰塵、坐上去很不舒服的藤椅。
自從塞林托上次來訪到現在,萊姆的變化很大,使他難以掩飾自己驚訝的表情。班克斯雖然沒有可以參照比較的標準,但也同樣感到詫異。這又臟又亂的房間,這游移不定、充滿戒心地望著他們的目光,還有那股味道——一股內臟的氣味圍繞在怪物般的林肯·萊姆周圍。
他現在非常後悔讓他們上樓來。
“你為什麽不先打個電話過來,朗?”
“因為你一定會叫我們別來。”
這是實話。
托馬斯正要往樓梯走,萊姆搶先一句攔住他:“不,托馬斯,我們用不著你麻煩。”他記得這個年輕人每次都要問客人吃點或喝點什麽。
這個該死的好事的家夥。
房間裏沈默了一會兒。身材魁梧、衣服皺巴巴的塞林托——一個有著二十年警界資歷的老手——低頭望著床邊的一個盒子,想要開口說話。不過不管他原本打算說什麽,都被落入他視野的那堆一次性成人紙尿布打斷了。
傑裏·班克斯說:“我讀過你的書,先生。”這位年輕的警察有一雙笨手,刮胡子的時候在臉上劃出好幾道傷口。不過,他額前那一綹翹起的頭發還真好看。天哪,他看上去就像十二歲的孩子。萊姆心想,世界在一天天變老,世上的人卻似乎越來越年輕了。
“哪一本?”
“嗯,當然是你寫的關於犯罪現場的書。不過我指的是那本有圖畫的,好幾年前出版的那本。”
“那本書裏也有字。實際上,它絕大部分都是字。你讀完了嗎?”
“哦,那當然。”班克斯很快說。
在這個房間的一面墻邊,堆著一大堆沒賣出去的萊姆的書:《犯罪現場》。
“我不知道你和朗是朋友。”班克斯又說。
“哦,朗沒翻出他的畢業紀念冊給你看過?沒指給你看那些照片?沒捋起袖子給你看他的傷疤,說這些是和萊姆在一起時留下的?”
塞林托沒有笑。好吧,既然你喜歡,我可以叫你更笑不出來。萊姆心想。那個老家夥正在他的手提包裏翻找著什麽。他究竟帶了什麽東西到這裏?
“你們在一起搭檔了多久?”班克斯找了個話題問。
“這種說法不太對。”萊姆說著,擡頭看了看鐘。
“我們不是搭檔。”塞林托說,“我在兇殺組,他是偵查資源組(指紐約市警察局刑事案件現場鑒定單位。)的頭兒。”
“哇!”班克斯說,對萊姆的敬佩更深了一層。刑事調查及資源組的負責人,向來是警局裏最受尊重的人之一。
“是啊!”萊姆說。他看著窗外,仿佛他的醫生隨時會騎著游隼進來似的。“兩個火槍手。”
“七年,斷斷續續,我們在一起工作。”塞林托用一種容忍的語氣說。這股腔調惹惱了萊姆。
“真是一段美好的時光啊。”萊姆譏諷地說。
托馬斯皺起了眉頭,但塞林托沒聽出他的意思,或許更可能是裝作沒聽出來。他說:“我們有點問題,林肯。我們需要你幫點忙。”
啪嗒。一沓文件放在了他床邊的桌子上。
“幫點忙?”從他那狹窄的鼻子裏爆出一聲冷笑。布萊恩以前總是懷疑他的鼻子經過外科整形,但他沒有。她也認為他的嘴唇太完美了。(“加上一道疤吧。”她曾開玩笑說。而在一次爭吵中,她差點就這麽做了。)他奇怪,為什麽今天他腦海中會一再浮現他前妻那動人的形象。今早他一醒來就想到她,忍不住想要給她寫封信,這封信此刻就在他的電腦屏幕上。他用一根手指下達指令,把這份文件保存進硬盤。此時房間裏一片沈默。
“林肯?”塞林托說。
“是……你要我幫點忙。我聽見了。”
班克斯在椅子上不舒服地挪了挪屁股,臉上仍然保持著不自然的微笑。
“我還有個約會,呃……那個人隨時會到。”萊姆說。
“約會?”
“和醫生。”
“真的嗎?”班克斯問,也許只是不想再次出現冷場。
塞林托不知道該怎樣把這次談話繼續下去,便問道:“你近來還好吧?”
打從他們進來到現在,班克斯和塞林托還沒有問過萊姆的健康狀況,這是每一個看到林肯·萊姆的人都竭力回避的問題。因為這答案可能極為覆雜,而且幾乎可以肯定不會很愉快。
但他只是簡單地說:“我很好,謝謝。你呢,貝蒂還好吧?”
“我們離婚了。”塞林托回答得很快。
“真的?”
“房子歸她,孩子一半歸我。”這個粗壯的警察強擠出一臉笑容,好像他已經習慣於這麽回答。萊姆猜想在這樁破裂的婚姻背後一定有一個痛苦的故事,但他現在不想聽。不過,他對這樁婚姻觸礁並不感到驚訝。塞林托是個工作狂。多年來他一直是警界百傑之一——他能獲得此項殊榮靠的可不僅是年頭和資歷,更有許多過硬的成績。他每星期工作近八十個小時。萊姆在剛和他共事的頭幾個月,甚至不知道他已經結婚了。
“你現在住哪兒?”萊姆問,心中希望這種彬彬有禮的客套話能讓他們厭倦,然後請他們走人。
“布魯克林,在高地上。我有時候步行上班。你不是知道我一直在減肥嗎?原來減肥的秘訣不在於節食,而在於鍛煉。”
萊姆根本看不出朗·塞林托和三年半前相比有何不同,看不出他是胖了還是瘦了。在他眼裏,塞林托十五年來一直是一個樣子。
“那麽,”年輕的班克斯說,“你是說,一會兒有醫生要來,為了……”
“一種新療法?”萊姆替他說完聲音漸小的問題,“沒錯。”
“祝你好運。”
“非常感謝。”
現在是上午十一點三十六分。十點已經過了很久了。對醫生來說,遲到是最不可原諒的錯誤。
他看到班克斯的眼睛兩次瞟向他的腿。在第二次的時候,他把這個臉上長著青春痘的小子逮了個正著。不出他所料,這個年輕警察的臉馬上變紅了。
“總之,”萊姆說,“我恐怕真的沒有時間幫你們忙。”
“但他還沒到,不是嗎?那個醫生?”朗·塞林托用他那種專門用來戳穿嫌疑犯編造謊言時的冷酷堅硬的口氣問。
托馬斯端著一壺咖啡出現在門口。
萊姆用口型無聲地罵了他一句粗話。
“林肯忘了問二位先生想喝點什麽了。”
“托馬斯總把我當成小孩子。”
“如果有必要的話。”這位看護頂嘴說。
“好吧。”萊姆被激怒了,“請喝點咖啡。我也要來點有益健康的東西。”
“太早了。”托馬斯說,“酒吧還沒開門呢。”絲毫不理會萊姆的臉有多難看。
班克斯的目光又一次瞄向萊姆的身體。或許他原本以為萊姆會瘦得只剩下皮包骨。實際上在那次意外發生後不久,萊姆身體萎縮的現象就停止了。他的第一位理療醫生用盡了各種辦法醫治他。還有托馬斯,雖然他有時候像茅廁裏的石頭一樣又臭又硬,有時又像個老奶奶一樣嘮叨個沒完,但作為康覆護理員,他好得無可挑剔。他每天幫萊姆做被動關節運動,用角度測定法認真測量,記錄下萊姆身上每一個關節能夠承受的活動範圍,並仔細檢查在持續的推拉活動中手腳的痙攣狀態。被動關節運動不是什麽神奇療法,但它確實有效,既阻止了肌肉萎縮,又保證了血脈暢通。對一個三年半以來肌肉活動只能局限在肩膀、頭部和左手無名指上的人來說,林肯·萊姆的狀況不能算太糟。
年輕的警探把視線從萊姆的手指上移開。萊姆左手的無名指放在一個覆雜的黑色電子控制裝置上,這個裝置先連接到另一個控制器,再從那裏派生出許多管道和纜線,與電腦和墻上的屏幕相連。
癱瘓者的日子很不好過。這是多年前一位醫生告訴萊姆的話。但至少,有錢的癱瘓者要幸運一些。
塞林托開口了:“今天早上西區發生了一起謀殺案。”
“上個月我們接到報告說有一些無家可歸的流浪漢失蹤,”班克斯接著說,“所以一開始我們以為又是一起類似的案件,但結果不是。”他以戲劇化的口吻說,“被害者是昨晚那些人中的一個。”
萊姆一臉茫然地望著這個滿臉疙瘩的年輕人:“哪些人?”
“他沒有看新聞。”托馬斯說,“如果你們說的是那起綁架案,他可沒聽說。”
“你不看新聞?”塞林托笑了起來。“你這家夥一天看四種報紙,還把本地新聞錄下來帶回家看。布萊恩告訴我,有一天晚上你們□□時,你居然叫她凱蒂·庫裏克(美國全國廣播公司《今日新聞》的女主播。)。”
“我現在只讀文學作品。”萊姆裝腔作勢地說。
托馬斯插上一句:“文學作品永遠是新聞中的新聞。”
萊姆沒理他。
塞林托說:“一男一女從西海岸談完生意回來,在肯尼迪機場坐上一輛黃色出租車,然後就再也沒回到家。”
“這裏有一份大約昨晚十一點三十分的報案記錄。當時那輛出租車正行駛在皇後區的布魯克林到皇後區的高速公路上,車子後座上有一對白人男女,拼命地敲打玻璃,似乎想打破車窗逃出來。沒有人記下車牌或車型。”
“目擊者——那個看見這輛出租車的人,可曾看清司機的長相?”
“沒有。”
“後座的女人呢?”
“目前沒有她的消息。”
十一點四十一分了。萊姆真的對威廉·伯格醫生感到憤怒了,“討厭的案子。”他心不在焉地嘀咕道。
塞林托大聲地長長嘆了口氣。
“接著說,說下去。”萊姆說。
“他戴著她的戒指。”班克斯說。
“誰戴著誰的什麽?”
“被害人,他們今天早上發現的。他戴著那個女人的戒指,就是另外一個乘客。”
“你能確定是她的?”
“戒指內環有她的姓名縮寫。”
“這麽說你們有一個unsub,”萊姆接著說,“他要讓你們知道那個女人在他手裏,而且還活著。”
“什麽是unsub?”托馬斯問。
萊姆仍然不理他,但塞林托代他回答:“就是‘不明嫌疑犯’。”
“可你知道他是怎麽把它戴上去的嗎?”班克斯追問。他微微睜大眼睛,期待著萊姆的判斷。“她的戒指?”
“我猜不到。”
“削掉那人手指上的皮肉。連皮帶肉,骨頭都露出來了。”
萊姆露出一絲微笑。“哦,他真是一個聰明的家夥,不是嗎?”
“為什麽說他聰明?”
“這樣可以確保戒指不會被過路人拿走。上面沾著血,對吧?”
“全是血。”
“首先,這樣戒指不會輕易被人發現;即使某個過路人發現了戒指,也會考慮到艾滋病和肝炎的風險。大多數人會就此打消順手牽羊的念頭。她叫什麽名字,朗?”
那個資深警探向他的同伴點了點頭,後者馬上翻開他的記事本。
“塔米·瓊·科爾法克斯,人們叫她T.J.。二十八歲。在摩根·斯坦利公司工作。”
萊姆註意到班克斯也戴著戒指,大概是學校畢業紀念之類的東西。這個孩子太優雅了,就像一個大學或高中的學生。一點警察味也沒有。就算那枚戒指上刻著耶魯大學的校名,萊姆也不會感到驚訝。但他居然是一個兇殺組的警探?!這世界到底怎麽了?
這位年輕警察捧起咖啡杯,忍不住抖了幾下。萊姆放在“埃弗斯和詹寧斯”牌電子控制板上的左手無名指輕輕移動,按了幾個設定,就把冷氣關上了。他本來不想把這些控制功能浪費在壁爐和空調之類的東西上,他寧願把它們留給電燈、電腦和翻頁讀書機等更必要的東西。但是當房間太冷的時候,凍得他直流鼻涕。對一個癱瘓者來說,這簡直是要命的折磨。
“沒有索要贖金的字條?”萊姆問。
“什麽也沒有。”
“你是這個案子的負責人嗎?”萊姆問塞林托。
“在吉姆·鮑林手下,算是吧。我們想讓你評判兇案現場報告。”
萊姆又笑了。“我?我已經三年沒看過犯罪現場報告了。我能告訴你們什麽?”
“你能告訴我們線索,林肯。”
“現在誰是資源調度組的頭兒?”
“文斯·佩雷蒂。”
“那個參議員的兒子。”萊姆想起來了,“讓他看好了。”
塞林托猶豫了一下。“我們寧願讓你看。”
“我們是誰?”
“局長,還有我。”
“那麽,佩雷蒂組長對此有何想法?”萊姆問,笑得像個高中女生,“真的沒有自信?”
塞林托站了起來,在房間裏來回踱步,低頭打量著地上那堆雜志。《刑事鑒定評論》、哈丁與波依爾科學儀器公司產品目錄、《新蘇格蘭場刑事調查年鑒》、《美國刑事鑒定人員學會會刊》、《美國社會犯罪研究室通訊》、CRC出版社出版的《刑事鑒定》、《國際刑事鑒定學會會刊》。
“看看那些雜志,”萊姆說,“訂閱期都過了很久了,而且都蓋滿了灰塵。”
“你這裏的每一件東西都他媽的蓋滿了灰塵,林肯。你為什麽不動動你的懶屁股,把這個豬窩打掃一下?”
班克斯臉上露出驚恐的表情。但萊姆的感覺卻恰恰相反。他強忍住快要爆發出來的笑聲,戒心已經消失,惱怒也轉變成愉悅。一時間,他甚至後悔這段時間自己和塞林托變得那麽疏遠。然而,他很快抑制住這種感情,嘟囔著說:“我無法幫你,抱歉。”
“和平大會星期一就要召開了,我們……”
“什麽大會?”
“聯合國會議,各國大使、首腦,會有上萬名重要人物雲集這座城市。你聽說過兩天前在倫敦發生的事嗎?”
“什麽事?”萊姆冷冷地說。
“有人想要炸掉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開會的那家飯店。市長嚇壞了,擔心有人會把這次會議當做下一個目標。他不想發生任何醜聞登上報紙的頭條。”
“還有一個小問題,”萊姆嚴肅地說,“T.J.小姐可能再也無法完成旅程回家了。”
“傑裏,再告訴他一些細節,刺激一下他的胃口。”
班克斯已經把註意力從萊姆的腳轉移到他的床。萊姆敢說,到目前為止這兩個家夥最感興趣的就是他的床了。尤其是那個控制器,看上去很像航天飛機上的某個設備,確實造價也差不多。“在他們被綁架十個小時後,我們發現那位男性乘客——約翰·烏布裏奇——被人打了一槍,然後活埋在離三十七街和十一街交會處不遠的國鐵軌道旁。我們發現時他已經死了,但他是被活埋的。彈孔是點三二口徑的。”他擡起頭,又加上一句,“本田型號的子彈。”
他的意思是,不明嫌疑犯使用的武器沒有任何怪異特別之處。這個班克斯看起來還蠻聰明的,萊姆心想,唯一的問題是太年輕了,以後他或許可能、也或許不可能成熟起來。林肯·萊姆認為自己從來沒有年輕過。
“子彈膛線的情況呢?”萊姆問。
“六槽,左旋。”
“這麽說他使的是柯爾特手槍。”萊姆說著,又瞥了一眼犯罪現場示意圖。
“你說‘他’,”班克斯說,“其實應該說‘他們’。”
“什麽?”
“不明嫌疑犯有兩個。在埋屍地點和通往街區的鐵梯間有兩組腳印。”班克斯指著犯罪現場示意圖說。
“梯子上有指紋嗎?”
“沒有,被擦掉了。擦得很仔細。腳印通往埋屍地點,又返回到梯子那裏。總之,拖動被害人的一定是兩個人。死者的體重超過兩百磅,一個人絕對辦不到。”
“說下去。”
“他們帶他到事先挖好的坑邊,把他丟進去,朝他開一槍後用土埋上,然後回到梯子那裏,溜之大吉。”
“把他扔進坑裏才開的槍?”萊姆提出質疑。
“是的。現場周圍沒有任何血跡。鐵梯和到埋屍處的路上也沒有。”
萊姆發現他自己開始有點興趣了,但他仍說:“你們想要我做什麽?”
塞林托咧開一嘴參差不齊的黃牙。“我們遇到難題了,林肯。一大堆證物都他媽的沒有任何意義。”
“那又怎樣?”每件證物都有意義的兇案現場本來就少之又少。
“嗯,這次真的很怪異。請讀讀這份報告吧。我把它放在這上面。這東西怎麽用?”塞林托看向托馬斯。托馬斯走過來將現場報告夾在翻頁機上。
“我沒有時間,朗。”萊姆再次聲明。
“這東西真奇妙。”班克斯說,目不轉睛地盯著翻頁機看。萊姆沒有搭腔。他不經意地瞥了一眼第一頁,接著就仔細讀了下去。他把無名指微微向左移動一毫米,一根橡膠桿便升了起來,將報告翻到下一頁。
他邊讀邊想。的確很怪異。
“兇案現場由誰負責?”
“佩雷蒂本人。他聽說被害人是那輛出租車上的失蹤者,就跑過去親自接手了。”
萊姆繼續看下去。有那麽一陣,那些毫無想象力的警察記錄完全吸引了他的註意。然而,門鈴響了,他的心臟開始加速狂跳。他把目光移向托馬斯,冰冷的眼神明白表示開玩笑的時間已經結束了。托馬斯點點頭,立刻轉身下樓。
出租車司機、證物、被綁架的銀行高級職員……所有思緒頃刻間從林肯·萊姆的頭腦裏一掃而空,消失得無影無蹤。
“是伯格醫生。”
終於到了。等了這麽久,總算到了。
“呃,對不起,朗,我不得不請你們離開了。很高興再次見到你。”他露出微笑,“這的確是件有趣的案子。”
塞林托猶豫了一下,起身說:“可是你會讀完這份報告吧,林肯?會把你的想法告訴我們?”
萊姆說:“你說呢?”然後把頭靠回到枕頭上。像萊姆這種程度的癱瘓者,頭部和頸部還可以任意活動,只需要通過頭部的三維運動,就可以執行十多項控制指令。但是萊姆不願意使用頭部控制器,他可以體會到的感官愉悅已經所剩無幾,他不想放棄把頭放在那價值兩百美元的枕頭上的快感。這兩個不速之客已經讓他感到很疲倦。還不到中午,他就一心想睡覺。他頸部的肌肉正在痛苦地抽搐著。
當塞林托和班克斯走到門口時,萊姆說:“朗,等一等。”
那位資深警探回過身來。
“有件事你應該知道。你們只找到一半的犯罪現場,而最重要的是另外一個——第一現場,兇犯的藏身處。他會躲在那裏,但要找到那個地方會比登天還難。”
“你為什麽認為還有另一個現場?”
“因為他不是在坑裏開槍射擊被害人的,而是在其他地方,在第一現場。很有可能就是他藏匿那個女人的地方。可能是在地下,或者是這座城市某個特別偏僻的角落,也可能兩者兼有……因為,班克斯——”萊姆搶在那個年輕人提問之前說,“他不會冒著被人發現的危險開槍射擊,除非那個地方很安全,又沒有什麽人。”
“也許他使用了消音器。”
“子彈上沒有與橡膠或棉花摩擦的痕跡。”萊姆反駁道。
“但是那個人怎麽可能是在別的地方挨槍的呢?”班克斯分辯說,“我的意思是,現場沒有任何血跡。”
“我敢說被害人是臉部中彈。”萊姆說。
“是的,沒錯。”班克斯回答,臉上帶著自嘲的傻笑,“你怎麽知道?”
“被點三二口徑的子彈射中面部會很痛,會完全喪失抵抗力,但流血不多。只要不射中腦子,一般不會致命。被害人處於這種狀態下,那個不明嫌疑犯可以隨意把他帶到任何地方。我說‘那個不明嫌疑犯’,因為嫌疑犯只有一個人。”
一陣冷場。“但是……現場有兩組腳印。”班克斯聲音很小地說,好像正在拆除地雷的引信。
萊姆嘆了口氣。“腳印只有一種,是同一個人走了兩次留下來的,目的是愚弄我們。還有,往北和往南的腳印深度完全一樣,所以他並沒有擡著兩百磅重的人走來走去。被害人是赤腳嗎?”
班克斯翻了一下記錄本。“只穿著襪子。”
“好,這表明嫌疑犯穿上被害人的鞋子,自作聰明地走到梯子那裏,又折了回來。”
“如果他不是從梯子上下來的,他又是怎麽走到埋屍地點的呢?”
“他帶著那個人從鐵軌上自己走過來,大概是從北邊方向。”
“不論哪個方向都沒有別的通往街區的階梯呀。”
“但是有和鐵軌並行的隧道。”萊姆繼續說,“它們與十一大街邊一些舊倉庫的地下室相連。禁酒時期有個名叫奧尼·馬登的歹徒挖通了地下室和隧道,通過這條渠道把私酒偷偷搬上紐約中央列車,運往奧爾巴尼和布裏奇波特。”
“但為什麽不把被害人就近埋在隧道旁,為什麽要冒著被人看見的危險把那家夥拖到高架橋下?”
萊姆現在有點不耐煩了。“你還不明白他想要告訴我們什麽嗎?”
班克斯張嘴想要說什麽,但還是搖了搖頭。
“他就是要把屍體放在能看得見的地方,”萊姆說,“他希望有人發現它,所以才把那只手露在外面。他在向我們揮手,吸引我們的註意。很抱歉,你只有一名不明嫌疑犯,但他的聰明程度足以抵過兩個人。在現場附近一定有一道暗門通往隧道,快去那裏采集指紋。這可能沒什麽用,但你們還是得趕快這樣做。你們知道這個案子的分量,尤其是當報紙開始大肆報道時……好了,兩位先生,祝你們好運。現在,就對不起了。朗?”
“是。”
“別忘了第一犯罪現場。無論發生什麽事,你都得找到它,而且要快。”
“謝謝,林肯。別忘了看那份報告。”
萊姆說他當然會讀,但他們從他的臉色看得出他在撒謊。完全是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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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只游隼輕輕揮動幾下翅膀,降落在窗臺邊緣。窗外,正午的陽光明亮刺眼,天氣似乎悶熱得厲害。
“終於來了。”男人喃喃自語,把頭轉向嗡嗡的門鈴聲傳來的方向,望著通往樓下的房門。
“是他嗎?”他朝樓梯喊道,“是嗎?”
林肯·萊姆沒有聽見任何回答,便又把頭轉向窗戶。游隼的頭轉動了一下,動作很快,就像一次痙攣,瞬即回覆到原先保持的優雅姿態。萊姆註意到它的爪子上沾有血跡,一片黃色的肉塊耷拉在它那黑色的堅果殼般尖小的喙邊。它伸著短短的脖子,慢慢地向鳥巢移動,動作使人聯想到的不是鳥,而是蛇。那只游隼把肉塊丟進窩裏一只藍絨毛小鳥仰張著的小嘴中。我現在看到的是紐約市唯一沒有天敵的生物,萊姆心想。也許,只有上帝除外。
他聽見腳步聲,有人正順著樓梯慢慢走上來。
“是他嗎?”他問托馬斯。
年輕人回答:“不是。”
“那是誰?門鈴響了,不是嗎?”
托馬斯的眼睛看著窗戶。“那只鳥回來了。瞧,你窗臺上有血跡。你看得到它們嗎?”
雌游隼緩緩地進入萊姆的視線。一身藍灰色的羽毛,像條魚一樣斑斕奪目。它正仰著頭,朝天空來回巡視。
“它們總是在一起。它們會終生相伴嗎?”托馬斯大聲問,“就像鵝那樣?”
萊姆的眼神回到托馬斯身上。後者正躬起他那結實、年輕的腰身向前,透過被雨水濺臟的窗戶註視著鳥巢。
“是誰來了?”萊姆又問了一遍。年輕人故意拖延的態度讓他有些惱火。
“訪客。”
“訪客?哈!”萊姆哼了一聲。他試圖回想起上一次有客人來訪是什麽時候。那至少是在三個月以前了。上次來訪的客人是誰呢?也許是那些記者,或者是某個遠房親戚。對了,是彼得·泰勒,萊姆的一位脊椎神經科治療專家。布萊恩也來過這兒幾次,不過她當然不能算是訪客。
“這裏很冷。”托馬斯抱怨說,同時伸手去打開窗戶。年輕的典型表現。萊姆想。
“不要打開窗子,”他命令道,“還有,告訴我到底是誰來了?”
“真冷。”
“你會嚇著鳥兒的。你可以把冷氣關掉。我來關好了。”
“先打開再說。”托馬斯說著用力擡起窗戶粗大的木框,“那兩只鳥打從搬來後就習慣你了。”聽到響動,窗外的兩只游隼轉過頭來,瞪大眼睛望向噪音的來源。但它們也僅是瞪大眼睛而已,仍然停留在窗臺邊緣,像君主一樣俯瞰著它們領地上無精打采的銀杏樹和街道兩邊來來往往的泊車者。
萊姆又問了一遍:“誰來了?”
“朗·塞林托。”
“朗?”
他來幹什麽?
托馬斯來回打量著房間。“這地方真夠亂的。”
萊姆不喜歡打掃房間時的混亂。他不喜歡亂糟糟的樣子,也受不了吸塵器刺耳的噪音——他發現自己對那玩意兒特別惱火。他很滿意這裏,滿意它現在的樣子。這間被他稱作“辦公室”的房間,位於這幢地處上西區的哥特式住宅的二層,向外可以俯眺中央公園。房間很大,二十乘二十英尺見方,但幾乎每一寸空間都堆滿了東西。有時他會閉上眼睛玩一種游戲,試圖分辨出房間裏不同物品的氣味:數千本書籍雜志,堆得如比薩斜塔般的覆印紙,發熱的電視機晶體管,蒙滿灰塵的電燈泡,軟木制成的布告板,以及乙烯基、過氧化氫和乳膠等不同的室內裝潢材料。
他能分辨出三種不同品牌的蘇格蘭威士忌。
以及游隼鳥糞的味道。
“我不想見他。告訴他我很忙。”
“還有一位年輕警官,厄尼·班克斯。嗯,和一個職業棒球手的名字相同,對吧?你真應該讓我清理一下房間。每次都得等到有人造訪,才會發現這裏有多臟亂。”
“造訪?天哪,這個詞聽起來真古老,起碼是維多利亞時代的用語。聽聽我說的怎麽樣——叫他們滾得遠遠的。這麽說會有失古禮嗎?”
臟亂……
托馬斯說的是房間,但萊姆認為他的意思也包括身為雇主的自己。
萊姆的頭發又黑又密,像二十歲的人——盡管他已經兩倍於那個年齡了。然而,它們卻亂蓬蓬地糾結在一起,亟須梳洗修剪。他臉上黢黑的胡須已經三天沒刮,看上去臟兮兮的。他常常會因為耳朵刺癢而從睡夢中醒來,這表示那裏的毛發也該修理了。萊姆的指甲很長,手指甲和腳趾甲都一樣,他身上那件難看得嚇人的睡衣,已經連續穿了一個星期沒有換過。他的眼睛細長,眼珠深棕色,嵌在他的臉上顯得相當漂亮——不知是情有獨鐘還是出自其他什麽原因,反正布萊恩不止一次這麽告訴他。
“他們想和你談談。”托馬斯繼續說,“他們說這非常重要。”
“哼,聽他們瞎掰。”
“你已經將近一年沒見過朗了。”
“既然如此,我又何必現在見他?你把鳥兒嚇著了嗎?你要是嚇著了鳥兒,小心我跟你沒完。”
“這很重要,林肯。”
“非常重要,我記得你剛才是這麽說的。醫生在哪兒?他早該打電話來了。我剛才打了個盹,而你又出去了。”
“你從清晨六點一直醒到現在。”
“沒有。”他停頓了一下,“不錯,我醒得很早。但後來我又睡著了,而且睡得很熟。你查過留言嗎?”
托馬斯說:“查過了,沒有他的留話。”
“他說他會在十點左右來。”
“現在剛過十一點。也許他臨時被叫去出急診,耽擱了一會兒。你想說什麽?”
“你剛才打過電話嗎?”萊姆粗聲粗氣地問,“也許他想打電話進來,而你剛好占著線。”
“我剛才和……”
“我說什麽來著?”萊姆問,“看你生氣了。我不是說你不能用電話。你當然可以。永遠都可以。我只是說他可能會打電話來,而你剛好占著線。”
“不,你的意思是今天早上他媽的什麽事都不順眼。”
“這是你說的。你知道,有一種東西叫‘通話等待’,你可以同時接兩個電話。我們早該申請一個。我的老朋友朗想幹什麽?他的職業棒球手朋友又想幹什麽?”
“去問他們。”
“我現在問的是你。”
“他們想見你。我只知道這些。”
“因為他們有事,非、常、重、要。”
“林肯。”托馬斯嘆了口氣。這個相貌英俊的年輕人伸手撥弄著頭上的金發。他穿著褐色長褲和白襯衫,系著一條藍色的花紋領帶,領結打得完美無瑕。萊姆一年前雇用托馬斯時,曾對他說,只要他樂意,可以穿牛仔褲和T恤上班。但從那天到現在,他一直穿著得一絲不茍。萊姆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這一點讓他把這個年輕人留用至今,但他確實這麽做了。在托馬斯之前的看護沒有人堅持過六個星期,這些辭職的人確切地說是被開除的。
“好吧,你怎麽跟他們說的?”
“我告訴他們給我幾分鐘時間,讓我先來看看你是否穿好衣服,然後他們就可以上來。就這樣。”
“你沒有問我就自作主張。真是太感謝你了。”
托馬斯向後退了幾步,朝著狹小的樓梯向樓下喊:“上來吧,先生們。”
“他們跟你說了些什麽,是不是?”萊姆說,“你有事瞞著我。”
托馬斯沒有回答。萊姆望著那兩個人走上樓來。他們一進房間萊姆就先開口了。他對托馬斯說:“拉上窗簾,你已經太打擾那兩只鳥了。”
這句話的實際意思是,他已經享受夠上午燦爛的陽光了。
說不出話。
嘴上貼著的膠帶又臭又粘,讓她一個字也說不出來。比起手腕上冰冷的金屬手銬,比起抓在她雙肩上的短而粗壯的手指,這種滋味更讓她感覺到絕望無助。
那個出租車司機仍然戴著滑雪頭套,帶著她鉆下一條陰暗潮濕的長廊,穿過一排排管道和水管,來到一座辦公大樓的地下室。但她不知道確切的地點在哪裏。
如果我能對他說話……
T.J.科爾法克斯是個專家。摩根·斯坦利公司三樓的大腕。一個談判高手。
錢?你要錢嗎?我給你錢,很多很多錢,小子。多得數不過來。她把這番話想了十多遍,同時拼命想抓住他的眼神,好像她能把這番話輸送到他腦子裏一樣。
求……求……你,她無聲地乞求。她又開始想到她的401(k)退休儲蓄基金(美國一項重要的保障退休人員收益的延稅儲蓄計劃,約有四千兩百萬人參加,資產儲備總值超過兩萬億美元。),她可以把她的退休金全給他。哦,求求你……
她想起前一天晚上的情景:那個人看完焰火後轉過身來,把他們拉下車,給他們銬上手銬。他把他們塞進後備箱裏,然後重新開車上路。起先是粗糙的石頭路和破爛的瀝青馬路,然後經過一段平坦的路面,車子又開上另一條坑窪不平的道路。她聽見車輪急速轉動時發出的呼呼聲,知道車子正經過一座橋梁。然後車子又轉了幾個彎,再經過幾段糟糕的路面,最後,終於停了下來。司機下了車,似乎去打開一道柵欄或一扇大門。他把車開進了車庫,她想。城市的喧囂突然被切斷了,而車子噗噗排出的廢氣一下子多了起來。這是因為四面都被墻壁封閉的緣故。
接下來,出租車後備箱的蓋子被打開了。那個人把她拉下車,從她的手指上擼下那只鉆石戒指放進口袋,然後帶她沿著畫滿幽靈般面孔的墻壁往前走。墻上有幾雙已經褪了顏色的眼睛失神地盯著她,一個屠夫,一個魔鬼,三個悲傷的孩子——全都被漆在那斑駁破敗的泥灰墻上。他拖著她下到一個充滿黴味的地下室,把她丟在地上。他橐橐地走上樓去,將她留在黑暗裏,被腐肉、垃圾等散發的惡心氣味包圍著。她在那裏躺了幾個小時,睡著了一小會兒,大部分時間都在哭泣。一聲突如其來的巨響將她驚醒,那聲音就來自附近,像是一次猛烈的爆炸。此後她就更難睡著了。
半小時前,他又回到她身邊,讓她重新躺進後備箱。他又開車走了二十分鐘,來到這個鬼知道是哪裏的地方。
他們現在是在一間幽暗的地下室裏。地下室中央有根粗大的黑色水管,他把她銬在水管上,抓住她的雙腳筆直地往前拉,把她調成坐姿。他蹲下身,用細繩子把她的雙腿捆綁在一起。因為他戴著皮手套,這花了好幾分鐘時間。捆好後,他站起身,盯著她打量了好一陣,再俯身向前,把她的上衣扯開。他繞到她背後,她倒吸了一口涼氣,感覺到他的手放上她的肩膀,正在摸索、揉搓她的肩胛骨。
她不停地哭喊著,被膠帶封住的嘴巴不斷發出哀求聲。
她想得出接下來要發生什麽事。
那雙手沿著她的肩往下移動,然後從手臂下環繞到她身體的正面。但是他沒有碰她的□□。那雙手像蜘蛛一樣爬過她的皮膚,像是在尋找她的肋骨。他戳戳她肋骨,又輕輕地撫摸起來。T.J.渾身顫抖,掙紮著想躲避開。但他緊緊地抓住她,撫摸得更快了,手掌上也加大了力度,以感覺那肋骨的彈性。
終於,他站了起來。她聽見後退的腳步聲。有好長一段時間,地下室裏一片沈寂,只有中央空調和電梯運轉的吱嘎聲。突然,從她的身體後方傳來一個聲音,嚇得她發出唔唔的驚叫。那個聲音不斷重覆著,刷拉—刷拉。聽起來很熟悉,但她無法判斷那是什麽。她試圖回頭看看他在幹什麽,但她做不到。那是什麽東西?她聽著這有節奏的聲音,一次一次又一次。這讓她回想起她母親居住的地方。
刷拉—刷拉。
那是某個星期六的早上,在田納西州貝德福鄉下的小木屋,她母親把一周唯一不必工作的一天全都投入到打掃家庭衛生中。T.J.一直睡到日上三竿,才跌跌撞撞地下樓去幫忙。刷拉——這段回憶讓她又哭泣起來。她聽著這聲音,想不通究竟為什麽,這個人要如此小心翼翼、一絲不茍地用掃帚清掃地下室的地面。
他從他們的臉上看到了驚惶和不安。
某種你不常在紐約市兇案組警探身上發現的東西。
朗·塞林托和年輕的班克斯——他的名字是傑裏,不是厄尼——坐在萊姆用他那亂蓬蓬的腦袋指點的地方:一對滿是灰塵、坐上去很不舒服的藤椅。
自從塞林托上次來訪到現在,萊姆的變化很大,使他難以掩飾自己驚訝的表情。班克斯雖然沒有可以參照比較的標準,但也同樣感到詫異。這又臟又亂的房間,這游移不定、充滿戒心地望著他們的目光,還有那股味道——一股內臟的氣味圍繞在怪物般的林肯·萊姆周圍。
他現在非常後悔讓他們上樓來。
“你為什麽不先打個電話過來,朗?”
“因為你一定會叫我們別來。”
這是實話。
托馬斯正要往樓梯走,萊姆搶先一句攔住他:“不,托馬斯,我們用不著你麻煩。”他記得這個年輕人每次都要問客人吃點或喝點什麽。
這個該死的好事的家夥。
房間裏沈默了一會兒。身材魁梧、衣服皺巴巴的塞林托——一個有著二十年警界資歷的老手——低頭望著床邊的一個盒子,想要開口說話。不過不管他原本打算說什麽,都被落入他視野的那堆一次性成人紙尿布打斷了。
傑裏·班克斯說:“我讀過你的書,先生。”這位年輕的警察有一雙笨手,刮胡子的時候在臉上劃出好幾道傷口。不過,他額前那一綹翹起的頭發還真好看。天哪,他看上去就像十二歲的孩子。萊姆心想,世界在一天天變老,世上的人卻似乎越來越年輕了。
“哪一本?”
“嗯,當然是你寫的關於犯罪現場的書。不過我指的是那本有圖畫的,好幾年前出版的那本。”
“那本書裏也有字。實際上,它絕大部分都是字。你讀完了嗎?”
“哦,那當然。”班克斯很快說。
在這個房間的一面墻邊,堆著一大堆沒賣出去的萊姆的書:《犯罪現場》。
“我不知道你和朗是朋友。”班克斯又說。
“哦,朗沒翻出他的畢業紀念冊給你看過?沒指給你看那些照片?沒捋起袖子給你看他的傷疤,說這些是和萊姆在一起時留下的?”
塞林托沒有笑。好吧,既然你喜歡,我可以叫你更笑不出來。萊姆心想。那個老家夥正在他的手提包裏翻找著什麽。他究竟帶了什麽東西到這裏?
“你們在一起搭檔了多久?”班克斯找了個話題問。
“這種說法不太對。”萊姆說著,擡頭看了看鐘。
“我們不是搭檔。”塞林托說,“我在兇殺組,他是偵查資源組(指紐約市警察局刑事案件現場鑒定單位。)的頭兒。”
“哇!”班克斯說,對萊姆的敬佩更深了一層。刑事調查及資源組的負責人,向來是警局裏最受尊重的人之一。
“是啊!”萊姆說。他看著窗外,仿佛他的醫生隨時會騎著游隼進來似的。“兩個火槍手。”
“七年,斷斷續續,我們在一起工作。”塞林托用一種容忍的語氣說。這股腔調惹惱了萊姆。
“真是一段美好的時光啊。”萊姆譏諷地說。
托馬斯皺起了眉頭,但塞林托沒聽出他的意思,或許更可能是裝作沒聽出來。他說:“我們有點問題,林肯。我們需要你幫點忙。”
啪嗒。一沓文件放在了他床邊的桌子上。
“幫點忙?”從他那狹窄的鼻子裏爆出一聲冷笑。布萊恩以前總是懷疑他的鼻子經過外科整形,但他沒有。她也認為他的嘴唇太完美了。(“加上一道疤吧。”她曾開玩笑說。而在一次爭吵中,她差點就這麽做了。)他奇怪,為什麽今天他腦海中會一再浮現他前妻那動人的形象。今早他一醒來就想到她,忍不住想要給她寫封信,這封信此刻就在他的電腦屏幕上。他用一根手指下達指令,把這份文件保存進硬盤。此時房間裏一片沈默。
“林肯?”塞林托說。
“是……你要我幫點忙。我聽見了。”
班克斯在椅子上不舒服地挪了挪屁股,臉上仍然保持著不自然的微笑。
“我還有個約會,呃……那個人隨時會到。”萊姆說。
“約會?”
“和醫生。”
“真的嗎?”班克斯問,也許只是不想再次出現冷場。
塞林托不知道該怎樣把這次談話繼續下去,便問道:“你近來還好吧?”
打從他們進來到現在,班克斯和塞林托還沒有問過萊姆的健康狀況,這是每一個看到林肯·萊姆的人都竭力回避的問題。因為這答案可能極為覆雜,而且幾乎可以肯定不會很愉快。
但他只是簡單地說:“我很好,謝謝。你呢,貝蒂還好吧?”
“我們離婚了。”塞林托回答得很快。
“真的?”
“房子歸她,孩子一半歸我。”這個粗壯的警察強擠出一臉笑容,好像他已經習慣於這麽回答。萊姆猜想在這樁破裂的婚姻背後一定有一個痛苦的故事,但他現在不想聽。不過,他對這樁婚姻觸礁並不感到驚訝。塞林托是個工作狂。多年來他一直是警界百傑之一——他能獲得此項殊榮靠的可不僅是年頭和資歷,更有許多過硬的成績。他每星期工作近八十個小時。萊姆在剛和他共事的頭幾個月,甚至不知道他已經結婚了。
“你現在住哪兒?”萊姆問,心中希望這種彬彬有禮的客套話能讓他們厭倦,然後請他們走人。
“布魯克林,在高地上。我有時候步行上班。你不是知道我一直在減肥嗎?原來減肥的秘訣不在於節食,而在於鍛煉。”
萊姆根本看不出朗·塞林托和三年半前相比有何不同,看不出他是胖了還是瘦了。在他眼裏,塞林托十五年來一直是一個樣子。
“那麽,”年輕的班克斯說,“你是說,一會兒有醫生要來,為了……”
“一種新療法?”萊姆替他說完聲音漸小的問題,“沒錯。”
“祝你好運。”
“非常感謝。”
現在是上午十一點三十六分。十點已經過了很久了。對醫生來說,遲到是最不可原諒的錯誤。
他看到班克斯的眼睛兩次瞟向他的腿。在第二次的時候,他把這個臉上長著青春痘的小子逮了個正著。不出他所料,這個年輕警察的臉馬上變紅了。
“總之,”萊姆說,“我恐怕真的沒有時間幫你們忙。”
“但他還沒到,不是嗎?那個醫生?”朗·塞林托用他那種專門用來戳穿嫌疑犯編造謊言時的冷酷堅硬的口氣問。
托馬斯端著一壺咖啡出現在門口。
萊姆用口型無聲地罵了他一句粗話。
“林肯忘了問二位先生想喝點什麽了。”
“托馬斯總把我當成小孩子。”
“如果有必要的話。”這位看護頂嘴說。
“好吧。”萊姆被激怒了,“請喝點咖啡。我也要來點有益健康的東西。”
“太早了。”托馬斯說,“酒吧還沒開門呢。”絲毫不理會萊姆的臉有多難看。
班克斯的目光又一次瞄向萊姆的身體。或許他原本以為萊姆會瘦得只剩下皮包骨。實際上在那次意外發生後不久,萊姆身體萎縮的現象就停止了。他的第一位理療醫生用盡了各種辦法醫治他。還有托馬斯,雖然他有時候像茅廁裏的石頭一樣又臭又硬,有時又像個老奶奶一樣嘮叨個沒完,但作為康覆護理員,他好得無可挑剔。他每天幫萊姆做被動關節運動,用角度測定法認真測量,記錄下萊姆身上每一個關節能夠承受的活動範圍,並仔細檢查在持續的推拉活動中手腳的痙攣狀態。被動關節運動不是什麽神奇療法,但它確實有效,既阻止了肌肉萎縮,又保證了血脈暢通。對一個三年半以來肌肉活動只能局限在肩膀、頭部和左手無名指上的人來說,林肯·萊姆的狀況不能算太糟。
年輕的警探把視線從萊姆的手指上移開。萊姆左手的無名指放在一個覆雜的黑色電子控制裝置上,這個裝置先連接到另一個控制器,再從那裏派生出許多管道和纜線,與電腦和墻上的屏幕相連。
癱瘓者的日子很不好過。這是多年前一位醫生告訴萊姆的話。但至少,有錢的癱瘓者要幸運一些。
塞林托開口了:“今天早上西區發生了一起謀殺案。”
“上個月我們接到報告說有一些無家可歸的流浪漢失蹤,”班克斯接著說,“所以一開始我們以為又是一起類似的案件,但結果不是。”他以戲劇化的口吻說,“被害者是昨晚那些人中的一個。”
萊姆一臉茫然地望著這個滿臉疙瘩的年輕人:“哪些人?”
“他沒有看新聞。”托馬斯說,“如果你們說的是那起綁架案,他可沒聽說。”
“你不看新聞?”塞林托笑了起來。“你這家夥一天看四種報紙,還把本地新聞錄下來帶回家看。布萊恩告訴我,有一天晚上你們□□時,你居然叫她凱蒂·庫裏克(美國全國廣播公司《今日新聞》的女主播。)。”
“我現在只讀文學作品。”萊姆裝腔作勢地說。
托馬斯插上一句:“文學作品永遠是新聞中的新聞。”
萊姆沒理他。
塞林托說:“一男一女從西海岸談完生意回來,在肯尼迪機場坐上一輛黃色出租車,然後就再也沒回到家。”
“這裏有一份大約昨晚十一點三十分的報案記錄。當時那輛出租車正行駛在皇後區的布魯克林到皇後區的高速公路上,車子後座上有一對白人男女,拼命地敲打玻璃,似乎想打破車窗逃出來。沒有人記下車牌或車型。”
“目擊者——那個看見這輛出租車的人,可曾看清司機的長相?”
“沒有。”
“後座的女人呢?”
“目前沒有她的消息。”
十一點四十一分了。萊姆真的對威廉·伯格醫生感到憤怒了,“討厭的案子。”他心不在焉地嘀咕道。
塞林托大聲地長長嘆了口氣。
“接著說,說下去。”萊姆說。
“他戴著她的戒指。”班克斯說。
“誰戴著誰的什麽?”
“被害人,他們今天早上發現的。他戴著那個女人的戒指,就是另外一個乘客。”
“你能確定是她的?”
“戒指內環有她的姓名縮寫。”
“這麽說你們有一個unsub,”萊姆接著說,“他要讓你們知道那個女人在他手裏,而且還活著。”
“什麽是unsub?”托馬斯問。
萊姆仍然不理他,但塞林托代他回答:“就是‘不明嫌疑犯’。”
“可你知道他是怎麽把它戴上去的嗎?”班克斯追問。他微微睜大眼睛,期待著萊姆的判斷。“她的戒指?”
“我猜不到。”
“削掉那人手指上的皮肉。連皮帶肉,骨頭都露出來了。”
萊姆露出一絲微笑。“哦,他真是一個聰明的家夥,不是嗎?”
“為什麽說他聰明?”
“這樣可以確保戒指不會被過路人拿走。上面沾著血,對吧?”
“全是血。”
“首先,這樣戒指不會輕易被人發現;即使某個過路人發現了戒指,也會考慮到艾滋病和肝炎的風險。大多數人會就此打消順手牽羊的念頭。她叫什麽名字,朗?”
那個資深警探向他的同伴點了點頭,後者馬上翻開他的記事本。
“塔米·瓊·科爾法克斯,人們叫她T.J.。二十八歲。在摩根·斯坦利公司工作。”
萊姆註意到班克斯也戴著戒指,大概是學校畢業紀念之類的東西。這個孩子太優雅了,就像一個大學或高中的學生。一點警察味也沒有。就算那枚戒指上刻著耶魯大學的校名,萊姆也不會感到驚訝。但他居然是一個兇殺組的警探?!這世界到底怎麽了?
這位年輕警察捧起咖啡杯,忍不住抖了幾下。萊姆放在“埃弗斯和詹寧斯”牌電子控制板上的左手無名指輕輕移動,按了幾個設定,就把冷氣關上了。他本來不想把這些控制功能浪費在壁爐和空調之類的東西上,他寧願把它們留給電燈、電腦和翻頁讀書機等更必要的東西。但是當房間太冷的時候,凍得他直流鼻涕。對一個癱瘓者來說,這簡直是要命的折磨。
“沒有索要贖金的字條?”萊姆問。
“什麽也沒有。”
“你是這個案子的負責人嗎?”萊姆問塞林托。
“在吉姆·鮑林手下,算是吧。我們想讓你評判兇案現場報告。”
萊姆又笑了。“我?我已經三年沒看過犯罪現場報告了。我能告訴你們什麽?”
“你能告訴我們線索,林肯。”
“現在誰是資源調度組的頭兒?”
“文斯·佩雷蒂。”
“那個參議員的兒子。”萊姆想起來了,“讓他看好了。”
塞林托猶豫了一下。“我們寧願讓你看。”
“我們是誰?”
“局長,還有我。”
“那麽,佩雷蒂組長對此有何想法?”萊姆問,笑得像個高中女生,“真的沒有自信?”
塞林托站了起來,在房間裏來回踱步,低頭打量著地上那堆雜志。《刑事鑒定評論》、哈丁與波依爾科學儀器公司產品目錄、《新蘇格蘭場刑事調查年鑒》、《美國刑事鑒定人員學會會刊》、《美國社會犯罪研究室通訊》、CRC出版社出版的《刑事鑒定》、《國際刑事鑒定學會會刊》。
“看看那些雜志,”萊姆說,“訂閱期都過了很久了,而且都蓋滿了灰塵。”
“你這裏的每一件東西都他媽的蓋滿了灰塵,林肯。你為什麽不動動你的懶屁股,把這個豬窩打掃一下?”
班克斯臉上露出驚恐的表情。但萊姆的感覺卻恰恰相反。他強忍住快要爆發出來的笑聲,戒心已經消失,惱怒也轉變成愉悅。一時間,他甚至後悔這段時間自己和塞林托變得那麽疏遠。然而,他很快抑制住這種感情,嘟囔著說:“我無法幫你,抱歉。”
“和平大會星期一就要召開了,我們……”
“什麽大會?”
“聯合國會議,各國大使、首腦,會有上萬名重要人物雲集這座城市。你聽說過兩天前在倫敦發生的事嗎?”
“什麽事?”萊姆冷冷地說。
“有人想要炸掉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開會的那家飯店。市長嚇壞了,擔心有人會把這次會議當做下一個目標。他不想發生任何醜聞登上報紙的頭條。”
“還有一個小問題,”萊姆嚴肅地說,“T.J.小姐可能再也無法完成旅程回家了。”
“傑裏,再告訴他一些細節,刺激一下他的胃口。”
班克斯已經把註意力從萊姆的腳轉移到他的床。萊姆敢說,到目前為止這兩個家夥最感興趣的就是他的床了。尤其是那個控制器,看上去很像航天飛機上的某個設備,確實造價也差不多。“在他們被綁架十個小時後,我們發現那位男性乘客——約翰·烏布裏奇——被人打了一槍,然後活埋在離三十七街和十一街交會處不遠的國鐵軌道旁。我們發現時他已經死了,但他是被活埋的。彈孔是點三二口徑的。”他擡起頭,又加上一句,“本田型號的子彈。”
他的意思是,不明嫌疑犯使用的武器沒有任何怪異特別之處。這個班克斯看起來還蠻聰明的,萊姆心想,唯一的問題是太年輕了,以後他或許可能、也或許不可能成熟起來。林肯·萊姆認為自己從來沒有年輕過。
“子彈膛線的情況呢?”萊姆問。
“六槽,左旋。”
“這麽說他使的是柯爾特手槍。”萊姆說著,又瞥了一眼犯罪現場示意圖。
“你說‘他’,”班克斯說,“其實應該說‘他們’。”
“什麽?”
“不明嫌疑犯有兩個。在埋屍地點和通往街區的鐵梯間有兩組腳印。”班克斯指著犯罪現場示意圖說。
“梯子上有指紋嗎?”
“沒有,被擦掉了。擦得很仔細。腳印通往埋屍地點,又返回到梯子那裏。總之,拖動被害人的一定是兩個人。死者的體重超過兩百磅,一個人絕對辦不到。”
“說下去。”
“他們帶他到事先挖好的坑邊,把他丟進去,朝他開一槍後用土埋上,然後回到梯子那裏,溜之大吉。”
“把他扔進坑裏才開的槍?”萊姆提出質疑。
“是的。現場周圍沒有任何血跡。鐵梯和到埋屍處的路上也沒有。”
萊姆發現他自己開始有點興趣了,但他仍說:“你們想要我做什麽?”
塞林托咧開一嘴參差不齊的黃牙。“我們遇到難題了,林肯。一大堆證物都他媽的沒有任何意義。”
“那又怎樣?”每件證物都有意義的兇案現場本來就少之又少。
“嗯,這次真的很怪異。請讀讀這份報告吧。我把它放在這上面。這東西怎麽用?”塞林托看向托馬斯。托馬斯走過來將現場報告夾在翻頁機上。
“我沒有時間,朗。”萊姆再次聲明。
“這東西真奇妙。”班克斯說,目不轉睛地盯著翻頁機看。萊姆沒有搭腔。他不經意地瞥了一眼第一頁,接著就仔細讀了下去。他把無名指微微向左移動一毫米,一根橡膠桿便升了起來,將報告翻到下一頁。
他邊讀邊想。的確很怪異。
“兇案現場由誰負責?”
“佩雷蒂本人。他聽說被害人是那輛出租車上的失蹤者,就跑過去親自接手了。”
萊姆繼續看下去。有那麽一陣,那些毫無想象力的警察記錄完全吸引了他的註意。然而,門鈴響了,他的心臟開始加速狂跳。他把目光移向托馬斯,冰冷的眼神明白表示開玩笑的時間已經結束了。托馬斯點點頭,立刻轉身下樓。
出租車司機、證物、被綁架的銀行高級職員……所有思緒頃刻間從林肯·萊姆的頭腦裏一掃而空,消失得無影無蹤。
“是伯格醫生。”
終於到了。等了這麽久,總算到了。
“呃,對不起,朗,我不得不請你們離開了。很高興再次見到你。”他露出微笑,“這的確是件有趣的案子。”
塞林托猶豫了一下,起身說:“可是你會讀完這份報告吧,林肯?會把你的想法告訴我們?”
萊姆說:“你說呢?”然後把頭靠回到枕頭上。像萊姆這種程度的癱瘓者,頭部和頸部還可以任意活動,只需要通過頭部的三維運動,就可以執行十多項控制指令。但是萊姆不願意使用頭部控制器,他可以體會到的感官愉悅已經所剩無幾,他不想放棄把頭放在那價值兩百美元的枕頭上的快感。這兩個不速之客已經讓他感到很疲倦。還不到中午,他就一心想睡覺。他頸部的肌肉正在痛苦地抽搐著。
當塞林托和班克斯走到門口時,萊姆說:“朗,等一等。”
那位資深警探回過身來。
“有件事你應該知道。你們只找到一半的犯罪現場,而最重要的是另外一個——第一現場,兇犯的藏身處。他會躲在那裏,但要找到那個地方會比登天還難。”
“你為什麽認為還有另一個現場?”
“因為他不是在坑裏開槍射擊被害人的,而是在其他地方,在第一現場。很有可能就是他藏匿那個女人的地方。可能是在地下,或者是這座城市某個特別偏僻的角落,也可能兩者兼有……因為,班克斯——”萊姆搶在那個年輕人提問之前說,“他不會冒著被人發現的危險開槍射擊,除非那個地方很安全,又沒有什麽人。”
“也許他使用了消音器。”
“子彈上沒有與橡膠或棉花摩擦的痕跡。”萊姆反駁道。
“但是那個人怎麽可能是在別的地方挨槍的呢?”班克斯分辯說,“我的意思是,現場沒有任何血跡。”
“我敢說被害人是臉部中彈。”萊姆說。
“是的,沒錯。”班克斯回答,臉上帶著自嘲的傻笑,“你怎麽知道?”
“被點三二口徑的子彈射中面部會很痛,會完全喪失抵抗力,但流血不多。只要不射中腦子,一般不會致命。被害人處於這種狀態下,那個不明嫌疑犯可以隨意把他帶到任何地方。我說‘那個不明嫌疑犯’,因為嫌疑犯只有一個人。”
一陣冷場。“但是……現場有兩組腳印。”班克斯聲音很小地說,好像正在拆除地雷的引信。
萊姆嘆了口氣。“腳印只有一種,是同一個人走了兩次留下來的,目的是愚弄我們。還有,往北和往南的腳印深度完全一樣,所以他並沒有擡著兩百磅重的人走來走去。被害人是赤腳嗎?”
班克斯翻了一下記錄本。“只穿著襪子。”
“好,這表明嫌疑犯穿上被害人的鞋子,自作聰明地走到梯子那裏,又折了回來。”
“如果他不是從梯子上下來的,他又是怎麽走到埋屍地點的呢?”
“他帶著那個人從鐵軌上自己走過來,大概是從北邊方向。”
“不論哪個方向都沒有別的通往街區的階梯呀。”
“但是有和鐵軌並行的隧道。”萊姆繼續說,“它們與十一大街邊一些舊倉庫的地下室相連。禁酒時期有個名叫奧尼·馬登的歹徒挖通了地下室和隧道,通過這條渠道把私酒偷偷搬上紐約中央列車,運往奧爾巴尼和布裏奇波特。”
“但為什麽不把被害人就近埋在隧道旁,為什麽要冒著被人看見的危險把那家夥拖到高架橋下?”
萊姆現在有點不耐煩了。“你還不明白他想要告訴我們什麽嗎?”
班克斯張嘴想要說什麽,但還是搖了搖頭。
“他就是要把屍體放在能看得見的地方,”萊姆說,“他希望有人發現它,所以才把那只手露在外面。他在向我們揮手,吸引我們的註意。很抱歉,你只有一名不明嫌疑犯,但他的聰明程度足以抵過兩個人。在現場附近一定有一道暗門通往隧道,快去那裏采集指紋。這可能沒什麽用,但你們還是得趕快這樣做。你們知道這個案子的分量,尤其是當報紙開始大肆報道時……好了,兩位先生,祝你們好運。現在,就對不起了。朗?”
“是。”
“別忘了第一犯罪現場。無論發生什麽事,你都得找到它,而且要快。”
“謝謝,林肯。別忘了看那份報告。”
萊姆說他當然會讀,但他們從他的臉色看得出他在撒謊。完全是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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