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6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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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4 章
“因為你, 根本就不喜歡我。”
像是聽到了什麽荒誕不可言的天方夜譚,謝扶光道:“我不喜歡你?為何要這樣說?”
“我說的是事實。”
“是我哪裏做的不好,你才會懷疑我不喜歡你?”
“不是。”她的指甲幾乎要刺穿掌心。
他並不是真的喜歡她。他是因為她的萬人迷光環, 才會喜歡她。若不是她有萬人迷光環,他早就在見到她的第一面,就殺了她。
原著裏, 因女主多看了她這個炮灰一眼,男主嫉妒至極, 就殺了她這個炮灰。當然真實的他與原著前面部分描述的他有些不一樣,這個世界真實的他, 只是因為假裝嫉妒, 而殺了她這個炮灰。
若不是有萬人迷光環在,她早就死了。她早就再次轉世投……不對,腦子裏湧現出的記憶, 阻斷了她發散的思維。
忘川河畔,沈秀捧著孟婆湯, 問道:“婆婆, 我下輩子投胎會投到哪裏, 我可以了解一下嗎?”
“看在你生前救了人,做了善事的份上……”孟婆沈吟, 她告訴她, 她頂替了另一個姑娘,投到了東陵沈家。
“頂替?”
“她出了意外,娘胎裏就夭折了, 原是不該在娘胎裏就夭折的, 她本該活到十五歲。”
“是因為我要頂替她,所以她才出了意外?”
“不是, 只是意外。”孟婆哼了聲,“這妮子在娘胎裏就夭折了也好,反正本是個早死的命,也就只能活到十五歲。”
“只能活到十五歲?”
孟婆冷笑,“若她在娘胎裏沒出意外的話,的確只能活到十五歲。你可知她為何十五歲就死了。”
“因她幼時欺負過一個卷毛小乞丐。那卷毛小乞丐長大後成為了天下第一的殺手。再遇見她時她十五歲,那小乞丐直接割了她的頭。”
沈秀咽嗓子,“我、我不會和她一個下場罷?”
“只要你小時候不欺負那小乞丐,又怎會與她一個下場?”
“我與她長得一樣嗎?”
“不一樣,只有些像。”
“那我投胎到東陵沈家,以後會是什麽模樣?會和我現在長得一樣嗎?”
孟婆笑了笑,“你就是你。你原來是什麽模樣,投胎轉世後,就是什麽模樣。就像你頂替的那位姑娘一樣,她若沒出意外,沒在娘胎裏夭折,降生下來,也是她原本的模樣。你們雖投胎到了一戶人家,但若生下來,你們兩個長的是不一樣的,身體也不一樣,有些相像而已。”
沈秀明白了。
喝完孟婆湯,沈秀再一睜眼,就出現在了楊氏的子宮裏。她已經完全沒有任何記憶。只是一個還未降生的胎兒。
……
從混亂的回憶裏抽出身,沈秀心中顫然。
十五歲身亡,被割頭,卷毛小乞丐,天下第一的殺手。這些關鍵詞的指向性,太過明顯。
所以,謝扶光殺炮灰沈秀,並不是嫉妒,也不是假裝嫉妒做戲給趙金金看,而是遇到仇人剛好報了仇?
被謝扶光殺的那位炮灰沈秀並不是她。她頂替了前面那位炮灰沈秀投胎降生此處。
她這輩子的小時候,沒欺負過卷毛小乞丐。她與原著裏被殺的炮灰沈秀根本就不是一個人,身體與靈魂,都不是一個人,只是長相有點像而已。
也就是說,這個世界,謝扶光小時候根本就沒被一個叫沈秀的炮灰欺負過,就沒發生過這回事。
這樣的話,即便她沒有光環出,謝扶光第一次見她時,或許也不會殺了她?
會不會殺她,她並不肯定,但他肯定不會喜歡上她。
沒有萬人迷光環。謝扶光絕不可能會喜歡她。
他是一個瘋子,一個精神有問題的瘋批病嬌。趙金金長得那麽漂亮,對他那麽好,都沒能讓他喜歡上她。
其他小說裏的瘋批病嬌,在趙金金這樣的美貌小太陽女主的攻勢下,會被溫暖,會被感化,會被救贖,可謝扶光無動於衷。
趙金金那麽漂亮,性格也好,對他也好,他都沒喜歡上,他又怎會喜歡普普通通的她,怎會對她一見鐘情?
對普通人一見鐘情,這種情況很稀少。
出眾的人,對普通人一見鐘情,這種情況很罕見。
而一個又出眾,又瘋又病嬌的人,對普通人一見鐘情,可以算得上是奇跡。
更何況這個又出眾,又瘋又病嬌的人,他連女主都不愛。連女主都不愛,他對普通人一見鐘情,那或許是奇跡也做不到的事。
一個瘋批病嬌,一個精神不穩定的,連女主都不愛的瘋子,怎麽會愛人?
沒有萬人迷光環,謝扶光絕不可能喜歡她。
沈秀表面越平靜,內心的絕望與痛苦越洶湧。她苦笑,“你沒有哪裏做得不好,你哪裏都做得好,你只是……不喜歡我。你有沒有想過,你為何會喜歡我。”
謝扶光:“我說過,我對你一見鐘情。”
“你為什麽會對我一見鐘情?我……我很普通,我就是個普通人,你怎麽會一眼見我,就喜歡上我?”
“因為你很普通,所以就不會被人一見鐘情?難道普通人就不值得被喜歡,不值得被一見鐘情?任何人都有被一見鐘情的資格。你不該要有這樣的成見。”
“普通人被人一見鐘情的可能性很低。”
“你的偏見很深。”
“這不是偏見,更偏好喜歡美好的人或物,這是人類刻在基因裏的基因遺傳。”
“基因遺傳?那是什麽?我不太明白你說的話。普通人被t人一見鐘情的可能性很低,但並不是沒有可能,不是麽?”
“但對你來說,不可能。”沈秀始終秉持悲觀消極的態度。
“你對我有很大的偏見。”
“只是符合常理的推斷。”
“喜歡一個人,並沒有什麽常理可言。”
“可是……”沈秀不禁哽咽,“你是不可能會喜歡上任何人的。”
“我喜歡你。”
“你連女主……你連趙金金都不喜歡,又怎會喜歡我?”
“我為何要喜歡她?”
“她對你那麽好,她————”
謝扶光截斷她的話,“你為何會覺得,她對我好,我就會喜歡上她?難道任何一個人對我好,我都會喜歡上她?”
沈秀語滯。那些瘋批病嬌小說影視劇裏,女主對男主好,溫暖他,感化他,救贖他,然後男主就會喜歡上女主。
其實她有時候也會覺得那些小說影視劇裏的男主作為一個病嬌,似乎太好攻略了些。
只要對他好就行,那麽,換一個人對他好,與女主一樣對他好,他豈不是會愛上別人?女主豈不是和別人沒什麽區別?
謝扶光,比其他瘋批病嬌更頑固,更冷情,更沒有心,對他好,溫暖他,是不會讓他有半分動容的。
所以,這樣一個他,怎麽讓她相信他是真的喜歡她?
“秀秀,”謝扶光道,“如果對一個人好,對方就會喜歡上她的話,這種需要對別人付出,才能得到的喜歡,我不會有這種喜歡。於我而言,喜歡就是一見就喜歡,你什麽都不用做,什麽也不用付出,一見你我就喜歡你,這就是我的喜歡。”
沈秀怔然。他說的話,讓她想起她出曾在某本書上看到過的話。
一見就喜歡,這是生理性喜歡,是先天性好感,是宿命的,是致命的喜歡。
如果對方不是一見就喜歡你,是後來才喜歡你,這樣的喜歡,不是生理性喜歡,不是先天性好感,不是宿命的,致命的喜歡。這樣的喜歡,是有條件的喜歡。
有些人的荷爾蒙,就是專門為某些人產生的,所以才會有一見就喜歡這種先天性,宿命性,致命性的喜歡。
她的荷爾蒙,是否是專門為謝扶光產生的?這聽起來有些超現實主義。
他真的喜歡她?
如果她長得漂亮,她或許會有一點信。如果他不是一見鐘情,是在與她相處後,了解她後喜歡她,她也會有點信。
但偏偏,她容貌普通,他還一見鐘情。這種情況已經很不可思議。尤其對他這種連女主都不愛的瘋子來說,這種可能性基本為零。
在這種事情上,沈秀素來都是悲觀消極主義者。
若她不是有一個超現實主義的萬人迷光環,他會喜歡她?
“我不信你會喜歡我。”
“要如何你才能信?”
除非,她的萬人迷光環消失,若那時他還喜歡她,她或許就會消除“偏見”,選擇相信他。
可是她的萬人迷光環,要如何消失?她連萬人迷光環怎麽來的都不知道,又怎會知道如何讓它消失。
絕望的同時,沈秀甚至可憐起謝扶光來。他幼時被父親虐待,被父母拋棄,長大後,又在萬人迷光環的影響下,被迫喜歡上她,他何其可憐。
他可憐,難道她就不可憐?她喜歡上了一個根本就不喜歡她的人。
在桃花源時,失憶的她,一開始,是不信他對她一見鐘情的。他說她是偏見。她當時或許應該堅守她的“偏見”。
現在落到如此境地,大抵是她拋棄“偏見”之後,受到的懲罰,得到的報應。
她不明白。她是否是做了什麽天大的壞事,犯了天大的罪,以至於,老天這樣戲弄她,折磨她。她上輩子,明明做了好事,她甚至是因為做好事救人而死的。
她眼眶發疼,可她再也流不出一滴眼淚。
混亂的大腦被痛苦麻痹,她現在唯一想做的便是離開他。
她不想再面對他,一看到他,她就會痛得無法呼吸,痛不欲生,“你走,我們不要再見面了。”
謝扶光沈默半晌,“如果我死了,你會不會相信我?要我以死明志麽?”
沈秀神經一繃,“你……無論如何,我都不會信你,你不用這樣,就算……就算你死了,我也不會信的。”她只能這樣說,以免他真的以死明志。
她痛得四肢百骸都在顫抖,“你走罷,走得遠遠的,遠遠的,走罷。”
謝扶光:“是因為我曾經騙過你,傷害過你,所以你無論如何都不會信我?”
“不是。”
“秀秀,”他道,“我喜歡你,相信我。”
沈秀搖搖頭,不再想過多糾纏,越是面對著他,她越是痛苦。
她的心臟,她的大腦,她的身體,她的身體保護機制,對她發出緊迫的,唯一的指令:離開他,不要再見他。
必須速戰速決,於是她一狠心,跪下來。她抱住他的雙腿,“我求你,求你走罷,離開我,求你。”
她的每一個字都如有重量,似一柄利劍,刺穿了謝扶光的五臟六腑。他面容蒼白失血,“你跪下求我?”
“我求你,我求你。”沈秀以為她再也哭不出眼淚,可是淚腺裏突然湧出無法停止的液體,完全模糊了她的視線。
“你居然跪下求我?”
他怎會舍得讓她下跪求他。他嘴唇顫抖,“起來,”
“你不答應我,我就不起來。”
“我真的,”眼淚從謝扶光的眼紗間滾落下來,“我真的喜歡你,秀秀。”
見他垂淚,沈秀用力咬嘴唇,牙齒將唇瓣咬得出血,“我求你,離開我,走得遠遠的,再也不要出現在我面前。”
風吹動他的長發,他低喃:“夢醒了。”
輕輕的聲音,如同他頰邊的淚,消逝在風裏。
謝扶光時常懷疑,與沈秀重新在一起,與她成親,只是一場美夢。現在看來,的確是一場美夢。
只不過,夢該醒了。
他神色蒼涼,“你明明就知道,不管你說什麽,我都會答應你。”
“我答應你。”他將她扶起來。
沈秀捂住抽疼的心臟,用力從胸腔裏擠出聲音,“我希望你真的離開我,而不是像之前那樣,偽裝成另一個人,在我身邊保護我。我不需要你的保護,我……”
她抖著指尖,“我寧願死,寧願被別人殺死,也不需要你的保護。若你要保護我,我寧願現在就死。”
謝扶光笑了起來,縱聲長笑。
笑著笑著,一口血吐了出來。
他邊笑,邊嘔血,鮮血浸透衣袍,慘烈駭人。
紅唇沾著血,雪發飛揚中,他道:“好,好。”
“秀秀,我喜歡……”他突然頓下來。
末了,他道:“我愛你,所以,我答應你的所有要求。”
話音落地,他轉身,一步步走遠。
“等一下。”沈秀喊住他。
他迅速轉過來。
她道:“你……好好活著。”
他身形頓了下,“嗯。”
他的身影遠去,涼風吹動他深紅的衣袍,似要將他吹散架。他宛若被風雨摧殘雕零的花,一片一片隨風逝去。鮮艷熾烈的深紅,逐漸消失在視野。
沈秀世界裏的色彩,仿佛被這抹鮮艷熾烈的紅色全部帶走,世界失去所有色彩,變得灰暗下來。
她跪坐於地,彎下腰,指尖觸摸地上溫熱的鮮血,痛哭出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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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是聽到了什麽荒誕不可言的天方夜譚,謝扶光道:“我不喜歡你?為何要這樣說?”
“我說的是事實。”
“是我哪裏做的不好,你才會懷疑我不喜歡你?”
“不是。”她的指甲幾乎要刺穿掌心。
他並不是真的喜歡她。他是因為她的萬人迷光環, 才會喜歡她。若不是她有萬人迷光環,他早就在見到她的第一面,就殺了她。
原著裏, 因女主多看了她這個炮灰一眼,男主嫉妒至極, 就殺了她這個炮灰。當然真實的他與原著前面部分描述的他有些不一樣,這個世界真實的他, 只是因為假裝嫉妒, 而殺了她這個炮灰。
若不是有萬人迷光環在,她早就死了。她早就再次轉世投……不對,腦子裏湧現出的記憶, 阻斷了她發散的思維。
忘川河畔,沈秀捧著孟婆湯, 問道:“婆婆, 我下輩子投胎會投到哪裏, 我可以了解一下嗎?”
“看在你生前救了人,做了善事的份上……”孟婆沈吟, 她告訴她, 她頂替了另一個姑娘,投到了東陵沈家。
“頂替?”
“她出了意外,娘胎裏就夭折了, 原是不該在娘胎裏就夭折的, 她本該活到十五歲。”
“是因為我要頂替她,所以她才出了意外?”
“不是, 只是意外。”孟婆哼了聲,“這妮子在娘胎裏就夭折了也好,反正本是個早死的命,也就只能活到十五歲。”
“只能活到十五歲?”
孟婆冷笑,“若她在娘胎裏沒出意外的話,的確只能活到十五歲。你可知她為何十五歲就死了。”
“因她幼時欺負過一個卷毛小乞丐。那卷毛小乞丐長大後成為了天下第一的殺手。再遇見她時她十五歲,那小乞丐直接割了她的頭。”
沈秀咽嗓子,“我、我不會和她一個下場罷?”
“只要你小時候不欺負那小乞丐,又怎會與她一個下場?”
“我與她長得一樣嗎?”
“不一樣,只有些像。”
“那我投胎到東陵沈家,以後會是什麽模樣?會和我現在長得一樣嗎?”
孟婆笑了笑,“你就是你。你原來是什麽模樣,投胎轉世後,就是什麽模樣。就像你頂替的那位姑娘一樣,她若沒出意外,沒在娘胎裏夭折,降生下來,也是她原本的模樣。你們雖投胎到了一戶人家,但若生下來,你們兩個長的是不一樣的,身體也不一樣,有些相像而已。”
沈秀明白了。
喝完孟婆湯,沈秀再一睜眼,就出現在了楊氏的子宮裏。她已經完全沒有任何記憶。只是一個還未降生的胎兒。
……
從混亂的回憶裏抽出身,沈秀心中顫然。
十五歲身亡,被割頭,卷毛小乞丐,天下第一的殺手。這些關鍵詞的指向性,太過明顯。
所以,謝扶光殺炮灰沈秀,並不是嫉妒,也不是假裝嫉妒做戲給趙金金看,而是遇到仇人剛好報了仇?
被謝扶光殺的那位炮灰沈秀並不是她。她頂替了前面那位炮灰沈秀投胎降生此處。
她這輩子的小時候,沒欺負過卷毛小乞丐。她與原著裏被殺的炮灰沈秀根本就不是一個人,身體與靈魂,都不是一個人,只是長相有點像而已。
也就是說,這個世界,謝扶光小時候根本就沒被一個叫沈秀的炮灰欺負過,就沒發生過這回事。
這樣的話,即便她沒有光環出,謝扶光第一次見她時,或許也不會殺了她?
會不會殺她,她並不肯定,但他肯定不會喜歡上她。
沒有萬人迷光環。謝扶光絕不可能會喜歡她。
他是一個瘋子,一個精神有問題的瘋批病嬌。趙金金長得那麽漂亮,對他那麽好,都沒能讓他喜歡上她。
其他小說裏的瘋批病嬌,在趙金金這樣的美貌小太陽女主的攻勢下,會被溫暖,會被感化,會被救贖,可謝扶光無動於衷。
趙金金那麽漂亮,性格也好,對他也好,他都沒喜歡上,他又怎會喜歡普普通通的她,怎會對她一見鐘情?
對普通人一見鐘情,這種情況很稀少。
出眾的人,對普通人一見鐘情,這種情況很罕見。
而一個又出眾,又瘋又病嬌的人,對普通人一見鐘情,可以算得上是奇跡。
更何況這個又出眾,又瘋又病嬌的人,他連女主都不愛。連女主都不愛,他對普通人一見鐘情,那或許是奇跡也做不到的事。
一個瘋批病嬌,一個精神不穩定的,連女主都不愛的瘋子,怎麽會愛人?
沒有萬人迷光環,謝扶光絕不可能喜歡她。
沈秀表面越平靜,內心的絕望與痛苦越洶湧。她苦笑,“你沒有哪裏做得不好,你哪裏都做得好,你只是……不喜歡我。你有沒有想過,你為何會喜歡我。”
謝扶光:“我說過,我對你一見鐘情。”
“你為什麽會對我一見鐘情?我……我很普通,我就是個普通人,你怎麽會一眼見我,就喜歡上我?”
“因為你很普通,所以就不會被人一見鐘情?難道普通人就不值得被喜歡,不值得被一見鐘情?任何人都有被一見鐘情的資格。你不該要有這樣的成見。”
“普通人被人一見鐘情的可能性很低。”
“你的偏見很深。”
“這不是偏見,更偏好喜歡美好的人或物,這是人類刻在基因裏的基因遺傳。”
“基因遺傳?那是什麽?我不太明白你說的話。普通人被t人一見鐘情的可能性很低,但並不是沒有可能,不是麽?”
“但對你來說,不可能。”沈秀始終秉持悲觀消極的態度。
“你對我有很大的偏見。”
“只是符合常理的推斷。”
“喜歡一個人,並沒有什麽常理可言。”
“可是……”沈秀不禁哽咽,“你是不可能會喜歡上任何人的。”
“我喜歡你。”
“你連女主……你連趙金金都不喜歡,又怎會喜歡我?”
“我為何要喜歡她?”
“她對你那麽好,她————”
謝扶光截斷她的話,“你為何會覺得,她對我好,我就會喜歡上她?難道任何一個人對我好,我都會喜歡上她?”
沈秀語滯。那些瘋批病嬌小說影視劇裏,女主對男主好,溫暖他,感化他,救贖他,然後男主就會喜歡上女主。
其實她有時候也會覺得那些小說影視劇裏的男主作為一個病嬌,似乎太好攻略了些。
只要對他好就行,那麽,換一個人對他好,與女主一樣對他好,他豈不是會愛上別人?女主豈不是和別人沒什麽區別?
謝扶光,比其他瘋批病嬌更頑固,更冷情,更沒有心,對他好,溫暖他,是不會讓他有半分動容的。
所以,這樣一個他,怎麽讓她相信他是真的喜歡她?
“秀秀,”謝扶光道,“如果對一個人好,對方就會喜歡上她的話,這種需要對別人付出,才能得到的喜歡,我不會有這種喜歡。於我而言,喜歡就是一見就喜歡,你什麽都不用做,什麽也不用付出,一見你我就喜歡你,這就是我的喜歡。”
沈秀怔然。他說的話,讓她想起她出曾在某本書上看到過的話。
一見就喜歡,這是生理性喜歡,是先天性好感,是宿命的,是致命的喜歡。
如果對方不是一見就喜歡你,是後來才喜歡你,這樣的喜歡,不是生理性喜歡,不是先天性好感,不是宿命的,致命的喜歡。這樣的喜歡,是有條件的喜歡。
有些人的荷爾蒙,就是專門為某些人產生的,所以才會有一見就喜歡這種先天性,宿命性,致命性的喜歡。
她的荷爾蒙,是否是專門為謝扶光產生的?這聽起來有些超現實主義。
他真的喜歡她?
如果她長得漂亮,她或許會有一點信。如果他不是一見鐘情,是在與她相處後,了解她後喜歡她,她也會有點信。
但偏偏,她容貌普通,他還一見鐘情。這種情況已經很不可思議。尤其對他這種連女主都不愛的瘋子來說,這種可能性基本為零。
在這種事情上,沈秀素來都是悲觀消極主義者。
若她不是有一個超現實主義的萬人迷光環,他會喜歡她?
“我不信你會喜歡我。”
“要如何你才能信?”
除非,她的萬人迷光環消失,若那時他還喜歡她,她或許就會消除“偏見”,選擇相信他。
可是她的萬人迷光環,要如何消失?她連萬人迷光環怎麽來的都不知道,又怎會知道如何讓它消失。
絕望的同時,沈秀甚至可憐起謝扶光來。他幼時被父親虐待,被父母拋棄,長大後,又在萬人迷光環的影響下,被迫喜歡上她,他何其可憐。
他可憐,難道她就不可憐?她喜歡上了一個根本就不喜歡她的人。
在桃花源時,失憶的她,一開始,是不信他對她一見鐘情的。他說她是偏見。她當時或許應該堅守她的“偏見”。
現在落到如此境地,大抵是她拋棄“偏見”之後,受到的懲罰,得到的報應。
她不明白。她是否是做了什麽天大的壞事,犯了天大的罪,以至於,老天這樣戲弄她,折磨她。她上輩子,明明做了好事,她甚至是因為做好事救人而死的。
她眼眶發疼,可她再也流不出一滴眼淚。
混亂的大腦被痛苦麻痹,她現在唯一想做的便是離開他。
她不想再面對他,一看到他,她就會痛得無法呼吸,痛不欲生,“你走,我們不要再見面了。”
謝扶光沈默半晌,“如果我死了,你會不會相信我?要我以死明志麽?”
沈秀神經一繃,“你……無論如何,我都不會信你,你不用這樣,就算……就算你死了,我也不會信的。”她只能這樣說,以免他真的以死明志。
她痛得四肢百骸都在顫抖,“你走罷,走得遠遠的,遠遠的,走罷。”
謝扶光:“是因為我曾經騙過你,傷害過你,所以你無論如何都不會信我?”
“不是。”
“秀秀,”他道,“我喜歡你,相信我。”
沈秀搖搖頭,不再想過多糾纏,越是面對著他,她越是痛苦。
她的心臟,她的大腦,她的身體,她的身體保護機制,對她發出緊迫的,唯一的指令:離開他,不要再見他。
必須速戰速決,於是她一狠心,跪下來。她抱住他的雙腿,“我求你,求你走罷,離開我,求你。”
她的每一個字都如有重量,似一柄利劍,刺穿了謝扶光的五臟六腑。他面容蒼白失血,“你跪下求我?”
“我求你,我求你。”沈秀以為她再也哭不出眼淚,可是淚腺裏突然湧出無法停止的液體,完全模糊了她的視線。
“你居然跪下求我?”
他怎會舍得讓她下跪求他。他嘴唇顫抖,“起來,”
“你不答應我,我就不起來。”
“我真的,”眼淚從謝扶光的眼紗間滾落下來,“我真的喜歡你,秀秀。”
見他垂淚,沈秀用力咬嘴唇,牙齒將唇瓣咬得出血,“我求你,離開我,走得遠遠的,再也不要出現在我面前。”
風吹動他的長發,他低喃:“夢醒了。”
輕輕的聲音,如同他頰邊的淚,消逝在風裏。
謝扶光時常懷疑,與沈秀重新在一起,與她成親,只是一場美夢。現在看來,的確是一場美夢。
只不過,夢該醒了。
他神色蒼涼,“你明明就知道,不管你說什麽,我都會答應你。”
“我答應你。”他將她扶起來。
沈秀捂住抽疼的心臟,用力從胸腔裏擠出聲音,“我希望你真的離開我,而不是像之前那樣,偽裝成另一個人,在我身邊保護我。我不需要你的保護,我……”
她抖著指尖,“我寧願死,寧願被別人殺死,也不需要你的保護。若你要保護我,我寧願現在就死。”
謝扶光笑了起來,縱聲長笑。
笑著笑著,一口血吐了出來。
他邊笑,邊嘔血,鮮血浸透衣袍,慘烈駭人。
紅唇沾著血,雪發飛揚中,他道:“好,好。”
“秀秀,我喜歡……”他突然頓下來。
末了,他道:“我愛你,所以,我答應你的所有要求。”
話音落地,他轉身,一步步走遠。
“等一下。”沈秀喊住他。
他迅速轉過來。
她道:“你……好好活著。”
他身形頓了下,“嗯。”
他的身影遠去,涼風吹動他深紅的衣袍,似要將他吹散架。他宛若被風雨摧殘雕零的花,一片一片隨風逝去。鮮艷熾烈的深紅,逐漸消失在視野。
沈秀世界裏的色彩,仿佛被這抹鮮艷熾烈的紅色全部帶走,世界失去所有色彩,變得灰暗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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