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對啊!你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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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對啊!你慣的
蘇錦點點頭,喜歡看他對自己笑,更喜歡他拿自己沒辦法的那副小表情。
小姑娘說:“對啊!你慣的。”
厲北沈心尖仿佛被棉花掃過。
“厲太太,聲音別那麽甜。”
蘇錦問道:“甜嗎?”
厲北沈進房間把人直接扣在墻邊,聲音沙啞:“嗯,甜。”
如果她是人間玫瑰,那他便是守護玫瑰莊園的黑色甲士。
他貼近小姑娘,呼吸不太平穩,仿佛在告訴她,接下來的厲北沈會幹什麽。
蘇錦感受到他的急迫,本扣在腰間的手緩緩探進衣服裏,她機靈了一下,被他大手弄的有點癢。
聽見她細碎的嗚咽聲,厲北沈把人扣在身下,聲音極致沙啞,小姑娘看他的眼睛裏滿是水光。
“寶貝,可以喊,我喜歡聽。”
蘇錦已經沒精力反駁,他根本沒給她時間回答。
不知是他太會還是怎麽回事,厲北沈總是會把她撩撥的沒有一點反抗之力,全是順從。
入冬夜裏,外面天寒,被窗簾掩蓋住的密不透光的房間裏只有暖意流出。
月亮在黑夜裏獨樹一幟,帶給晚間黑暗一抹耀眼而特殊的光亮。
喜歡一個人並不特殊,互相喜歡才算特殊。
或早或晚,終將會遇到這麽一個人。
早上七點,蘇錦迷迷糊糊地睡著。
能零零散散地聽見身邊的人壓低了聲音說話:“她在睡覺。”
蘇錦意識到好像是有人在跟自己打電話,被他接了。
瞇著眼說了句話,聲音極小:“是誰啊!”
厲北沈看了眼懷裏閉著眼的小姑娘,拿著手機放到小姑娘耳邊,讓她自己接。
小姑娘也該起床了。
蘇錦清了清腦子裏的睡意,想把電話從他手機接過來,結果聽他說:“以免你砸到自己,我給你拿著。”
她在心裏默默地罵了厲北沈兩句,這是說她沒力氣連個手機都拿不了?還是說她笨?
不過她確實沒力氣,強迫自己睜開眼睛,往手機屏幕上看了一眼。
是於淺,怎麽這麽早跟她打電話。
蘇錦想了想昨天和她的聊天記錄,現在這個時間於淺應該在飛往英國的路上去見案件當事人。
蘇錦的睡意又清醒幾分。
“錦錦。”那邊喊她。
“他回來了。”
蘇錦壓下去心裏的那個猜測:“誰?”
“前男友啊!不對,應該說是談了一周戀愛的前男友。”
聽似隨意的聲音,話落後那邊安靜的能聽到細針掉落在地上的聲音。
“你在哪?”
“酒吧。”
蘇錦看了眼時間,早上七點,她在酒吧!
“發我位置,我去找你。”
厲北沈看小姑娘著急掛斷電話後起床,眼睛一動不動地盯著她看。
小姑娘瞪了他一眼,大概是因為她剛才下床時差點跪下。
“怎麽了?要我幫忙嗎?”他問。
蘇錦沒精力和他扯別的。
和他交代了自己的行程:“我去酒吧找於淺。”
厲北沈沒問太多:“我送你過去。”
這裏離蘇錦說的那個酒吧不遠,二十分鐘路程。
下車時他叮囑小姑娘:“別喝酒,真想喝給我打電話。”
他可不敢讓小姑娘離了他身邊自己喝酒。
萬一耍酒瘋指著別人喊厲北沈怎麽辦?
蘇錦應聲:“好。”
於淺是在三樓一個包廂內。
蘇錦推門進去時,一股強烈的酒精味道沖來。
她走近,於淺自己一個人坐在沙發角落,在門口看,不容易看出來這裏有個人。
桌上幾乎全是易拉罐。
有空的,還有沒喝的。
“喝多少啊這是?”
大概猜測到她是昨天晚上喝的酒,現在酒大概醒了一半,早上才給她打的電話。
給她打電話時多麽安靜,現在於淺也同樣安靜。
“錦錦,你知道我昨天給你說的我接的案子,案件當事人是誰嗎?”
“我的當事人是原告,她是陳嶼的親妹妹,因覺得遺產分配不均勻而告了陳嶼。”
“昨天晚上我是應該去英國找我的當事人,但現在不需要了,我的當事人撤訴了。”
“僅僅兩天時間而已,作為她的律師,我去找了陳嶼,他拿給我一個錄音和一個協議,我不知道是什麽交給他妹妹後她就直接撤訴了。”
“你知道他和我說的第一句話是什麽嗎?”
於淺靠在沙發上面,手裏還拿著一個已經沒有酒的酒杯。
“他說:您好,是陳沅的律師嗎?”
“在他和我談話的五分鐘內,我無數次想問,你難道不認識我了嗎?可是他沒有給我這個機會,他的所有表現都在告訴我,他不認識我了。”
於淺從沒想過,陳嶼當初消失後再與他見面是這種情景,陌生地不能再陌生。
她當時很想質問他為什麽當初消失的這麽徹底,難道她就對他來說那麽不重要嗎?可是他的陌生感讓她問不出來,怕得到他更難過的答案。
蘇錦把她手裏的空酒杯拿下來放到桌子上面。
雖然她和於淺不是從小時候玩到大,但也差不多了。
可是她認識於淺的時間,還沒有於淺認識陳嶼的時間長。
她和陳嶼從孤兒院到小學,到初中再到高中,到於淺十八歲的第一天談了戀愛,到七天後陳嶼消失。
要說陳嶼真的不認識她了,是真的不太有這種可能。
難道陳嶼裝作不認識於淺?
一個人裝作不認識另外一個人時,除了打心底裏不想再和她有交集,那還會是別的原因嗎?
“有沒有可能,認錯人了?”蘇錦試著問。
於淺搖頭,“不會的,甚至我發現他的小動作都沒改掉。”
“他或許,是要有新的生活了,從他決定消失讓我找不到的那一刻,他的新生活或許就開始了,是一個沒有我存在的新生活。”
於淺想不明白當初陳嶼的突然消失是什麽原因,更想不明白現在他怎麽會有一個親妹妹。
沒幾個人知道於淺一直在等陳嶼,等一個消失掉一點消息都沒有的人。
陪自己十八年的人,怎麽說忘掉就能忘掉。
於淺更想不明白,陳嶼是不是真的忘記自己了。
他當初的消失導致就淺消沈過一段時間。
於淺高考發揮失常,連最低錄取線都沒過。
暑假她走過了所有和陳嶼在一起過的影子,哪裏都沒有他。
身邊認識陳嶼的人都聯系不上他,像是一個人從世界上蒸發了。
於淺沒有報警,因為陳嶼和她提分手的那一天,他們吵架了,他說他想換種方式生活,於淺以為是他說的氣話,卻不曾想那是真的。
現在想想也對,陳嶼從未跟她說過重話,哪怕他兇了她,陳嶼不出兩小時就會轉頭哄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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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錦點點頭,喜歡看他對自己笑,更喜歡他拿自己沒辦法的那副小表情。
小姑娘說:“對啊!你慣的。”
厲北沈心尖仿佛被棉花掃過。
“厲太太,聲音別那麽甜。”
蘇錦問道:“甜嗎?”
厲北沈進房間把人直接扣在墻邊,聲音沙啞:“嗯,甜。”
如果她是人間玫瑰,那他便是守護玫瑰莊園的黑色甲士。
他貼近小姑娘,呼吸不太平穩,仿佛在告訴她,接下來的厲北沈會幹什麽。
蘇錦感受到他的急迫,本扣在腰間的手緩緩探進衣服裏,她機靈了一下,被他大手弄的有點癢。
聽見她細碎的嗚咽聲,厲北沈把人扣在身下,聲音極致沙啞,小姑娘看他的眼睛裏滿是水光。
“寶貝,可以喊,我喜歡聽。”
蘇錦已經沒精力反駁,他根本沒給她時間回答。
不知是他太會還是怎麽回事,厲北沈總是會把她撩撥的沒有一點反抗之力,全是順從。
入冬夜裏,外面天寒,被窗簾掩蓋住的密不透光的房間裏只有暖意流出。
月亮在黑夜裏獨樹一幟,帶給晚間黑暗一抹耀眼而特殊的光亮。
喜歡一個人並不特殊,互相喜歡才算特殊。
或早或晚,終將會遇到這麽一個人。
早上七點,蘇錦迷迷糊糊地睡著。
能零零散散地聽見身邊的人壓低了聲音說話:“她在睡覺。”
蘇錦意識到好像是有人在跟自己打電話,被他接了。
瞇著眼說了句話,聲音極小:“是誰啊!”
厲北沈看了眼懷裏閉著眼的小姑娘,拿著手機放到小姑娘耳邊,讓她自己接。
小姑娘也該起床了。
蘇錦清了清腦子裏的睡意,想把電話從他手機接過來,結果聽他說:“以免你砸到自己,我給你拿著。”
她在心裏默默地罵了厲北沈兩句,這是說她沒力氣連個手機都拿不了?還是說她笨?
不過她確實沒力氣,強迫自己睜開眼睛,往手機屏幕上看了一眼。
是於淺,怎麽這麽早跟她打電話。
蘇錦想了想昨天和她的聊天記錄,現在這個時間於淺應該在飛往英國的路上去見案件當事人。
蘇錦的睡意又清醒幾分。
“錦錦。”那邊喊她。
“他回來了。”
蘇錦壓下去心裏的那個猜測:“誰?”
“前男友啊!不對,應該說是談了一周戀愛的前男友。”
聽似隨意的聲音,話落後那邊安靜的能聽到細針掉落在地上的聲音。
“你在哪?”
“酒吧。”
蘇錦看了眼時間,早上七點,她在酒吧!
“發我位置,我去找你。”
厲北沈看小姑娘著急掛斷電話後起床,眼睛一動不動地盯著她看。
小姑娘瞪了他一眼,大概是因為她剛才下床時差點跪下。
“怎麽了?要我幫忙嗎?”他問。
蘇錦沒精力和他扯別的。
和他交代了自己的行程:“我去酒吧找於淺。”
厲北沈沒問太多:“我送你過去。”
這裏離蘇錦說的那個酒吧不遠,二十分鐘路程。
下車時他叮囑小姑娘:“別喝酒,真想喝給我打電話。”
他可不敢讓小姑娘離了他身邊自己喝酒。
萬一耍酒瘋指著別人喊厲北沈怎麽辦?
蘇錦應聲:“好。”
於淺是在三樓一個包廂內。
蘇錦推門進去時,一股強烈的酒精味道沖來。
她走近,於淺自己一個人坐在沙發角落,在門口看,不容易看出來這裏有個人。
桌上幾乎全是易拉罐。
有空的,還有沒喝的。
“喝多少啊這是?”
大概猜測到她是昨天晚上喝的酒,現在酒大概醒了一半,早上才給她打的電話。
給她打電話時多麽安靜,現在於淺也同樣安靜。
“錦錦,你知道我昨天給你說的我接的案子,案件當事人是誰嗎?”
“我的當事人是原告,她是陳嶼的親妹妹,因覺得遺產分配不均勻而告了陳嶼。”
“昨天晚上我是應該去英國找我的當事人,但現在不需要了,我的當事人撤訴了。”
“僅僅兩天時間而已,作為她的律師,我去找了陳嶼,他拿給我一個錄音和一個協議,我不知道是什麽交給他妹妹後她就直接撤訴了。”
“你知道他和我說的第一句話是什麽嗎?”
於淺靠在沙發上面,手裏還拿著一個已經沒有酒的酒杯。
“他說:您好,是陳沅的律師嗎?”
“在他和我談話的五分鐘內,我無數次想問,你難道不認識我了嗎?可是他沒有給我這個機會,他的所有表現都在告訴我,他不認識我了。”
於淺從沒想過,陳嶼當初消失後再與他見面是這種情景,陌生地不能再陌生。
她當時很想質問他為什麽當初消失的這麽徹底,難道她就對他來說那麽不重要嗎?可是他的陌生感讓她問不出來,怕得到他更難過的答案。
蘇錦把她手裏的空酒杯拿下來放到桌子上面。
雖然她和於淺不是從小時候玩到大,但也差不多了。
可是她認識於淺的時間,還沒有於淺認識陳嶼的時間長。
她和陳嶼從孤兒院到小學,到初中再到高中,到於淺十八歲的第一天談了戀愛,到七天後陳嶼消失。
要說陳嶼真的不認識她了,是真的不太有這種可能。
難道陳嶼裝作不認識於淺?
一個人裝作不認識另外一個人時,除了打心底裏不想再和她有交集,那還會是別的原因嗎?
“有沒有可能,認錯人了?”蘇錦試著問。
於淺搖頭,“不會的,甚至我發現他的小動作都沒改掉。”
“他或許,是要有新的生活了,從他決定消失讓我找不到的那一刻,他的新生活或許就開始了,是一個沒有我存在的新生活。”
於淺想不明白當初陳嶼的突然消失是什麽原因,更想不明白現在他怎麽會有一個親妹妹。
沒幾個人知道於淺一直在等陳嶼,等一個消失掉一點消息都沒有的人。
陪自己十八年的人,怎麽說忘掉就能忘掉。
於淺更想不明白,陳嶼是不是真的忘記自己了。
他當初的消失導致就淺消沈過一段時間。
於淺高考發揮失常,連最低錄取線都沒過。
暑假她走過了所有和陳嶼在一起過的影子,哪裏都沒有他。
身邊認識陳嶼的人都聯系不上他,像是一個人從世界上蒸發了。
於淺沒有報警,因為陳嶼和她提分手的那一天,他們吵架了,他說他想換種方式生活,於淺以為是他說的氣話,卻不曾想那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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