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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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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述

老百姓普遍認為, 公務員隊伍裏,沒有特別蠢的人,畢竟基本要求擺在那兒, 不夠格的, 你也進不去。

尤其是最近這些年,都是大學生在考公, 那公務員隊伍的整體素質就更高了。

但有時候,他們在網上的反應, 很容易讓網友聯想到,一個拄著拐的八十歲老爺爺,須發皆白,戴著老花鏡,瞇著雙眼, 再用顫抖的手打開電腦。就差把臉貼到屏幕上了, 才能看清楚內容。

至於他們的回覆, 讓人忍不住懷疑,所以考公的時候,要考八股文對嗎?

政府部門有個絕技叫領導重視, 意思就是,事情的重要等級跟事情本身的重要性無關, 跟領導的重視度有關。

什麽事是最需要重視的, 那必然是領導重視的排第一。

等領導發現他們部門事情做了,但就是不會解釋,導致屢屢被罵,或者說, 事情做了,但態度有問題, 還是被罵。

查清楚原因,得,原來是網絡輿情。

領導一重視,好家夥,八十歲的老爺爺瞬間變帥小夥,手也不抖了,眼睛也看得清了,妙語連珠也出現了。

未來幾年,這種嘲笑官方反應慢,行文廢話的事,已經很少出現了。時間一長,甚至很多人都忘了有這麽一段往事。

不過現在嘛,大城市的政府部門還算比較重視網絡輿情,小城市就不好說了,還是那句話,看領導重不重視。

法院的領導接到勸告,是有些莫名其妙的,他對於網絡輿情的看法是,知道有這麽回事,也知道很厲害,但具體怎麽厲害自己沒見識過。

想了想,他叫來法官,他得親自看看合同,好確定最終的審判結果,到底會不會引發問題。

“合同寫明了,她不得從事電影電視劇網劇,微網劇等所有影視作品的拍攝,也不得接任何廣告推廣和代言。”

這份合同是好幾年前的版本,經紀公司懶,也沒有專業人士,都是從別的公司覆制過來的,改了改就直接用上了。

幾年前哪怕十八線小明星,都看不起網紅這個職業,甚至這都不是一個能謀生的職業。以前的合同版本,並沒有在這方面做出限制,也讓明沐瑤有了一線生機。

當然,經綱公司現在肯定是改了,再簽藝人,直接堵死視頻平臺這條路。

“那她在短視頻平臺,社交網絡上,當網紅不違反規定嘛。”

“是這麽說,但她穿了如影的衣服跳舞,而且特意顯露出衣服的名牌標簽。原告認為,這就是廣告推廣的行為。”

領導一聽,“以法律為準繩,以事實為依據,只要有法可依,不管他們怎麽炒作輿論,都沒有關系。”

說完頓了頓,“你應該知道,現場會有很多人旁聽吧。”

“我知道,聽說都是混網絡的。”說完臉上帶著一絲輕蔑,公家單位的人嘛,又上了點年紀,對自媒體天然帶著不理解,總覺得正經人哪裏會去當網紅。

要是這些網紅知道他在想什麽,必然會狠狠啐上他一口。

二十年以前是個大學生,國家都包分配,進單位好好工作,只要不出差錯,十幾年過去,也能混得大差不差。

但現在是什麽年代,哪怕這些年輕人畢業於更好的學校,擁有更高的學歷,有些大門依然緊閉,根本進不去,只能自謀職業。

況且,網紅和年輕人的屬性太過相合,有些人就是喜歡這種表達方式,也喜歡這種生活方式。

職業是隨著時代的變化而變化的,你今天覺得不可思議的事,晚上幾年就變得順理成章。

到了開庭這天,小小一間法庭裏,坐滿了人,有科普區的博主,也有本地人過來湊熱鬧。

可惜不能錄像也不能使用手機,不少人心裏癢癢的,恨不得拿出手機給網友直播盛況,哪怕文字的也行啊。

也有人申請拍攝,理由充分,振振有辭。

“我本人是法律系畢業的研究生,在律所實習的同時,也會在網上給網友科普法律知識。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識,增強國民對合同相關條款的了解,非常具有現實意義。”

“而這個案件,引起了網友的廣泛關註,借此科普,更有意義。”

提出申請的不是一個二個,而是一大堆。

全都是法律相關專業,不管是規則還是法律,你懂的,人家也懂。

法官忽然一下子明白了,所謂輿情是怎麽回事?如果都是外行人胡說八道,那都不叫事。

可如果全是業內人,懂行的人,用專業知識來解讀呢?

法官腦門的汗一下子流了下來,他的兒子想出國留學,但學費和生活費過於高昂,他正在猶豫要不要賣了大房子,換小一點的房子,從而倒騰出一筆錢。

但周老板答應給他一筆錢,而且是直接寄到國外給他兒子,任誰都查不出來問題。

他動心了。

可是看到今天來了這麽多人,他又開始後怕,心情一時覆雜極了,七上八下,忐忑不安。

不管法官怎麽想,法庭上的你來我往已經開始了。

拿到申請的幾個博主,也架起機器,全程拍攝。

“你所說的廣告,純粹是臆測。公司可以提供帳冊,證明沒有拿過如影的廣告費。”

“你們拍攝的模仿影視劇經典情節的視頻,廣義來說,也屬於影視劇的範疇。”

明沐瑤的律師氣笑了,這次出庭,是王波和律師全權出面,另外還帶了兩個工作人員,並沒有讓明沐瑤出現。

王波舉手申請陳訴,得到允許後,他站了起來。

“法律的意義是什麽,我想最終是為了保護所有像我們這樣的普通人,能夠正常的生活和工作,權益不受到侵害,對嗎?”

“一個普通人,憑自己的努力,工作賺錢養活自己,難道不是天賦人權,是所有人生而擁有的權利嗎?”

“但,出現在明沐瑤身上的事情,已經超過了我們的認知。她在老家的舞蹈培訓中心當老師,被人惡意跟蹤,拍照,導致被家長投訴,最後被開除。好不容易簽約自媒體工作室,兢兢業業拍攝視頻,不敢接任何廣告,更不敢做任何推廣,只靠網站支付的創業保障金,來獲得微薄的收入。”

“如果這份工作她也保不住,那麽下一次呢?是不是去工廠做女工,也會因為莫名其妙的原因被開除,或者再次成為被告?”

“難道法律存在的目的,是為了剝奪一個人生活和工作的權利嗎?就因為她年少無知時,簽下了一個權利義務並不對等的合同。就應該被毀掉一生,從此再也沒有工作的權力嗎?”

旁聽席上響起熱烈的掌聲,王波回頭,沖旁聽席上的人揮揮手。這一席話,從法律上講,沒有任何意義,他就是說給旁聽席上的人聽的。

律師適時站了起來,“我申請向法庭出示證據,我的當事人明沐瑤女士在工作期間,長達半年沒有接到任何通告,事實上,在這段時間有很多項目都向明女士發出過邀請,但全被公司單方面拒絕,甚至都沒有通知我的當事人。”

“合同的權力和義務是雙方的,如果只要求我的當事遵守合同,而不要求公司履行合同,而合同存在的意義是什麽?單方的剝削和壓迫嗎?”

“如果我的當事人,為了繼續工作,就必須接受公司所有的要求,甚至是犧牲人格和尊嚴,那麽,這是法律存在的意義嗎?”

律師不僅是在替明沐瑤辯護,更是借這個機會作出輔墊,以便提出解約。

杜箬給律師交的底,只要能解約,哪怕還是要賠錢也沒問題。關鍵在於價格,一千萬是絕對沒法接受的,如果能談到一個合適的價格,那她的自媒體工作室,願意出這筆錢。

法官接到一個工作人員的紙條,決定休庭一個小時,用於審核雙方新提交的證據。

這當然是借口,他匆忙進了領導辦公室,就看到領導辦公桌的桌面上,顯示著一張放大的照片。

如同一盆涼水當頭澆下,他的心瓦涼瓦涼的。

“這是哪兒來的,誣陷,純粹是誣陷。”

照片上,經紀公司的老板,周老板,還有他,三個人在停車場告別,整張照片都洋溢著熟絡的氣氛。

最妙的是,照片上還有時間,就在幾天以前。

領導淡淡說道:“你說什麽不重要,這張照片已經在網上傳開了,你明白吧。”

照片是個小號發在熱搜裏的,等大家搞清楚這些人是誰之後,那叫一個口吐芬芳。

“啥也不說了,大家跟我念,官,商,勾,結。”

中國老百姓最恨的就是這一點,你當官沒問題,有政治權力就不應該再富可敵國。你經商也沒問題,你富可敵國就不應該再擁有政治權力。

如果一個人擁有政治權力的同時,再富可敵國,那叫財閥。

中國旁邊就有一個現成的樣板,互聯網世界一大熱門視頻,就是看發達國家的韓國人來中國狂吃水果。

總有人拿他們月薪二萬說事,給你二萬月薪,白菜五十塊錢一顆,西瓜兩百一個,好多水果一輩子沒見過。衣食住行沒有一樣便宜的,你覺得這二萬能抵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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