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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震耳的疾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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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震耳的疾風

“(姐)要來大橋了,你讓不讓她來?”父親在晚餐時問我。

“她來幹嘛?”我答非所問道。

“嫌家裏沒好吃的,整日粗茶淡飯,想來這裏吃點好的呢。而且爺爺奶奶每天都出去工作,沒人給她燒飯。”父親朝我壞笑道。

“我們這邊也沒好吃的呀。”

“我們不是天天有肉吃嘛。她要來跟你搶好吃的了!”

我在心裏默念一句“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其實就是心靈雞湯。所以也沒對父親講出來,這種話未免太天真。

旁邊的工人等父親離開,向我搭話,他喊了我的名字,省略了姓,說話親切感十足。

雖然他和父親並排坐在一起,但我壓根不認識他。所以當他喊了我的名字,自己依舊在看手機,也不理會別人,專註力全放在手機上。

他見我不理人,也就沒和我再說話了。他們在吃飯時還有一句沒一句的閑聊。我吃過後就起身到另一桌接著看手機。

翌日,父親告訴我,“昨天晚飯,人家說你眼高呢!”

“眼高是什麽意思?人家是誰?”我好奇的問道。

“就是說你看不起人。他以前跟你在一塊上班的。你都不認識?”父親解釋道。

“沒印象。”

父親震驚道:“你都在那邊待了一個月,過了這麽久了,都不認識?”

“才一個月而已。”我淡淡的回覆道。

今日,我進廠後,上過廁所,心神不寧,總覺得即將大禍臨頭。隨後自嘲一笑,心道,“接下來也不知道會出什麽事,不過遲早會走的,對吧?”

上班時間快到了,我在路上偶遇了母親,她騎車時冷著臉,也不和我打招呼,看樣子很是生氣。

待我趕到父親車前,剛停下車,父親坐在車裏也不動彈,我就知道大事不妙。

果然,父親從車裏出來,跟我說起了事情的原委。他眉頭緊鎖,一副愁苦的樣子。

父親興師問罪道:“你是不是打卡的時候沒下車子?”

“沒有,我下車了。”我滿口謊言道。

“人家都跟我說了你沒下車!保安還說,下次你還這樣子就把你車子扣下來,通知安保部罰款。”父親的話我不想再聽下去,於是轉身看起手機,逃避問題。

父親的話音再次從耳邊響起:“你既然要在廠裏上班,就要遵守規章制度,到了地方就下車打卡。別因為這點小事丟掉工作!你出了打卡的亭子再上車就沒人管你了!”

“這些保安也不是什麽好東西!你媽上次也被攔住,他們就盯著她拍照片。”

我置之不理,選擇無視。但之後的時間裏,我總是會想起父親的話。到底該怎麽做呢。這個世界上從來不缺少壞人,我來到這個廠裏接觸到各種各樣的人,遇到還是壞人居多一點。

像我這樣的人應該很少吧?所以說那些保安是虛張聲勢?他們為什麽要向父親提前透露接下來的打算?好教我知道他們的厲害?如果他們真的扣在我的車,我該怎麽做呢?殺人?強沖?就我這體格,一下就被撂倒了吧?拿出拼命的氣勢咬斷對方的喉嚨還是戳穿對方的雙眼,亦或者是用腿攻擊男人致命的部位?這些保安是一群人……我拿什麽去拼命?

我聽他們的話乖乖照做?這似乎是唯一的出路了。不過他們也算幫了我的大忙,我本來也不想在這裏待。而且父親是心疼錢才讓我聽話些,不要闖禍了吧。

可我只要在這待十年就行了。在腦海裏想一想我讀過的課本,韓信的胯下之辱,宰相的肚子能撐船,大人不計小人過……我幹嘛要和別人計較這些小事情?寬容一些,老實一點,照別人說的做,不就沒事了?等我在這裏待夠幾年,不就是想怎樣就怎樣,那個時候我工作就算沒了,也無所謂了。

食堂門口停著一輛黑色汽車,底盤很高,跟轎車不一樣,車內寬敞,像個肥碩的胖子。這輛車沒有車標,車頭中央有道紅線。

父親指著這輛車說:“這輛車就是紅旗!你知道嗎?”

我搖搖頭,感嘆這車原來是紅旗,以前路上看過這輛車好幾次,但就是看了車標也認不出來。

父親接著說道:“這車以前專門給國家幹部坐的,現在普通人也能買了。”

今日午飯上,父親提到姐姐快來了。我不怎麽當回事,母親卻說道她的近況,“她現在要考本科呢,我兒子也不錯,知道賺錢了。”

父親卻哼了一聲,不滿道,“他上班就想著混日子,看人家老張,他靠加班的工資就頂他兩個月的工資了。領導看見我每天任務完成了才沒跟他計較,要是沒我,領導就有話了,還讓他混日子吶?不信試試看,換成是別人,肯定不要他了。你也不想想,趁現在這麽年輕,不學一些東西,每天就想著混吃等死,全把時間都給浪費了。”

我把手機的音樂聲調到最大,“你還嫌我吵吶?那老爸不說了……”

今天醒來,我發現眼裏的小黑點聚攏在一起了。原本三個黑點是在一條彎曲的線上的。黑點的位置居然移動了,天底下什麽神奇的事都有呢。

推一首歌“得閑飲茶”。我最喜歡這一句:“人生太低,低到塵埃裏。人生太高,可與青雲齊。”

我天黑之後沒戴帽子,正巧被父親看到了。他片刻後說有人給他打電話,說我沒戴帽子,他一步一步的走來,朝我說,“你又叫人家看到了,領導剛才打來電話,叫你戴好帽子。你還看手機!有什麽好看的!以後你的工作都會因為看手機沒了!”

今天白天正巧也被另一位領導看到沒戴帽子,還是管我工資多少的。我也不知道父親的話是真是假,反正都無所謂了。

夜晚真的好冷啊,嘴裏都能吐出白氣的那種冷。手套戴上打字也不方便了,沒辦法只能脫下再戴上,好麻煩的。我戴著這雙手套不能滑動屏幕。

在寒風中騎行像是淩遲,在臉上動刀子。回到家中,我脫去襪子,腳踩在光滑的瓷磚上,發現家裏的地上都是暖的。我的手腳冷冰冰的。

看到一則新聞:“校方通報學生宰殺流浪狗。

近日,網傳四川科技職業學院學生將流浪狗.帶回宿舍後虐待拆解。10月21日,有知情人表示事發於19日淩晨,目前涉事兩名學生已被留校察看。對此,該校保衛處工作人員回應,公安已介入調查。視高派出所工作人員表示,已知曉此事,正在調查中。

網友的評論五花八門,這是稍微正常點的:“網民是這樣的,把自己表現出一種社達的感覺,以此來標新自己是強者。對於一切有同理心的行為都表現出鄙夷和嘲諷為聖母行為。人類之所以是人類,不僅僅是因為智商發達能走上食物鏈頂端,也因為人類在發展過程中表現出的同理心和感性精神。”

這是引戰的:

“評論區一堆弱智。希望你們死的時候也是被拆解。”

“虐狗人聞著味來了#(笑眼)陰溝裏的老鼠罷了,敢在你自己朋友圈說你支持虐殺不?”

“捕殺和虐殺是兩碼事,捕殺是為了生存需求,虐殺純純心理變態,誰知道他以後會不會變成連續殺人犯,很多變態小時候都有虐殺動物的習慣”

“評論區都沒有人類對小動物的同理心嗎#(噴)平時在街上看到流浪狗翻垃圾桶找吃的樣子,我都心軟,但又無能為力,可以不喜歡但也不能殘忍殺害啊。”

“虐殺?享受那種生命掙紮垂死的快感?這不是變態是什麽。”

這是查閱資料,理性分析的:

“社區管理法對於流浪動物:

“小區流浪狗泛濫成災,動物防疫法規定必須清理流浪犬。

物業作為小區公共區域的管理人,應該根據《動物防疫法》第30條,對流浪犬全面進行捕殺。

假如物業不撲殺流浪狗,那麽一旦日後發生流浪狗傷人事件,那麽物業是需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的。

流浪犬作為無主之物,人人有權捕殺,業主可以捕殺。而物業是有義務進行捕殺。

流浪狗會傳染狂犬病等多種疾病,必須在狗咬人之前就打死。狗既然有巨大的危險性物業應該大規模地打狗除害把流浪狗全部消滅,給公眾一個安全舒適的生活環境,讓大家不必擔心被狗咬。”

我對引戰的人說道:“你咋不跟蚊子共情呢?還有蒼蠅,你怎麽就一巴掌拍死他們,你有沒有心?別跟我說蚊子和人不一樣,蚊子也是一條生命啊!有人小時候連螞蟻都不舍得踩!”

說到底,這都是些無聊的小事。從中自然能收獲樂趣。虐殺和殺戮的區別是有的,給個痛快去死和讓人受盡折磨而死,反正結局都一樣,但對象不一樣,看法也不一樣。

我是對這種事情沒啥興趣的。不過他們的言論還真是好笑,笑得我直不起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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