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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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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章

除了一張薄薄的獲獎證書,林梢還得到了一支英雄牌鋼筆和一百元的獎金。

鄒老師說:“鋼筆是縣上發下來的獎品,這一百塊呢,是學校另外給你的獎金。林梢同學,希望你能繼續努力,好好學習。”

一百元!除了學雜費和壓歲錢,林梢從來沒有持有過這麽大面值的鈔票。而且,無論是學雜費和壓歲錢,都是在她手裏打個轉就出去了,並不是真正屬於她的。

而此時手裏的這一百塊,是真真正正屬於她的。

她歡欣鼓舞地跳出了學校大門,一路上走走停停,思考著要怎麽花才好。這麽多錢,要怎麽花才能花完啊!

走下一個長長的緩坡,馬路對面就是供銷社,林梢看見了爺爺的搖椅,爺爺年紀大了,不能長時間地站在櫃臺後面,就搬了張搖椅,擺在店鋪中間。

林梢口中的“供銷社”,嚴格說來,只能算作供銷社的遺址。

隨著改革開放,時代發展,在從計劃經濟到市場經濟的轉變中,以前的供銷社無法適應新的市場,生意冷清,走到了消失的邊緣。

僅以寶樞鎮為例,從前的農村供銷社已經不覆存在,現在這片地方是私人經營的商鋪。

不過,建築物本身沒有拆除,依舊保留著原來的外形,從遠處看,整體是一個長方體,內部則是十幾個鋪面打通合並,中間一條長廊,可以從第一間走到最後一間。

區別於鎮上的其他商鋪,這裏的商鋪沿用了從前制式統一的老木門,開店時把門板折疊,關店時把門板展開,如果淋了雨,門板可以單獨拆卸,擺在外面曬幹。

最中間的兩間店鋪,是林梢家裏租下的鋪面,一間賣日化小商品,一間賣服飾。

一個戴草帽的中年男人從鋪面裏走出,手裏還提著個黑色塑料袋。爺爺也從櫃臺後面繞出來,瞇著眼睛朝外面看。

“爺爺!”林梢故意躲在門後,此時突然撲出來。

可惜爺爺沒有被嚇到,他只是笑,“哦,悄悄回來了。”

林梢舉起手裏的獲獎證書,“當當當,是一等獎!”

爺爺從櫃臺後拿出老花鏡,往前走了兩步,站在陽光下把獲獎證書展開,看了又看,欣賞一般點點頭。

爺爺問:“悄悄這麽厲害,想要什麽獎勵?”

林梢搖頭,從背後伸出手,把一百元的鈔票拍在爺爺手心,說:“不用了,爺爺,這是我的獎金,送給你,當做你的零花錢。”

林昭華一楞,隨後笑了,“爺爺不缺錢,你自己留著吧。”

林梢疑心爺爺是在和她客套,就像供銷社的大人們常常做的那樣,話裏有話,彎彎繞繞,一個請求至少要推拒三次,然後才會猶猶豫豫,裝作不耐煩地接受好意。

但是,林梢仔細觀察爺爺的表情,發現爺爺並不是客氣,爺爺是真心的,爺爺摸了摸她的頭,又說:“爺爺有退休金,夠用。”

林梢猶豫了一下,隨即欣然接受,既然爺爺不需要,那這就是她自己的零花錢。

林梢對於“零花錢”這三個字有一種執念,她看了很多作文書,從裏面看到很多與她不同的同齡人的生活。

很多和生活有關的記敘文,常常會提到“零花錢”,仿佛小孩子擁有一筆零花錢是天經地義的事。

但林梢從來沒有零用錢,她去問媽媽,媽媽這樣回答她:你吃飯不要錢?讀書不要錢?還零花錢,你覺得我們家很有錢是不是?

當然了,如果只是平時想買點零食文具什麽的,林梢回去找媽媽要錢,媽媽是會給的。

但這個過程很難為情,她要選在一個恰當的時機開口,媽媽心情好,才會給她。媽媽管著一整個家庭的賬目支出,很節儉,不允許任何無必要的開銷。

林梢渴望擁有一筆零花錢,數額多少不重要,只需要是名目確定屬於她的,可以讓她自主支配就好,她很不喜歡伸手討要這個動作。

林梢捏著手裏的一百塊,感到一種遲來的確定的幸福。

媽媽要下午才會從縣城裏回來,而店裏離不開人,爺孫倆在店鋪裏用電磁爐煮了掛面當午飯。

如果是林昭華自己吃,只加青菜就好,但考慮到孫女,他臨時去鹵菜攤買了二兩鹵牛肉,加進面裏。

中午太陽很大,街上沒什麽人,店裏也沒什麽生意,爺爺對林梢說:“你去玩吧,爺爺一個人看店就夠了。”

林梢不想去外面玩,她準備回家看書,剛走出店鋪,就遇見了一群同班同學。

是的,一群。

小城鎮常住居民很少,同齡孩子都是同一年入學,又住在一條街,活動範圍就那麽大,低頭不見擡頭見,想不集體活動都不行。

林梢藏在一道道門柱後面,慢慢挪動,想躲開他們。

然而,同學們本就是特意來找林梢玩,早早鎖定了她的所在,一個穿粉色連衣裙的女孩朝這邊大喊:“悄悄!你在幹什麽!你是在躲我們嗎?”

林梢動作一頓,掉頭跑開,後面一群人大呼小叫,開始追她。

林梢只是單純想要逃跑,後來不知怎麽的,變成了一種游戲,幾人輪換著你追我、我追你,就這麽玩了起來。

再後來又開始玩捉迷藏,眾人轉移地點,去了老街,林梢躲在居民樓的陰影下,發現對面的門洞裏也藏著一個人。

“曉曉,江恒沒有和你們一起嗎?”林梢小聲問對面那個穿粉色連衣裙的女孩。

程曉詩搖頭,“沒有,他平時又不和我們玩。”

“哦……”林梢點頭。

“你老問他幹嘛啊?”程曉詩歪著頭問。

“沒有啊,他不是和你住在同一棟樓嗎,只是順便問問。”林梢低頭看著手指。

林梢右手食指上有一個疤痕,是被鉛筆刀割傷留下的,那還是上學期發生的事,她削鉛筆時被同學撞到,薄薄的刀片直接切進手指,大概是切到了血管,流出的血打濕了好多紙巾。

當時,前後左右的同學都圍在林梢的座位旁,都很擔心她,卻都不知道該怎麽辦,最多是貢獻出自己帶的餐巾紙,全部擺在林梢的桌子上,讓她包傷口。

所有人手足無措的時候,江恒已經從校外回來了,他跑去學校對面的藥店買到了碘伏、棉簽和創可貼,考慮到林梢單手不方便,甚至主動蹲下來,視線與她的手指齊平,幫她消毒、上藥。

同學們圍在一起歡呼,鼓掌,救援行動成功了,大家都感到無比驕傲!

每次看到手指上的疤痕,林梢就想起當時的畫面與感受。

*

林梢回家時,媽媽正在櫃臺後理貨,看到她來了,順手從挎包裏摸出一把小包裝的牛肉幹,“我在汽車站買的,慢點吃。”

林梢接過去,還沒來得及高興,就聽見了下一句,“聽張阿姨說,你們學校給你發了獎金,拿給媽媽保管吧。”

林梢不太願意,鄭鴻倒也不說什麽,只是放下了手裏的東西,站起來看著她。

十分鐘後,林梢回到房間,翻開字典,把夾在書頁裏的一百塊錢交給了媽媽。

零花錢計劃宣告失敗。

鄭鴻說:“你又沒有花錢的地方,拿著幹嘛呢,弄丟了怎麽辦,媽媽只是幫你保管,又不是不還給你。”

林梢心想,唉。

*

俗話說,禍不單行,福無雙至。

林梢在作文書裏看到這句話,不太明白,直到它具象化地呈現在自己面前。

第二天是星期天,林梢被程曉詩拉去跳皮筋,跳得滿頭大汗,頭發散了,才慢吞吞地走回家。

媽媽總是待在店鋪裏,林梢把店鋪也稱為自己的“家”。

繞開門板,林梢一眼看見了爸爸,爸爸坐在一張塑料凳子上,手裏翻看一本書。

林梢開心道:“爸爸!”

爸爸一擡頭,臉色很難看,她的笑容也凝固在臉上。

林俊峰把手裏的書合上,把封面轉向林梢,說:“好啊,你還學會看小說了。”

林梢楞在原地,看著那本泛黃的書,她想,原來這就是小說。

在爸爸的口中,小說是世界上最糟糕的東西,是毒草,是鴉片,一旦沾上,就神魂顛倒,分不清現實和虛幻,一旦沈迷小說,你的人生就徹底完了。

林俊峰常說:“我當年也一樣,打著手電筒在被窩裏看,什麽金庸,古龍,全部看完了,那叫一個廢寢忘食,結果呢,看出個什麽名堂,什麽都沒有,最後變成個近視眼!”

他和其他人開玩笑,其他人也笑,拉著他調侃,左一個眼鏡,右一個老師。

林俊峰長得很清秀,戴上眼鏡甚至有幾分儒雅,很像個讀書人。

林梢感到很委屈,她心想,自己從來沒有在大半夜打著手電筒看小說,也從來不覺得這有什麽上癮沈迷的,甚至,這本書她連第一頁都沒有看完!

林梢小聲說:“把我的書還給我。”

林俊峰一下子站起來,動作誇張地左看右看,像是要找什麽東西。

林梢知道,爸爸在找雞毛撣子,不知是哪裏繼承來的教育方針,這裏的人都信奉棍棒底下出孝子,不打不成器。

林梢一動不動,沒有認錯,也沒有逃跑,更沒有露出害怕的神情,她很清楚,眼前這個“準備開打”的時間段,是留給她求饒的。

這個方法對林梢不奏效,她不認為自己做錯,就絕不會認錯,更別提求饒。

更何況,她不害怕挨打,她常常想,這有什麽可怕的,就算打在身上很痛,忍一忍就好了,我什麽都不怕。

林俊峰拿著雞毛撣子,作勢要打,林梢一點也不躲,林俊峰的手僵在半空中,他搖頭嘆氣,說:“悄悄,你太不懂事了,爸爸對你很失望。”

就這麽一句話,林梢的眼前模糊了,眼皮一眨,一串淚水掉了下來。

她不怕挨打,身體上的疼痛,教訓,不會改變她分毫,但這樣簡單的一句話,讓她感到很傷心。

最後,四周店鋪上的阿姨叔叔們都來勸,林俊峰也順勢放下了雞毛撣子。

林梢躲避著四面八方的視線,僵立在原地。

大概是她的表現讓林俊峰丟了面子,他找不到一個做父親的威嚴,他扯過那本小說,撕拉一聲,撕掉了封面。

林梢尖叫一聲,伸手去搶,“那是同學借給我的!”

林俊峰伸長了手,“我是不是早就警告過你,你敢看小說,我逮到一本撕一本。”

眼淚奪眶而出,怎麽也忍不住,林梢的聲音帶著哭腔,“怎麽辦,這是我借來的,我還要還給人家……”

四面八方的人又圍了過來,七嘴八舌地勸,林俊峰手一揚,把那本撕爛的書扔在地上。

過了很久,等到四周不再有人,林梢緩慢擡起頭,她把書撿起來,拍掉上面的灰。

她難過地想,如果我有錢,還可以再買一本新書賠給同學,可是我的零花錢已經被媽媽拿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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