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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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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名字,大概是陳庸。

之所以說是大概,因為烏雲自己也不知道他的具體事情。

雖然他教會了烏雲很多東西,也在一起生活了很多年,但身處在這種地方的人幾乎都從來不提過去的事情。

男人因為是賞金獵人的緣故,需要經常換身份。

陳庸這個稱呼,是他接下一個任務的時候用的。

烏雲就聽見了這麽一次,所以將它作為了男人的名字。

這本《LOVE》是陳庸三年前突然消失的時候留下來的“禮物”。

陳庸送給他的禮物各種各樣,不分時間地點,也沒有任何規律。有時候是書,有時候是食物,也有時候會有槍支彈藥。人的話,這個混血少年也不是第一個,烏雲記得自己以前曾經多看過一個少女一眼,結果沒幾天那個少女就被作為“禮物”送給了他。

“你不喜歡她麽?你喜歡的話我就送給你。”陳庸這麽說著,將那個少女推了上來。

那個少女的肌膚很柔軟,具體長什麽樣子他也忘了。

“她的頭發顏色,看起來和你很像。”

金燦燦的。

看起來似乎很溫暖。

烏雲直白的說出了自己的感受,然後那個少女就被陳庸從他的床上抓了下來,取而代之的就是烏雲被壓倒在床上。

壓得死死的。

能夠清楚的聽見陳庸的呼吸聲和心跳聲。

“你要和我那種事麽?”烏雲記得自己這麽問了出來。

“你討厭的話可以推開我,我已經打不過你了。”

“不討厭。”

也不喜歡。

不過後面半截話沒有說出口,因為陳庸直接吻住了他。

那就不說了。

之後的事情就顯得順理成章。

那個夏天很熱。

那一天也很熱。

烏雲不記得是因為外面的溫度太高還是因為陳庸的體溫太熱,也可能因為當初第一次這麽直白的接觸生理欲望,所以刺激有點大導致忘記了。

之後他們的關系就從單純的“教導和被教導”裏增加了一項。

陳庸撿到烏雲的時候就說過,他不養沒有用的人,所以烏雲在學會生存之後就必須幫他做事還債。

在烏雲幫忙殺滿了九十五個人的時候,陳庸就消失了,只留下一本《LOVE》。

說實話,這本書烏雲沒有看懂。

裏面幾乎都是散文詩,描寫的很是虛幻。

別的書烏雲都能看懂,不管是語言類還是工具類,烏雲看一次就能記住,也能理解。唯有這種純文字的,既不教導他什麽東西也不說明什麽來由的書籍,他絲毫不懂。

看了三年,還是不能理解上面寫的“愛”是什麽。

越是看不懂,烏雲就越是想要懂。

從來沒有人告訴他在這裏生存要學會愛,可是他卻不止一次的在別人的嘴裏聽見這個詞。

如果按照書上面說的“愛是無私奉獻”,那麽陳庸對他的就是有償索取;愛是長久陪伴的話,陳庸和他也沒有一直在一起;愛是恒久忍耐的話,他和陳庸之間也沒有這種東西。

所以,陳庸和他之間的關系不是愛,只是單純的利益交換。

烏雲再一次看向這個作為“禮物”的混血少年,表達的意思很明確。

少年懵了。

他為了能夠在毒蛇身邊活下來,自然不止一次的說過“愛”之類的甜言蜜語。

只要這個就夠了麽?

這不是很簡單麽?

“當然可以。”少年毫不猶豫的回答道,“我當然愛你了,主人。我現在是你的人,我不愛你還能愛誰呢?”

烏雲松了口氣,將書本合起來,“既然你愛我,你就留下來吧。”

他在笑。

少年見烏雲笑了,知道自己的小命能夠保住了。

什麽嘛?

是個意外好騙的人。

少年身上的繩子被解開,烏雲翻出自己的一件衣服給他穿上,順便將自己的食物和水都推了出來。

“吃。”

牛奶、面包、巧克力、甚至還有各種新鮮的水果。

少年也不是不懂事,知道這個地方最流行的食物就是各種存儲罐頭,“新鮮”是很難得一見的。

可是他不是普通的傻子。

在這裏,沒有什麽東西是可以被理所當然得到手的。

如果以為別人稍稍對你好一點就以為自己是特殊的話,很快就會死的,就像是毒蛇曾經喜歡的那些孩子們一樣。

少年不是毒蛇最喜歡的收藏品,也不是他最討厭的一個,卻是他身邊活的最久的一個。

論察言觀色,他比許多成年人還要強得多。

“不,主人先吃。”少年乖巧的拆開一塊巧克力遞到烏雲面前,“主人吃完了我再吃。”

“烏雲。”烏雲接過巧克力,“我的名字。”

少年楞了一下,立刻明白對方可能不太想要聽“主人”這種稱呼,立刻點頭示意自己明白了。

“對了,主……烏雲,我還沒有名字。”少年說這話純粹就是騙人的,他當然有名字。

不過換了一個飼主,當然需要換一個名字。

命名權在這個地方也算是一種臣服。

少年主動這麽說,為的也不過是想要表達自己會是烏雲所有物的意思。

他需要用各種方式來討好這個年輕男人。

自尊?脾氣?貞操觀念?

在這裏活著的人都沒有這種東西。

最簡單的法則就是弱肉強食,弱者臣服於強者,再簡單不過了。

烏雲難得皺眉。

他不會給人取名。

“蘋果、牛奶、巧克力。”烏雲指了指這三樣東西,“你要選一個當名字麽?”

——不,這麽敷衍,根本達不到我想要的效果!

少年覺得這個叫烏雲的漂亮男人似乎有點腦子不太好。

難道是他沒有魅力麽?

還是說這個烏雲其實不喜歡他這樣的小孩體型?也許他喜歡的是那個殺掉毒蛇的男人的樣子?

那可能還需要再等幾年,而且還得需要很多很多的食物。

長得太快太壯的話,會被殺掉。

所以少年吃東西一直都很克制。

他其實已經十四歲了,只是看起來只有十一二歲的樣子。

“烏雲喜歡的就是我喜歡的。”少年露出自己最無邪的一個笑容,“我可以叫……叫晴天麽?”

“嗯。”

這什麽反應?

對方不接茬,少年也只能將自己準備好的甜言蜜語說出來,“烏雲和晴天,一聽就很相配。我愛烏雲你,所以我就叫這個名字好不好。”

“嗯。”

還是沒有反應。

晴天的名字就這麽定了下來。

這個房間雖然又小又破,但是東西卻很齊全,甚至可以說齊全的有些過分了。

晴天不知道烏雲到底是做什麽工作的,不過他猜想對方可能和他是一樣的人。

畢竟這裏的東西不是簡單可以拿到手的,而且他也確實聽見了烏雲和那個男人之間的情事。不過也可能是因為要分手了,所以男人就送了他過來;也有可能是這個烏雲有什麽特別的癖好,男人送自己過來是為了幫忙分擔的。

不管是什麽,夜晚都是戰場,都要做好萬全的準備。

天色一黑,烏雲就不再看書,也關了燈準備上床。

已經有人說可以愛他了,所以今天就可以不用再看書了。

等到房間裏完全變暗了,晴天才發現不對。

好像除去上午說的那點話之後,烏雲就再也沒有和他說過話,也沒有對他做什麽,就好像他純粹是個陌生人一樣。

現在也沒有給他被子床單。

這是什麽意思?

晴天悶頭想了想,覺得這應該是要自己主動的意思。

如果他什麽也不做,說不定明天烏雲就會覺得他毫無用處將他賣掉!

晴天將自己脫光,低頭打量了自己一眼,確定自己的身體還是很漂亮,然後朝著烏雲的床走過去。

忽然間,一陣天旋地轉。

背部傳來劇烈的撞擊,脖子被掐的死死地,幾乎喘不過氣來。

“烏……”

他只來得及說一個字,也不知道有沒有被對方聽見。

烏雲的眼睛比這夜色還要恐怖。

冰冷的,機械的看著他。

比毒蛇當初玩死那些同伴之後的嫌惡眼神還要可怕。

我……

我也會這麽快就死了麽?

不甘心。

不甘心!

他甚至沒有離開過這個鬼地方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怎麽能就這麽死了……

脖子上的力道很快就消失了。

“咳咳,咳咳咳。”

“我,我是哪裏不好麽?”晴天被巨大的恐懼纏繞,不明白自己為什麽會遭遇這種事情?

剛才從他靠近到他被掐住,好像就是一眨眼的事情。

快的他根本反應不過來。

“起來,跑步。”烏雲毫不憐惜的將晴天拉起來,隨手抓了一個面包塞在他嘴裏,“吃!”

又弱又小。

這種人怎麽活到現在的?

烏雲根本不理解。

晴天差點沒被噎死,懵懵懂懂的就被烏雲從房間裏拉了出來,甚至只給了他一件衣服。

烏雲房間外面是一個巨大的垃圾場,這個夜晚除了那些野狗不會有任何人在。

住在A街的人都知道,夜晚之後絕對不能靠近這個垃圾場!

絕對!

因為夜晚靠近這裏的人,無一例外的都不會再次在白天出現。

“汪汪汪——”

晴天的手臂突然被烏雲劃開了一道口子,鮮血流了出來。

傷口不深,只是看著有點嚇人。

咚。

晴天扔過來一塊削尖了的鐵片。

“圍著這裏跑十圈。”

啊?

“烏雲,對不起,我再也不敢靠近你,我……”晴天準備了一大堆話要說。他可以用眼淚,用自己的身體來道歉。

烏雲不是要他愛他麽?

他有在認真做啊。

他以為毒蛇的思維已經夠扭曲了。

但是這個叫烏雲的男人到底是不是人,他到底都在想些什麽東西?!

“它們過來了。”烏雲伸手一指,“不跑麽?”

那是被晴天身上的血腥味吸引過來的野狗。

在A街垃圾廠附近生活的野狗,都是會吃人吃屍體的,是這裏的“清潔工”之一。

那些被摘掉所有能用的器官的屍體,有時候會被扔到這邊,這些野狗也幾乎利用這些食物長大的。就算是再饞肉的人,寧願去吃身為同胞的人,也不會去打這些野狗的主意。

晴天的眼睛不小心和其中一條野狗對上了。

好,好可怕。

“啊——”

晴天撿起烏雲扔過的鐵片,張腿就直接跑了出去。

他不能繼續留在這個男人身邊了!!!

什麽愛他?去死吧!

他寧願去大街上隨便找一個看起來還可以的人依附生存,都不要在這個男人身邊呆著了。

這個叫烏雲的男人一定是有病。

留在他身邊,肯定活不過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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