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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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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其慕至今仍然能記得,霍金說出憎恨這個詞的時候,猶如實質,深入眼底的恨意。

這位物理學天才並不需要對他動之以情,曉之以理。

他只是給他講述了自己的一生。

一個全身癱瘓,但是獲得了比普通人要偉大數百倍的人生。

從21歲開始,從未停止過的鄙夷,蔑視,叱罵。

所有人都認為他應該習慣。

所有人都覺得他應該淡然一笑,毫不放在心上。

嘲笑瞎子掉坑裏,醜人怎麽這麽難看,聾子被球砸了,胖子被門卡住了,癱子尿在自己身上了。

一個正常人,以譏諷有殘缺的人為樂,甚至專門為此去電影院看此類電影,去惡意采訪一個殘疾人。

這個時候,他的嘴臉醜陋到了難以想象的地步。

只有何等內心狹隘,精神鄙薄的人,才能從殘缺的人身上尋找到滿足跟優越感。

仿佛他人的不幸,就變成了他們的笑料。

但是從古至今,無數的人都在做這樣的事情。

終他們一生,樂此不疲。

旁觀者乃至親人朋友都會說,這樣的人說你,你就當被狗咬了一口。狗咬了你一口,難道你還要咬回去?

可事實是,狗咬了你一口,你的傷口會流血,你一定要去打狂犬疫苗,還要去打破傷風針。

現如今,可靠的狂犬疫苗什麽價格,是隨隨便便打得起的嗎?

被這些人謾罵過後,人的心裏,真得能夠毫無波瀾,絲毫沒有芥蒂?

哪怕就是上帝,也說過,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但是殘疾人還不了。

他們身體殘缺,這是永遠也不會改變的現實。

所以他們就該受著?

聲名成就如同霍金,都無法躲開這樣的嘲諷。

蘇其慕無法回答這個問題,根本不能細想。

全身癱瘓的人,大多不能長壽。

霍金從21歲收到第一份病危通知書,到現在,活了55年。

蘇其慕捫心自問,如果阿鶴如同他們所期望的,也這麽在惶惶不可終日,永無止境的羞辱,從未停止的自我厭棄中,活了50年。

那個時候,他肯定已經不在了。

他無法再去問阿鶴一聲,這輩子,過得開心嗎?

作為父母,他們對阿鶴唯一的期望,就是一生平安,幸福快樂。

如果霍金的父親活著,聽到霍金這些話,究竟會不會後悔,一定強求霍金活下來,過這樣的一生?

他們所認為的,阿鶴應該活下來。

為什麽應該?

阿鶴的夢想,作為一個人的權利,自由,**,都被磨滅得幹幹凈凈,一絲一毫都沒有留下。

她還要每時每刻,都擔憂並發癥,擔憂下一刻就要進急診室。

她還要為他們擔心,擔心他們受不了。

她為了健康,什麽愛吃的都不能吃,只能吃清淡寡水,連鹽都必須少放的東西。

因為她連多吃鹽都不行。

阿鶴是一個在成都,可以從街頭吃到街尾的人。

她每年都要出國好幾次,天南海北地逛。

可是現在,她連出去散步,都需要人推輪椅,還不能走得太遠。

走得太遠,萬一發病了,要怎麽辦?

她再也不能跟著蘇彬檀整夜地去山頂觀星,她根本爬不上最高的山頂。

蘇其慕打開保溫瓶的蓋子,倒出來一些熱水,餵給蘇碧曦,“你小時候,爸爸帶你來公園玩,也是這樣餵你喝水。”

蘇碧曦也笑,“前幾天,媽媽給我洗澡,還說也是小時候,才能這樣給我洗澡。”

她說話的時候,蘇其慕看著她的眼睛,她臉上有笑容,眼睛裏卻沒有任何喜悅的溫度。

小的時候父母給孩子洗澡,是因為孩子小。

孩子長大了,父母還給孩子洗澡,本不是什麽值得高興的事。

蘇其慕把保溫杯收拾好,摸了摸蘇碧曦手裏的熱水袋溫度,她的額頭,輕聲道,“阿鶴,爸爸打了你,是爸爸不對。”

阿鶴長這麽大,他從來沒有對阿鶴動過手。

他這輩子最大的耐心,都用在了女兒身上。

小時候是女兒身體太不好,時時生病。

女兒長大以後,他覺得女兒怎麽樣都是好的。

再不好,女兒也肯聽勸。

那一巴掌打下去的時候,蘇其慕根本不敢相信,這是自己動的手。

他幾乎是立刻就後悔了。

這件事上,沒有對錯。

他堅持讓阿鶴灌腸,本就沒有妥協的餘地,只是可以換一些柔和的方式。

“我明白爸爸的心意”蘇碧曦看著蘇其慕,神色認真,“爸爸也明白我。”

溫暖的春風,帶著河邊的濕氣,拂過蘇碧曦的發梢,幾根發絲隨風而動。

蘇其慕給小女兒理了理頭發,再給她戴上輪椅上的毛線帽子,粉色的,帶著絨毛球款式。

蘇其慕看見這款帽子就笑了,“這肯定是你哥哥給你買的。”

蘇彬檀從蘇碧曦小的時候就認為,女孩子就該穿白色,粉色。

他自作主張,把蘇碧曦的房間墻紙貼成了粉色,沙發是粉色的,地毯是白色的,娃娃都是穿著粉色的裙子的HELLOKITTY。

“我們家的阿鶴,就要像小公主一樣得活著。”

蘇彬檀每次這麽說,都會換來妹妹一個嫌棄的白眼,但是嘴角卻是笑著的。

等到蘇碧曦大了,就不是那麽愛穿粉色或者毛絨絨的衣服,蘇彬檀還是樂此不疲地一件件往家裏帶。

因為他日覆一日的宣傳,導致所有親戚朋友給蘇碧曦送的禮物,只要是衣服玩具,也都是白色粉色的居多。

蘇碧曦出事以後,蘇彬檀每次回家,都會給她帶禮物,這個粉色的毛絨帽子,便是其中之一。

蘇碧曦現在幾乎不出門,也不見外人,根本不挑剔穿什麽衣服。

但是如果要外出散步,她必然會穿上宋宜給她買的毛絨絨的外套,蘇其慕給她買的成套保暖內衣,蘇彬檀給她積了一個冬天的粉色帽子,粉色手套。

“也不知道是誰告訴哥哥,女孩子就要喜歡粉色”蘇碧曦抱怨,“媽媽說,他從我還沒生下來,就開始買粉色的衣服玩具了。”

蘇其慕的臉上閃過一絲不自然,又覺得理所應當,語聲都柔和了許多,“當初知道你是個女孩子的時候,我就帶著你哥哥出去給你買東西。你哥哥問我,女孩子都喜歡什麽,我就跟他說,女孩子都喜歡可愛的,粉嫩的東西。”

可愛的,粉嫩的究竟是什麽?

蘇彬檀並沒有特別的概念,但是一個粉色,被他重點提取了。

於是在當年沒有網絡,電腦都不普及,也沒有社交媒體的年代,傻傻的蘇彬檀就相信了爸爸,開始了一輩子都跟粉色扛上的征程。

蘇碧曦:“……”

這麽有點驕傲,又深信不疑的神情,蘇碧曦真是不知道該說什麽好了。

她就說哥哥平時那麽精明,怎麽就在這一點上矢志不渝地相信她喜歡粉色。

給被爸爸坑了的蠢哥哥點蠟。

蘇其慕繞著柳樹走了一圈,意外地看見了一朵紫色的小花,伸手摘了下來,小心地戴在了蘇碧曦的帽子上。

蘇碧曦看不見,雙眼滴溜溜地轉著,“爸爸,你給我戴了什麽啊?”

“一朵紫色的野花”蘇其慕道,“阿鶴,爸爸跟你說過,爸爸的一位老師,也跟你一樣,最喜歡紫色嗎?”

蘇其慕從來沒跟她說起過這些。

蘇碧曦怔楞了一會兒,才回道,“是怎麽樣的一位老師?”

“爸爸中學時候的副校長,當時教的是歷史”蘇其慕臉色平常,聲音清冷,“她是被爸爸跟一群學生,親手打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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