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番外十一(扇貝番外·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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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番外十一(扇貝番外·二)
之後接連幾天,慕善都沒有碰到過陳北堯。慕善覺得這其實是很正常的:他們不同年級,並且毫無關聯。要是整天遇到,那就是漫畫情節,而不是緊張的高中生活了。
開學一個月後,高二組織了化學奧賽班。慕善當然報了名,不過其實興趣不大。奧賽班安排在每周四和周六下午集訓,周六是休息日,下午上到三點就放,慕善就經常到學校自習到六點再回家。
這個周六下午,她剛到教室,班長就走過來:“慕善,有件事請你幫忙。”
班長是個高大爽朗的男孩子,愛踢足球,長得不錯,成績很好,也算得上年級的風雲人物。也是慕善新的同桌。有傳言說他喜歡慕善,但她沒太放在心上。
原來班長覺得自己英語語法不好,想請慕善抽時間多給他講講。
“這是報答。送給你。”他從書包裏拿出一本厚厚的嶄新的參考書。慕善接過一看,立馬高興起來——是最新的全國生物奧賽真題。她有到參考書店去找,但是店主卻說被買走了。卻原來買走的人是班長。
“你也要用吧。”慕善美滋滋的道,“不用送給我,借我看就好了。”
班長連忙點頭答應。殊不知慕善的話,正中他下懷。借借還還,就會多很多接觸。
其實班長也是根正苗紅的好男孩,也沒想高中就談戀愛什麽的。但是就想跟暗暗喜歡的女孩多點接觸,再多點接觸。至於要多到什麽程度,他沒想過。
這天奧賽班下課,慕善就留在教室,給班長講語法。慕善做事認真,這一講就講到了六點多。班長本來心猿意馬,聽了三個小時,倒真的豁然開朗、心服口服。
窗外暮色籠罩,兩人這才收拾書包。班長早有預謀,搶著把慕善的書包背在肩上,說:“小校門外有家米粉館很好吃,晚上我請你吧。”
慕善看看時間,已經很晚了。她偶爾也在外面吃一兩頓,父母也很放心。說不定這時候,家裏已經吃完飯了。於是點頭:“好,謝謝你。”不過她還是把自己書包要回來,自己背上——被別的同學看到,她感覺很怪異。
大概班長同學也是第一次到這個小粉館,所以完全沒料到這裏會烏煙瘴氣。
他們一踏進半舊的粉館,就看到裏面一桌坐著幾個看似混混的學生,高談闊論、吞雲吐霧。
“要不要換一家?”班長有點猶豫。
“既來之,則安之。”慕善這句話說得很瀟灑,心裏卻感覺到自己的不對勁。她雖然與這些混混學生從無什麽交集,為什麽今天看到他們,居然產生親切感?
兩人一坐下,立刻引來其他人註目。班長略有些拘束,擡著頭跟店主說要兩碗粉。慕善單手撐著下巴坐著,看那幾個混混裝模作樣坐直了,眼睛卻往這邊瞟。她不覺得反感,反而覺得他們直爽得有些可愛。
完了完了完了。她心裏有個聲音在哀嘆,這就是愛屋及烏麽?
這個成語一出現在腦海,她就有種想要滅掉它的沖動。好在兩碗香噴噴的炒粉出現得十分及時,慕善暗暗咽了咽口水,頓時將那個人拋到九霄雲外。
米粉放了火腿和油辣子,嫩滑而爽口。慕善大快朵頤,吃了一半才想起對面還坐著人,擡頭一看,班長大人直楞楞望著自己。
“幹嘛?”她問。
“你吃粉的樣子很可愛嘛。”班長故作鎮定,腦子卻亂成了漿糊——豈止是可愛!嫩嫩白白的臉,嫣紅的唇(被辣椒辣的),還有如同漫畫少女般朦朧的大眼睛(被炒粉的煙嗆的),水汪汪得讓人的心撲通撲通直跳。
“謝謝!”慕善答得爽快,也對他笑。她跟班長一直玩得不錯,倒也沒察覺出異樣。
剛低下頭要吃第二頭,眼角餘光忽然瞥見有人走進了粉館。
“北哥!”
“北哥!”
那幾個混混都叫那人,其中一個還站起來,給那人拖過來一把椅子,又倒了杯水。
慕善擡頭,看到陳北堯手插著褲兜裏,剛好走過自己面前。
他也看見了她,然後淡淡的轉頭,朝那幾個混混點頭。
慕善腦子裏卻想:怎麽那麽挫的校服,也被他穿得這麽好看?還有袖子挽起一截,手插在褲兜裏的動作,怎麽這麽有氣質這麽帥?
慕善吃粉的動作瞬間放慢了十倍。一口一口細細嚼著,眼睛卻有點魂不守舍的不時往他那邊瞟——
他拍了拍旁邊一個男孩的肩膀;
他端起水喝了一小口;
他取出包煙,分給大家,然後自己點上一根;
他……朝這邊看過來!
慕善迅速低頭,眼睛直直盯著飯碗,專註得就像在做奧賽題。對面班長在說什麽,她聽得心不在焉,有一句沒一句應付著。
直到班長“咦”了一聲道:“慕善,你的臉怎麽這麽紅?”
慕善慌了,猛的擡頭。
這一擡頭,越過班長的臉,正好跟陳北堯的目光對上。
他看著她,眼睛亮得像星星。然後,忽的染上莫名的笑意,就像白色的星星,瞬間被五彩流光籠罩,清亮逼人。
不止是他,其他幾個混混也看著慕善。如果之前只是偷偷留意,那麽現在,班長的話給了他們堂而皇之的直視機會。
“太辣了。”慕善垂下眼眸,鎮定答道,“你快吃吧,吃完好回家。”
“我已經吃完很久了……一直在等你。”班長的聲音有點無奈。
慕善大囧,飛快的端起碗,大口大口吃。耳朵卻比任何時候還見,聽到他似乎低低笑了一聲。不知道為什麽。
“一會兒去學校打球?”有人問他。
“嗯。”低低的聲音從他嗓中逸出,慕善聽著心裏說不出的舒適。
慕善沒讓班長請客,堅持自己給了錢。兩人走出粉館,慕善心裏松了口氣,正要跟班長告別,卻聽他有些嫌惡的語氣說道:“那些混混、很討厭,老是抽煙,搞得烏煙瘴氣。”
慕善心裏立刻不舒服起來,可又覺得班長說得對,無法反駁。
兩人在粉館外分手,班長殷勤的說下周再請她補習英語語法,她笑著說,那誰誰誰也讓我給她講語法,下周叫她一起吧。班長有些失望,但又無法拒絕,訕訕的走了。
慕善往家的方向走了幾百米,就覺得自己雙腿有點不聽使喚了。心裏被什麽念頭撓得癢癢的,非去幹不可。
“慕善啊,你幹嘛跟自己過不去!”她自言自語,卻還是一個人又拐回了學校的籃球場。
籃球場上有些男孩打球,但他們還沒到。毫無疑問,慕善的突然出現,又惹來一些人註意。不過她山人自有妙計,從書包裏拿出剛剛班長借她的奧賽書,坐在球場旁的階梯上,裝模做樣看起來。
可平日看得津津有味、簡單易懂的題目,今天無論如何也看不下去。幾乎看個分把鐘,眼睛就自動自覺瞄向校門的方向。
天完全黑了,球場的燈亮了起來。慕善覺得自己等了幾乎有一個世紀那麽久,手中的書頁都被她攥成了抹布。終於,林蔭道上出現幾道頎長的身影。
而他,無疑是最搶眼的那個,清秀如畫。
籃球場很大,一共有四個場地連著。慕善原本只想坐在角落裏,偷偷的看看就回家。誰料他們一行人拿著籃球,竟然朝她最近的球場走過來。
慕善頓時面紅耳赤,可場地邊空蕩蕩的,只有她一個人坐著,避無可避。
狹路相逢勇者勝,慕善心中一股豪氣湧上來,把書往旁邊地面上一扣,捧著下巴,赤果果的看他們。
果不其然,這一看,幾個男生都是一楞,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後一起看著她。
陳北堯看到她,明顯有些吃驚。她的目光瞬間發散,假裝看看這個球場,又看看那個球場。一副“冰山在此、生人勿近”的模樣。
等她在回頭,男生們已經活躍的打起球了。只是有美女在側,男生們難免更喜歡表現一些,什麽動作花哨上什麽動作。慕善看得眼花繚亂,但是陳北堯一直平平穩穩,投籃精準、跑位及時,卻沒明顯要出風頭的意思。慕善看得分明,立刻覺得,他果然是與眾不同的。
男生們打完了一場,全坐在對面場邊休息。他們在聊天,慕善聽不清,只是他們的目光總是時不時瞄過來,慕善自然感覺得到。
她看得也差不多了,正想要起身回家,忽見陳北堯站起來,一個人朝校門外走了。
他這一走,慕善反而不動了。她說不清楚為什麽,只是他沒拿外套,肯定還會回來。總不能他還沒回來,她就走了吧?
懷著這種奇怪的念頭,慕善坐在原地等了幾分鐘,卻見陳北堯搬著一箱水,走了回來。
原來他是去買水了。
男生們分發了礦泉水,他拿起一瓶站定,忽然朝她的方向走過來。
慕善瞬間全身緊繃,低著頭,假裝在看地上的螞蟻。
“喝水嗎?”清清冷冷的語氣。
“……不用。謝謝。”慕善居然不能擡頭與他直視,只能看著他的球衣。她意外的發現,他的肩膀居然也很寬,只是人比較削瘦,平時便不顯得。
他沈默片刻,將那瓶水輕輕放在她腳邊地上,然後轉身走了回去。
慕善拿水也不是,不拿水也不是。正尷尬間,忽聽男生們爆發低低的哄笑。她擡頭,看到陳北堯身影筆直,而其他男生都笑嘻嘻看著他,似在打趣。
慕善做賊似的將那瓶水往書包裏一塞,跳下臺階,面無表情的離開了籃球場。
那天之後,慕善的生活裏,頻繁的有“陳北堯”出現。
高三月考成績榜上第三名,叫陳北堯;
課間會和幾個男生坐在小賣部裏肆無忌憚抽煙的人,叫陳北堯;
每周六傍晚都會在操場打球的男孩,叫陳北堯。
而她房間裏,那個空的礦泉水瓶,也叫陳北堯。
……
只是那個人,是離她很遠很遠的。慕善想,至少,或許,自己高三畢業的時候,他已經上了大一。那個時候,慕善或許會跟陳北堯表白。
而他,大概只是把她當成陌生人吧?因為她還是很少遇到他;而偶爾幾次正面遇上,他也只是淡笑著點點頭,如同對每一個普通同學。
可理智雖然很決絕,有些心情卻控制不住。總是想看到他,總是在他出現的地方瞎晃;什麽事情一旦扯上籃球隊,扯上高三(7)班,甚至扯上跟他相熟的那幾個混混,在她心中,就會立馬變得不同。
變得親切,變得有一種特別的意義。那種意義很孤獨,別人理解不了。只有她明白。
明白自己開始魂縈夢牽。
慕善從小自控能力很好,所以一旦有事情失控,她反而有些束手無措。於是這段時間,她的心情變得很焦慮。
卻剛好有個倒黴蛋,跑來撞槍口了。
是高一的一個學生,有一天在籃球場看到慕善,立刻動了心思。後來又打聽到她的成績和家世,恨不得馬上把她追到手。
這學生家裏有些背景,父親是本縣的黑老大,專放高利貸。他也是遠近聞名的小霸王。所以盡管高二的慕善冰山得很出名,他還是一腔熱血的在某天下晚自習的時候,攔在慕善回家的路上。
“考慮一下,做我女朋友?”他今天特意穿了件白襯衣,把校服一脫,站在慕善面前,拽拽的樣子,自己感覺還挺般配。
慕善看到這還沒有自己個頭高的小鬼,有點哭笑不得,但還是奉上標準版答案:“我不打算在高中談戀愛。”
可小鬼曾經通吃了整個初中部的美女,自覺所向無敵,嬉皮笑臉攔著慕善,幾次不讓她走。
慕善也火了。她這些天本來就過得抑郁,一下子被小鬼搞爆發了,大吼一聲:“不談就是不談,跟你談戀愛,明年你替我高考啊?讓開!”
她吼得實在太有氣勢,小鬼極其跟班見到美女發飆,都是一楞,居然老老實實讓開了。
慕善的情緒一旦得到發洩,難以壓抑。恨恨的往家裏走,邊走還邊罵:“混蛋!混蛋!神經病!腦子進水!幼稚!遲鈍!”
卻也不知道,自己罵的到底是誰。
可慕善沒料到,這件事,卻在全校引起了轟動。
都怪那個小鬼。他本質倒也不壞,被慕善吼了一頓,也沒想著報覆人家女孩子。只是那晚操場上很多人,都聽見慕善吼他,他顏面掃地。那怎麽行呢?出來混,最重要的就是面子。
於是他在全校放話:高二的慕善說了,高考前不談戀愛。今後誰要敢追慕善,就是跟我過不去。
他雖然年紀小,但因為父親的影響,在學校也很有勢力。他這話一放出來,整個學校,居然真的沒人敢追慕善了。
慕善落得清靜,可那份暗戀的心意,卻始終像樹藤一樣纏在她心上。她的成績依然拔尖、活得依然像個世外高人。可只有她自己知道,她就快喘不過起來。
十月份的時候,學校組織高一高二一些優秀學生“三下鄉”。這是為了讓學生們體驗鄉下的生活,也是學校和縣裏做政績的一個手段。
慕善本來可去可不去,可這些天過得實在郁悶,索性報名,權當散心。
“三下鄉”活動為期十天,地點在本縣周邊的一個貧瘠的鄉鎮。慕善他們住在當地的一間工廠的工人宿舍裏,有鎮政府專門派人安排食宿,倒也安全。
到鄉下的第一天,大夥兒都興奮得嘰嘰喳喳。只有慕善,臉上在笑,心裏卻依然沈甸甸的。
誰能體會呢?她的感覺有多麽厚重?
誰都不能體會,陳北堯都不能。
只有她自己。
吃了晚飯,同學們都在宿舍裏看書。畢竟他們都是好學生,並且馬上要升高三。慕善不想顯得異類,可到了這空曠的鄉下,她的心也變得空曠起來,索性放下書,找了個借口,溜出了宿舍。
工廠外是一大片綠油油的山頭,在夜色下像一層層黑色的溫柔的波浪。慕善不怕黑,也不怕鬼,一路向上爬,爬到最高的山頭上,找了塊石頭坐下。
對著漫天星光,蒼茫大地,她有點想哭。她不明白,怎麽就喜歡上了?怎麽就想每天看到他?怎麽會這麽盲目的覺得,他每一個輪廓,他每一個動作,都帥得亂七八糟?
她的第一次心動,第一次愛情,為什麽會變得這麽哀苦?
如果她是個壞學生,上什麽大學無所謂,她就沖過去跟他表白好了;可她不行,她理智,她有天分,她註定要考個好大學,並且她也不甘心平庸過一生,她不可能盲目的為一個男孩斷送前途。
可要怎麽辦才好呢?她居然那麽喜歡他,好像喜歡到了骨子裏。好像註定就是他,根本就是他自己跳進她心裏的,她攔都攔不住。
她越想越委屈,覺得自己一片深情,只能永遠埋在心裏。美朱有鬼宿,可她呢?陳北堯多像鬼宿啊,清秀、堅韌、亦正亦邪。可她是不是美朱呢?
她覺得難過極了,眼淚大滴大滴往下掉。可她並不喜歡自己這麽脆弱。
於是她恨恨的想,慕善,你不要自作多情了!你那麽想見他,如果他真的是你命中註定的男朋友,那麽就讓他現在出現!
像白馬王子一樣,出現在她面前!
否則、否則今後就要忘了他,專心學習!等以後考上大學,再去想他!
她咬牙切齒,下定決心。
可他怎麽可能在荒山野嶺出現?她不過是找個理由,讓自己放棄。
一想到“放棄”兩個字,她感覺到一種悲壯的痛苦。那種痛苦支持著她,像壯士一樣起身,就此告別這個山頭,告別陳北堯。
剛跳下巨石,前面樹叢一動。她嚇了一跳,倒退一步。
然後一個人從樹後轉了出來。
他穿著件半舊的T恤、牛仔褲,每一寸線條都顯得英挺;他擡著臉,在朦朧的月光下,比她見過的每一次都要清秀而沈靜。
她仿佛雷劈般不能動彈。
而他看到她,秀氣的長眉一挑,似乎也覺得不可思議。
“你怎麽會在這裏?”
兩個聲音同時響起,他聽到了她的激動,而她聽到了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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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接連幾天,慕善都沒有碰到過陳北堯。慕善覺得這其實是很正常的:他們不同年級,並且毫無關聯。要是整天遇到,那就是漫畫情節,而不是緊張的高中生活了。
開學一個月後,高二組織了化學奧賽班。慕善當然報了名,不過其實興趣不大。奧賽班安排在每周四和周六下午集訓,周六是休息日,下午上到三點就放,慕善就經常到學校自習到六點再回家。
這個周六下午,她剛到教室,班長就走過來:“慕善,有件事請你幫忙。”
班長是個高大爽朗的男孩子,愛踢足球,長得不錯,成績很好,也算得上年級的風雲人物。也是慕善新的同桌。有傳言說他喜歡慕善,但她沒太放在心上。
原來班長覺得自己英語語法不好,想請慕善抽時間多給他講講。
“這是報答。送給你。”他從書包裏拿出一本厚厚的嶄新的參考書。慕善接過一看,立馬高興起來——是最新的全國生物奧賽真題。她有到參考書店去找,但是店主卻說被買走了。卻原來買走的人是班長。
“你也要用吧。”慕善美滋滋的道,“不用送給我,借我看就好了。”
班長連忙點頭答應。殊不知慕善的話,正中他下懷。借借還還,就會多很多接觸。
其實班長也是根正苗紅的好男孩,也沒想高中就談戀愛什麽的。但是就想跟暗暗喜歡的女孩多點接觸,再多點接觸。至於要多到什麽程度,他沒想過。
這天奧賽班下課,慕善就留在教室,給班長講語法。慕善做事認真,這一講就講到了六點多。班長本來心猿意馬,聽了三個小時,倒真的豁然開朗、心服口服。
窗外暮色籠罩,兩人這才收拾書包。班長早有預謀,搶著把慕善的書包背在肩上,說:“小校門外有家米粉館很好吃,晚上我請你吧。”
慕善看看時間,已經很晚了。她偶爾也在外面吃一兩頓,父母也很放心。說不定這時候,家裏已經吃完飯了。於是點頭:“好,謝謝你。”不過她還是把自己書包要回來,自己背上——被別的同學看到,她感覺很怪異。
大概班長同學也是第一次到這個小粉館,所以完全沒料到這裏會烏煙瘴氣。
他們一踏進半舊的粉館,就看到裏面一桌坐著幾個看似混混的學生,高談闊論、吞雲吐霧。
“要不要換一家?”班長有點猶豫。
“既來之,則安之。”慕善這句話說得很瀟灑,心裏卻感覺到自己的不對勁。她雖然與這些混混學生從無什麽交集,為什麽今天看到他們,居然產生親切感?
兩人一坐下,立刻引來其他人註目。班長略有些拘束,擡著頭跟店主說要兩碗粉。慕善單手撐著下巴坐著,看那幾個混混裝模作樣坐直了,眼睛卻往這邊瞟。她不覺得反感,反而覺得他們直爽得有些可愛。
完了完了完了。她心裏有個聲音在哀嘆,這就是愛屋及烏麽?
這個成語一出現在腦海,她就有種想要滅掉它的沖動。好在兩碗香噴噴的炒粉出現得十分及時,慕善暗暗咽了咽口水,頓時將那個人拋到九霄雲外。
米粉放了火腿和油辣子,嫩滑而爽口。慕善大快朵頤,吃了一半才想起對面還坐著人,擡頭一看,班長大人直楞楞望著自己。
“幹嘛?”她問。
“你吃粉的樣子很可愛嘛。”班長故作鎮定,腦子卻亂成了漿糊——豈止是可愛!嫩嫩白白的臉,嫣紅的唇(被辣椒辣的),還有如同漫畫少女般朦朧的大眼睛(被炒粉的煙嗆的),水汪汪得讓人的心撲通撲通直跳。
“謝謝!”慕善答得爽快,也對他笑。她跟班長一直玩得不錯,倒也沒察覺出異樣。
剛低下頭要吃第二頭,眼角餘光忽然瞥見有人走進了粉館。
“北哥!”
“北哥!”
那幾個混混都叫那人,其中一個還站起來,給那人拖過來一把椅子,又倒了杯水。
慕善擡頭,看到陳北堯手插著褲兜裏,剛好走過自己面前。
他也看見了她,然後淡淡的轉頭,朝那幾個混混點頭。
慕善腦子裏卻想:怎麽那麽挫的校服,也被他穿得這麽好看?還有袖子挽起一截,手插在褲兜裏的動作,怎麽這麽有氣質這麽帥?
慕善吃粉的動作瞬間放慢了十倍。一口一口細細嚼著,眼睛卻有點魂不守舍的不時往他那邊瞟——
他拍了拍旁邊一個男孩的肩膀;
他端起水喝了一小口;
他取出包煙,分給大家,然後自己點上一根;
他……朝這邊看過來!
慕善迅速低頭,眼睛直直盯著飯碗,專註得就像在做奧賽題。對面班長在說什麽,她聽得心不在焉,有一句沒一句應付著。
直到班長“咦”了一聲道:“慕善,你的臉怎麽這麽紅?”
慕善慌了,猛的擡頭。
這一擡頭,越過班長的臉,正好跟陳北堯的目光對上。
他看著她,眼睛亮得像星星。然後,忽的染上莫名的笑意,就像白色的星星,瞬間被五彩流光籠罩,清亮逼人。
不止是他,其他幾個混混也看著慕善。如果之前只是偷偷留意,那麽現在,班長的話給了他們堂而皇之的直視機會。
“太辣了。”慕善垂下眼眸,鎮定答道,“你快吃吧,吃完好回家。”
“我已經吃完很久了……一直在等你。”班長的聲音有點無奈。
慕善大囧,飛快的端起碗,大口大口吃。耳朵卻比任何時候還見,聽到他似乎低低笑了一聲。不知道為什麽。
“一會兒去學校打球?”有人問他。
“嗯。”低低的聲音從他嗓中逸出,慕善聽著心裏說不出的舒適。
慕善沒讓班長請客,堅持自己給了錢。兩人走出粉館,慕善心裏松了口氣,正要跟班長告別,卻聽他有些嫌惡的語氣說道:“那些混混、很討厭,老是抽煙,搞得烏煙瘴氣。”
慕善心裏立刻不舒服起來,可又覺得班長說得對,無法反駁。
兩人在粉館外分手,班長殷勤的說下周再請她補習英語語法,她笑著說,那誰誰誰也讓我給她講語法,下周叫她一起吧。班長有些失望,但又無法拒絕,訕訕的走了。
慕善往家的方向走了幾百米,就覺得自己雙腿有點不聽使喚了。心裏被什麽念頭撓得癢癢的,非去幹不可。
“慕善啊,你幹嘛跟自己過不去!”她自言自語,卻還是一個人又拐回了學校的籃球場。
籃球場上有些男孩打球,但他們還沒到。毫無疑問,慕善的突然出現,又惹來一些人註意。不過她山人自有妙計,從書包裏拿出剛剛班長借她的奧賽書,坐在球場旁的階梯上,裝模做樣看起來。
可平日看得津津有味、簡單易懂的題目,今天無論如何也看不下去。幾乎看個分把鐘,眼睛就自動自覺瞄向校門的方向。
天完全黑了,球場的燈亮了起來。慕善覺得自己等了幾乎有一個世紀那麽久,手中的書頁都被她攥成了抹布。終於,林蔭道上出現幾道頎長的身影。
而他,無疑是最搶眼的那個,清秀如畫。
籃球場很大,一共有四個場地連著。慕善原本只想坐在角落裏,偷偷的看看就回家。誰料他們一行人拿著籃球,竟然朝她最近的球場走過來。
慕善頓時面紅耳赤,可場地邊空蕩蕩的,只有她一個人坐著,避無可避。
狹路相逢勇者勝,慕善心中一股豪氣湧上來,把書往旁邊地面上一扣,捧著下巴,赤果果的看他們。
果不其然,這一看,幾個男生都是一楞,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後一起看著她。
陳北堯看到她,明顯有些吃驚。她的目光瞬間發散,假裝看看這個球場,又看看那個球場。一副“冰山在此、生人勿近”的模樣。
等她在回頭,男生們已經活躍的打起球了。只是有美女在側,男生們難免更喜歡表現一些,什麽動作花哨上什麽動作。慕善看得眼花繚亂,但是陳北堯一直平平穩穩,投籃精準、跑位及時,卻沒明顯要出風頭的意思。慕善看得分明,立刻覺得,他果然是與眾不同的。
男生們打完了一場,全坐在對面場邊休息。他們在聊天,慕善聽不清,只是他們的目光總是時不時瞄過來,慕善自然感覺得到。
她看得也差不多了,正想要起身回家,忽見陳北堯站起來,一個人朝校門外走了。
他這一走,慕善反而不動了。她說不清楚為什麽,只是他沒拿外套,肯定還會回來。總不能他還沒回來,她就走了吧?
懷著這種奇怪的念頭,慕善坐在原地等了幾分鐘,卻見陳北堯搬著一箱水,走了回來。
原來他是去買水了。
男生們分發了礦泉水,他拿起一瓶站定,忽然朝她的方向走過來。
慕善瞬間全身緊繃,低著頭,假裝在看地上的螞蟻。
“喝水嗎?”清清冷冷的語氣。
“……不用。謝謝。”慕善居然不能擡頭與他直視,只能看著他的球衣。她意外的發現,他的肩膀居然也很寬,只是人比較削瘦,平時便不顯得。
他沈默片刻,將那瓶水輕輕放在她腳邊地上,然後轉身走了回去。
慕善拿水也不是,不拿水也不是。正尷尬間,忽聽男生們爆發低低的哄笑。她擡頭,看到陳北堯身影筆直,而其他男生都笑嘻嘻看著他,似在打趣。
慕善做賊似的將那瓶水往書包裏一塞,跳下臺階,面無表情的離開了籃球場。
那天之後,慕善的生活裏,頻繁的有“陳北堯”出現。
高三月考成績榜上第三名,叫陳北堯;
課間會和幾個男生坐在小賣部裏肆無忌憚抽煙的人,叫陳北堯;
每周六傍晚都會在操場打球的男孩,叫陳北堯。
而她房間裏,那個空的礦泉水瓶,也叫陳北堯。
……
只是那個人,是離她很遠很遠的。慕善想,至少,或許,自己高三畢業的時候,他已經上了大一。那個時候,慕善或許會跟陳北堯表白。
而他,大概只是把她當成陌生人吧?因為她還是很少遇到他;而偶爾幾次正面遇上,他也只是淡笑著點點頭,如同對每一個普通同學。
可理智雖然很決絕,有些心情卻控制不住。總是想看到他,總是在他出現的地方瞎晃;什麽事情一旦扯上籃球隊,扯上高三(7)班,甚至扯上跟他相熟的那幾個混混,在她心中,就會立馬變得不同。
變得親切,變得有一種特別的意義。那種意義很孤獨,別人理解不了。只有她明白。
明白自己開始魂縈夢牽。
慕善從小自控能力很好,所以一旦有事情失控,她反而有些束手無措。於是這段時間,她的心情變得很焦慮。
卻剛好有個倒黴蛋,跑來撞槍口了。
是高一的一個學生,有一天在籃球場看到慕善,立刻動了心思。後來又打聽到她的成績和家世,恨不得馬上把她追到手。
這學生家裏有些背景,父親是本縣的黑老大,專放高利貸。他也是遠近聞名的小霸王。所以盡管高二的慕善冰山得很出名,他還是一腔熱血的在某天下晚自習的時候,攔在慕善回家的路上。
“考慮一下,做我女朋友?”他今天特意穿了件白襯衣,把校服一脫,站在慕善面前,拽拽的樣子,自己感覺還挺般配。
慕善看到這還沒有自己個頭高的小鬼,有點哭笑不得,但還是奉上標準版答案:“我不打算在高中談戀愛。”
可小鬼曾經通吃了整個初中部的美女,自覺所向無敵,嬉皮笑臉攔著慕善,幾次不讓她走。
慕善也火了。她這些天本來就過得抑郁,一下子被小鬼搞爆發了,大吼一聲:“不談就是不談,跟你談戀愛,明年你替我高考啊?讓開!”
她吼得實在太有氣勢,小鬼極其跟班見到美女發飆,都是一楞,居然老老實實讓開了。
慕善的情緒一旦得到發洩,難以壓抑。恨恨的往家裏走,邊走還邊罵:“混蛋!混蛋!神經病!腦子進水!幼稚!遲鈍!”
卻也不知道,自己罵的到底是誰。
可慕善沒料到,這件事,卻在全校引起了轟動。
都怪那個小鬼。他本質倒也不壞,被慕善吼了一頓,也沒想著報覆人家女孩子。只是那晚操場上很多人,都聽見慕善吼他,他顏面掃地。那怎麽行呢?出來混,最重要的就是面子。
於是他在全校放話:高二的慕善說了,高考前不談戀愛。今後誰要敢追慕善,就是跟我過不去。
他雖然年紀小,但因為父親的影響,在學校也很有勢力。他這話一放出來,整個學校,居然真的沒人敢追慕善了。
慕善落得清靜,可那份暗戀的心意,卻始終像樹藤一樣纏在她心上。她的成績依然拔尖、活得依然像個世外高人。可只有她自己知道,她就快喘不過起來。
十月份的時候,學校組織高一高二一些優秀學生“三下鄉”。這是為了讓學生們體驗鄉下的生活,也是學校和縣裏做政績的一個手段。
慕善本來可去可不去,可這些天過得實在郁悶,索性報名,權當散心。
“三下鄉”活動為期十天,地點在本縣周邊的一個貧瘠的鄉鎮。慕善他們住在當地的一間工廠的工人宿舍裏,有鎮政府專門派人安排食宿,倒也安全。
到鄉下的第一天,大夥兒都興奮得嘰嘰喳喳。只有慕善,臉上在笑,心裏卻依然沈甸甸的。
誰能體會呢?她的感覺有多麽厚重?
誰都不能體會,陳北堯都不能。
只有她自己。
吃了晚飯,同學們都在宿舍裏看書。畢竟他們都是好學生,並且馬上要升高三。慕善不想顯得異類,可到了這空曠的鄉下,她的心也變得空曠起來,索性放下書,找了個借口,溜出了宿舍。
工廠外是一大片綠油油的山頭,在夜色下像一層層黑色的溫柔的波浪。慕善不怕黑,也不怕鬼,一路向上爬,爬到最高的山頭上,找了塊石頭坐下。
對著漫天星光,蒼茫大地,她有點想哭。她不明白,怎麽就喜歡上了?怎麽就想每天看到他?怎麽會這麽盲目的覺得,他每一個輪廓,他每一個動作,都帥得亂七八糟?
她的第一次心動,第一次愛情,為什麽會變得這麽哀苦?
如果她是個壞學生,上什麽大學無所謂,她就沖過去跟他表白好了;可她不行,她理智,她有天分,她註定要考個好大學,並且她也不甘心平庸過一生,她不可能盲目的為一個男孩斷送前途。
可要怎麽辦才好呢?她居然那麽喜歡他,好像喜歡到了骨子裏。好像註定就是他,根本就是他自己跳進她心裏的,她攔都攔不住。
她越想越委屈,覺得自己一片深情,只能永遠埋在心裏。美朱有鬼宿,可她呢?陳北堯多像鬼宿啊,清秀、堅韌、亦正亦邪。可她是不是美朱呢?
她覺得難過極了,眼淚大滴大滴往下掉。可她並不喜歡自己這麽脆弱。
於是她恨恨的想,慕善,你不要自作多情了!你那麽想見他,如果他真的是你命中註定的男朋友,那麽就讓他現在出現!
像白馬王子一樣,出現在她面前!
否則、否則今後就要忘了他,專心學習!等以後考上大學,再去想他!
她咬牙切齒,下定決心。
可他怎麽可能在荒山野嶺出現?她不過是找個理由,讓自己放棄。
一想到“放棄”兩個字,她感覺到一種悲壯的痛苦。那種痛苦支持著她,像壯士一樣起身,就此告別這個山頭,告別陳北堯。
剛跳下巨石,前面樹叢一動。她嚇了一跳,倒退一步。
然後一個人從樹後轉了出來。
他穿著件半舊的T恤、牛仔褲,每一寸線條都顯得英挺;他擡著臉,在朦朧的月光下,比她見過的每一次都要清秀而沈靜。
她仿佛雷劈般不能動彈。
而他看到她,秀氣的長眉一挑,似乎也覺得不可思議。
“你怎麽會在這裏?”
兩個聲音同時響起,他聽到了她的激動,而她聽到了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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