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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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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1 章

讓我想想,故事要從哪裏開始講起呢。

單區長這樣年輕,所以時間要選的更近一些。

是從五年14區的暴動開始?還是三年前第8大道實際管理人的死亡開始?

這些都不夠讓我把這個故事講的更明白。

或許,故事要從澧都的歷史開始講起,這才是一個正確的開頭。

每個去學校讀書的小朋友,開學第一課就是學澧都創建史。

書上寫著,在很久很久之前,有神明降世,憐憫世人,建立澧都,恩賜有緣者重活一次的機會。

我小時候讀到這段的時候就常常會想,如果真的是神明,那麽為什麽不多給一些憐憫?讓所有人都能重活一次不好嗎?一家人整整齊齊在澧都再次團聚不好嗎?

帶著這些問題,我去問老師,老師很嚴肅的告訴我:“天道恒常,有得有失,萬物平衡,要珍惜現在所擁有的,能夠再有一次機會活著就不錯了。”

說實話,老師說的這些話,對當時的我來說,太深奧了,我並沒有聽懂。

但是我假裝聽懂了,很乖巧很有禮貌的對老師說了聲謝謝。

老師很是欣慰,還獎勵給我一顆糖果。

那時候的澧都可不是現在這樣,一顆糖果對於一個無父無母的孩子是遙不可及的夢想。

我到現在還記得那顆糖的味道,酸甜味,咬碎後裏面流出粉色夾心,散發出蛋糕店的香味。後來我才知道,那是果醬的味道。

咳咳,有點扯遠了。

我們繼續講故事。

從小學順利畢業,因為我的乖巧禮貌,老師資助了我一部分學費,我順利上了中學。

這已經很幸運了,大多數小學剛畢業的同學就進工廠去打工了。他們沒有父母,沒有姐妹,自己孤零零成為“幸運兒”來到澧都能夠重新活了一次,但沒有人出錢供他們吃喝,供他們讀書,他們只能進廠打工自己養活自己,讓自己能繼續半死不活。

我讀中學的時候,澧都發生了幾件大事。

第一件事,報紙上說有綠眼睛白皮膚的人組建成暴力不合作的團體,發生暴動搶走了西邊一大塊地。自此,澧都分裂成東西兩個部分,分別被成為西澧都和東澧都。

我第一次明白,人組織起來,就可以成為有力量的團體,可以搶占地盤或者食物。

當時我還思考了一下,如果我和班裏的同學組成一個團夥後要去幹些什麽。

當時我的同桌,一個臉頰上生了小雀斑的男士很認真地告訴我說:“我們什麽都還沒幹就會被老師關起來的。”

我是不相信這個說法的,畢竟我和他作為一個小團夥,狼狽為奸互相打掩護翻墻出去不知道多少次,也沒被老師抓到。

第二件事,暴動後,原來的集權政府倒臺,有人領導著建立了新政府,將東澧都劃分成14個區,設立區長進行管轄。那個時候,我所在的中學被劃分到第11區,來的新區長是個好人。

我到現在還認為他是個好人。因為我在中學讀書那幾年裏,沒有再挨凍受餓過,而且因為我成績還不錯,區辦事處那邊給我撥了一筆錢讓我繼續讀書。

但那個時候我已經對讀書不感興趣了,我喜歡上了畫畫。

很奇妙,我一個在澧都無父無母的窮小子,有了個這麽奢侈的愛好。我撒謊騙了那筆助學金,然後背著畫板開始在街頭到處閑逛,沒錢了就賣畫,賣不出去就睡在橋洞或者花園長椅上。

那兩年時間裏,我走遍了14個區,還冒著危險去了一趟10區。說實話,雖然是戰區,但10區卻是最安全、最有秩序的。

我不喜歡安全確定的事物,腦子一抽,偷摸去了前線,被敵方打過來的炮彈炸飛,在病床上躺了半個月。

但在血肉橫飛中,我畫出了人生第一幅作品,我很愛惜它,然後轉頭就把這幅畫賣出了高價,人總得吃飯不是。

我拿著這筆錢繼續閑逛,最後在14區定居下來。

14個區裏面,我最喜歡14區,說不上來緣由。14區比不上11區有錢,比不上1區生活設施完備,比不上10區安全。

破破爛爛的,下雨天走在路上總能被路過的車輛濺一身泥。

可是這裏的車卻在會濺了你一身泥之後,趕緊下車跟你說抱歉。

於是就能看見很滑稽的一個場面,下雨天的時候,車走一段路,停一會,道完歉,再啟動,一整排閃著紅色尾燈的車將道路堵得水洩不通。

但大家居然也不著急,幹脆就都下車,在旁邊商店躲雨抽煙聊天。

就連我這種衣衫襤褸的流浪漢,在公園都有專門的‘床位’。幾個整整齊齊的大石頭擺在河邊,就算是床了,石頭上面還寫著“一位偉大的人正在休息,請勿打擾。”

據說,這些都是14區區長的安排。

區長在上面的時候是一位皇帝,也是位詩人。下來澧都後,管理風格也充滿著詩人的浪漫和寬和。在他的帶領下,大家都懶洋洋卻又愜意的活著。

我很難不愛上這種氛圍,在14區找了份穩定的工作,買了房子安定下來。

那時候的房子很便宜,我工作1年就攢夠了首付。

辦事處有免費開設各種補習班,安排了老師來教大家畫畫、彈鋼琴或者是跳舞。

我下班後就喜歡去補習班,在補習班安靜待著畫會畫,等到外面天黑了才回家去。

我之前都是畫素描,黑白的,只要有根鉛筆就能畫,便宜方便,適合我這種窮人。後來稍微有點積蓄了,就學著畫一點色彩,顏料貴,紙也不能將就,就想著在筆上面省點錢。

補習班有個臉蛋寬寬的老爺爺也不知道怎麽看穿了我的窘境,送給我一套筆,我很喜歡,現在還在用。

穹頂上那幅畫怎麽樣?就是用這套筆畫的。本來想放到最後揭曉的,但於鶴喜歡你,背叛了我,將這些抖了一幹二凈。不過無所謂,這也是我想看到的,他可是關鍵的“色/欲”。

扯遠了,繼續說我的故事。

我認識了菜市場買菜的劉阿婆,她總是喜歡塞給我一些蔥蒜之類的調味料。實際上我並擅長做飯,多數情況下,將菜煮熟能吃,就已經是我能做出的最大努力。

樓下的飯店那是一家夫妻店,夫妻兩人很珍惜死後在澧都再次重逢的緣分,沒紅過臉沒吵過架,將日子過的和和美美的。

他們有個和我一樣大的孩子,所以每次我去吃飯,他們都會多送我一些吃的,多數時候是茶葉蛋,逢年過節就會有元宵、粽子或者青團之類的。

我知道他們的小心思,所以就經常去,活著的人總要有個慰藉才能充滿希望不是?

當然,以上都是些冠冕堂皇的理由。我哪有這麽善良,有便宜不占難道是傻瓜不成?而且他們也不虧,用食物換陪伴,一筆交易而已。

只是我有段時間工作忙沒去,他們總是默默地將吃食放在我家門口,連我的面也沒見上。

我想,這或許不僅僅是筆交易這樣簡單。

還有回家路上的流浪狗,是一只土黃色的中華田園犬,身上的毛發總是結成一團,臟兮兮的。或許是因為我總是把我煮的太難吃的飯菜都餵它的緣故,它看見我總是朝我搖尾巴。

有次,我的錢包被搶了,就是它幫我追回來的,為此,它的後腿受傷,之後走路都一瘸一拐的。

那件事情後,我稍微有了點愧疚之心,買了狗糧專門餵養它,還給它做了個小窩。

什麽?14區那麽好,為什麽還有人當街搶劫?

問的很好,說明你有認真在聽故事。

因為管理者充滿了寬和,所以被管理的人就很難約束好自己的惡意,以身試法,以上犯上,再三試探後沒被打趴下,就總是蠢蠢欲動,不斷發出挑釁。

那一年,14區爆發了數十場小規模戰爭,死了很多人,倒了很多房子,寬和的統治者總算在快要入冬的時候平息了暴動。

一切都變了。

我花錢買下來的小房子,還沒還完貸款,就塌下成了一灘廢墟。

給小黃狗做的小窩也被壓壞了。

人和狗都避免不了流落街頭的命運。

補習班沒錢再開下去了,因為要拿錢去打仗和救濟,而且補習老師都死光了。

買菜的阿婆被塌下的房子砸傷了腿,後來被送去醫院又因為救治不及時死了。樓下那家夫妻店也倒閉了,據說兩夫妻死的時候都緊緊抱在一起。

認識的人都死了,就剩下一條狗。

我天生是個不太會流淚的人,只抱著狗寫了三個牌子插在房子廢墟上,分別是“補習老師之墓”“劉阿婆之墓”和“夫妻店老板老板娘之墓”。

只能先將就著寫著,因為我一直都沒問過他們的姓名。或許問過,但我現在已經不記得了。

也是這個時候,我才覺得似乎想要流一些眼淚。

畢竟,哭墳的人,忘記埋在下面的人名字不說,還只幹嚎不流眼淚,總覺得死掉躺著的人會馬上彈起來指著鼻子給一頓好罵。

雖然廢墟下面也沒屍體,但還是我還是被自己的想象嚇到了,哭一哭,流幾滴眼淚,還是有必要的。

哭完後肚子就餓了,我抱著狗找到一些東西填飽肚子後又開始了流浪生活。

為什麽抱著狗?

因為小土狗的另外一條後腿被壓碎了,它走不快,所以只能抱著它。

流浪的第六年,小土狗死掉了,我把它葬在了河邊,給它立了塊木牌,上面寫著“小土狗之墓”。

等我哭完墳,去河邊捧水洗臉的時候,我才發現,這六年我是一點都沒變老,就像是時光在我身上停滯了一樣。

不要問我為什麽這麽晚了才發現,飯都吃不飽的人是不會關註自己的蓬頭垢臉還是精致美麗。就連洗澡,要麽不怕感冒去河裏游一趟洗幹凈,要麽就等待老天的饋贈——太陽雨,來沖洗身上的汙垢。

我覺得我天天對著一條狗,也不用太講究。狗身上毛發早就結成一條條的,跟黑色的短繩一樣的。我自認為我還是比狗幹凈一些。

我用河水把臉洗幹凈,然後發現這六年是一條皺紋都沒長,臉上皮膚緊致且富有彈性。而且,我手上年輕時候打零工留下的老繭居然沒了。

當時的我,對自己身上的變化,好奇又惶恐,想要弄懂自己身上的變化,就偷了一張澧大的通行證,偷溜進了澧大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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