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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年前, 溫穗還暗戀沈墨恒的時候,經常在腦海裏想象他在異國生活的場景。

透過他發給她的照片,* 還有那些漂亮的賀卡, 勾勒出他日常生活的畫面。

或許是在金融城的高樓裏跟人攀談,處理一個又一個棘手的案子。也或許會坐在落滿紅葉的草地上, 閑適慵懶地喝不加糖咖啡。偶爾無事的時候,他會拿出相機隨手拍攝,用那只黑色派克鋼筆寫信給她……他身邊會有很多親朋好友陪著, 有支持他的母親,還有活潑可愛的“女朋友”。

而此時, 清晨安靜的花店裏,吧臺前的紅茶咕咕作響, 鼻尖一片溫暖的香氣。他就站在她面前, 目光停留, 聲音慵懶:

“來這留學?”

“是交換生。”溫穗糾正道, 大腦還沒從與他相遇的澎湃情緒中完全抽離:“昨天、昨下午剛到的。”

“嗯, 我知道。”沈墨恒淡淡地說:“你哥哥有告訴我。”

“喔……”溫穗怔了怔, 想指責“我明明告訴他們不要說的”, 又怕這樣讓沈墨恒誤會, 沒講出口。

其實這件事確實不是溫禾上趕著告訴沈墨恒的。

他從如墨撤股後,直接在英國創立了屬於自己的奢侈品珠寶公司Cordula, 有母親Annie女士這個知名設計師撐腰,再加上他之前在這個行業積累的強大人脈, 在歐洲市場的業務發展得十分順利,已經和曾經的如墨旗鼓相當了。

這樣的成績, 自然讓當初和他鬧掰、把他趕出家門的沈老爺子眼紅。

溫禾畢竟是沈老爺子的孫女婿,有些地方不得不顧及他的面子, 不敢明面上和沈墨恒走得太近。雖然他和沈茗安私底下還是偏向於小叔,逢年過節送禮、交流從沒斷過,卻不知道沈墨恒心裏怎麽想。

溫禾怕沈墨恒介意他和老爺子的關系,不敢隨意麻煩人家,所以,溫穗來英國交換的事兒,他沒主動跟他提。

沈墨恒也是昨天坐飛機回英國時,在機場瞥見疑似溫穗的身影,才去向溫禾確認的。

果然沒認錯。

面前的少女長高了,個子抽條不說,身材也變好不少,原本小小糯糯一個小朋友,如今的高度已經超過了他的肩膀,五官也比以前更精致,眉毛彎彎的,鼻梁很高,卻微微有點肉感,嘴巴是透著光澤的淡粉色……那雙眼睛倒是沒變,依舊濕漉漉的,像泡過江南初春的細雨。

天藍色小熊衛衣配牛仔短褲,兩條腿又細又長,手藏了一半在袖子裏,看著還是挺清純幹凈的,只是沒有當初的幼稚感了。

沈墨恒淺揚了揚眉,輕聲詢問道:“你來英國讀書,也不告訴小叔一聲?”

“因為昨天剛到,還沒來得及通知。”溫穗攥著袖口,有些緊張地辯解道,時隔那麽多年,她依舊沒學會在沈墨恒面前撒謊:“而且、我也不太想麻煩你。”

“麻煩?”

“嗯。”

男人的嘴角緩緩抽了抽,模樣像是不悅,語氣卻仍輕松道:

“小叔什麽時候覺得你麻煩過?”

“我自己覺著的……我就是、我就是不太好意思。”溫穗覺得越描越黑了,可憐兮兮垂下頭:“對不起,小叔。”

沈墨恒被她乖乖認錯的樣子逗笑了,都是已經長大的小朋友了還一本正經道歉,這讓他情何以堪:

“噗,小叔沒怪你。”

溫穗擡眼楞生生看著他,將信將疑。

“才第一天到英國,就這麽早出來買花?”像是為了證明自己真沒生氣一樣,沈墨恒主動轉移話題。

“我出來找早餐店來著。”溫穗這下誠實回答:“剛好路過這裏,進來看看。”

“早餐吃了?”

“還沒……英國這個點好像沒幾家店開門。”

話音未落,溫穗的肚子再次不爭氣地“咕咕”一叫,大聲向主人抗議著自己的饑餓。

沈墨恒無奈地看了她一眼,從店員手中接過包好的臘梅花,主動提議道:“走吧。”

“小叔帶你吃早飯去。”

溫穗頓了頓,乖乖點頭。她確實餓了,也沒有拒絕的理由。

沈墨恒沒開車來,兩人走出店門,便沿著泰晤士河的方向往東走。

中途有一搭沒一搭聊著,像他之前偶爾接她放學時那樣。

“天文學專業怎麽樣,難不難學。”

“有點,但沈教授人很好,我有不懂的都會問他。”

“嗯。高考完那年荻安來英國找我玩,你怎麽也沒一起。”

“我回老家了,給爸爸媽媽掃墓。”

這個理由確實萬夫不擋。

“荻安還欺負你嗎?”

“他在美國,我們見面的機會並不多。”溫穗想了想,盡力掩飾住尷尬的部分閉口不談:“他沒欺負過我。”

說實話,溫穗也不知道沈荻安這個人怎麽搞的,明明最開始一直不待見她,上大學以後,又莫名對她好了起來。借著他爸爸是天文學教授的名義,時不時在溫穗面前秀存在感。

有一次是溫穗生日,他突然回國拉著高中時期的朋友給溫穗辦了個party。還有一次是暑假做實驗的時候,帝都突然下大暴雨,溫穗和同學們被困回不去,他開著那輛巨型越野親自來接,把所有人都唬得一楞一楞的。

甚至天文字都傳出了流言,“年級第一那個漂亮女孩子的男朋友是個超級富二代”、“有個有錢的帥哥在追溫穗”,搞得她哭笑不得。

溫穗很難跟人解釋她和沈荻安的關系,只說是“我嫂子的弟弟”。但別人口中“沈荻安喜歡她”這件事,溫穗是不太信的。

一來沈荻安一如既往愛潑她冷水,說話總讓她難接茬,二來兩人這兩年見面的次數也不多,她找不出他會喜歡她的理由。總之,溫穗把這一切當做小少爺的一時興起,或者純粹想炫富裝逼。畢竟柳兮凝說了,“男孩子長大之後都會變紳士的”。

反正沈荻安只有假期才回國,他回國的時候溫穗也不見得就在帝都。不用天天相處,溫穗也不會一直被煩。

沈墨恒悶聲思考了會,似乎沒太深究:

“你現在住在哪呢?”

“L大旁邊的學生公寓,有五個室友。”

“哦,離我不算遠。”

“小叔住哪呀?”溫穗半是出於禮貌,半是好奇地問,即使她連倫敦的地圖都沒搞清楚。

“海德公園附近。”沈墨恒笑了笑說:“是高層,沒院子,不像梧桐院那樣可以種樹養花。”

溫穗也跟著笑了。

兩人沿河走了一會,天逐漸亮了,馬路上的人車多了起來。經過別有歐式風情的街道,溫穗看見幾家面包房開了門,心想這裏好像可以吃早飯,誰知沈墨恒並沒有帶她進去的意思,而是繞了幾個彎,鉆進一條不算繁華的小巷,她在路口,看見一家寫有中文牌匾的鋪子:

[特色中餐炒粉炒面]

沈墨恒停步,朝那指了指:“吃這個,還是去買面包?”

“中餐萬歲!”溫穗激動地差點跳起來,她本就因為昨天的暈機有些犯惡心,在機場吃的那頓是白人飯,飛機上全吐了出來,嘴裏淡淡的特別難受,看見幹巴巴的面包和甜口的西餐實在興致缺缺。

“那走吧,小叔請客。”

溫穗跟著他走進店內,選中一個靠窗的座位,兩人面對面坐著。

這家店面積不大,卻很幹凈整潔,裝修也是中式風格,胖胖的老板走過來,指了指墻上的菜單:

“想吃什麽自己看哈。”

聽見熟悉中文的瞬間,溫穗的心情都放松了下來。

初到異國他鄉的不適感一陣陣減弱。

“他家炒河粉味道不錯,最辣的是紅油抄手和酸湯肥牛飯。”沈墨恒建議道,似乎還沒忘記她愛吃辣的小喜好。

“那我就要紅油抄手。”溫穗果斷聽從,用紙巾擦擦手抹抹嘴,一副“我準備開動”的乖巧模樣,餘光卻還偷偷瞄著菜單。

她肚子真的挺餓的,飯菜分量看著不是很多,也不知道夠不夠吃。

而且這價格也太貴了吧,一份抄手折合RMB一百多元,在國內夠吃十份了。

雖然溫穗知道沈墨恒不缺錢,卻還是不好意思點太多,更怕在她面前表現得特別能吃……或許是,少女小小的自尊心?

“再來一份炸醬面和白糖發糕。”沈墨恒很自然地對老板招呼道。

“發糕味道不錯,值得一嘗。”

加上這份香甜軟糯的主食,剛好夠溫穗吃飽。

早晨六點這個時間顧客不多,他們點的菜很快就端了上來,溫穗隔著很遠便聞到香氣,拿起筷子嘗了一口:

“不錯,好正宗呀。”

“你喜歡就好。”

“小叔經常來這吃?”

“偶爾吧。”沈墨恒回答:“偶爾也會有想吃中餐的時候。”

“小叔怎麽不自己做?”溫穗隨口一提,說出口又意識到不妥,沈墨恒以前在國內,三餐都是由保姆王姨安排的,她記得他會簡單的泡咖啡和煮速食,覆雜的食物好像沒見他處理過。

“我在這邊的家人都不愛吃,做了總吃不完。”他嘆了口氣,模樣有些無奈。

見溫穗擡頭呆呆地看他,又補充:

“現在你來了,有空可以一起吃。”

溫穗的心臟猛地跳動了一下,不知道他這樣只是客套,還是真的邀請。

情緒無邊翻湧的感覺又和從前一樣。

“嗯……”她悶悶地咬了口白糖發糕,甜味淡淡的,有桂花的清香。

確實挺好吃的。

一頓飯吃了半個小時,氣氛不尷不尬,兩人的聊天時有時無進行,話題平常。

等溫穗啃完最後一塊發糕後,沈墨恒去結了賬。

他回來時,手裏提著幾份用打包盒裝好的炒粉,和一袋豆沙包。

動作十分自然地塞進溫穗手中:

“拿去分給同學們吃吧。”

“漂泊在外的孩子幾乎都會想念家鄉的味道。”

“小叔,這多不好意思!”溫穗有些著急,試圖勸服推拒,又在沈墨恒“噓”的手勢下噤了聲。

他指了指她跨在肩上的托特包:“就當,很久不見的見面禮。”

“別嫌小叔小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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