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五百章 槍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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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五百章 槍花(下)
不知是阿米婭漸漸變涼的身體刺激到了趙鳳聲的神經,還是被逼入絕境致使他陷入混亂,趙鳳聲一反常態,像是一個傻子般舉起了白旗。
失去援軍,失去力氣,失去希望,沒人能理解趙鳳聲此刻的心境。
看到得意忘形的陳加安,趙鳳聲依舊呆若木雞,對人無視,對槍也無視,如行屍走肉朝前走去,口中反覆念叨著,“殺我,救她,殺我,救她。”
陳加安可不是心慈手軟的蠢蛋,不遠千裏跑到東南亞受罪,就是為了幹掉趙鳳聲,夙願即將完成,能夠跟張烈虎一較長短的手臂竟然開始發抖,簡短的狂喜之後,陳加安面容猙獰喊道:“姓趙的,你終於死在我手裏了!”
“不想死的話,我勸你最好放下槍。”
旁邊響起寒冷徹骨的聲音。
這個聲音的主人,卻是始終以彌勒佛姿態示人的司光,他舉著一把pp2000沖鋒槍,表情冷峻,槍口瞄準的是陳加安太陽穴位置,他所有呈現出來的態度,讓人絕不會懷疑話中真偽。
初來泰國那會兒,兩人可謂是如膠似漆,恨不得睡覺都粘在一起,沒想到這家夥翻臉不認人,把槍指著自己。天翻地覆的反差,使得陳加安怒目而視,咬牙道:“總管大人,你別忘了,咱們是朋友,現在為什麼要站到趙鳳聲那邊?”
司光冷漠回應道:“在某種意向達成一致的時候,咱們可以稱作合作夥伴,但如今意向相悖,是該分道揚鑣了。”
陳加安能夠分辨出他動了真格,也不懷疑殺掉趙鳳聲後,自己的腦袋會被司光打爆,勝券在握之後,更要學會審時度勢,減少無謂的風險。
陳加安推了推眼鏡,平靜說道:“需要多少錢,才能讓你放下槍?”
司光仍舊板著臉,看起來不近人情,“我承認,我很喜歡錢,但有些東西比錢更重要,比如我們king的命令。”
陳加安試探性說道:“或許我能開出一張支票,去改變你們king的想法。”
司光硬聲道:“陳先生,你再趁錢,有我們大富豪有錢嗎?請你尊重我們的king,以最快的速度放下手槍,然後買最快的機票回澳門,這是作為曾經夥伴,給你最後的忠告。”
大富豪的生意遍布全球,投資的行業五花八門,什麼最賺錢,他們就做什麼,所擁有的資產,除了內部人士,根本沒人能夠算得清。
殺掉趙鳳聲,還是乖乖繳械投降,換做以前的陳加安,可能不會猶豫,但在做了乘龍快婿之後,少了些光棍兒氣質,反覆掂量,左顧右盼,直到額頭冒汗,陳加安也沒有作出決定。
“陳先生?”司光甩出亢長的尾音,槍口朝前延伸,威脅的意味濃厚。
“好,就按照你說的辦。”陳加安雙手舉過頭頂,一步一步朝後退去。
砰!
一枚不知從哪飛來的子彈,擦過趙鳳聲脖子,爆出濃郁血霧。
……
……
對面大廈天臺。
從火家軍發動第二波攻勢起,安常勝就在這裏架起了狙擊槍,之所以不去現場廝殺,安常勝有他的考慮。
一來是害怕當地軍方插手。
鬧出如此大的動靜,想要善了是不可能的,只要回到金三角,花錢疏通關系,再送出幾個倒黴蛋頂罪,此事也就不了了之。至於軍方如何編造謊言,他才管不了那麼多,可一旦在現場被人家抓住,變成階下囚,再有視頻等東西流出,麻煩可就大了。
二來是子彈不長眼。
擁有財富和權力越大的人,往往最是惜命,開勞斯萊斯的很少跟騎自行車的動刀子,石油大亨也不會跟街頭乞丐打成一團,原因無他,不值得而已。
安常勝自付這條命,可比趙鳳聲的金貴多了,再說對方已經是案板上的肉,任他為之,再去親自犯險,是一件收獲和付出不成正比的愚蠢行為。
所以安常勝選擇了最拿手的方式,遠程狙擊,穩坐釣魚臺。
從趙鳳聲的奮力反擊到陷入絕境,再到陳加安和司光的出現,安常勝都看的一清二楚,本想借他人之手,除掉趙鳳聲這個隱患,以防雷佳的人秋後算賬,無奈陳加安最後選擇了妥協,差點成了竹籃打水一場空。
迫不得已,安常勝只好親自扣動了扳機。
由於此時的趙鳳聲虛弱不堪,身體搖擺不定,所以第一槍沒有射中要害,僅僅從脖頸擦過而已。
“這家夥屬貓的,命真大。”安常勝吐了一口唾沫,再度瞄準。
他將瞄準鏡對準癱倒在地的趙鳳聲後腦,正要射擊,忽然覺得不對勁,食指無論如何也扣不動了。
安常勝詫異起身,發現扳機後面插了一根木頭類的東西,往後延伸,竟然是一柄劍。
一柄桃木劍。
這柄劍的主人,是位清瘦的男子,五官異常俊逸,可惜年紀大了些,眼角皺紋較多,頭發和山羊胡已成半銀半黑,用一根木簪固定,身穿一件補了又補快洗成白色的灰袍,腳踩麻鞋,腰間掛了一個碩大的酒葫蘆。
雖然他的打扮和叫花子差不了多少,可偏偏有股瀟灑出塵的味道。
安常勝大驚!
這人能夠悄無聲息靠近自己,肯定能夠輕而易舉殺掉自己,沒動手,只是阻撓開槍,說明兩人之間沒有太大的恩怨。
灰袍男人淡淡看了眼驚魂未定的安常勝,細聲細語說道:“放下槍,留你一條命。”
聲線渾厚,又不失親切感。
安常勝警惕問道:“你是誰?”
灰袍男人笑道:“你出生的時候,我就已經不問世事了,有必要知道嗎?”
見到士兵將灰袍男人圍住,安常勝穩定住了心神,神色倨傲了幾分,“就憑你一個人,想逼迫我就範?有那本事嗎?”
灰袍男人深邃的雙眼微微瞇起,輕聲道:“有沒有本事,去問問你老子,他胸前那道疤,是誰留下的。”
胸前那道疤?
安常勝皺眉深思。
火帥一生跌宕起伏,受過的傷不計其數,作為親兒子的安常勝,也很難數得清有多少。
但目光觸及到桃木劍,安常勝臉色大變,急切問道:“你是說心口那處劍傷?”
灰袍男人目光冷了幾分,“當年他在金三角胡作非為,惹得老道相當不爽,要不是看在你們安家祖宗的面子上,早就把他一劍給挑了。這麼多年過去,姓安的遵守諾言,倒沒有向華夏賣過一克毒品,否則老道早就登門拜訪了。”
灰袍男人話語間匪氣十足,哪像是道門高人了?
安常勝終於猜到了這人身份,顫聲道:“你……你是齊長歌!”
灰袍男人哦了一聲,挑起眉毛,“想不到這麼多年過去了,還有人叫得出我的名字。”
安常勝苦笑連連。
別說是幾十年,恐怕幾百年之後,這片土地也不會忘記這個名字。
以一己之力壓的東南亞喘不過氣的小道士。
一人獨鬥四十餘名最強大的降頭師,殺十餘人,嚇退二十餘人,完好無損離去。
關鍵是那年他還不到二十歲!
當然,這些功績都是在戰場上發生的,許多不為人知的一面,只有火帥那個時代的人才有所耳聞。
戰爭結束後,齊長歌留在了當地,游山玩水,神出鬼沒,看似是閑散方士,實則做了好幾件令人瞠目結舌的“大案。”
單槍匹馬誅殺在泰國橫行一時的黑道頭子。
一劍將當時的金三角巨無霸坤沙刺破喉嚨。
醉酒後跑到皇宮裏呼呼大睡,並且留下一泡屎留作紀念。
任何一件事,都足夠齊長歌死八百回,可偏偏他還活著,那些人都已作古。
除了傳奇二字,其它都不足以形容他的豐功偉績。
安常勝早就認為齊長歌駕鶴西去,沒想到時隔多年,竟然遇到了本尊。
見到對方放下狙擊槍,齊長歌收回了桃木劍,“回去給你老子說,以後再對趙鳳聲起殺心,火家軍會在金三角除名。”
安常勝幾欲抓狂,這趙鳳聲是上帝之子嗎?大富豪突然調轉槍頭護著他,神仙人物齊長歌也要護著他。
安常勝對齊長歌又驚又怕,可實在咽不下這口氣,硬著頭皮問道:“趙鳳聲是你什麼人?”
“這個不讓人省心的小子。”
齊長歌眉目疏展,嘴角掛起了一抹柔意,“他是我師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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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是阿米婭漸漸變涼的身體刺激到了趙鳳聲的神經,還是被逼入絕境致使他陷入混亂,趙鳳聲一反常態,像是一個傻子般舉起了白旗。
失去援軍,失去力氣,失去希望,沒人能理解趙鳳聲此刻的心境。
看到得意忘形的陳加安,趙鳳聲依舊呆若木雞,對人無視,對槍也無視,如行屍走肉朝前走去,口中反覆念叨著,“殺我,救她,殺我,救她。”
陳加安可不是心慈手軟的蠢蛋,不遠千裏跑到東南亞受罪,就是為了幹掉趙鳳聲,夙願即將完成,能夠跟張烈虎一較長短的手臂竟然開始發抖,簡短的狂喜之後,陳加安面容猙獰喊道:“姓趙的,你終於死在我手裏了!”
“不想死的話,我勸你最好放下槍。”
旁邊響起寒冷徹骨的聲音。
這個聲音的主人,卻是始終以彌勒佛姿態示人的司光,他舉著一把pp2000沖鋒槍,表情冷峻,槍口瞄準的是陳加安太陽穴位置,他所有呈現出來的態度,讓人絕不會懷疑話中真偽。
初來泰國那會兒,兩人可謂是如膠似漆,恨不得睡覺都粘在一起,沒想到這家夥翻臉不認人,把槍指著自己。天翻地覆的反差,使得陳加安怒目而視,咬牙道:“總管大人,你別忘了,咱們是朋友,現在為什麼要站到趙鳳聲那邊?”
司光冷漠回應道:“在某種意向達成一致的時候,咱們可以稱作合作夥伴,但如今意向相悖,是該分道揚鑣了。”
陳加安能夠分辨出他動了真格,也不懷疑殺掉趙鳳聲後,自己的腦袋會被司光打爆,勝券在握之後,更要學會審時度勢,減少無謂的風險。
陳加安推了推眼鏡,平靜說道:“需要多少錢,才能讓你放下槍?”
司光仍舊板著臉,看起來不近人情,“我承認,我很喜歡錢,但有些東西比錢更重要,比如我們king的命令。”
陳加安試探性說道:“或許我能開出一張支票,去改變你們king的想法。”
司光硬聲道:“陳先生,你再趁錢,有我們大富豪有錢嗎?請你尊重我們的king,以最快的速度放下手槍,然後買最快的機票回澳門,這是作為曾經夥伴,給你最後的忠告。”
大富豪的生意遍布全球,投資的行業五花八門,什麼最賺錢,他們就做什麼,所擁有的資產,除了內部人士,根本沒人能夠算得清。
殺掉趙鳳聲,還是乖乖繳械投降,換做以前的陳加安,可能不會猶豫,但在做了乘龍快婿之後,少了些光棍兒氣質,反覆掂量,左顧右盼,直到額頭冒汗,陳加安也沒有作出決定。
“陳先生?”司光甩出亢長的尾音,槍口朝前延伸,威脅的意味濃厚。
“好,就按照你說的辦。”陳加安雙手舉過頭頂,一步一步朝後退去。
砰!
一枚不知從哪飛來的子彈,擦過趙鳳聲脖子,爆出濃郁血霧。
……
……
對面大廈天臺。
從火家軍發動第二波攻勢起,安常勝就在這裏架起了狙擊槍,之所以不去現場廝殺,安常勝有他的考慮。
一來是害怕當地軍方插手。
鬧出如此大的動靜,想要善了是不可能的,只要回到金三角,花錢疏通關系,再送出幾個倒黴蛋頂罪,此事也就不了了之。至於軍方如何編造謊言,他才管不了那麼多,可一旦在現場被人家抓住,變成階下囚,再有視頻等東西流出,麻煩可就大了。
二來是子彈不長眼。
擁有財富和權力越大的人,往往最是惜命,開勞斯萊斯的很少跟騎自行車的動刀子,石油大亨也不會跟街頭乞丐打成一團,原因無他,不值得而已。
安常勝自付這條命,可比趙鳳聲的金貴多了,再說對方已經是案板上的肉,任他為之,再去親自犯險,是一件收獲和付出不成正比的愚蠢行為。
所以安常勝選擇了最拿手的方式,遠程狙擊,穩坐釣魚臺。
從趙鳳聲的奮力反擊到陷入絕境,再到陳加安和司光的出現,安常勝都看的一清二楚,本想借他人之手,除掉趙鳳聲這個隱患,以防雷佳的人秋後算賬,無奈陳加安最後選擇了妥協,差點成了竹籃打水一場空。
迫不得已,安常勝只好親自扣動了扳機。
由於此時的趙鳳聲虛弱不堪,身體搖擺不定,所以第一槍沒有射中要害,僅僅從脖頸擦過而已。
“這家夥屬貓的,命真大。”安常勝吐了一口唾沫,再度瞄準。
他將瞄準鏡對準癱倒在地的趙鳳聲後腦,正要射擊,忽然覺得不對勁,食指無論如何也扣不動了。
安常勝詫異起身,發現扳機後面插了一根木頭類的東西,往後延伸,竟然是一柄劍。
一柄桃木劍。
這柄劍的主人,是位清瘦的男子,五官異常俊逸,可惜年紀大了些,眼角皺紋較多,頭發和山羊胡已成半銀半黑,用一根木簪固定,身穿一件補了又補快洗成白色的灰袍,腳踩麻鞋,腰間掛了一個碩大的酒葫蘆。
雖然他的打扮和叫花子差不了多少,可偏偏有股瀟灑出塵的味道。
安常勝大驚!
這人能夠悄無聲息靠近自己,肯定能夠輕而易舉殺掉自己,沒動手,只是阻撓開槍,說明兩人之間沒有太大的恩怨。
灰袍男人淡淡看了眼驚魂未定的安常勝,細聲細語說道:“放下槍,留你一條命。”
聲線渾厚,又不失親切感。
安常勝警惕問道:“你是誰?”
灰袍男人笑道:“你出生的時候,我就已經不問世事了,有必要知道嗎?”
見到士兵將灰袍男人圍住,安常勝穩定住了心神,神色倨傲了幾分,“就憑你一個人,想逼迫我就範?有那本事嗎?”
灰袍男人深邃的雙眼微微瞇起,輕聲道:“有沒有本事,去問問你老子,他胸前那道疤,是誰留下的。”
胸前那道疤?
安常勝皺眉深思。
火帥一生跌宕起伏,受過的傷不計其數,作為親兒子的安常勝,也很難數得清有多少。
但目光觸及到桃木劍,安常勝臉色大變,急切問道:“你是說心口那處劍傷?”
灰袍男人目光冷了幾分,“當年他在金三角胡作非為,惹得老道相當不爽,要不是看在你們安家祖宗的面子上,早就把他一劍給挑了。這麼多年過去,姓安的遵守諾言,倒沒有向華夏賣過一克毒品,否則老道早就登門拜訪了。”
灰袍男人話語間匪氣十足,哪像是道門高人了?
安常勝終於猜到了這人身份,顫聲道:“你……你是齊長歌!”
灰袍男人哦了一聲,挑起眉毛,“想不到這麼多年過去了,還有人叫得出我的名字。”
安常勝苦笑連連。
別說是幾十年,恐怕幾百年之後,這片土地也不會忘記這個名字。
以一己之力壓的東南亞喘不過氣的小道士。
一人獨鬥四十餘名最強大的降頭師,殺十餘人,嚇退二十餘人,完好無損離去。
關鍵是那年他還不到二十歲!
當然,這些功績都是在戰場上發生的,許多不為人知的一面,只有火帥那個時代的人才有所耳聞。
戰爭結束後,齊長歌留在了當地,游山玩水,神出鬼沒,看似是閑散方士,實則做了好幾件令人瞠目結舌的“大案。”
單槍匹馬誅殺在泰國橫行一時的黑道頭子。
一劍將當時的金三角巨無霸坤沙刺破喉嚨。
醉酒後跑到皇宮裏呼呼大睡,並且留下一泡屎留作紀念。
任何一件事,都足夠齊長歌死八百回,可偏偏他還活著,那些人都已作古。
除了傳奇二字,其它都不足以形容他的豐功偉績。
安常勝早就認為齊長歌駕鶴西去,沒想到時隔多年,竟然遇到了本尊。
見到對方放下狙擊槍,齊長歌收回了桃木劍,“回去給你老子說,以後再對趙鳳聲起殺心,火家軍會在金三角除名。”
安常勝幾欲抓狂,這趙鳳聲是上帝之子嗎?大富豪突然調轉槍頭護著他,神仙人物齊長歌也要護著他。
安常勝對齊長歌又驚又怕,可實在咽不下這口氣,硬著頭皮問道:“趙鳳聲是你什麼人?”
“這個不讓人省心的小子。”
齊長歌眉目疏展,嘴角掛起了一抹柔意,“他是我師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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