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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6章 爭吵離婚問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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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6章 爭吵離婚問題(1)

“媽,抱歉了……”

“不用說這個!子衿,你知道我是爽快人,直接說話!5年前你的不辭而別,我不問,一切就當沒發生過!現在仁賢在這,兩個孩子也在這,希望你回家!我和你爸作為家長,也是希望你回家!”

金夫人威風凜凜的,憋了一肚子氣!憋了一肚子話!

可是能怎麼辦呢?

家庭矛盾是瑣碎,嘟嘟囔囔的也心煩,直接解決問題吧!

看看眼前局勢,矛盾往下壓,緩和關系。

金夫人也很無奈,很委屈,這輩子還沒受過如此的窩囊氣呢!

“子衿,你哥剛才話裏話外的意思說我是惡婆婆,我欺負你,仁賢欺負你,我不這麼認為!5年了,家裏保持你的一切原樣和位置,都盼著你回來,二話不說!世間能有幾家,哪個丈夫能做到這個份上?子衿,往日情意依舊,我也表個態,我還是認可你!我直率的發言,也希望你能直率回答:想怎麼樣?想要如何的生活模式?不想和我們居住在一起,想分出去單過也可以!今天大家都在這,人聚齊了,直言不諱,你就說吧!”

不容易了,

金夫人一再退讓,近乎極限!

換個角度想一想,兒媳婦跑了5年,家裏還能無條件的接納。

絕絕子!夠意思了!

還不是看在當初的情份上,秦子衿怎麼照顧金仁賢的,怎麼對待公婆的…

情意不忘,

金夫人生氣也罷,恨也罷,還是給她機會!

但是,秦子衿不想再回到那個家裏了。

當初的壓抑生活,歷歷在目。

現在的自由,多麼可貴。

“媽,您別生氣,也聽一聽我的心裏話。嫁到家中4年,從身份上講,您是長輩。從情義上講,您是恩人。我以一個欠債者的身份,沒有感覺到被欺負,我感覺是很幸運!真的!很多次做夢都能笑醒,我能嫁給仁賢,我太幸運了!但是,這並不代表我們的婚姻能持續下去,我和仁賢的性格、愛好、價值觀都不一樣,溝通困難,總是吵架鬧不愉快……”

什麼?

金仁賢聽不下去了,急切的,糾正的,甚至是可憐的!

“老婆,不是不是呀,我們從來不吵架,哪裏有不愉快呢!”

“那是因為我在迎合你,我在處處考慮你的情緒!我在家中從不敢提反對意見,我不敢說一句惹大家不開心的話!”

秦子衿說完之後,又再次目光轉向公爹和婆婆。

她今天的主攻對象是公公婆婆,5年的遠走,需要給長輩一個交代,而且提出離婚也需要得到長輩的允許。

“爸,媽,以前的日子,我沒覺得被欺負,但我也是每天謹小慎微,時時刻刻的謹慎,怕犯錯誤,怕惹你們不開心。相比於以前,我更喜歡現在的生活,我想做有意義的事,體現人生價值。”

“爸,媽,你們曾經親口說過,答應過我,只要我把孩子生完,就可以抵消恩情,就可以平等的對待我。那麼我提出離婚,希望你們不要反對,也不要強制性的壓迫。公平對待我,這是你們當初的承諾!一個公平的人,一個自由的人,應該有提出離婚的權利吧?”

一陣安靜,

金先生和金夫人互視一眼,沒話說。

說啥?

兒媳婦說的有理有據,翻舊賬,翻承諾,話堵在這,還能說啥?

“老婆,你的意思我聽明白了。以前讓你受委屈,是我的過錯,這次我聽明白了!尊重你的想法,還有什麼意見,我也會虛心接受。你的工作,我大力支持!你……你別總是說一些氣話,我們不會離婚。我們有可愛的寶寶,有感情,有家庭,我父母也都認可你,沒說的!老婆,你再想一想,多想一想那些美好時光,我們在一起風雨同舟的幸福!真的,沒有破裂感情,怎麼也不至於離婚啊!”

金仁賢握住老婆的手,幾乎是懇求了。

“子衿,談一談,我們可以談的,你不要總說離婚!”

秦子衿的態度明確,一絲一毫希望不給,吃了秤砣鐵了心。

“我們已分居兩年以上,我凈身出戶,財產方面沒有糾葛。我放棄撫養權,放棄探視權,孩子方面也不會存在糾紛……”

“我不同意離婚!不同意!!!”

“嗯,我知道。如果你不同意,我只能起訴離婚。”

“那也沒用!我告訴你,在H國只要一方不同意,就離不成!我不認同感情破裂,也不認同你放棄撫養權,這樁婚你就休想離成!”

確實啊!

H國和華國的婚姻法不一樣。

簡而言之,H國的離婚門檻高,政府不提倡離婚。

離婚手續繁瑣,只要有一方不同意或者是有糾紛,法律就不判決離婚。

普通家庭都離婚困難,

更何況金家權勢高,攔著擰著,想離婚是很難很難的!

秦子衿冷漠撇看臉,兩個人都蘊著怒氣,無話可說。

“爸媽,你們的意思呢?能不能平等對待我?我有沒有離婚的權利?爸,媽,請你們說話!”

這事……

難為人啊!

公公婆婆也不知該說啥!

秦子衿想尋求公平公正,可是家務事哪有公平公正。

清官難斷家務事,

公公婆婆只能勸和,哪能勸離婚呢!

婆婆幹脆低頭看手機,眼不見為凈,她幹脆裝聾作啞,拿著手機刷新聞。

一目十行,看不進去也看硬看,反正不想回答!!

公爹躲不過去,所有人的目光一直瞅著他。

“咳咳……咳咳咳……”

公爹直接咽炎犯了,帶病上陣主持“公道”。

“那個……咳咳,事情是這樣啊!都別著急,先冷靜冷靜嘛!畢竟是你們小夫妻自己的事,還是你們好好商量吧!子衿,我們當然尊重你,但你標桿太高,談不到什麼權利不權利。夫妻之間有矛盾,好好談,好好解決!我和你媽做明智的父母,不過多幹涉。回首想一想,你們認識多少年了,十幾年了吧,是有感情基礎的,可以商討,可以磨合,夫妻應該珍惜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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