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韜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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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熱搜:“男子當眾撕扯前女友衣褲獲刑5年。”
“戚某強制侮辱案”:
“男子撕扯前女友衣褲致其完全、裸、露,以強制侮辱罪被判5年徒刑”
“庭審過程中,戚某對於給呂某造成的傷害表示真誠悔罪,並願意向其賠禮道歉、賠償損失。但戚某的辯護人提出,本案犯罪情節較輕,延續時間較短,且圍觀路人較少,社會危害性不大,請求對戚某從輕處理。
“公訴人答辯指出,戚某以暴力手段侮辱被害人呂某,毆打呂某並強行撕扯其衣褲致其身體完全、裸、露,隨後不顧呂某裸體狀態仍將其從店內強行拖拽到店門口、馬路邊,並對其言語侮辱、呼喊行人圍觀。案發時間為上午8時許,來往人流量較大,致使呂某被在場的眾多人圍觀,其被侮辱的視頻在網上傳播,為不特定多數人所知悉。戚某的行為嚴重損害了婦女的人格尊嚴。”
“公安機關做好……避免因視頻繼續傳播對被害婦女造成二次傷害。”
“對於以暴力手段強行扒光婦女衣服,使其暴露身體隱私部位的行為,主觀上以羞辱婦女為目的,客觀上使婦女產生性羞恥感,嚴重侵犯了婦女的人格尊嚴,對此類行為不應適用侮辱罪,被害人提起訴訟了才處理,應當以強制侮辱罪提起公訴,符合“在公共場所當眾實施”情節的,應當提出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量刑建議。”
假如情況發生一點變化,是一個男生在大街上被女生扒光,那麽就不適應於“婦女”這類字眼,大概構不成“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而會以“侮辱罪”處理?我不懂法,但我知道一些事不是表面上那麽簡單。曾看短視頻裏,一位女子手牽男子脖上掛著的狗鏈,在大庭廣眾之下游街,路人報了警。警察看到趴在地上爬的赤、裸男子後,勸阻他不要自甘墮落,而那位女子卻沒有被警察追究責任。
順帶一提,我不是覺得戚某的判決結果重了。相反,我雙手讚成戚某最好被槍斃。上個世紀有個女人因交往了十幾個男友被法院判處槍決。我真正希望的是男女平等,就比如下次在街上,如果有男子被女子扒光,法院要判女子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而不是以“尋釁滋事罪”,只判處5~15天。說到這個罪,我看到視頻裏有個女子穿和服在城市逛街被警察冠以“尋釁滋事罪”帶進局裏。
另一條熱搜是:“熬夜破壞癌癥相關基因節律,促進DNA損傷並降低修覆效率,增加癌癥風險。”
“癌癥相關基因的表達也可能具有節律性,而夜班工作可能會破壞這些癌癥相關基因的節律性。”
“為了驗證這種猜想……每三個小時抽取一次血液樣本……結果表明,夜班工作條件下的白細胞在夜間接受輻射,顯示出更多的DNA損傷。這意味著,夜班工作者的白細胞更容易受到輻射等外部損傷,而輻射是DNA突變和癌癥發生的重要危險因素。”
“上述發現表明,夜班工作擾亂了癌癥相關基因的晝夜節律,推遲了癌癥相關基因的表達時間,從而在人體最需要進行DNA修覆時,降低了修覆效率。”
“夜班工作者往往面臨著巨大的健康風險,從代謝疾病、心血管疾病和精神疾病的風險增加,再到癌癥風險的增加。”
“此外,這項研究對於現在的癌癥治療也有潛在意義……”
我以後要經常熬夜,這樣就能死得更快了。不過中風的可能性更大,看視頻裏一個女人每天通常玩手機玩到淩晨1點多睡覺,然後一覺醒來身體動不了,醫生說她年紀輕輕就這麽中風了,半邊身體癱瘓。
昨天牙痛了整夜,我一晚上沒怎麽睡好。深夜,我躺著睡不覺,半張臉感覺牙齦腫痛,神經不停抽搐,眼睛都睜不開了。我拿著牙簽往指甲裏戳,又用指甲死死掐住皮肉……別提有多想死了,卻下不了手,狠不下心來。我只能苦熬過那段痛苦不堪的時間。我說真的,牙痛堪比淩遲,猶有過之。我怕是這輩子都沒機會被人淩遲,那自然是用怎樣誇張的說法都可以。
早上醒來,我又打手沖,玩了會游戲,感覺困了,躺下就睡,從9點睡到12點,3個小時一晃而過。
剛入睡的時候,我感覺自己在開車,心心念念千萬不要睡著,不然要出大禍。這也是我一直牽掛害怕的心魔。“睜開眼!快睜開眼!”迷迷糊糊之際聽見內心深處發出的聲音,我能感覺到那個聲音伴隨著強烈的情緒,想要叫醒困倦的我。我的雙眼勉強睜開一條縫,看見家中的天花板,意識到在家,又閉上眼,安心的睡著了。
母親對我說過,那個車不是什麽人都能開的,除了父親,廠裏沒多少人敢開。我當時毫不猶豫地說:“什麽人都敢開。”父親表示反對。我堅持己見卻沒爭辯什麽。
父親說我姐去揚州新東方找工作了,據說是面試教師?她以後會做輕松工作,比我要好太多,父母說她過幾個月就能上連雲港海洋大學了,不過離上大學還有幾個月,她打算賺些錢。母親又說,我們長大都知道賺錢了,新竹放假也去找工作了,還有小臭蛋,她如今可懂事了,可會賺錢了。
母親笑著說,管彤彤小時候沒人敢欺負她,她現在知道自己的母親是抱養她的,變得可努力了。後來母親又說起二姨家的三個女兒,二女兒最有文化,考上了高中。我問了抱養一事,母親說她是大舅的孩子,寄放在她家,因為她家沒有孩子。
昨天4月18,廠裏的叉車撞人事故的現場處理掉了。我和父親都親眼看到一些工人來收拾,不一會地面上就被人清空了,仿佛什麽都沒發生過一樣,還不到一個月呢。
我開車慢了些,就有人不滿了。起初我不是太在意別人要吃人的目光,但當我開車時,側路有車沖過來,我停下禮讓後,那人迅速踢開車門,像是要立馬跳下車,迫不及待教訓我一頓。
那人也是駕駛員,跟我一樣,但似乎在朝我叫罵著,他踢開車門後,站在一旁的肖指揮笑了起來。我沒聽見,但看到別人的反應也明白了,立即開車駛離。有些人就像惡霸一樣,你稍微引起別人的不滿,他囂張的態度就像齜牙的野狗狂吠。我怕了,因為我討厭這樣,隨後我懂了,他們把這裏當成家裏一樣了。我不習慣這裏的生活,可別人不一樣。
父親最近要種牙了。他也牙疼,和我一樣。好奇怪,我姐、我媽、我爸現在都看過牙醫了。而我疼死也不想去,看來每一次吃過飯我都得刷牙了,不然那種滋味……簡直生不如死。
昨天我問母親:“古代四大才女是誰?”她向我答出上官婉兒的名字後就興奮的詢問父親其他三個是誰。他聽後微微一笑,叫我們到網上一查就知道了。不過母親居然還知道上官婉兒的生平,她說這人是在武則天手下當官的,她的祖父犯罪被武則天殺了。我忍不住糾正她:人家沒犯錯。古代的皇帝想殺人就一句話的事。不過她最感興趣的就是和我講武則天是怎麽一步步登上皇位的……我沒心情聽她說這些沒用的,她說這都是從視頻裏看到的。
我也刷到了講解上官婉兒生平的視頻。她最後被皇帝下旨處死了,因為那時候女人當政,實在太可怕了。我妄想英雄救美。如果穿越到古代,我一定會不顧一切救她,然後兩人隱居,過上幸福的生活。總之想象很美好,現實很殘酷。
起點有本書不錯,叫《普羅之主》。開頭確實很沒意思,但看到後面的劇情就越來越有趣了。果然還得是這樣的書才能受到大眾的喜愛,裏面的元素挺新穎的,食修、歡修、宅修、耕修、旅修……
父親叫我去食堂吃飯,我一開始拒絕的,但他吃自己不吃,然後我就跟他走進食堂了。我感覺不對勁,便問他:“你吃啊。”他卻說:“不用,我在外面等你。”真是好奇怪。中午母親說:“你爸不吃,你出來吃飯。”雖然我還是不肯出房吃飯,但她依舊送來的飯菜。本來想著餓死自己的,現在看來我是一點也不想死啊。
4月19,晚上暴雨如註,我跟車時,豆大的雨滴如彈珠般打進眼裏,眼睛睜都睜不開,看不清路況,差點與別人的車相撞。這時父親叫我騎車慢些,萬一被領導看到不得了。我感覺眼睛快瞎了,甚至還想到在此之後父母會怎麽對我……算了,我找個地歇息吧,下這麽大的雨,我幹脆去摸魚……不過我看其他人都一副認真工作的模樣,而我呢……下午工作也下了小雨,肖指揮在外面淋雨,而我坐在車裏慢慢開車。
下午差點出了事,我撞到門架了。舊型車好像發動狀態越久,越跑得快,我等人時先發動了車,他沒來,我把車熄火。等他來了,我發現發動不了車。於是下車將電源關閉,重新打開,這才發動了車子。周去食堂接我,送到車跟前,然後守在我這裏……幸好周跟肖吵了一會,我才有時間處理車子無法發動的問題。
撞到門架之前,周在前面看著,等車即將撞到,他立即伸手作了個暫停的手勢,我才沒撞倒門架……只是輕輕撞了一下,事後,我發著呆,裝作沒事人一樣,周和肖都看著我。肖過來指揮我倒車……總之,我開車的技術很不熟練。當然我也並不在乎這種事。
下雨時,我想要不要車開快些,因為肖在車外淋雨,雖然他穿著雨衣,但我過意不去,可轉念一想:“你替他著想,誰又替你著想?”我繼續慢慢開車,雨天路滑,小心為上。
路上有情況,他叫我停車,我沒聽見,但打算停車的,他見不停車就吼道:“我叫你停!你沒聽到啊!”於是我就停車,果然不要想些亂七八糟的東西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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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某強制侮辱案”:
“男子撕扯前女友衣褲致其完全、裸、露,以強制侮辱罪被判5年徒刑”
“庭審過程中,戚某對於給呂某造成的傷害表示真誠悔罪,並願意向其賠禮道歉、賠償損失。但戚某的辯護人提出,本案犯罪情節較輕,延續時間較短,且圍觀路人較少,社會危害性不大,請求對戚某從輕處理。
“公訴人答辯指出,戚某以暴力手段侮辱被害人呂某,毆打呂某並強行撕扯其衣褲致其身體完全、裸、露,隨後不顧呂某裸體狀態仍將其從店內強行拖拽到店門口、馬路邊,並對其言語侮辱、呼喊行人圍觀。案發時間為上午8時許,來往人流量較大,致使呂某被在場的眾多人圍觀,其被侮辱的視頻在網上傳播,為不特定多數人所知悉。戚某的行為嚴重損害了婦女的人格尊嚴。”
“公安機關做好……避免因視頻繼續傳播對被害婦女造成二次傷害。”
“對於以暴力手段強行扒光婦女衣服,使其暴露身體隱私部位的行為,主觀上以羞辱婦女為目的,客觀上使婦女產生性羞恥感,嚴重侵犯了婦女的人格尊嚴,對此類行為不應適用侮辱罪,被害人提起訴訟了才處理,應當以強制侮辱罪提起公訴,符合“在公共場所當眾實施”情節的,應當提出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量刑建議。”
假如情況發生一點變化,是一個男生在大街上被女生扒光,那麽就不適應於“婦女”這類字眼,大概構不成“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而會以“侮辱罪”處理?我不懂法,但我知道一些事不是表面上那麽簡單。曾看短視頻裏,一位女子手牽男子脖上掛著的狗鏈,在大庭廣眾之下游街,路人報了警。警察看到趴在地上爬的赤、裸男子後,勸阻他不要自甘墮落,而那位女子卻沒有被警察追究責任。
順帶一提,我不是覺得戚某的判決結果重了。相反,我雙手讚成戚某最好被槍斃。上個世紀有個女人因交往了十幾個男友被法院判處槍決。我真正希望的是男女平等,就比如下次在街上,如果有男子被女子扒光,法院要判女子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而不是以“尋釁滋事罪”,只判處5~15天。說到這個罪,我看到視頻裏有個女子穿和服在城市逛街被警察冠以“尋釁滋事罪”帶進局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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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癥相關基因的表達也可能具有節律性,而夜班工作可能會破壞這些癌癥相關基因的節律性。”
“為了驗證這種猜想……每三個小時抽取一次血液樣本……結果表明,夜班工作條件下的白細胞在夜間接受輻射,顯示出更多的DNA損傷。這意味著,夜班工作者的白細胞更容易受到輻射等外部損傷,而輻射是DNA突變和癌癥發生的重要危險因素。”
“上述發現表明,夜班工作擾亂了癌癥相關基因的晝夜節律,推遲了癌癥相關基因的表達時間,從而在人體最需要進行DNA修覆時,降低了修覆效率。”
“夜班工作者往往面臨著巨大的健康風險,從代謝疾病、心血管疾病和精神疾病的風險增加,再到癌癥風險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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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後要經常熬夜,這樣就能死得更快了。不過中風的可能性更大,看視頻裏一個女人每天通常玩手機玩到淩晨1點多睡覺,然後一覺醒來身體動不了,醫生說她年紀輕輕就這麽中風了,半邊身體癱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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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醒來,我又打手沖,玩了會游戲,感覺困了,躺下就睡,從9點睡到12點,3個小時一晃而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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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對我說過,那個車不是什麽人都能開的,除了父親,廠裏沒多少人敢開。我當時毫不猶豫地說:“什麽人都敢開。”父親表示反對。我堅持己見卻沒爭辯什麽。
父親說我姐去揚州新東方找工作了,據說是面試教師?她以後會做輕松工作,比我要好太多,父母說她過幾個月就能上連雲港海洋大學了,不過離上大學還有幾個月,她打算賺些錢。母親又說,我們長大都知道賺錢了,新竹放假也去找工作了,還有小臭蛋,她如今可懂事了,可會賺錢了。
母親笑著說,管彤彤小時候沒人敢欺負她,她現在知道自己的母親是抱養她的,變得可努力了。後來母親又說起二姨家的三個女兒,二女兒最有文化,考上了高中。我問了抱養一事,母親說她是大舅的孩子,寄放在她家,因為她家沒有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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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人也是駕駛員,跟我一樣,但似乎在朝我叫罵著,他踢開車門後,站在一旁的肖指揮笑了起來。我沒聽見,但看到別人的反應也明白了,立即開車駛離。有些人就像惡霸一樣,你稍微引起別人的不滿,他囂張的態度就像齜牙的野狗狂吠。我怕了,因為我討厭這樣,隨後我懂了,他們把這裏當成家裏一樣了。我不習慣這裏的生活,可別人不一樣。
父親最近要種牙了。他也牙疼,和我一樣。好奇怪,我姐、我媽、我爸現在都看過牙醫了。而我疼死也不想去,看來每一次吃過飯我都得刷牙了,不然那種滋味……簡直生不如死。
昨天我問母親:“古代四大才女是誰?”她向我答出上官婉兒的名字後就興奮的詢問父親其他三個是誰。他聽後微微一笑,叫我們到網上一查就知道了。不過母親居然還知道上官婉兒的生平,她說這人是在武則天手下當官的,她的祖父犯罪被武則天殺了。我忍不住糾正她:人家沒犯錯。古代的皇帝想殺人就一句話的事。不過她最感興趣的就是和我講武則天是怎麽一步步登上皇位的……我沒心情聽她說這些沒用的,她說這都是從視頻裏看到的。
我也刷到了講解上官婉兒生平的視頻。她最後被皇帝下旨處死了,因為那時候女人當政,實在太可怕了。我妄想英雄救美。如果穿越到古代,我一定會不顧一切救她,然後兩人隱居,過上幸福的生活。總之想象很美好,現實很殘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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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叫我去食堂吃飯,我一開始拒絕的,但他吃自己不吃,然後我就跟他走進食堂了。我感覺不對勁,便問他:“你吃啊。”他卻說:“不用,我在外面等你。”真是好奇怪。中午母親說:“你爸不吃,你出來吃飯。”雖然我還是不肯出房吃飯,但她依舊送來的飯菜。本來想著餓死自己的,現在看來我是一點也不想死啊。
4月19,晚上暴雨如註,我跟車時,豆大的雨滴如彈珠般打進眼裏,眼睛睜都睜不開,看不清路況,差點與別人的車相撞。這時父親叫我騎車慢些,萬一被領導看到不得了。我感覺眼睛快瞎了,甚至還想到在此之後父母會怎麽對我……算了,我找個地歇息吧,下這麽大的雨,我幹脆去摸魚……不過我看其他人都一副認真工作的模樣,而我呢……下午工作也下了小雨,肖指揮在外面淋雨,而我坐在車裏慢慢開車。
下午差點出了事,我撞到門架了。舊型車好像發動狀態越久,越跑得快,我等人時先發動了車,他沒來,我把車熄火。等他來了,我發現發動不了車。於是下車將電源關閉,重新打開,這才發動了車子。周去食堂接我,送到車跟前,然後守在我這裏……幸好周跟肖吵了一會,我才有時間處理車子無法發動的問題。
撞到門架之前,周在前面看著,等車即將撞到,他立即伸手作了個暫停的手勢,我才沒撞倒門架……只是輕輕撞了一下,事後,我發著呆,裝作沒事人一樣,周和肖都看著我。肖過來指揮我倒車……總之,我開車的技術很不熟練。當然我也並不在乎這種事。
下雨時,我想要不要車開快些,因為肖在車外淋雨,雖然他穿著雨衣,但我過意不去,可轉念一想:“你替他著想,誰又替你著想?”我繼續慢慢開車,雨天路滑,小心為上。
路上有情況,他叫我停車,我沒聽見,但打算停車的,他見不停車就吼道:“我叫你停!你沒聽到啊!”於是我就停車,果然不要想些亂七八糟的東西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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