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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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章
沈晴解開安全帶,“簡總,今天的事謝謝你了。今天太晚了,改天再請你去家裏坐坐。”
簡行之:“小事,不用這麽客氣。”
沈晴目送簡行之的車走遠,進了電梯。
今天挺累的,沈晴實在沒有力氣去收拾自己,一進家就躺在了沙發上。
閑著也是閑著,沈晴打開了從買來就沒打開過幾次的電視機,挑了一個最近熱播的都市電影。
電視上跳轉出充值的頁面,沈晴掃碼充了一個月的vip。
故事情節很簡單,開篇就是男女主意外重逢。還沒說兩句話呢,畫面就跳轉到了高中時代。
沈晴下意識按了暫停鍵,想了想,還是關掉了電視。
“唉。”沈晴對著天花板,深深地嘆了口氣。
沈晴打開手機,翻著王元正的朋友圈,都是一些風景照,也沒什麽別的內容。
一個奇怪的想法出現在沈晴腦海裏,還好和王元正重逢的那天她畫了個精致的全妝。
那段日子一直熬夜加班,整個人都像老了十歲似的。如果以那樣的精神面貌見前男友,沈晴覺得太丟面子了。好像離了他以後,自己也沒過的多好似的。
沈晴回想自己今天的表現,應該可以用大方得體,游刃有餘來形容。雖然王元正混的挺好,但她過的也不差啊,這局他們打了個平手。
想著想著,沈晴突然笑出了聲,覺得自己這個想法既幼稚又可笑。都多少年的事了,自己還這麽耿耿於懷,真是太小心眼了。
外面好像沒有雨聲了,沈晴走到落地窗前,打開窗戶,呼吸雨後清新的空氣。
明明她最討厭的就是雨天,可卻在一年大部分時間都在下雨的英國上了兩年學。
沈晴靠在窗邊,如果沒和王元正分手的話,她現在會過著什麽樣的生活呢?
按照她和王元正規劃的那樣,他們現在肯定結婚了,或許…或許還會有一個孩子。
沈晴面色凝重,她是真的認為會和王元正有個好結果的。
其實沈晴和王元正有過一場婚禮,那是17年時候,沈晴和王元正去宜城過情人節。再過幾個月沈晴就要出國留學了,兩個人抓住一切可以在一起的時間。
宜城,城如其名,一年四季氣候宜人,即使是二月,沈晴也可以穿著她喜歡的小裙子。
情人節前一天晚上,王元正告訴沈晴明天要去拍組寫真,給沈晴當做情人節禮物。
情人節那天,一大早沈晴就被敲門聲吵醒。
“您好,請問是沈晴沈小姐嗎?”沈晴打著哈欠,“我是。”
“王元正先生在我們這裏訂了給您的妝造。”沈晴想起昨天晚上王元正在微信裏跟她說的情人節禮物,請門外的人進了屋。
“您皮膚真好。”正在給沈晴化妝的化妝師誇讚道。
沈晴禮貌的笑了下,“咱們這個妝造要做的這麽細致嗎?”從他們進門到現在快兩個小時了,這一套還沒有搞完。
“是啊,您放心吧,保證您今天是…”給沈晴做頭發的造型師趕緊咳嗽了一聲,化妝師看了眼造型師的眼色趕緊閉嘴,差點就說漏了。
“好了,換衣服吧沈小姐。”造型師拉開簾子,一條白色的禮服出現在沈晴眼前。
“好漂亮的裙子。”沈晴被這條裙子吸引住了目光,本來還覺得沒穿成婚紗還有點遺憾呢。
沈晴看著鏡子中穿著禮服的自己,覺得這個設計師特別符合自己的審美,這條裙子她哪哪都喜歡。
“不過穿這種禮服拍寫真會不會有點太隆重了?”沈晴問兩個造型師。
其中一個人立馬說:“不會不會。”
沈晴半信半疑的跟著他們上了車,去了拍攝地。
拍攝地在海邊,沈晴很驚喜,她從小就喜歡海。
“沈小姐,那個我們就送你到這了,你順著這邊走,就能看到拍攝組了。”造型師指了一個方向。
還沒等沈晴反應過來,他們的車就已經走了。
沈晴順著他們指的方向走。
“嗯?這是有人在辦婚禮嗎?”沈晴看到前面有一個草坪的場地,場地上布滿了鮮花。
“真好啊。”
沈晴走著走著看到視線裏有一個熟悉的身影。
“阿正。”沈晴朝王元正揮手,他今天穿了一身黑色燕尾服西裝,很帥氣。
王元正笑著看沈晴,離王元正還有幾步遠,沈晴便忍不住說,“阿正,你今天太帥了。”
王元正:“我哪天不帥?”
沈晴笑瞪了他一眼:“你學壞了。”
王元正牽過沈晴的手,“咱們還有多久到啊,前邊是不是有人要辦婚禮啊?”
王元正握著沈晴的手緊了幾分,“快了,就快到了。”
沈晴見王元正拉著她往那個看起來像是婚禮場地的地方走,忙說:“咱們別過去了吧,咱們穿這衣服過去不太好。”
王元正笑了笑,拉著沈晴繼續走。
沈晴覺得王元正今天有些奇怪。
離場地越近,沈晴越覺得喜歡,新人肯定為了這場婚禮付出了很多心血。
王元正拉著沈晴來到鮮花拱門的前方,“阿正,別過去了。”
“晴晴,喜歡這嗎?”
“喜歡。”
“晴晴,喜歡我嗎?”
“喜歡。”
王元正從口袋裏掏出放戒指的禮盒。
“阿正?”
“晴晴,我還欠你一個求婚。”
沈晴恍然大悟,“這都是你準備的?”
“嗯,我看了你點讚的視頻,感覺你可能會喜歡這。”
沈晴紅了眼,“都老夫老妻了,還整這一套,怪感人的。”
王元正擦去沈晴眼角的淚,“老夫老妻,我可還年輕著呢。”
沈晴:“你別貧。”
王元正笑容陽光:“好。”
“其實有一個秘密,我還沒有告訴你。”
沈晴破涕為笑:“什麽秘密?”
“我從初中的時候就想著,去找一鳴的時候能碰到你就好了。那時候我還不懂喜歡的感覺,不知道這就是喜歡。”
“直到高二那次給你送東西,我看見你從班裏走出來,臉上帶著笑。我就想著,如果每天都能看到你的笑就好了。”
“那時候,我才知道原來從那麽早我就開始喜歡你了。”
王元正單膝下跪,“晴晴,謝謝你出現在我的人生裏,你願意陪我一直走下去嗎?”
沈晴的眼淚止不住,不過那都是幸福的眼淚,“我願意。”
王元正給沈晴帶上戒指。
王元正伸出手,“美麗的沈晴小姐,請你牽住我的手,讓我們共赴婚禮的殿堂吧。”
沈晴握緊王元正的手。
這時藏在禮臺後面的樂手們開始奏響音樂,一個小花童遞給沈晴手捧花。
他們牽著手在漫天花瓣中朝著幸福走去。
神父:“新郎,你願意以後謹遵結婚誓詞無論貧窮還是富有、疾病或健康、美貌或失色、順利或失意,都願意愛她、安慰她、尊敬她、保護她?並願意在你們一生之中對她永遠忠心不變?”
王元正:“我願意。”
神父:“新娘,你願意嫁給新郎作為你的丈夫嗎,與他在神聖的婚約中共同生活?無論是疾病或健康、貧窮或富有、美貌或失色、順利或失意,你都願意愛他、安慰他、尊敬他、保護他?並願意在你們一生之中對他永遠忠心不變?”
沈晴:“我願意。”
神父:“新郎,你現在可以親吻你美麗的新娘了。”
王元正俯身,像是對待世界上最珍貴的寶物那樣親吻沈晴。
婚禮結束後,王元正還和沈晴說:“以後我們在辦一場正式的婚禮,請上我們所有的家人和朋友。”
沈晴:“好。”
王元正:“我以前一直都希望時間過的快一點,這樣我就可以去自己想去的地方,離不喜歡的人和事越遠越好。”
“可是晴晴,遇見你以後,我就一直希望時間能過的慢一點,這樣我就能和你待久一點。”
沈晴雙手摟住王元正的脖子,“阿正,你什麽都不要怕,我會一直在你身邊。”
王元正摟住沈晴的腰,輕聲道:“我知道。”
“但是現在,我希望時間能過的快一點,希望時間能一下子跳到下次婚禮的時候。”
王元正一直都沒有什麽安全感,可能真的只有到了那天,他才能確定自己是完完全全不會在和沈晴分開了吧。
“晴晴,我好愛你。”
沈晴:“阿正,我發現你現在越來越愛撒嬌了。”
王元正的頭埋在沈晴肩頸處,“那你喜歡這樣的我嗎?”
沈晴摸了摸王元正的頭,“喜歡呀,你什麽樣子我都喜歡。”
“阿正,我也很愛很愛你。”
沈晴將自己從回憶中抽離出來,懶懶的刷著手機。
“二十七歲的你還會懷念十七歲時暗戀的少年嗎?”
沈晴被這個標題吸引,點了進去,文章講述了作者暗戀的故事,從十七歲到二十七歲,她一直喜歡一個男孩,卻始終沒有把這份愛意說出口。故事的最後,她參加了男孩的婚禮,送上了她最真摯的祝福。
底下有很多網友的評論。
“嗚嗚嗚,太好哭了,心疼作者。”
“這十年究竟是喜歡還是執念呢?”
“我今年三十歲了,還愛著十七歲時喜歡的女孩。”
“我十七歲時暗戀的男孩現在成了我的老公啦。”
網友們的經歷有好有壞,可卻沒有一個人說過後悔十七歲時的喜歡。
沈晴想,她大概也是不後悔的吧。
雖然,他們之間就只能走到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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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晴解開安全帶,“簡總,今天的事謝謝你了。今天太晚了,改天再請你去家裏坐坐。”
簡行之:“小事,不用這麽客氣。”
沈晴目送簡行之的車走遠,進了電梯。
今天挺累的,沈晴實在沒有力氣去收拾自己,一進家就躺在了沙發上。
閑著也是閑著,沈晴打開了從買來就沒打開過幾次的電視機,挑了一個最近熱播的都市電影。
電視上跳轉出充值的頁面,沈晴掃碼充了一個月的vip。
故事情節很簡單,開篇就是男女主意外重逢。還沒說兩句話呢,畫面就跳轉到了高中時代。
沈晴下意識按了暫停鍵,想了想,還是關掉了電視。
“唉。”沈晴對著天花板,深深地嘆了口氣。
沈晴打開手機,翻著王元正的朋友圈,都是一些風景照,也沒什麽別的內容。
一個奇怪的想法出現在沈晴腦海裏,還好和王元正重逢的那天她畫了個精致的全妝。
那段日子一直熬夜加班,整個人都像老了十歲似的。如果以那樣的精神面貌見前男友,沈晴覺得太丟面子了。好像離了他以後,自己也沒過的多好似的。
沈晴回想自己今天的表現,應該可以用大方得體,游刃有餘來形容。雖然王元正混的挺好,但她過的也不差啊,這局他們打了個平手。
想著想著,沈晴突然笑出了聲,覺得自己這個想法既幼稚又可笑。都多少年的事了,自己還這麽耿耿於懷,真是太小心眼了。
外面好像沒有雨聲了,沈晴走到落地窗前,打開窗戶,呼吸雨後清新的空氣。
明明她最討厭的就是雨天,可卻在一年大部分時間都在下雨的英國上了兩年學。
沈晴靠在窗邊,如果沒和王元正分手的話,她現在會過著什麽樣的生活呢?
按照她和王元正規劃的那樣,他們現在肯定結婚了,或許…或許還會有一個孩子。
沈晴面色凝重,她是真的認為會和王元正有個好結果的。
其實沈晴和王元正有過一場婚禮,那是17年時候,沈晴和王元正去宜城過情人節。再過幾個月沈晴就要出國留學了,兩個人抓住一切可以在一起的時間。
宜城,城如其名,一年四季氣候宜人,即使是二月,沈晴也可以穿著她喜歡的小裙子。
情人節前一天晚上,王元正告訴沈晴明天要去拍組寫真,給沈晴當做情人節禮物。
情人節那天,一大早沈晴就被敲門聲吵醒。
“您好,請問是沈晴沈小姐嗎?”沈晴打著哈欠,“我是。”
“王元正先生在我們這裏訂了給您的妝造。”沈晴想起昨天晚上王元正在微信裏跟她說的情人節禮物,請門外的人進了屋。
“您皮膚真好。”正在給沈晴化妝的化妝師誇讚道。
沈晴禮貌的笑了下,“咱們這個妝造要做的這麽細致嗎?”從他們進門到現在快兩個小時了,這一套還沒有搞完。
“是啊,您放心吧,保證您今天是…”給沈晴做頭發的造型師趕緊咳嗽了一聲,化妝師看了眼造型師的眼色趕緊閉嘴,差點就說漏了。
“好了,換衣服吧沈小姐。”造型師拉開簾子,一條白色的禮服出現在沈晴眼前。
“好漂亮的裙子。”沈晴被這條裙子吸引住了目光,本來還覺得沒穿成婚紗還有點遺憾呢。
沈晴看著鏡子中穿著禮服的自己,覺得這個設計師特別符合自己的審美,這條裙子她哪哪都喜歡。
“不過穿這種禮服拍寫真會不會有點太隆重了?”沈晴問兩個造型師。
其中一個人立馬說:“不會不會。”
沈晴半信半疑的跟著他們上了車,去了拍攝地。
拍攝地在海邊,沈晴很驚喜,她從小就喜歡海。
“沈小姐,那個我們就送你到這了,你順著這邊走,就能看到拍攝組了。”造型師指了一個方向。
還沒等沈晴反應過來,他們的車就已經走了。
沈晴順著他們指的方向走。
“嗯?這是有人在辦婚禮嗎?”沈晴看到前面有一個草坪的場地,場地上布滿了鮮花。
“真好啊。”
沈晴走著走著看到視線裏有一個熟悉的身影。
“阿正。”沈晴朝王元正揮手,他今天穿了一身黑色燕尾服西裝,很帥氣。
王元正笑著看沈晴,離王元正還有幾步遠,沈晴便忍不住說,“阿正,你今天太帥了。”
王元正:“我哪天不帥?”
沈晴笑瞪了他一眼:“你學壞了。”
王元正牽過沈晴的手,“咱們還有多久到啊,前邊是不是有人要辦婚禮啊?”
王元正握著沈晴的手緊了幾分,“快了,就快到了。”
沈晴見王元正拉著她往那個看起來像是婚禮場地的地方走,忙說:“咱們別過去了吧,咱們穿這衣服過去不太好。”
王元正笑了笑,拉著沈晴繼續走。
沈晴覺得王元正今天有些奇怪。
離場地越近,沈晴越覺得喜歡,新人肯定為了這場婚禮付出了很多心血。
王元正拉著沈晴來到鮮花拱門的前方,“阿正,別過去了。”
“晴晴,喜歡這嗎?”
“喜歡。”
“晴晴,喜歡我嗎?”
“喜歡。”
王元正從口袋裏掏出放戒指的禮盒。
“阿正?”
“晴晴,我還欠你一個求婚。”
沈晴恍然大悟,“這都是你準備的?”
“嗯,我看了你點讚的視頻,感覺你可能會喜歡這。”
沈晴紅了眼,“都老夫老妻了,還整這一套,怪感人的。”
王元正擦去沈晴眼角的淚,“老夫老妻,我可還年輕著呢。”
沈晴:“你別貧。”
王元正笑容陽光:“好。”
“其實有一個秘密,我還沒有告訴你。”
沈晴破涕為笑:“什麽秘密?”
“我從初中的時候就想著,去找一鳴的時候能碰到你就好了。那時候我還不懂喜歡的感覺,不知道這就是喜歡。”
“直到高二那次給你送東西,我看見你從班裏走出來,臉上帶著笑。我就想著,如果每天都能看到你的笑就好了。”
“那時候,我才知道原來從那麽早我就開始喜歡你了。”
王元正單膝下跪,“晴晴,謝謝你出現在我的人生裏,你願意陪我一直走下去嗎?”
沈晴的眼淚止不住,不過那都是幸福的眼淚,“我願意。”
王元正給沈晴帶上戒指。
王元正伸出手,“美麗的沈晴小姐,請你牽住我的手,讓我們共赴婚禮的殿堂吧。”
沈晴握緊王元正的手。
這時藏在禮臺後面的樂手們開始奏響音樂,一個小花童遞給沈晴手捧花。
他們牽著手在漫天花瓣中朝著幸福走去。
神父:“新郎,你願意以後謹遵結婚誓詞無論貧窮還是富有、疾病或健康、美貌或失色、順利或失意,都願意愛她、安慰她、尊敬她、保護她?並願意在你們一生之中對她永遠忠心不變?”
王元正:“我願意。”
神父:“新娘,你願意嫁給新郎作為你的丈夫嗎,與他在神聖的婚約中共同生活?無論是疾病或健康、貧窮或富有、美貌或失色、順利或失意,你都願意愛他、安慰他、尊敬他、保護他?並願意在你們一生之中對他永遠忠心不變?”
沈晴:“我願意。”
神父:“新郎,你現在可以親吻你美麗的新娘了。”
王元正俯身,像是對待世界上最珍貴的寶物那樣親吻沈晴。
婚禮結束後,王元正還和沈晴說:“以後我們在辦一場正式的婚禮,請上我們所有的家人和朋友。”
沈晴:“好。”
王元正:“我以前一直都希望時間過的快一點,這樣我就可以去自己想去的地方,離不喜歡的人和事越遠越好。”
“可是晴晴,遇見你以後,我就一直希望時間能過的慢一點,這樣我就能和你待久一點。”
沈晴雙手摟住王元正的脖子,“阿正,你什麽都不要怕,我會一直在你身邊。”
王元正摟住沈晴的腰,輕聲道:“我知道。”
“但是現在,我希望時間能過的快一點,希望時間能一下子跳到下次婚禮的時候。”
王元正一直都沒有什麽安全感,可能真的只有到了那天,他才能確定自己是完完全全不會在和沈晴分開了吧。
“晴晴,我好愛你。”
沈晴:“阿正,我發現你現在越來越愛撒嬌了。”
王元正的頭埋在沈晴肩頸處,“那你喜歡這樣的我嗎?”
沈晴摸了摸王元正的頭,“喜歡呀,你什麽樣子我都喜歡。”
“阿正,我也很愛很愛你。”
沈晴將自己從回憶中抽離出來,懶懶的刷著手機。
“二十七歲的你還會懷念十七歲時暗戀的少年嗎?”
沈晴被這個標題吸引,點了進去,文章講述了作者暗戀的故事,從十七歲到二十七歲,她一直喜歡一個男孩,卻始終沒有把這份愛意說出口。故事的最後,她參加了男孩的婚禮,送上了她最真摯的祝福。
底下有很多網友的評論。
“嗚嗚嗚,太好哭了,心疼作者。”
“這十年究竟是喜歡還是執念呢?”
“我今年三十歲了,還愛著十七歲時喜歡的女孩。”
“我十七歲時暗戀的男孩現在成了我的老公啦。”
網友們的經歷有好有壞,可卻沒有一個人說過後悔十七歲時的喜歡。
沈晴想,她大概也是不後悔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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