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章 再婚再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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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雨時還要幹活就讓人郁悶得不得了了,一個駕駛員新買了個車,最初是被公安查了,聽說挑不出毛病,他兩證齊,即行駛證、駕駛證都有,又轉交到派出所,派出所也沒挑出刺又轉交到商務局,因為他車上載著七八百公斤的柴油,也是合理合法,就又轉交到安監局,安監局思謀想去地最後移交到了我們這裏,本來這是索欣的事,畢竟只有她才是正兒八經的運管部門的人,她卻因為頭上有了那麽點頭銜就推在我們頭上了。
蔔瑾又是翻《國道條》、《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又是找《危險化學品安管理條例》,最後又依據《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一款四項及省運管局200888號文第八條二項關於部分重大交通行政處罰減輕處罰實施標準的規定後才指導我們在網上操作。
我發覺我們在這裏混吃混喝已不是那麽容易了,再這樣搞下去,大概“鐵飯碗”不是生銹那麽簡單而是要換成磁的了,雖則漂亮卻隨時有報廢的危險,我說這話其實也不是一點根據沒有,早聽說這裏要改名成什麽公司的名號了,名子聽起來就比企業更像企業了。
雨嘩嘩的下,其實是從前一天就開始的了,我下午正上班時接到一個已是退二線同事的電話,問我中午喝喜酒的禮上了沒,我說沒啊,怎麽了?不是晚上才開始的嗎?他說他中午與一幫人已喝過了,正走在回家的路上。可我明明接通知時還在電話裏問過的,說是既然是結婚喜宴為什麽會選在晚上的,對方只是呵呵地笑幾聲,並沒回答,但也不能否定我是聽覺有問題啊。
可是聽他這麽一說,我還是心裏有些發慌的,急忙跑到隔壁問另一個平常不怎麽搭話的同事,想讓他幫忙打個電話給通知我的人,都是同事,都是短號,他也就沒猶豫,我看他邊拔電話邊就說了事由,他說也通知他晚上去的,原來我與他都是晚上去的同一家,我急忙說那就別打了,事情已經很清楚,還有什麽打的必要嗎?
晚上雨還在不停地下,考慮到請的酒店離我家也就十來分鐘的路程,我就與串串走著去了,還各人都套了一雙水靴,要是騎電動車去,我想等吃完飯再出門,車上是水,本是幹幹的衣服也濕透了,潮潮的,讓人睡覺也不舒服。
迷迷糊糊間就走到了那個叫“歡聚一堂”的飯店,迎面正碰上快要退二線的同事,也就是今天的新郎官,進門後就見一穿紅色旗袍的中年女子,正彎腰在輔導坐在墻邊桌子旁的一個聽說已是三年級的男孩,我問新郎那可是新娘,那女子站起來朝我禮節性地笑了笑,我便也上到了二樓上禮的地方,也總共就兩桌人,後來聽說中午也不比晚上多多少。
“芮苧萱。”
我在新娘的叫聲中楞楞地看著她。
“我是你同學啊。”新娘大方地笑著說,“不記得我了?”
然後她說起她的名字,我才想起她原是留級的那年高三裏與我同學過一年,我對她的印象也只基於她那時喜歡唱一首《空中有朵雨做的雲》,她糾正說是《風中有朵雨做的雲》,我就說哦,那就是風中,然後我就很奇怪她是如何與我的同事認識的,她說其實她是在我的同事剛剛離婚後認識的,而她已離了兩年了,我還是忍不住問了她何以會離婚,她說天天吵,吵煩了,也不知道疼人,就是病了一天也不會接到對方一個關心的電話,說怎麽著以後再找也找一個能疼自己的人,然後說我的同事比她大了八歲呢,我說哦,說真的,她看起來也並不比我的同事年輕多少,一笑起來,鼻子處就堆滿了皺紋,可能之前的生活真的是不太如意吧?
她說她本來聽說他還有個正上小學的小孩是不願意的,但他對她很好,後來她也就同意了,她也知道我的同事是三婚,卻還如撿了個大便宜般地說與他離婚的那個還比她大,也是不好再找人的,之前的我也很熟悉,只比她大一歲,而今天的新娘即我的同學比我也大一歲,對婚姻對愛情還都是有很高的期望值的。
後來我們的桌上加上新郎新娘還有新娘娘家的二哥才湊滿了一桌,席間同學問我要是他倆鬧矛盾了,我會向著誰,我猶豫了一下說是向理不向人吧,同事說這話好,我只好在舉杯間說都是成年人,走到一起就是緣份,唯願他們好好珍惜,心裏想著,別再折騰出個四婚了,四婚的我同事裏也有,只不過最後一次是與二婚的覆婚了,不知算不算又多一婚。言歸正傳,我說我還納悶他倆談了一年多了我居然不知道新娘還是我的同學,同事就說幸好你不知道,不然還黃了,他自己也知道這段婚姻在許多人眼裏都不是大家能看好的吧。然後我還是八卦地問他們何以相處這麽久才結婚,還笑他們是不是在試婚,以為第二三次了是不是都變得慎重了,同事說原是準備去年就結的,可算命的說得去東北方找桃枝刻著帶什麽的飾物還得在脖子裏掛上一年,她嫌費事就算了,我就說是同事娶她的決心還不夠吧,車一加油門還不是半天的事?她就有些撒嬌般地在同事露出的胳膊上拍了很響的一巴掌,像是當著別人的面給他個警示。
再談到那同事二婚留下的孩子,同學說把小孩培養好,老來你自己就是正式工,小孩培養不好,言下之意,你即使能拿著退休金將來還得去為下一代打工。還說自己去年懷孕了的卻不小心掉了,天天帶著不是自己生的孩子,白天在學校當老師,晚上成了單獨輔導,想想都是很累讓人提不起精神的日子,真不知他們哪裏來的熱情還請客宣誓的。
也許一段不被看好的婚姻也自有其存在的道理吧?只是女人何時才能嫁給愛情而不是嫁給婚姻?又聽說該同學回同事老家都是受其家人接受並尊重的,也可能因為其勞苦功高的原因吧,畢竟帶一個不是自己生的孩子不是一般人能接受的,譬如他的原配一直沒有再嫁而在他們老家門上就是不願意帶那個二婚留下的孩子,所以我的同學應該位居上位的,還據聽說他們都是離過婚後經別人介紹而認識的,合理又合法,而同事前邊的一個則被認為是第三者插足不被其家人接受,同事老家若有什麽喜宴喪事的都不讓其跟去。
所以女人有時又心甘情願地嫁給了虛無的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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蔔瑾又是翻《國道條》、《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又是找《危險化學品安管理條例》,最後又依據《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一款四項及省運管局200888號文第八條二項關於部分重大交通行政處罰減輕處罰實施標準的規定後才指導我們在網上操作。
我發覺我們在這裏混吃混喝已不是那麽容易了,再這樣搞下去,大概“鐵飯碗”不是生銹那麽簡單而是要換成磁的了,雖則漂亮卻隨時有報廢的危險,我說這話其實也不是一點根據沒有,早聽說這裏要改名成什麽公司的名號了,名子聽起來就比企業更像企業了。
雨嘩嘩的下,其實是從前一天就開始的了,我下午正上班時接到一個已是退二線同事的電話,問我中午喝喜酒的禮上了沒,我說沒啊,怎麽了?不是晚上才開始的嗎?他說他中午與一幫人已喝過了,正走在回家的路上。可我明明接通知時還在電話裏問過的,說是既然是結婚喜宴為什麽會選在晚上的,對方只是呵呵地笑幾聲,並沒回答,但也不能否定我是聽覺有問題啊。
可是聽他這麽一說,我還是心裏有些發慌的,急忙跑到隔壁問另一個平常不怎麽搭話的同事,想讓他幫忙打個電話給通知我的人,都是同事,都是短號,他也就沒猶豫,我看他邊拔電話邊就說了事由,他說也通知他晚上去的,原來我與他都是晚上去的同一家,我急忙說那就別打了,事情已經很清楚,還有什麽打的必要嗎?
晚上雨還在不停地下,考慮到請的酒店離我家也就十來分鐘的路程,我就與串串走著去了,還各人都套了一雙水靴,要是騎電動車去,我想等吃完飯再出門,車上是水,本是幹幹的衣服也濕透了,潮潮的,讓人睡覺也不舒服。
迷迷糊糊間就走到了那個叫“歡聚一堂”的飯店,迎面正碰上快要退二線的同事,也就是今天的新郎官,進門後就見一穿紅色旗袍的中年女子,正彎腰在輔導坐在墻邊桌子旁的一個聽說已是三年級的男孩,我問新郎那可是新娘,那女子站起來朝我禮節性地笑了笑,我便也上到了二樓上禮的地方,也總共就兩桌人,後來聽說中午也不比晚上多多少。
“芮苧萱。”
我在新娘的叫聲中楞楞地看著她。
“我是你同學啊。”新娘大方地笑著說,“不記得我了?”
然後她說起她的名字,我才想起她原是留級的那年高三裏與我同學過一年,我對她的印象也只基於她那時喜歡唱一首《空中有朵雨做的雲》,她糾正說是《風中有朵雨做的雲》,我就說哦,那就是風中,然後我就很奇怪她是如何與我的同事認識的,她說其實她是在我的同事剛剛離婚後認識的,而她已離了兩年了,我還是忍不住問了她何以會離婚,她說天天吵,吵煩了,也不知道疼人,就是病了一天也不會接到對方一個關心的電話,說怎麽著以後再找也找一個能疼自己的人,然後說我的同事比她大了八歲呢,我說哦,說真的,她看起來也並不比我的同事年輕多少,一笑起來,鼻子處就堆滿了皺紋,可能之前的生活真的是不太如意吧?
她說她本來聽說他還有個正上小學的小孩是不願意的,但他對她很好,後來她也就同意了,她也知道我的同事是三婚,卻還如撿了個大便宜般地說與他離婚的那個還比她大,也是不好再找人的,之前的我也很熟悉,只比她大一歲,而今天的新娘即我的同學比我也大一歲,對婚姻對愛情還都是有很高的期望值的。
後來我們的桌上加上新郎新娘還有新娘娘家的二哥才湊滿了一桌,席間同學問我要是他倆鬧矛盾了,我會向著誰,我猶豫了一下說是向理不向人吧,同事說這話好,我只好在舉杯間說都是成年人,走到一起就是緣份,唯願他們好好珍惜,心裏想著,別再折騰出個四婚了,四婚的我同事裏也有,只不過最後一次是與二婚的覆婚了,不知算不算又多一婚。言歸正傳,我說我還納悶他倆談了一年多了我居然不知道新娘還是我的同學,同事就說幸好你不知道,不然還黃了,他自己也知道這段婚姻在許多人眼裏都不是大家能看好的吧。然後我還是八卦地問他們何以相處這麽久才結婚,還笑他們是不是在試婚,以為第二三次了是不是都變得慎重了,同事說原是準備去年就結的,可算命的說得去東北方找桃枝刻著帶什麽的飾物還得在脖子裏掛上一年,她嫌費事就算了,我就說是同事娶她的決心還不夠吧,車一加油門還不是半天的事?她就有些撒嬌般地在同事露出的胳膊上拍了很響的一巴掌,像是當著別人的面給他個警示。
再談到那同事二婚留下的孩子,同學說把小孩培養好,老來你自己就是正式工,小孩培養不好,言下之意,你即使能拿著退休金將來還得去為下一代打工。還說自己去年懷孕了的卻不小心掉了,天天帶著不是自己生的孩子,白天在學校當老師,晚上成了單獨輔導,想想都是很累讓人提不起精神的日子,真不知他們哪裏來的熱情還請客宣誓的。
也許一段不被看好的婚姻也自有其存在的道理吧?只是女人何時才能嫁給愛情而不是嫁給婚姻?又聽說該同學回同事老家都是受其家人接受並尊重的,也可能因為其勞苦功高的原因吧,畢竟帶一個不是自己生的孩子不是一般人能接受的,譬如他的原配一直沒有再嫁而在他們老家門上就是不願意帶那個二婚留下的孩子,所以我的同學應該位居上位的,還據聽說他們都是離過婚後經別人介紹而認識的,合理又合法,而同事前邊的一個則被認為是第三者插足不被其家人接受,同事老家若有什麽喜宴喪事的都不讓其跟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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