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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贏了神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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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贏了神的女孩

(4, 0);

諸神精神病院。

寬敞整潔的院子中,倪克斯抱著花瓶,正坐在搖椅上發呆。

一個穿著白大褂的少年穿過廊道,帶著幾瓶藥,走到了她的身邊。

"你來看我了,達納都斯,我的孩子。"倪克斯轉頭看向林七夜,嘴角綻放出笑容。

林七夜在她身旁坐下,嗯了一聲,

"該吃藥了。"

他將瓶中的藥倒出,仔細的分成一小堆一小堆,放在倪克斯的手上。

"乖,先把藥吃了。"????o????.?oм為您呈現最新的小說章節

倪克斯沒有猶豫,將手中的藥一口吞下,然後註視著林七夜,眼中滿是慈愛。

"達納都斯,你似乎有心事?"

林七夜一怔,他沒想到倪克斯這個精神病人竟然能一眼看穿他的狀態,猶豫片刻之後,他點了點頭。(5,0);

"算是吧。"

"有什麼我能幫你的嗎?"

"很遺憾,這個事情你幫不了我。"林七夜搖頭。

自己離家出走,獨自心傷這種事,怎麼可能是外人能幫的了的?

倪克斯有些沮喪,緊接著,她像是想到了什麼,開口道:

"既然這樣,達納都斯,我送給你一個禮物。"

"禮物?"林七夜一楞。

"對,我把我的手鐲送給你,以後你就把它戴在身邊,就能……"倪克斯伸手在自己手腕上摸了摸……

又摸了摸,

她低頭看著自己光禿禿的手腕,哪裏還有手鐲?

"我的手鐲……我的手鐲呢?"

林七夜:……

果然,倪克斯病的不輕啊!(5,0);

倪克斯歪著腦袋,皺著眉頭,似乎在思考著什麼。

就在林七夜準備起身離開的時候,倪克斯突然開口:"我想起來了。"

"你想起來什麼了?"

"我的手鐲被人贏走了。"

"贏走了?"林七夜一楞,想了想,似乎沒在哪個神話裏看到過手鐲的故事,"是哪位神贏走的?"

"不是神。"倪克斯搖頭,指了指林七夜,"她和你一樣。"

"和我一樣……也是你的孩子?"林七夜試圖以倪克斯的思路來思考問題。

"不是,她和你一樣,也穿著這件白色的衣服。"

林七夜的瞳孔收縮,眉頭緊緊皺起。

"你是說,在我之前,還有人穿著這件衣服進入你的房間,贏走了你的手鐲?"(5,0);

倪克斯點頭。

林七夜的表情逐漸嚴肅起來。

無意之間,他竟然從倪克斯的口中得到了如此重要的信息。

從她的表述來看,在自己敲開這座精神病院大門,放出倪克斯之前,應該還有一個人來過這裏,而且也打開了倪克斯的那扇門!

自己……並不是這裏唯一的主人?

可這病院明明就在自己的腦海裏,怎麼會有別人進來?

林七夜突然想到,自己第一次做關於敲精神病院大門的夢,是在五年之前……

五年前,它就這麼突兀的,神秘的,來到了自己的夢境。

難道說……在五年前,自己夢到病院之前,這裏還有別人存在?

想到這,林七夜立馬坐了回去,鄭重的開口:"她是怎麼把你的手鐲贏走的?"

倪克斯回憶了一會,開口道:"她說,她要和我比賽,如果我贏了,她就把我的孩子還給我,如果我輸了,就要把我的手鐲給她。"(5,0);

"你們比了什麼?"

倪克斯的嘴中緩緩吐出兩個字:"造物。"

"造物?最後你輸了?這怎麼可能?"林七夜眼中滿是驚訝,"你可是黑夜女神,創造世界的五位神明之一,你怎麼可能輸給別人?"

"我不知道,但我確實輸了。"倪克斯搖頭。

"你還記得她的樣貌嗎?"

"記得,她當時好像只有十二三歲,黑色的長頭發,很漂亮,這裏還有個奇怪的圖案。"倪克斯指了指手背。

"一個十二三歲的小女孩,在造物上贏了你?"林七夜眼珠子都要瞪掉了,"就算你現在神格受損,也不太可能吧?"

倪克斯坐在那,似乎又陷入了回憶。

林七夜平覆了一下心情,繼續問道:"關於她,你還記得什麼?名字呢?"(5,0);

"不知道……我只知道,她好像姓……紀?"倪克斯有些不確定的說道。

"紀……"林七夜念叨著這個字。

"最後,我回到房間之前,她往那裏走了。"倪克斯想了一會,伸手指向三樓的某個房間。

"我知道了,你好好休息。"林七夜擡頭看了眼房間,囑咐了一句,轉身就往樓道跑去。

片刻之後,林七夜來到了倪克斯所指的房間前。

在門牌上,寫著三個大字。

——院長室。

林七夜的眉頭微皺,推門而入。

門後,是一個不大不小的辦公室,看起來有些雜亂。

他之前就進過這個房間,這件白大褂也是在裏面的衣架上拿的,可是之前進來的時候似乎並沒有發現什麼東西。

既然倪克斯說那個女孩當時走進了這個房間,那很有可能留下了一些重要的線索。(5,0);

這次,他要將這裏徹底搜索一番!

他沒有選擇翻箱倒櫃,而是原地坐下,緩緩閉上了雙眼。

憑藉熾天使給他的神墟,他能輕松的感知這個房間內的一切物品,比翻箱倒櫃的找高效太多了。

幾秒後,他猛地睜開了眼睛。

他站起身走到辦公桌旁,伸手在最後一個抽屜的夾層摸索了一番,掏出一封有些泛黃的信紙。

果然有!

林七夜飛速的拆開信封,取出信紙,表情突然有些古怪。

嘶……這個字,好像有點醜啊!

歪歪扭扭的,跟小學生剛學寫字一樣。

"至某人:

我不知道你是誰,但我知道,你才是這裏真正的主人。

當你找到這封信的時候,應該已經過了好幾年,別笑我現在的字不好看,畢竟我還小,等我長大了就好了。

不好意思啊,強行把屬於你的病院在我這裏扣留了一段時間,不過看在現在已經物歸原主的份上,就不要怪我啦!(吐舌塗鴉)(5,0);

還有,我從你的幾個病人那裏借了點東西,等我再次找到你的時候,會還給你的,放心!

最後再提醒你一下,這個辦公室的底下,還有一塊地方哦~

等我長大,我會來找你的,陌生人,畢竟你是我回家的希望。

拜拜~

——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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