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將軍祖父的風流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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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將軍祖父的風流史
蘭珍和先勇是在到達紐約的第四天下午造訪了阿嬤——不是先勇親祖母的祖母。
從起床開始,先勇就有些坐立不安的,本來蘭珍規劃的路線是:早起去走走廢棄鐵路改建的空中花園“高線公園”,再去湯姆漢克斯和梅格萊恩在《電子情書》裏面吃熱狗的店——“格雷的木瓜小屋”吃熱狗,來杯它們的招牌木瓜牛奶,據說比臺灣的要酸一點。然後陪先勇去“蒂芙尼”買個禮物,再閑閑地步行去阿嬤在公園大道的家。
可先勇死活不肯:“跑那麽遠,到時候出一身臭汗。”蘭珍只得作罷。
他們在民宿樓下的哥倫比亞餐館共享了一份帕意薩什錦拼盤,回到屋子裏,先勇又重新刷牙洗澡換衣服,還換上一件“巴寶莉”的風衣。 蘭珍覺得好笑:“你跟我約會,好像也沒有這麽認真過。”
先勇拿牙線把頑固地駐紮在牙縫裏的肉剔出來:“那剛剛我又出汗啦,不是很沒禮貌嗎?”
蘭珍搖搖頭,表示不能理解。
她把給阿嬤織的大紅圍巾折好,裝進一個禮品袋。禮品袋是她在多倫多的“邵博士”便利店買的,硬紙殼的,盡管她折疊得小心,可從多倫多到紐約這一路顛沛,早已被壓得不成形了。
等先勇“打扮”停當,他們就出發去“蒂芙尼”給阿嬤買了個經典款的胸針,三片金樹葉上點綴著幾顆小小的藍寶石,九百多美金,在先勇的預算以內。蘭珍跟店員額外要了一個大購物袋,把圍巾裝進去。
看著她把圍巾從一個袋子轉換到另一個袋子,先勇嘴碎:“我就跟你講,這個東西又不值錢,又不實用。——現在天這麽熱,誰要戴這個圍巾啊?”
這兩天,和多倫多同在北美東海岸的紐約轉暖,簡直熱。
蘭珍確實有點後悔這個禮物送得很不合時宜,季節不對了。而且她本來是要雄心勃勃地織那種長圍巾,兩邊有流蘇拖下來,老人家戴在脖子上一定有一份瀟灑飄逸。結果一時不知怎麽收針,最後臨時改方案,楞把圍巾織成了一個長長的套頭圍脖,拖到肚皮上面,簡直像掛了串夏威夷花環———又禿禿的光有環,沒有花。
這時候被先勇一聒噪,她心裏很不高興,堆了幾天的不滿“砰”地一下爆發了,但是她的爆發也還是那麽有理有據的:“你好機車(你好煩)!你什麽時候告訴過我?我怎麽不記得?你明明說的是‘人家很有錢,看不上’。你並沒有說不實用啊!而且這是我的心意,你幹嘛在那裏一直講一直講。如果你覺得我送的圍巾很丟人,那我就不去了,你自己去就好,反正又不是我的阿嬤!”她果然站下來不走了。
先勇看她氣哄哄的,難得發點小脾氣,倒服軟了,摟著她哄道:“好好好,我不機車了,我錯了,OK?”
蘭珍嘴上沒搭腔,可是在心裏諒解了他。
她知道,先勇今天尤其討厭,是因為這是他第一次作為臺北常家這一支的後人,來紐約履行職責——幫阿嬤祝壽。所以心裏不免有些沒著沒落的。
和他在一起二十年,蘭珍從先勇母親那裏零零散散聽說過一些阿嬤和常家的恩恩怨怨,當然,由先勇母親這個外人傳到她這個外人的耳朵裏,有的細節也許已經失真了,但大致的情由應該是差不離的:
阿嬤原是先勇祖父——一位國軍將領的副官的太太。副官在抗戰時陣亡了,祖父是個重情重義的好長官,於是撫恤了一下新寡的副官太太,先是從經濟和精神上去撫恤她,後來不知怎麽就變成了從肉體上去撫恤了。
先勇的祖母聽到了一些風言風語也沒有太當回事。畢竟,祖父那時候正是虎狼之年,政壇又得意得很,血氣方剛的男人有些風花雪月的事情本來也沒什麽稀奇,何況祖父過往的風花雪月實在太多,從南京到重慶,一路花名在外。他那載入史冊的一句名言就是:“狗日的,老子為國殺敵,玩幾個娘們兒怎麽了?”
等祖母意識到此番不同往日,危險重重之時,老頭子已經離不開這個小女人了,一副心肝連帶腸拐子都在她身上。在最動蕩的時代,公務纏身的時候,老頭子居然還想方設法地把小女人從大陸一路弄到了臺灣——還有小女人的亡夫留給她的兒子。
由於先勇祖母對主權的堅決捍衛,這個女人一直算個沒名沒分的外室,連如夫人都不是——哪怕後來給老頭子在外頭生了個兒子。
可是先勇祖母到底沒能熬過小她近二十歲的情敵,一命嗚呼沒兩年,老頭子馬上和小女人正式結婚,還公開收養小女人前頭的兒子為義子,頗有點老夫聊發少年狂的任性。然而,“苦盡甘來”、夫唱婦隨沒有幾年,老頭子也不行了。
臨死前,他吩咐黑壓壓地跪了一屋子的孝子賢孫們,將來任何時候都要視小女人為“親娘”“親祖母”,“我死之後,無論何時,皆須以你母親蘇女士之命是從”。
饒這麽吩咐著,還是不放心,怕他那些如狼似虎的孝子賢孫們生吞了愛妻。據說私下裏給了小女人一筆巨款,讓她帶著兩個兒子遠走美國。
後來,不知是先祖父遺言的震懾力,還是因為她是家中輩分最高的人,這個家不知從哪年起就有了這麽個不成文的傳統,每年在小女人生日的時候,由臺灣這邊的長子或長孫去紐約探望、祝壽。
先勇是家中老幺,早年間都是父親去紐約。父親身故後,換大哥去。可是大哥現在也是重病纏身,躺在“榮總”的病床上茍延殘喘著,這副擔子自然而然就落在了他的肩上。
按理說,都是祖輩的恩恩怨怨,隔了兩代人,他肯定沒有祖母的那份恨意,但跟這個沒有血緣關系的阿嬤不親也是真的,不然也不會十幾二十年沒見過面。
先勇還有一點不自在的原因,就是他們留在臺灣的這一支明明家大業大,卻隨著祖父的故去迅速地落魄了下去;而紐約的這一支家小人少,反倒漸漸風生水起。傳聞小女人早年間用著常夫人的名頭,在小而緊湊的紐約華界發展了不少人脈,經行家點撥,在華爾街做股票,賺得盆滿缽滿。所以,先勇這次來,總有點去闊親戚家串門的窘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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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珍和先勇是在到達紐約的第四天下午造訪了阿嬤——不是先勇親祖母的祖母。
從起床開始,先勇就有些坐立不安的,本來蘭珍規劃的路線是:早起去走走廢棄鐵路改建的空中花園“高線公園”,再去湯姆漢克斯和梅格萊恩在《電子情書》裏面吃熱狗的店——“格雷的木瓜小屋”吃熱狗,來杯它們的招牌木瓜牛奶,據說比臺灣的要酸一點。然後陪先勇去“蒂芙尼”買個禮物,再閑閑地步行去阿嬤在公園大道的家。
可先勇死活不肯:“跑那麽遠,到時候出一身臭汗。”蘭珍只得作罷。
他們在民宿樓下的哥倫比亞餐館共享了一份帕意薩什錦拼盤,回到屋子裏,先勇又重新刷牙洗澡換衣服,還換上一件“巴寶莉”的風衣。 蘭珍覺得好笑:“你跟我約會,好像也沒有這麽認真過。”
先勇拿牙線把頑固地駐紮在牙縫裏的肉剔出來:“那剛剛我又出汗啦,不是很沒禮貌嗎?”
蘭珍搖搖頭,表示不能理解。
她把給阿嬤織的大紅圍巾折好,裝進一個禮品袋。禮品袋是她在多倫多的“邵博士”便利店買的,硬紙殼的,盡管她折疊得小心,可從多倫多到紐約這一路顛沛,早已被壓得不成形了。
等先勇“打扮”停當,他們就出發去“蒂芙尼”給阿嬤買了個經典款的胸針,三片金樹葉上點綴著幾顆小小的藍寶石,九百多美金,在先勇的預算以內。蘭珍跟店員額外要了一個大購物袋,把圍巾裝進去。
看著她把圍巾從一個袋子轉換到另一個袋子,先勇嘴碎:“我就跟你講,這個東西又不值錢,又不實用。——現在天這麽熱,誰要戴這個圍巾啊?”
這兩天,和多倫多同在北美東海岸的紐約轉暖,簡直熱。
蘭珍確實有點後悔這個禮物送得很不合時宜,季節不對了。而且她本來是要雄心勃勃地織那種長圍巾,兩邊有流蘇拖下來,老人家戴在脖子上一定有一份瀟灑飄逸。結果一時不知怎麽收針,最後臨時改方案,楞把圍巾織成了一個長長的套頭圍脖,拖到肚皮上面,簡直像掛了串夏威夷花環———又禿禿的光有環,沒有花。
這時候被先勇一聒噪,她心裏很不高興,堆了幾天的不滿“砰”地一下爆發了,但是她的爆發也還是那麽有理有據的:“你好機車(你好煩)!你什麽時候告訴過我?我怎麽不記得?你明明說的是‘人家很有錢,看不上’。你並沒有說不實用啊!而且這是我的心意,你幹嘛在那裏一直講一直講。如果你覺得我送的圍巾很丟人,那我就不去了,你自己去就好,反正又不是我的阿嬤!”她果然站下來不走了。
先勇看她氣哄哄的,難得發點小脾氣,倒服軟了,摟著她哄道:“好好好,我不機車了,我錯了,OK?”
蘭珍嘴上沒搭腔,可是在心裏諒解了他。
她知道,先勇今天尤其討厭,是因為這是他第一次作為臺北常家這一支的後人,來紐約履行職責——幫阿嬤祝壽。所以心裏不免有些沒著沒落的。
和他在一起二十年,蘭珍從先勇母親那裏零零散散聽說過一些阿嬤和常家的恩恩怨怨,當然,由先勇母親這個外人傳到她這個外人的耳朵裏,有的細節也許已經失真了,但大致的情由應該是差不離的:
阿嬤原是先勇祖父——一位國軍將領的副官的太太。副官在抗戰時陣亡了,祖父是個重情重義的好長官,於是撫恤了一下新寡的副官太太,先是從經濟和精神上去撫恤她,後來不知怎麽就變成了從肉體上去撫恤了。
先勇的祖母聽到了一些風言風語也沒有太當回事。畢竟,祖父那時候正是虎狼之年,政壇又得意得很,血氣方剛的男人有些風花雪月的事情本來也沒什麽稀奇,何況祖父過往的風花雪月實在太多,從南京到重慶,一路花名在外。他那載入史冊的一句名言就是:“狗日的,老子為國殺敵,玩幾個娘們兒怎麽了?”
等祖母意識到此番不同往日,危險重重之時,老頭子已經離不開這個小女人了,一副心肝連帶腸拐子都在她身上。在最動蕩的時代,公務纏身的時候,老頭子居然還想方設法地把小女人從大陸一路弄到了臺灣——還有小女人的亡夫留給她的兒子。
由於先勇祖母對主權的堅決捍衛,這個女人一直算個沒名沒分的外室,連如夫人都不是——哪怕後來給老頭子在外頭生了個兒子。
可是先勇祖母到底沒能熬過小她近二十歲的情敵,一命嗚呼沒兩年,老頭子馬上和小女人正式結婚,還公開收養小女人前頭的兒子為義子,頗有點老夫聊發少年狂的任性。然而,“苦盡甘來”、夫唱婦隨沒有幾年,老頭子也不行了。
臨死前,他吩咐黑壓壓地跪了一屋子的孝子賢孫們,將來任何時候都要視小女人為“親娘”“親祖母”,“我死之後,無論何時,皆須以你母親蘇女士之命是從”。
饒這麽吩咐著,還是不放心,怕他那些如狼似虎的孝子賢孫們生吞了愛妻。據說私下裏給了小女人一筆巨款,讓她帶著兩個兒子遠走美國。
後來,不知是先祖父遺言的震懾力,還是因為她是家中輩分最高的人,這個家不知從哪年起就有了這麽個不成文的傳統,每年在小女人生日的時候,由臺灣這邊的長子或長孫去紐約探望、祝壽。
先勇是家中老幺,早年間都是父親去紐約。父親身故後,換大哥去。可是大哥現在也是重病纏身,躺在“榮總”的病床上茍延殘喘著,這副擔子自然而然就落在了他的肩上。
按理說,都是祖輩的恩恩怨怨,隔了兩代人,他肯定沒有祖母的那份恨意,但跟這個沒有血緣關系的阿嬤不親也是真的,不然也不會十幾二十年沒見過面。
先勇還有一點不自在的原因,就是他們留在臺灣的這一支明明家大業大,卻隨著祖父的故去迅速地落魄了下去;而紐約的這一支家小人少,反倒漸漸風生水起。傳聞小女人早年間用著常夫人的名頭,在小而緊湊的紐約華界發展了不少人脈,經行家點撥,在華爾街做股票,賺得盆滿缽滿。所以,先勇這次來,總有點去闊親戚家串門的窘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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