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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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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不準吃兔兔》4

4.秦朗跟藍點酒吧的經理孫斌商量好,今晚帶著樂隊過去駐唱。他們到時,發現已經有樂隊在臺上排練。

孫斌不在,是王苗苗在跟對方交涉。

藍點酒吧的老板和王苗苗認識,秦朗也是通過王苗苗認識的藍點酒吧老板。

周潮脾氣沖,直沖沖地就進去問王苗苗是怎麽回事,他直接單手撐著臺面,翻上臺,打斷樂隊排練:“練什麽練?今天晚上斌哥已經安排我們連雀樂隊駐唱了?你們又是哪裏滾出來的小雜碎?起開!”

周潮因為沒錢交房租,最近都快被房東攆出來了。

上回駐唱賺的錢,都被他寄回老家供他哥念大學了,就指著今晚的錢交房租。

對方也是四人樂隊,為首的男人身高馬大,身上穿著粉色夾克外套,腦袋上頂著幾條臟辮:“雀兒?還有樂隊叫雀兒的?讓我來數數你們隊有幾只小麻雀。”

旁邊幾個人跟著笑起來。

王苗苗給自己點了根煙,眼睛微乜,說:“小孫沒跟我說藍點找了你們,老板叫我推薦支樂隊過來,前幾天我就安排大碼頭樂隊過來了。”

秦朗哪兒能不清楚,王苗苗八成是故意截胡的。

周潮氣紅了眼睛。

賀新跟著翻上臺,卻被粉外套男直接從臺上推下來。

周潮握拳沖過去,對方丟下樂器就跟周潮正面剛了。

秦朗上去拉架,混亂臉上被人揍了一拳,他身上背著的吉他被人扒拉下來,丟地上,踩了一個大腳印。

“媽的!幹了!”秦朗丟下這句話,就加入混戰中。

酒吧這裏鬧得熱火朝天,連雀樂隊今晚一分錢沒掙到,還賠進去兩千多的醫藥費。

王苗苗直接報警,秦朗幾個被帶到警察局錄口供。

相對比酒吧亂糟糟的一團,秦朗房子裏,也沒好到哪裏去。

身上白得跟年糕似的兔子爺阮可可,終於心善地開始研究起怎麽養人類。

兩只垂下來的兔耳朵上還夾著一個小花發夾,花是粉的,他抖了抖耳朵,那粉色小花也跟著抖。

廚房裏,阮可可穿著粉色貓咪圍裙,在鍋裏煎胡蘿蔔片——按照人類的思維,吃的食物都必須煮熟或者煎熟,可是烹飪肉類太對不起同類了,兔子殺豬、殺魚都挺血腥的,於是阮可可決定煎胡蘿蔔片。

阮可可已經給家裏發了信號,等著族長派人來帶他回去。

當然他並沒有向所謂的選美大賽屈服,只是人類世界太不友好,還是回去安全。

兔子的天性就是警惕,害怕不穩定的變故。嘩的一聲——鍋子著火了,兔子被嚇得毛都炸起來了。

阮可可的手被燙著,兩只手抓著耳朵揉啊揉,企圖降溫。耳朵耷拉著。可憐巴巴的。

為什麽兔子還要做飯?

他聞到一股焦香味,從自己手上傳來,好像他有點明白為什麽人類愛吃烤兔子了。

他鼻子湊近自己被燙過又不小心被灑了點調料的手,粉色的鼻子翕動。

好像……挺好聞的。就是太疼了。

秦朗背著自己壞掉的吉他回來,發現家裏到處都是一片糊掉的焦味。

他懷疑家裏的兔兒爺把他房子燒了!

“小兔子?”秦朗撂下吉他去廚房捉兔子,沒捉到,廚房的鍋被燒化了塑膠手柄,鍋鏟被咬了個洞,盤子裏擺著愛心型的燒焦胡蘿蔔片。

秦朗氣得想把兔子捉出來打屁股。

他又去了焦味更濃的衛生間,沖澡的地方全是黑漆漆一片,還有兔子毛,被燒焦的白色兔子毛堵了地漏。

“小兔子?出來吧,我保證不揍你。”秦朗咬牙切齒,“乖,快出來,我帶了胡蘿蔔回來。”

找到臥室時,他在床上看見一個小凸起。

掀開被子,兔子變回原形——一只勉強看得出來是白兔子的球形物。

兔子身上的毛黑了一大片,有幾塊地方還禿了,眼睛紅通通的,兔爪子抓住兩條長長的耳朵蒙住眼睛,因為秦朗掀開被子又偷看了他一眼。

“對不起。”阮可可趴在床上,對秦朗撅起屁股,“你打我吧。”

一百九十九歲在兔子界其實也就剛成年沒多久,兔子界一百八十歲才成年。

秦朗看著圓鼓鼓的兔子屁股,一晃一晃的,晃得他眼睛疼。

“乖,不打你,不過胡蘿蔔給你沒收了。今晚自己去陽臺反省。”秦朗本來也沒給兔子帶胡蘿蔔,不過是為哄兔子出來編的。

他撩起袖子,戴上圍裙去廚房收拾,總共十個盤子,裏面都裝著黑乎乎的愛心胡蘿蔔,全部被他倒進垃圾桶。

有一盤看起來還不錯,至少沒有全部糊掉,他撿了一塊,咬了一口,胡蘿蔔煎得很脆。

味道焦香,這胡蘿蔔至少能吃——對於天生討厭胡蘿蔔的秦朗來說,他覺得這是他對小兔子今日胡作非為最大的肯定和讓步。

不過他挺納悶的。

兔子不都是生吃胡蘿蔔嗎?怎麽還想起煎胡蘿蔔了?

煎就煎吧,還生煎,油也不放。

兔子毛倒是放進去不少,都黑了。

把浴室也打掃幹凈後,秦朗去了陽臺。

深春時節,晚上也不算冷,天上點綴著寥寥幾顆星星。

兔子耷拉著腦袋,小小的一只,還是原型,靠後面的兩只兔腿站著,兩只前腿立起來,粉色的鼻頭上粘著黑乎乎的兔毛。

“站得還挺端正。”秦朗覺得這只兔子挺有趣的。

現在人類、妖界和鬼神界都共存,新時代了,偶爾大街上蹦出來一些異形體,也沒那麽難接受。

但這種情況很少,因為每個世界之間都有很嚴格的審查機制,審查合格的居民才能自如地往返於這些世界間,被頒發通行證。

沒有通行證的就屬於偷渡客。

偷渡會被抓緊三界司,審核後被判刑關押。

這只兔子顯然是偷渡客。

“你吃飽了嗎?”阮可可問,他還想著餵這個人類吃東西,人類要是餓死了,他就沒辦法把這個人類帶回兔子界。

雖然這個人類壞心眼,但是他收留了自己,沒把自己檢舉給三界司,阮可可就想著等長老派兔子來接他了,就把這個人類一塊兒帶回去。

然後養起來,這個人類長得挺好看,可以帶回去生崽崽,春秋各生一窩。

“你看我像是吃過飯的嗎?”秦朗都快被氣飽了。

“我給你煎的胡蘿蔔呢?”

“哦,倒了。”

“嘰……”阮可可難過了。

人類嫌棄他煎的胡蘿蔔。

秦朗沒能察覺到兔子敏感的心思。

他將兔子帶去洗了個澡,兔子身上有很多燙傷,他洗幹凈傷口後,用酒精消毒,再用從醫院帶回來的藥抹了一遍傷口,再把繃帶給兔子的傷口纏上。

兔子怕疼,兩只白乎乎的爪子抓住耳朵遮眼睛,往秦朗懷裏躲。

秦朗給兔子上完藥後,罕見地摸了摸兔子毛茸茸的腦袋:“乖,不疼了。下回不要進廚房了知道嗎?”

阮可可擡起腦袋,沖秦朗乖巧地點點頭,而後又將腦袋埋進秦朗的大腿間躲著。

秦朗:“……”這老兔子怎麽總往不該鉆的地方鉆。

【作者有話說】

連雀是納博科夫的詩集《微暗的火》裏的,是秦朗取的名字~後面會解釋~可可兔子:嘰……人類你為什麽不吃我的胡蘿蔔?[委屈臉]晚安呀~生生求小海星和收藏!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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