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4章 大傻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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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正幫著胡安下來時,何凝煙也往下爬。
“小心點。”下面的萊爾和比爾做接應,畢竟爬樹不是她的強項,難得爬一次。
野獸搶奪食物的撕咬聲慢慢平靜,樹林裏多了許多綠色的小燈泡。那是野獸的眼睛,在黑夜中閃閃發亮。
它們窺探著這裏的情況,估算著如果發動襲擊值不值。畢竟這裏還有二匹馬、三頭羊,那都是一頓美餐。只不過美餐好對付,看守它們的人類卻不怎麽好對付。
有一只也不知道是也野狗還是小狼,壯大了膽子想靠近,立即被扔了一根火把,差點打到了頭,嚇得夾著尾巴逃走了。如果不想死了成為其他動物的食物,還是算了吧,這下其他的就不敢再靠近,去找其他食物去了。
雖然睡在樹上不大舒服,但有隊友值班,也算是睡著的。
天亮後,昨天剩下的羊肉,全部吃光,骨頭就扔在了地上。將東西全部搬上馬背後,開始趕路。大約三四天路的話,每天可以吃一只羊,吃到藏寶洞口。
既然這裏除了胡安之外,人人都能當領航員,索性就輪流來,誰願意當誰當,抽簽來決定。
“今天是短的。”埃爾法的大手最適合擋住草棍的長短了。
比爾反對,他也不傻:“不行,短的可以偷偷掐斷。”
“那就長的!”埃爾法瞪了旁邊胡安一眼:“沒你份。”
胡安欣欣然縮回了手,幻境安慰著:“難道你想拿著砍刀,走在隊伍最前面,如果有黑豹出沒,第一個就撲倒你嗎?”
胡安打了個顫,猛搖頭。
一人一根抽完,放在一起看,今天是萊爾。
萊爾對著胡安笑瞇瞇地,狐媚眼說不出的媚:“要不我讓給你?”
胡安一聽更是搖頭,不由地暗暗感謝這些人,還是這些人好呀。
“嗯~”走著走著,胡安捂住鼻子:“又是屍臭。”
循著味道,很輕易地就找到了,就躺在主要道路不遠的地方。屍體已經有蛆,並且肚子有點膨脹了。身上穿著的白色襯衫滿是血跡、脖子上系著一根紅巾;黑色褲子,綁著一些保護褲子的牛皮,這種褲子多用於牛仔和經常騎馬的人。
安德烈看了看滿是血的白襯衫:“應該是肝臟部分受傷,失血過多死的。”
“而且還是一個很臭屁的人。”胡安一直捂著鼻子,小心翼翼地躲在大家身後看著這具屍體。
安德烈看著胡安,微微挑眉:“你認識他?”
“不認識!應該不是在附近混的。”胡安帶著幾分嘲笑:“我們沒有一個會穿成這樣的,穿成這樣的,要麽就是電視看多了,要麽就是裝逼的大傻帽。”
能被胡安說成大傻帽的,這人也不容易。
“能知道是被什麽武器打中要害的嗎?”何凝煙不知道為什麽,看到那麽多的血,就想起那個弄三棱錐的家夥。雖然用匕首、用槍弄傷了肝臟,造成大出血,但她想知道這個家夥有沒有殺過人。
黃偉國抽出刀,將這個家夥的襯衣給劃開,清晰地看到有一扁平的傷口,傷口已經不再出血,幾條剛孵化出來、細小如米粒的蛆,在傷口上扭動。
“是刀傷,槍傷傷口是圓的。”黃偉國給了這個答案。
“能看得出是什麽刀嗎?”她問。
黃偉國看了看:“只能判斷出是一把窄刀,不寬。”
安德烈好似已經明白了她的想法:“哪怕是法醫,也不可能區別是哪一把刀。三棱錐的傷口也是窄小的,只能說不能排除,不能是肯定。”
她點了點頭,四周看了看:“這裏沒有其他屍體,傷口也沒有包紮的痕跡。”
埃爾法踢了踢這屍體的手,手掌上滿是凝結的血,顏色已經發黑了:“這個家夥用手捂著傷口。”
查理也低頭看著:“沒有捆綁痕跡,也沒有逃跑的痕跡,否則地面會有逃跑時流下的血。”
阿曼達一拍手:“就是說,他被刺傷後,就傻掉了。躺在原地,用手捂著傷口喊救命?”
“喊沒喊救命不知道,反正這裏的血那麽多,證明他就是在這裏被刺傷,在這裏流幹了血。”艾莫斯走到屍體旁的一大片黑色泥地上,蒼蠅轟的飛起來後,泥地依舊比旁邊顏色深太多。原本土黃色的幹燥土地,被血液浸透後,產生的這種顏色。蒼蠅在這在含著人血的地上,努力地吸著最後一點能吸出來的液體。
安娜用根樹枝翻了翻這屍體的手:“他不是天天騎馬的,手上的老繭都是新的。”
如果是散兵流勇,手上的老繭沒有拉韁繩時留下的,也是拿槍時留下的。
再看看這褲子內側綁著保護褲子的牛皮,也是新的,外側有槍套,左右兩邊都有,只不過裏面的槍已經不翼而飛。想必裏面原本裝著的是左輪手槍或者拍西部片的大手槍。鞋子後跟,裝著誇張的馬刺,這種馬刺除了看上去好看拉風,其實一點作用都沒有。如果上面的棱角都是打磨鋒利的,那麽沒踢幾下馬,馬就要受傷躺著了。
而馬當然也沒了,只留下幾堆馬糞和這位作伴。那麽多的馬糞,應該不止一匹馬,從地上留下一些馬蹄印來看,也應該是結隊而行的。
“這裏經常會有一些過來玩的,結果業餘碰到專業的,他還以為是鬧著玩,所以說他是大傻帽。”胡安幸災樂禍地笑著,金燦燦的金牙襯托著滿嘴的黑黃牙,又笑得很喜慶。
那麽全齊了,這人只是一個吃飽飯撐著沒事幹,跟著幾個朋友過來玩西部片的。結果碰到了真正的搶匪或者以為碰到真正搶匪的同僚,很不客氣地殺了他。而跟他一起來的人,頓時嚇得逃跑了,到現在還沒敢回來。大約跑去二三百裏遠的鎮上報警了,殊不知鎮上也早就不太平了,誰會來管這種事情。
而殺了這個人的人,自然將手槍、馬匹不客氣地“笑納”了。
既然這樣,這屍體無關緊要,繼續趕路。
胡安一邊走,好似一邊在想問題,微微側頭:“真奇怪。”
幻境問:“奇怪什麽?”
胡安側頭想不明白:“看屍體至少死了一天了,怎麽沒有被吃掉?”那麽熱的天,蛆最短時間是一天就能孵化了,最長三天。按照膨脹度,大約死了二天左右。
昨晚聽到野獸撕咬爭搶的聲音,確實有點奇怪。屍體還是完整的,沒有被咬過的痕跡。
“我知道什麽原因了!”走在最前面的萊爾停下了腳步,此時屍臭的味道更加濃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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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點。”下面的萊爾和比爾做接應,畢竟爬樹不是她的強項,難得爬一次。
野獸搶奪食物的撕咬聲慢慢平靜,樹林裏多了許多綠色的小燈泡。那是野獸的眼睛,在黑夜中閃閃發亮。
它們窺探著這裏的情況,估算著如果發動襲擊值不值。畢竟這裏還有二匹馬、三頭羊,那都是一頓美餐。只不過美餐好對付,看守它們的人類卻不怎麽好對付。
有一只也不知道是也野狗還是小狼,壯大了膽子想靠近,立即被扔了一根火把,差點打到了頭,嚇得夾著尾巴逃走了。如果不想死了成為其他動物的食物,還是算了吧,這下其他的就不敢再靠近,去找其他食物去了。
雖然睡在樹上不大舒服,但有隊友值班,也算是睡著的。
天亮後,昨天剩下的羊肉,全部吃光,骨頭就扔在了地上。將東西全部搬上馬背後,開始趕路。大約三四天路的話,每天可以吃一只羊,吃到藏寶洞口。
既然這裏除了胡安之外,人人都能當領航員,索性就輪流來,誰願意當誰當,抽簽來決定。
“今天是短的。”埃爾法的大手最適合擋住草棍的長短了。
比爾反對,他也不傻:“不行,短的可以偷偷掐斷。”
“那就長的!”埃爾法瞪了旁邊胡安一眼:“沒你份。”
胡安欣欣然縮回了手,幻境安慰著:“難道你想拿著砍刀,走在隊伍最前面,如果有黑豹出沒,第一個就撲倒你嗎?”
胡安打了個顫,猛搖頭。
一人一根抽完,放在一起看,今天是萊爾。
萊爾對著胡安笑瞇瞇地,狐媚眼說不出的媚:“要不我讓給你?”
胡安一聽更是搖頭,不由地暗暗感謝這些人,還是這些人好呀。
“嗯~”走著走著,胡安捂住鼻子:“又是屍臭。”
循著味道,很輕易地就找到了,就躺在主要道路不遠的地方。屍體已經有蛆,並且肚子有點膨脹了。身上穿著的白色襯衫滿是血跡、脖子上系著一根紅巾;黑色褲子,綁著一些保護褲子的牛皮,這種褲子多用於牛仔和經常騎馬的人。
安德烈看了看滿是血的白襯衫:“應該是肝臟部分受傷,失血過多死的。”
“而且還是一個很臭屁的人。”胡安一直捂著鼻子,小心翼翼地躲在大家身後看著這具屍體。
安德烈看著胡安,微微挑眉:“你認識他?”
“不認識!應該不是在附近混的。”胡安帶著幾分嘲笑:“我們沒有一個會穿成這樣的,穿成這樣的,要麽就是電視看多了,要麽就是裝逼的大傻帽。”
能被胡安說成大傻帽的,這人也不容易。
“能知道是被什麽武器打中要害的嗎?”何凝煙不知道為什麽,看到那麽多的血,就想起那個弄三棱錐的家夥。雖然用匕首、用槍弄傷了肝臟,造成大出血,但她想知道這個家夥有沒有殺過人。
黃偉國抽出刀,將這個家夥的襯衣給劃開,清晰地看到有一扁平的傷口,傷口已經不再出血,幾條剛孵化出來、細小如米粒的蛆,在傷口上扭動。
“是刀傷,槍傷傷口是圓的。”黃偉國給了這個答案。
“能看得出是什麽刀嗎?”她問。
黃偉國看了看:“只能判斷出是一把窄刀,不寬。”
安德烈好似已經明白了她的想法:“哪怕是法醫,也不可能區別是哪一把刀。三棱錐的傷口也是窄小的,只能說不能排除,不能是肯定。”
她點了點頭,四周看了看:“這裏沒有其他屍體,傷口也沒有包紮的痕跡。”
埃爾法踢了踢這屍體的手,手掌上滿是凝結的血,顏色已經發黑了:“這個家夥用手捂著傷口。”
查理也低頭看著:“沒有捆綁痕跡,也沒有逃跑的痕跡,否則地面會有逃跑時流下的血。”
阿曼達一拍手:“就是說,他被刺傷後,就傻掉了。躺在原地,用手捂著傷口喊救命?”
“喊沒喊救命不知道,反正這裏的血那麽多,證明他就是在這裏被刺傷,在這裏流幹了血。”艾莫斯走到屍體旁的一大片黑色泥地上,蒼蠅轟的飛起來後,泥地依舊比旁邊顏色深太多。原本土黃色的幹燥土地,被血液浸透後,產生的這種顏色。蒼蠅在這在含著人血的地上,努力地吸著最後一點能吸出來的液體。
安娜用根樹枝翻了翻這屍體的手:“他不是天天騎馬的,手上的老繭都是新的。”
如果是散兵流勇,手上的老繭沒有拉韁繩時留下的,也是拿槍時留下的。
再看看這褲子內側綁著保護褲子的牛皮,也是新的,外側有槍套,左右兩邊都有,只不過裏面的槍已經不翼而飛。想必裏面原本裝著的是左輪手槍或者拍西部片的大手槍。鞋子後跟,裝著誇張的馬刺,這種馬刺除了看上去好看拉風,其實一點作用都沒有。如果上面的棱角都是打磨鋒利的,那麽沒踢幾下馬,馬就要受傷躺著了。
而馬當然也沒了,只留下幾堆馬糞和這位作伴。那麽多的馬糞,應該不止一匹馬,從地上留下一些馬蹄印來看,也應該是結隊而行的。
“這裏經常會有一些過來玩的,結果業餘碰到專業的,他還以為是鬧著玩,所以說他是大傻帽。”胡安幸災樂禍地笑著,金燦燦的金牙襯托著滿嘴的黑黃牙,又笑得很喜慶。
那麽全齊了,這人只是一個吃飽飯撐著沒事幹,跟著幾個朋友過來玩西部片的。結果碰到了真正的搶匪或者以為碰到真正搶匪的同僚,很不客氣地殺了他。而跟他一起來的人,頓時嚇得逃跑了,到現在還沒敢回來。大約跑去二三百裏遠的鎮上報警了,殊不知鎮上也早就不太平了,誰會來管這種事情。
而殺了這個人的人,自然將手槍、馬匹不客氣地“笑納”了。
既然這樣,這屍體無關緊要,繼續趕路。
胡安一邊走,好似一邊在想問題,微微側頭:“真奇怪。”
幻境問:“奇怪什麽?”
胡安側頭想不明白:“看屍體至少死了一天了,怎麽沒有被吃掉?”那麽熱的天,蛆最短時間是一天就能孵化了,最長三天。按照膨脹度,大約死了二天左右。
昨晚聽到野獸撕咬爭搶的聲音,確實有點奇怪。屍體還是完整的,沒有被咬過的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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