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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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1 章
段大富的蠱惑對陳韜的確產生了極大的影響, 有一瞬間他真的想沖進公安局,立即馬上就把段婉換出來。
但見過鬼的總是怕黑的,有過蹲看守所的經歷, 讓陳韜始終記憶猶新忘不掉。多嘴置氣差點被幾個小流氓群毆的恐懼也還歷歷在目。
愛一個人真的能為了她犧牲了自己,什麽都不在乎了?
需要做抉擇的一刻, 陳韜洞察到自己的內心,他是猶豫了,並不能像他想象般的勇敢。
帶著覆雜的心情回到家,陳韜見到媽媽正給他做可口的飯菜,爸爸平靜地喝著茶看著電視, 爺爺噓寒問暖的與之談心。
這平常又溫馨的一幕,陳韜承認,他沒勇氣打破。
關鍵時刻, 陳韜逃了。
怕段大富纏著他,也怕沒勇氣面對段婉出不來的現實,陳韜回家不到三天,又踏上了回北京的火車。
段大富和劉玉芬的如意算盤剛打響了幾個小時,得意的餘溫還沒散去,算盤子就被現實情況砸了個細碎,珠子嘩啦啦地灑落了一地。
段大富低估了陳韜,對他還是兒時的固有的印象, 一騙就倒的傻孩子。
沒料到,人會長大,成熟了,就懂得為個人的利益得失考慮了。
陳韜連夜離開, 一聲不響說走就走,措手不及, 連緩和的餘地都沒留下。
段大富正經的辦法和餿主意都想不出了,霜打的茄子一般又蔫了,煙一根接著一根抽起來,行屍走肉似的去單位上班,就怕熟人問他兒女的事。
劉玉芬的偏頭疼也犯了,整日躺在床哼哼著起不來。
老段家只剩下段國棟一個真正開心的人,真把遇事不往心裏擱發揮到極致。
前途不重要,開心一會兒是一會,眼前才重要。
段婉在裏面也並沒放棄過,三番五次申請見警察伸冤,可對方根本就不見她,一句話敷衍她,“有事等著上庭找法官去說”。
來到這裏,自由和話語權早就成最奢侈的事。
段婉一分一秒熬著日子,段大富和劉玉芬沒給她請辯護律師,警方派了一位免費的援助律師。
段婉對派給她的律師也反覆陳述自己的冤情,希望他能幫著找找證據。
可惜,段婉的言語一點推動力都沒有,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師別說出去幫她找證據,就是聽到她不停的重覆陳述都是耐著性子極度不耐煩,看她的眼神也充滿鄙視,只把她當成一個謊話連篇的壞小孩。
段婉從沒感到如此絕望,用盡全身力氣打在棉花上的感覺,連帶反作用力都小得微乎其微。
在看守所裏待了半個多月,段婉終於等來的警察的傳召。
與上幾次審問的人不同,這次審問段婉的警察換了兩幅新面孔,其中一個臉上冷冰冰,目光犀利,看著就叫人不寒而栗。
簡單的確認身份過後,段婉終於等來了機會,好不容易才能見一次警察,當然要把冤屈說清楚。
可惜段婉張口還沒說上兩句話,就被噎了回去,“問你什麽回答就可以了。”
段婉到嘴邊的話只能生咽回去,犯了錯誤,沒有人身自由的待遇就是如此。
面孔生冷的警察負責問,另一個負責做筆錄。
“段婉,你認識白涵嗎?”
“認識,老板娘的兒子。”段婉耷拉著腦袋,無精打采地回答著。
“你們關系怎麽樣?”
“關系?”段婉暗忖,不明白這話問得有何意義?她緩緩地擡起頭,盯著審問警察的臉色觀察,沒第一時間回答問題。
“問你話呢,老實回答。”
對方逼問,段婉抿抿嘴唇,答道,“我只是打短工而已,沒想過有什麽關系。”
“白涵是否對你有其他的想法?我的意思是處朋友之類的。”
段婉的腦袋在飛速運轉,她問題怎麽回答才適合?
白涵到鋪子幫忙後,的確對她表現得很殷勤。可白涵對她有好感只是段婉的猜測而已,t白涵從未明確表示過。
否認回答,就等於自動放棄了指認谷紅陷害她的機會。
谷紅是白涵的女朋友,三個人只有產生感情瓜葛,谷紅因妒成恨,陷害她的理由才可能成立。
既然警察問到了白涵,段婉當然不能否認,想辦法能把谷紅拖進來才有機會為自己脫罪。
“白涵的確有交朋友的想法,白涵的媽媽話裏話外也有意撮合我和他兒子。”
兩個警察互相對視,對段婉提出的新線索都很感興趣的樣子。
“你呢,什麽想法?”
“我沒想法,只把他當成雇主的兒子而已。可是她女朋友……”
“行了,這就可以了!”
段婉剛準備提到谷紅卻又一次被掐斷了,她握緊著拳頭指甲嵌入肉裏,心裏面萬馬奔騰,為什麽就不能讓她多說兩句。
“沒問題,在這裏簽個字!”
警察把記錄的本子推到段婉面前,段婉掃了一眼,還不願放棄機會,沒拿起筆簽字,繼續想為自己申辯,“警察叔叔,谷紅是白涵的女朋友,其實她一直非常恨我。有一次她曾串通別人來陷害我,可惜她找的人是我以前的朋友……”
“你不用說了!”警察再一次打斷了段婉的話。
“警察叔叔,我真是被人冤枉的……”
“我們知道了,冤枉你的人也已經來自首了,簽完字辦好手續,你就可以走了!”
“走了?”
身處天堂和地獄只需要一瞬間。
段婉半張著嘴,以為自己是在做夢。
短短幾句話的審問,她就被解除了嫌疑犯的身份,可以從這裏走出去回家了。
“小姑娘,還不簽字,舍不得這裏嗎?”警察半開玩笑,指了指筆錄簽字處。
“哦,哦!”
段婉像是被人從睡夢中打醒,眼睛雖然睜開了但腦子沒醒,整個人還是遲鈍的。
簽字的手一直在顫抖著,真怕還是一場夢,一覺醒來,她還睡在看守所的大通鋪上。
直到走出看守所大門的一瞬間,段婉才感覺到真實,她出來了,自由了。
噩夢終於醒了。
事情的從發生到結束,都在段婉的意料之外,出來的這一刻,她還是恍惚難以理解。
陷害她的人自首了?
谷紅真能良心發現?換她出來,自己情願接受懲罰。
證據確鑿,段婉百口莫辯,偷竊罪幾乎釘在了她的腦袋上。
谷紅費盡心思陷害她,到頭來卻在沒有任何罪證指認的情況下,承認罪行主動自首?
一顆黑掉的心能在短時間內變得幹凈透明?
還是這半個多月來,外面發生了什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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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大富的蠱惑對陳韜的確產生了極大的影響, 有一瞬間他真的想沖進公安局,立即馬上就把段婉換出來。
但見過鬼的總是怕黑的,有過蹲看守所的經歷, 讓陳韜始終記憶猶新忘不掉。多嘴置氣差點被幾個小流氓群毆的恐懼也還歷歷在目。
愛一個人真的能為了她犧牲了自己,什麽都不在乎了?
需要做抉擇的一刻, 陳韜洞察到自己的內心,他是猶豫了,並不能像他想象般的勇敢。
帶著覆雜的心情回到家,陳韜見到媽媽正給他做可口的飯菜,爸爸平靜地喝著茶看著電視, 爺爺噓寒問暖的與之談心。
這平常又溫馨的一幕,陳韜承認,他沒勇氣打破。
關鍵時刻, 陳韜逃了。
怕段大富纏著他,也怕沒勇氣面對段婉出不來的現實,陳韜回家不到三天,又踏上了回北京的火車。
段大富和劉玉芬的如意算盤剛打響了幾個小時,得意的餘溫還沒散去,算盤子就被現實情況砸了個細碎,珠子嘩啦啦地灑落了一地。
段大富低估了陳韜,對他還是兒時的固有的印象, 一騙就倒的傻孩子。
沒料到,人會長大,成熟了,就懂得為個人的利益得失考慮了。
陳韜連夜離開, 一聲不響說走就走,措手不及, 連緩和的餘地都沒留下。
段大富正經的辦法和餿主意都想不出了,霜打的茄子一般又蔫了,煙一根接著一根抽起來,行屍走肉似的去單位上班,就怕熟人問他兒女的事。
劉玉芬的偏頭疼也犯了,整日躺在床哼哼著起不來。
老段家只剩下段國棟一個真正開心的人,真把遇事不往心裏擱發揮到極致。
前途不重要,開心一會兒是一會,眼前才重要。
段婉在裏面也並沒放棄過,三番五次申請見警察伸冤,可對方根本就不見她,一句話敷衍她,“有事等著上庭找法官去說”。
來到這裏,自由和話語權早就成最奢侈的事。
段婉一分一秒熬著日子,段大富和劉玉芬沒給她請辯護律師,警方派了一位免費的援助律師。
段婉對派給她的律師也反覆陳述自己的冤情,希望他能幫著找找證據。
可惜,段婉的言語一點推動力都沒有,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師別說出去幫她找證據,就是聽到她不停的重覆陳述都是耐著性子極度不耐煩,看她的眼神也充滿鄙視,只把她當成一個謊話連篇的壞小孩。
段婉從沒感到如此絕望,用盡全身力氣打在棉花上的感覺,連帶反作用力都小得微乎其微。
在看守所裏待了半個多月,段婉終於等來的警察的傳召。
與上幾次審問的人不同,這次審問段婉的警察換了兩幅新面孔,其中一個臉上冷冰冰,目光犀利,看著就叫人不寒而栗。
簡單的確認身份過後,段婉終於等來了機會,好不容易才能見一次警察,當然要把冤屈說清楚。
可惜段婉張口還沒說上兩句話,就被噎了回去,“問你什麽回答就可以了。”
段婉到嘴邊的話只能生咽回去,犯了錯誤,沒有人身自由的待遇就是如此。
面孔生冷的警察負責問,另一個負責做筆錄。
“段婉,你認識白涵嗎?”
“認識,老板娘的兒子。”段婉耷拉著腦袋,無精打采地回答著。
“你們關系怎麽樣?”
“關系?”段婉暗忖,不明白這話問得有何意義?她緩緩地擡起頭,盯著審問警察的臉色觀察,沒第一時間回答問題。
“問你話呢,老實回答。”
對方逼問,段婉抿抿嘴唇,答道,“我只是打短工而已,沒想過有什麽關系。”
“白涵是否對你有其他的想法?我的意思是處朋友之類的。”
段婉的腦袋在飛速運轉,她問題怎麽回答才適合?
白涵到鋪子幫忙後,的確對她表現得很殷勤。可白涵對她有好感只是段婉的猜測而已,t白涵從未明確表示過。
否認回答,就等於自動放棄了指認谷紅陷害她的機會。
谷紅是白涵的女朋友,三個人只有產生感情瓜葛,谷紅因妒成恨,陷害她的理由才可能成立。
既然警察問到了白涵,段婉當然不能否認,想辦法能把谷紅拖進來才有機會為自己脫罪。
“白涵的確有交朋友的想法,白涵的媽媽話裏話外也有意撮合我和他兒子。”
兩個警察互相對視,對段婉提出的新線索都很感興趣的樣子。
“你呢,什麽想法?”
“我沒想法,只把他當成雇主的兒子而已。可是她女朋友……”
“行了,這就可以了!”
段婉剛準備提到谷紅卻又一次被掐斷了,她握緊著拳頭指甲嵌入肉裏,心裏面萬馬奔騰,為什麽就不能讓她多說兩句。
“沒問題,在這裏簽個字!”
警察把記錄的本子推到段婉面前,段婉掃了一眼,還不願放棄機會,沒拿起筆簽字,繼續想為自己申辯,“警察叔叔,谷紅是白涵的女朋友,其實她一直非常恨我。有一次她曾串通別人來陷害我,可惜她找的人是我以前的朋友……”
“你不用說了!”警察再一次打斷了段婉的話。
“警察叔叔,我真是被人冤枉的……”
“我們知道了,冤枉你的人也已經來自首了,簽完字辦好手續,你就可以走了!”
“走了?”
身處天堂和地獄只需要一瞬間。
段婉半張著嘴,以為自己是在做夢。
短短幾句話的審問,她就被解除了嫌疑犯的身份,可以從這裏走出去回家了。
“小姑娘,還不簽字,舍不得這裏嗎?”警察半開玩笑,指了指筆錄簽字處。
“哦,哦!”
段婉像是被人從睡夢中打醒,眼睛雖然睜開了但腦子沒醒,整個人還是遲鈍的。
簽字的手一直在顫抖著,真怕還是一場夢,一覺醒來,她還睡在看守所的大通鋪上。
直到走出看守所大門的一瞬間,段婉才感覺到真實,她出來了,自由了。
噩夢終於醒了。
事情的從發生到結束,都在段婉的意料之外,出來的這一刻,她還是恍惚難以理解。
陷害她的人自首了?
谷紅真能良心發現?換她出來,自己情願接受懲罰。
證據確鑿,段婉百口莫辯,偷竊罪幾乎釘在了她的腦袋上。
谷紅費盡心思陷害她,到頭來卻在沒有任何罪證指認的情況下,承認罪行主動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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