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出狼穴又入虎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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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出狼穴又入虎口?
盧修斯其實在安德裏停下呼喊時就偷偷把麻袋扒開了了口子在偷看。 。在看到這個忽然出現的男人一下子就把安德裏制住了,盧修斯還在猜這個人是不是爸爸雇來救自己的。可是他下一秒看到的場景使得他忽然瞳孔放大,心跳幾乎停止。
只見那個黑發男子扣住安德裏的手慢慢的轉過了他的頭,露初他頸部的大動脈“我是誰啊?當然是——半夜起來吃宵夜的人唄!”那人擋住了安德裏揮拳向他攻擊的另一只手,飛快的轉換了一個姿勢,變成了站在安德裏的背後,左手把安德裏的兩只手都扣在背後,右手扣著安德裏的脖子。
這時候,安德裏看不見他自己的背後,還在不斷的掙紮著,但是盧修斯卻能看到那人的犬牙不斷的長長,直到長到像野獸的獠牙那樣,他舔了舔有些蒼白的唇,低下頭,長長地獠牙就刺入了安德裏的頸動脈。不像野獸粗暴的進食,他慢慢的輕輕的吸吮,安德裏原本的奮力掙紮竟然平靜了下來,臉上那分明是迷醉享受的神情。
這使盧修斯感到了更巨大的恐懼,他怕的完全無法動彈,他眼睜睜的看著那個綁架他的巫師先是大出血的漸漸蒼白,慘白然後就像植物缺水一樣慢慢的幹涸。那人似乎是終於吃飽了,他慢慢的擡起頭,嘴唇變得非常的艷麗殷紅,嘴角還帶著一絲沒來及抹去的血跡。
他的眼睛直直往盧修斯在的方向望來,灰藍的眼對上血紅的眼,盧修斯甚至能看那眼裏的血紅色慢慢的退去,變成了藍色,不同於馬爾福家的灰藍,而是一種像明凈如天空般的藍色。很奇怪的,恐懼害怕好像都離盧修斯遠去,眼裏只有那藍色,那麽漂亮,漂亮的他腦袋也完全無法思考了。
“吃的真飽”拿出一塊白手帕擦了擦嘴角,就像他剛剛享受的不是一場血之盛宴而是牛扒大餐,用完的手帕飄落在安德裏屍體上,白色被血色映的越發刺目。 。
“好了,還有一個小巫師”輕輕的嗅了嗅“還是個純血的的小巫師”黑發男子把盧修斯從麻袋中挖出來,“或許我可以把你養兩年,到你成年後就轉化成血奴,這樣就能一直喝到純血巫師的血了”男子的眼睛瞇起,似乎對自己的這個想法非常滿意“你說好不好呢?”假惺惺的詢問,當然中了他的魅惑術的盧修斯是提不出什麽反對意見的。“不說話就當你同意了哦!”愈發愉悅的語調。
“咦?這是?”黑發男子打量著盧修斯手腕上一個十字形的傷口,仔細找了找,果然在麻袋上發現了一個鑲嵌著藍寶石的十字徽章,徽章的反面有一排排成十字的短小尖刺,正是些造成了盧修斯手腕上的傷口。又看了一眼盧修斯手上那只紅銀玫瑰纏繞而成的戒指;“嘿嘿,他一定會高興收到你這個禮物的。”
“接下來發生什麽我就不知道了,當我醒來時已經在費爾德莊園了。”當盧修斯結束了長長的敘說,阿布卡和歐塞爾都陷入了沈思。
“盧修斯,你現在身體裏的魔力還是不流動嗎?”歐塞爾先提出了疑問。
“不,在莊園裏醒來時又重新流動了。”
“哦?可以讓我看一下你的傷口嗎?”歐塞爾的手指輕敲著座椅扶手。
“好”把手腕向上遞給了歐塞爾。
歐塞爾的手輕輕在盧修斯的傷口上抹過,那些微小的針刺的小孔就都痊愈了“有聖力的殘留”。 。
“聖力?和麻瓜教廷有關?”雖然巫師界封閉日久,但有些事阿布拉克薩斯也不是一無所知的。
“也許?現在線索太少,很難判定。我需要一些時間。”歐塞爾修長的手點點了自己的臉頰,
“不早了,我想我們也該先告辭了,歐塞爾如果你有什麽新的消息,可否告知我一聲。”知道這件事再談論下去也不會有什麽結果,時間也不早了,阿布拉克薩斯優雅的起身告辭。“馬爾福家的甜品也是非常不錯的,隨時歡迎歐塞爾你過來品嘗。”
“當然。”歐塞爾點頭微笑,就是不知道他的當然說的是有消息會通知馬爾福家呢還是會去馬爾福家回訪,或者兩者都是?
當阿布拉克薩斯和盧修斯回到馬爾福莊園時,他猜得一點沒錯,他的那位追求永生的朋友Voldemort已經在會客室等他了。吩咐盧修斯先回房間去休息後,阿布拉克薩斯自己去了會客室見Voldemort。
一進會客室就看見Voldemort坐在單人沙發上,雙腿交疊,手裏拿著一杯茶正打算喝,他看到阿布拉克薩斯進來了就放下了茶杯,但並未起身。
“阿布,盧修斯平安回來了嗎?”顯然這個問題的答案Voldemort早已知道,所以詢問時顯得很輕松。
阿布拉克薩斯也隨意的在Voldemort對面的一張沙發上坐下“是啊,總算找回來了,不過以後的半年他也別想再有機會出去了。我一定會讓他把馬爾福守則給我刻進腦袋裏的。”
“呵呵,聽說我們的小馬爾福有一段奇妙的冒險,一個吸血鬼,嗯?”Voldemort輕笑。
“他們自稱血族。”阿布拉克薩斯強調。
“哦?”微微挑眉,等著阿布拉克薩斯的解答。
“你知道的,那些古代留下的典籍零星的有一些血族的消息。那些描述裏,血族和我們現在能見到的吸血鬼差別很大。
據古籍上的描述:血族是暗夜的王者,永生的種族,以鮮血為食,優雅高貴,擁有強大的力量和無與倫比的速度。只有聖力,烈火和陽光等極少數的東西可以給他們造成傷害。他們居住於血界,分為13個氏族,內部有著嚴格的階級分層。但在和教廷的戰爭之後逐漸消失,一般被認為,戰爭失敗和戰後教廷的追殺使得血族基本滅族,現在的吸血鬼們則被認為是血族遺留下來的後裔。”
“真是有趣的說法,可是你不覺的這兩種生物差別太大了?“Voldemort明顯對血族很感興趣,微微坐直了詢問,“吸血鬼那種東西,瘋狂嗜血,基本沒什麽控制力。優點也只有力量比較大罷了,雖然自愈能力比較強,號稱永生,但要殺死他們也不是很困難,而且有一照到陽光就會飛灰湮滅這個致命缺陷。你確定和你所說的血族是同一種生物。”
“誰知道呢?真相都在歷史裏掩埋,不是嗎?在見到歐塞爾之前,我也是認為吸血鬼就是血族,而那些關於血族的描述只是吸血鬼被美化了而已。”阿布拉克薩斯喝了一口紅酒道。
“阿布,你說他完全不懼怕陽光。”Voldemort向前傾了傾。
“是的,如果不是他自己說他是血族,那麽我想誰也看不出他和正常人有什麽區別”。
“那麽,他的確是?”Voldemort放松身體,也拿起手邊的茶喝了一口。
“不知道,我無法看透他。不過他是血族的可能性非常高。這是盧修斯那天記憶,你可以看一下,那樣的速度和跳躍能力,還有那個被吸幹了的泥巴種。雖然吸血,但是又一點沒有失去控制的感覺,並且在這之後盧修斯還中了那個人的媚惑術。他確實不是吸血鬼那種低等生物。那個人把盧修斯作為禮物送給了歐塞爾.費爾德。可是不知道為什麽,歐塞爾給我發來了邀請函,讓我接回盧修斯,態度非常友好。”阿布拉克薩斯一副非常疑惑的表情。
“阿布,真是太令人吃驚了,那種力量和速度,巫師完全沒時間拔出魔杖”。花了點時間看了盧修斯的記憶,Voldemort從記憶盆裏出來時甚至還留有一些驚訝的表情。他沈思了一會又說:“這讓我想起了在游歷時見到的一個吸血鬼,他也是自稱為血族。說那些低等的吸血鬼是沒有資格稱為血族的。他也需要血液,但是有著一些控制力,也能偶爾享受一下清晨太陽沒有升起時的光明和落日後的餘暉,據他自己說他活了快200歲了,可是看上去他只是一個30多點青年。”
“這個世界新出現的一個種族?或者說是覆蘇的一個種族?這真是有趣,不是嗎,Vold”阿布拉克薩斯輕輕理了理袖口註視著Voldemort道。
“的確,血族,到底是怎麽樣的一個種族?或許我該去見見那個歐塞爾.費爾德”不知道想起了什麽Voldemort血色的眼裏有些晦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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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修斯其實在安德裏停下呼喊時就偷偷把麻袋扒開了了口子在偷看。 。在看到這個忽然出現的男人一下子就把安德裏制住了,盧修斯還在猜這個人是不是爸爸雇來救自己的。可是他下一秒看到的場景使得他忽然瞳孔放大,心跳幾乎停止。
只見那個黑發男子扣住安德裏的手慢慢的轉過了他的頭,露初他頸部的大動脈“我是誰啊?當然是——半夜起來吃宵夜的人唄!”那人擋住了安德裏揮拳向他攻擊的另一只手,飛快的轉換了一個姿勢,變成了站在安德裏的背後,左手把安德裏的兩只手都扣在背後,右手扣著安德裏的脖子。
這時候,安德裏看不見他自己的背後,還在不斷的掙紮著,但是盧修斯卻能看到那人的犬牙不斷的長長,直到長到像野獸的獠牙那樣,他舔了舔有些蒼白的唇,低下頭,長長地獠牙就刺入了安德裏的頸動脈。不像野獸粗暴的進食,他慢慢的輕輕的吸吮,安德裏原本的奮力掙紮竟然平靜了下來,臉上那分明是迷醉享受的神情。
這使盧修斯感到了更巨大的恐懼,他怕的完全無法動彈,他眼睜睜的看著那個綁架他的巫師先是大出血的漸漸蒼白,慘白然後就像植物缺水一樣慢慢的幹涸。那人似乎是終於吃飽了,他慢慢的擡起頭,嘴唇變得非常的艷麗殷紅,嘴角還帶著一絲沒來及抹去的血跡。
他的眼睛直直往盧修斯在的方向望來,灰藍的眼對上血紅的眼,盧修斯甚至能看那眼裏的血紅色慢慢的退去,變成了藍色,不同於馬爾福家的灰藍,而是一種像明凈如天空般的藍色。很奇怪的,恐懼害怕好像都離盧修斯遠去,眼裏只有那藍色,那麽漂亮,漂亮的他腦袋也完全無法思考了。
“吃的真飽”拿出一塊白手帕擦了擦嘴角,就像他剛剛享受的不是一場血之盛宴而是牛扒大餐,用完的手帕飄落在安德裏屍體上,白色被血色映的越發刺目。 。
“好了,還有一個小巫師”輕輕的嗅了嗅“還是個純血的的小巫師”黑發男子把盧修斯從麻袋中挖出來,“或許我可以把你養兩年,到你成年後就轉化成血奴,這樣就能一直喝到純血巫師的血了”男子的眼睛瞇起,似乎對自己的這個想法非常滿意“你說好不好呢?”假惺惺的詢問,當然中了他的魅惑術的盧修斯是提不出什麽反對意見的。“不說話就當你同意了哦!”愈發愉悅的語調。
“咦?這是?”黑發男子打量著盧修斯手腕上一個十字形的傷口,仔細找了找,果然在麻袋上發現了一個鑲嵌著藍寶石的十字徽章,徽章的反面有一排排成十字的短小尖刺,正是些造成了盧修斯手腕上的傷口。又看了一眼盧修斯手上那只紅銀玫瑰纏繞而成的戒指;“嘿嘿,他一定會高興收到你這個禮物的。”
“接下來發生什麽我就不知道了,當我醒來時已經在費爾德莊園了。”當盧修斯結束了長長的敘說,阿布卡和歐塞爾都陷入了沈思。
“盧修斯,你現在身體裏的魔力還是不流動嗎?”歐塞爾先提出了疑問。
“不,在莊園裏醒來時又重新流動了。”
“哦?可以讓我看一下你的傷口嗎?”歐塞爾的手指輕敲著座椅扶手。
“好”把手腕向上遞給了歐塞爾。
歐塞爾的手輕輕在盧修斯的傷口上抹過,那些微小的針刺的小孔就都痊愈了“有聖力的殘留”。 。
“聖力?和麻瓜教廷有關?”雖然巫師界封閉日久,但有些事阿布拉克薩斯也不是一無所知的。
“也許?現在線索太少,很難判定。我需要一些時間。”歐塞爾修長的手點點了自己的臉頰,
“不早了,我想我們也該先告辭了,歐塞爾如果你有什麽新的消息,可否告知我一聲。”知道這件事再談論下去也不會有什麽結果,時間也不早了,阿布拉克薩斯優雅的起身告辭。“馬爾福家的甜品也是非常不錯的,隨時歡迎歐塞爾你過來品嘗。”
“當然。”歐塞爾點頭微笑,就是不知道他的當然說的是有消息會通知馬爾福家呢還是會去馬爾福家回訪,或者兩者都是?
當阿布拉克薩斯和盧修斯回到馬爾福莊園時,他猜得一點沒錯,他的那位追求永生的朋友Voldemort已經在會客室等他了。吩咐盧修斯先回房間去休息後,阿布拉克薩斯自己去了會客室見Voldemort。
一進會客室就看見Voldemort坐在單人沙發上,雙腿交疊,手裏拿著一杯茶正打算喝,他看到阿布拉克薩斯進來了就放下了茶杯,但並未起身。
“阿布,盧修斯平安回來了嗎?”顯然這個問題的答案Voldemort早已知道,所以詢問時顯得很輕松。
阿布拉克薩斯也隨意的在Voldemort對面的一張沙發上坐下“是啊,總算找回來了,不過以後的半年他也別想再有機會出去了。我一定會讓他把馬爾福守則給我刻進腦袋裏的。”
“呵呵,聽說我們的小馬爾福有一段奇妙的冒險,一個吸血鬼,嗯?”Voldemort輕笑。
“他們自稱血族。”阿布拉克薩斯強調。
“哦?”微微挑眉,等著阿布拉克薩斯的解答。
“你知道的,那些古代留下的典籍零星的有一些血族的消息。那些描述裏,血族和我們現在能見到的吸血鬼差別很大。
據古籍上的描述:血族是暗夜的王者,永生的種族,以鮮血為食,優雅高貴,擁有強大的力量和無與倫比的速度。只有聖力,烈火和陽光等極少數的東西可以給他們造成傷害。他們居住於血界,分為13個氏族,內部有著嚴格的階級分層。但在和教廷的戰爭之後逐漸消失,一般被認為,戰爭失敗和戰後教廷的追殺使得血族基本滅族,現在的吸血鬼們則被認為是血族遺留下來的後裔。”
“真是有趣的說法,可是你不覺的這兩種生物差別太大了?“Voldemort明顯對血族很感興趣,微微坐直了詢問,“吸血鬼那種東西,瘋狂嗜血,基本沒什麽控制力。優點也只有力量比較大罷了,雖然自愈能力比較強,號稱永生,但要殺死他們也不是很困難,而且有一照到陽光就會飛灰湮滅這個致命缺陷。你確定和你所說的血族是同一種生物。”
“誰知道呢?真相都在歷史裏掩埋,不是嗎?在見到歐塞爾之前,我也是認為吸血鬼就是血族,而那些關於血族的描述只是吸血鬼被美化了而已。”阿布拉克薩斯喝了一口紅酒道。
“阿布,你說他完全不懼怕陽光。”Voldemort向前傾了傾。
“是的,如果不是他自己說他是血族,那麽我想誰也看不出他和正常人有什麽區別”。
“那麽,他的確是?”Voldemort放松身體,也拿起手邊的茶喝了一口。
“不知道,我無法看透他。不過他是血族的可能性非常高。這是盧修斯那天記憶,你可以看一下,那樣的速度和跳躍能力,還有那個被吸幹了的泥巴種。雖然吸血,但是又一點沒有失去控制的感覺,並且在這之後盧修斯還中了那個人的媚惑術。他確實不是吸血鬼那種低等生物。那個人把盧修斯作為禮物送給了歐塞爾.費爾德。可是不知道為什麽,歐塞爾給我發來了邀請函,讓我接回盧修斯,態度非常友好。”阿布拉克薩斯一副非常疑惑的表情。
“阿布,真是太令人吃驚了,那種力量和速度,巫師完全沒時間拔出魔杖”。花了點時間看了盧修斯的記憶,Voldemort從記憶盆裏出來時甚至還留有一些驚訝的表情。他沈思了一會又說:“這讓我想起了在游歷時見到的一個吸血鬼,他也是自稱為血族。說那些低等的吸血鬼是沒有資格稱為血族的。他也需要血液,但是有著一些控制力,也能偶爾享受一下清晨太陽沒有升起時的光明和落日後的餘暉,據他自己說他活了快200歲了,可是看上去他只是一個30多點青年。”
“這個世界新出現的一個種族?或者說是覆蘇的一個種族?這真是有趣,不是嗎,Vold”阿布拉克薩斯輕輕理了理袖口註視著Voldemort道。
“的確,血族,到底是怎麽樣的一個種族?或許我該去見見那個歐塞爾.費爾德”不知道想起了什麽Voldemort血色的眼裏有些晦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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